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RCA案二審將至 法律人研討集體訴訟戰略

2015年11月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這是台灣版的永不妥協。」歷經15年訴訟,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工傷案、也是首件集體環境訴訟RCA案,工人們在今年4月獲一審勝訴,7日法律扶助基金會等法學、環境團體舉辦研討會,探討在RCA案中所面對的職災與公害集體訴訟的法律問題,包含因果關係認定、選定當事人制度、總額給付、誠信原則、揭穿公司面紗理論的適用等。
此案也即將在本月進入二審,仍有漫長征戰要面對。與會人表示,RCA案的經驗也將影響國內後續的工傷、環境等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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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法律扶助基金會等法學、環境團體舉辦研討會,探討在RCA案中所面對的職災與公害集體訴訟的法律問題。攝影:賴品瑀。
國際大廠RCA公司於1970至1992年來台設廠,在桃園與竹北、宜蘭地區設廠生產電子及電器產品,並以電視機之電腦選擇器為主要產品。但期間所使用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31種有機溶劑、焊錫 ,不但留下了嚴重的土地和地下水污染,更造成上千員工罹癌。
工人們1998年開始組成自救會挺身求償,在2004年正式展開控告,經歷了57次開庭、多次街頭行動、完成305份訪談問卷等努力,此案在今年4月17日一審宣判,賠償金額為5億6445萬元。
「受害者是最大的菩薩」立委尤美女感嘆,表示工人們的挺身是造福後人,對將來的公害、職災等集體訴訟案件、甚至八八風災等案有指標意義。在宣判當時工人們與民間團體對此判決並非全然滿意,但仍肯定此宣判展現司法認定RCA當年確實造成污染,也該付出代價的見解。
而此案年代久遠、受害人眾多、資料取得不易、跨多領域專業知識等,讓義務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一再指出,因果關係舉證尤其困難。
包括電子廠女性勞工乳癌發生率、女性勞工子代癌症風險、男性勞工子代嬰兒死亡率及先天性缺陷死亡風險、社區地下水氯化烴污染男性肝癌及下一代早產等多項數據皆呈現升高、增加,但即便如此,RCA案仍然面臨因果舉證困難。曾在此案以鑑定證人身份出庭7次的台大公衛系教授陳保中指出,在訴訟中,面對勞委會次級資料庫殘缺不全、選擇性的研究方法,如何舉證因果?陳保中與旗下學生不斷提出相關研究,讓兩者互相比較辯證。陳保中更指出,美國海軍陸戰隊基地樂瓊營污染事件,同樣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與苯等有機溶劑,不但污染物質相似,濃度也相仿,因此美方相當關注RCA案的後續。

集體訴訟、判賠個人? 「群體作為權利主體」打破各自因果認定

RCA採集體訴訟模式,但在一審判決書中仍分別對每一位當事人,有剔除與否、不同金額的判賠的狀況,此次所判的總金額5億多元的賠償,其實是每位當事人的總和,而非以受害全體作為權利主體。而回顧包括中科三期、六輕等污染爭議中,也同樣往往不斷爭論罹病的原因是因為公害或是個人生活習慣問題。
東吳大學助理教授邱文惠提出「群體作為權利主體」的想法。邱文惠表示,不管是自然人或法人,在法律上的定義皆非一成不變,隨著時間有所變動,且從目前我國的民事訴訟法來看,40條之3已有「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當事人能力」的規定,包括合夥、寺廟、外國法人、同鄉會、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分公司等都在法律上獲得承認,因此在集體訴訟以群體作為權利主體去請求法律救濟一途仍可嘗試。
「不需一一證明公害與個人罹病的因果關係」、「僅須以公害暴露與罹癌率增加相關聯的科學證據作為公害與群體權利主體間的因果關係舉證」,邱文惠舉例,當一個地區的居民因為公害污染而出現高過背景值的罹病人數時,以賠償全體主體的方式,賠償當中「因公害污染所罹病的損害」,而非一一論證當中的居民誰本屬背景值、誰因污染而罹病,全體獲得賠償後再進行適當分配。
RCA工人堅持多年,終盼得勝訴
堅持15年,RCA工人在2015年4月終獲得一審勝訴。攝影:賴品瑀。

自救會作原告不適格? 集體訴訟案例少

RCA工人在2004年起訴時,曾面臨當時擔任原告的「RCA關懷協會」尚未完成法人登記,也來不及在10天期限內補正,遭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此例是否影響往後公害發生後受害者所組成的自救會的相關法律救濟行動?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黃國昌,從國內外經驗檢視民事訴訟法44條之1對團體訴訟的規定,該條規定「公益社團法人為社員提起團體訴訟」的要件。
黃國昌認為,此法條的立法精神就是在放寬資格,因此讓公益社團法人能代表成員,因此認為當時的駁回並不合理,但目前實務上卻仍傾向敵視「以訴訟為目的而組織公益社團法人」,並擔心其受到濫用。黃國昌更指出,以消保法允許消保團體為多數消費者提起訴訟為例,自1994年立法至今,僅有9筆集體訴訟案例,循民事訴訟法的集體案例更僅有7案,因此司法界不是該擔心濫用,而是應該擔憂人民無法依此法尋求正義。
黃國昌指出,這些自救會組織在尋求司法之前,往往還有舉辦座談、陳情由說、推動修法等等救濟手段,都可以檢驗是否為濫用,因此法院應該肯認事後組織、給予充足時間補正等,創造友善的司法環境。

因果確認才起算時效 RCA一審有突破見解

民法有「消滅時效」,但RCA一審判決中,對毒物侵權訴訟的提告時效,詮釋為「法院囑託之鑑定證人...到法院鑑定證述後,為實際知悉行為人之日」,世新大學社發所副教授陳信行認為是突破性的詮釋,因為以往毒物侵權的訴訟往往面臨「太早提告證據不足、太晚提告又時效已過」的窘境,陳信行認為,此案是科學與司法兩大知識權威開始互相認識的契機,對往後的食安、污染與職災案件都將有影響。
目前全球幾乎每秒都有新的化學物質產生,在化學品從進入製程、普遍使用、遭受質疑、高度爭議、進入列管的漫長週期中,可能耗費十幾至幾十年的時間。陳信行以美國杜邦鐵氟龍C8案為例,指出若以個別原告遭診斷罹病、或放在最初有人開始質疑該污染造成危害開始起算時效,則會有10多年前提告,苦無科學證據不足、現在才提告則罹於時效,請求權已消滅的狀況,幾乎絕大多數的原告都無勝訴可能,因此更顯RCA一審對時效的見解珍貴。
陳信行指出,以RCA案為例,在各領域專業的專家證人提出證詞並接受交互詰問之前,原告對所受損害與被告的侵權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都尚未確立,因此在尚未達到可得請求賠償的程度,時效尚未能開始進行。陳信行引美國聯邦判例從「發現」起算的原則,指出近數十年間,在工業製程與產品中的危害因子所造成的慢性病與長潛伏期疾病的訴訟中,時效由原告得知疾病、疾病成因、與賠償義務人三者時起算。

時效消滅、「揭穿公司面紗原則」爭論 將拉長戰線

但在RCA案中,仍有部分勞工的遺族無法得到任何補償,是因為時效,且法院為以誠信原則限制被告的時效抗辯所致。律師溫俊富以日本塵肺症訴訟案為例,討論誠信原則在RCA案是否適用。
溫俊富指出,在日本法學中,誠信原則有所謂「正義衡平機能」,若權利的行使有不合於倫理上的誠信,則可由誠信原則來否定效果。日本1970、80年代的塵肺訴訟,便指出受害者因被告長年持續重大違反「安全配慮義務」罹病、受害者反覆就醫住院且窮困度日、被告因省略塵肺防護措施而得利、被告為擁有強大資本的大企業等,而認為此案若認定時效消滅,會是明顯違反公平正義。
反觀在我國的實務上,溫俊富指出消滅時效制度往往遭解釋為保護未清償人,認為時效抗辯權是依法取得的「權利」,而無視行為是否符合「良心」,甚至批判受害者是自己「在權利上睡眠」。在RCA案一審判決中,法院也判斷在原告起訴求10年已經死亡的勞工遺族是權利濫用,溫俊富認為仍有爭取與進步的空間。
RCA公司先後遭美國奇異、法國Technicolor、湯姆笙公司併購,更有求償時對方已脫產,目前台灣RCA形同空殼的難題,即便最後在司法上獲勝,如何實際取得賠償一向受到關注。而一審判決中以奇異公司持有RCA的股份比例小,獲認定非RCA從屬公司,而未納入應連帶賠償責任,讓工人無法接受,成功大學法律系王毓正提出「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討論如何釐清上述公司及母公司的連帶責任,並取得實質賠償。
「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源自德國,又稱「穿透責任理論」,若兩間公司間有契約上關係企業或事實上關係企業的關係,法院有則調查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的控制程度是否緊密,再判斷是否必須負起穿透責任。
我國在2013年所修正公佈的公司法152條之2中已納入「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但一審判決中卻認定RCA案在2004年起訴而無法追溯適用。不過在RCA案中,奇異公司是否有實質控制力、是否惡意脫產、是否逃避債務等都遭質疑,王毓正認為,此爭點將會是二審的延長戰線所在。

2015年6月27日 星期六

核一廠除役環評將起 2018除役否卻仍未決

2015年6月27日新北訊,賴品瑀報導
台電27日在新北市石門地區舉辦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說書公開說明會,表示依法必需要除役前3年提報除役計畫,並通過環評與核可等程序,因此按照法規展開。然,核一廠是否確定要在2018年除役,核廢料是否將遷出或進行境外再處理等質疑,此次說明會中,台電並無明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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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為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舉辦說明會。攝影:賴品瑀。
核一廠兩部機組預計在2018年除役,但眾所皆知,台電也曾向原能會出送核一延役計畫,也積極往乾式貯存、境外再處理核廢料來解決核廢料池爆滿無法延役的窘境,當局至今尚無明確宣示除役時程,因此現在要啟動除役計畫環評程序,仍讓民間懷疑與觀望到底是否虛晃一招。
台電副總經理鍾炳利表示,核一廠兩部機組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除役前3年必須提報除役計畫送審,並依照環評法辦理環評。鍾炳利指出,除役作業有停機過渡、除役拆廠、廠址最終狀態偵測、廠址復原四個階段,預計在取得除役作業許可後25年完成。
在台電相當精簡的簡報資料中,提出此環評將包含健康風險評估、環境保護減輕對策等,健康風險評估對象為「影響環境範圍暴露人群」,包含危害確認、劑量效應、暴露評估、風險特徵四部分,但範圍為何,是在地居民希望得到明確回應的。
而台電提出除役所需興建的設施,包括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低放射性核廢處理貯存設施、玻璃固化體貯存庫與再取出設施,這些設施的用意何在同樣遭到質疑,立委陳歐珀辦公室顧問楊木火指出,乾式貯存恐怕是為延役準備,為的是清出燃料池目前已爆滿的空間,而玻璃固化體貯存庫也應該就是核廢送往法國進行再處理後的玻璃固化物所需,要求台電解釋清楚。
而已經產生的高階核廢料究竟會繼續留在北海岸,抑或轉向大南澳、秀林、達仁或烏坵?也是同樣牽動北海岸居民與名列永久貯存候選廠址的各地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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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如何處理,民間要求台電說明白。攝影:賴品瑀。
而台電提出除役需花25年時間,雖然跟隨著IEA的規定,但金山高中退休教師江櫻梅指出,日前台電邀請國外核工專家座談,對方已經指出依經驗,25年很難完成除役,至少要花40年,甚至德國也已將計畫修改為60年,台電應該誠實面對,讓國人知道除役將耗費的時間不只25年。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到場,強調自己身為當地區域立委,堅決主張核一廠2018年如期除役,甚至核一廠一號機在安全未獲確認前也不該重啟。吳育昇強調,核一廠的發電量不過佔台電的發電量8%,前閣揆江宜樺已確認已有配套取代核一廠,因此核一廠要如期關閉絕對沒問題,他也願意「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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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黨立委吳育昇大談核一如期除役主張,但當局目前卻迴避決定的責任,恐將留給下任總統來決定。攝影:賴品瑀。
但吳育昇也透露,當局至今尚無決定是否讓核一廠如期除役,據閣揆毛治國回應立委質詢的說詞,是最慢於2016年會做出決定,也等於讓下任總統來面對。
面對台電同時送出除役、延役兩計畫,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嘆,既然依法在除役前3年提出除役計畫,那麼2018年除役的承諾又為何因政治考量,還需要「再做決定」?本就該依照規定在年限期滿就準時除役。

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淡海新市鎮、淡北道路將展開二階環評 開發爭論再起

2015年6月26日新北訊,賴品瑀報導
雙雙進入二階環評的淡海新市鎮二期計畫與淡北道路,近期又有進度,26日營建署舉行一場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輿情溝通座談會,27日淡北道路案也將舉行第一場環境影響說明書公開說明會,沈寂一陣子的淡水發展方向又將展開爭論。
淡海新市鎮分期分區範圍示意圖。圖片來源:(1020301A) 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
營建署舉行淡海二期座談會,宣告二階環評將展開。圖為淡海新市鎮分期分區範圍示意圖

二階環評日期未定  先辦座談會徵詢民意

之前當局提出淡海新市鎮、淡北道路與淡江大橋甚至輕軌電車等案要發展淡水,引發一連串論戰,引入大量人口對當地是否會有幫助?該如何判斷環境與交通衝擊?目前淡江大橋預定在2019年完成、輕軌將在2018年完成,但淡海二期與淡北道路仍在環評程序中討論著。
淡海新市鎮後期案即為所謂「二期一」,在一期進駐不如預期的狀況下,開發二期的必要性也遭質疑,因此轉為分成前後兩期分段辦理,此案於2013年遭環評委員會決議送入二階環評,也已在2014年完成二階環評範疇界定。
營建署表示,此座談會目的為徵詢各界意見,是由於在範疇界定會議的討論中,參與民眾與環評委員皆建議要持續民意溝通,而先前已舉辦若干場座談會,之後也還會繼續辦。
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副組長蘇崇哲解釋,目前二階環評報告已大致完成,但尚未公佈或送至環保署,將在座談會完成後統整意見再做考量,並進行公聽會與現勘等程序,才能正式展開二階環評程序,至於是否有預定何時開始進行二階環評,營建署無正面回應。

避談爭議問題?  民眾質疑生態城市如何落實

在漫長的範疇界定會議過程中,包括空品、噪音、土壤地下水、河海水質與生態、景觀文化、交通等等各項,大多遭要求在二階進行調查與嚴審,營建署一再表示要作「生態城市」,但要如何落實也一再遭提醒與質疑。
此次座談會中,營建署報告了「保留發展區」劃設原則、人口遷移與安置、文化資產保護、老樹保護4主題。但有民眾質疑,為何避談交通、用水、如何提高就業人口、土方挖填量過大、與生態城市如何落實等長久也受爭議的問題。
營建署指出,「保留發展區」劃設原則為需具一定規模、不能影響公共工程施作、不影響區段徵收計畫3點。但也向不願接受徵收的地主喊話,表示會尊重意願,將他們劃出徵收範圍,以求加快徵收進度,將因此遷移人口預計有1000戶。蘇崇哲澄清,雖然葉世文任內喊停了合宜住宅計畫,但安置住宅一定會做,且改由營建署發包、蓋在營建署擁有的土地上,呼籲別將此案扯進弊案疑雲。
至於當地文化景觀、歷史建物與老樹,營建署表示已委託專業學者調查,但多為普通無特性的建築,建築年代多為近現代、建材與工法也都常見。因此以「無代表性」、「文化資產價值不高」來評價,僅有少數如吳梅溪古厝、盧家古厝、陳洞魚墓值得留意或有其價值,現有埤塘等灌溉渠道,則視農地保留情形再考量存廢與否。
對於老樹態度,營建署表示受保老樹優先原地保留,但若無法避免工程衝突,仍將嚴謹移植;先驅與其他樹種則不移植直接砍除。文史工作者張建隆大表失望,認為若要談生態城市,不該有單點保存樹木與古蹟的態度,應盡量留下山海間的「生態廊道」才是。

新市鎮無水可用?  營建署:8億資金建專管

至於用水問題,在範疇界定會議中,曾有自來水公司代表表示無水可供淡海新市鎮使用,但營建署表示已協調,營建署將出資8億,從翡翠水庫拉專管供新市鎮專用。蘇崇哲強調將有10萬噸水,可供應2、30萬人口使用。
即便用水方面取得承諾,計畫中要移入的人口到底會不會出現?目前淡海一期進駐成效不佳,遭質疑再徵收二期的必要性,「因交通不佳而沒人來、人來太多會衝擊交通」,這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一直是淡水發展爭議的課題重點之一。
一心期待發展的「淡海發展聯盟」成員洪啟倫責怪反對人士,既反新市鎮也反淡北道路,大批「殺了雞又說雞不生蛋」,更認為為發展淡水交通,他理解政府必須從土地開發籌建設經費。
淡北道路開發有威脅紅樹林的疑慮。圖為關渡紅樹林。攝影:王力平。
淡北道路開發有威脅紅樹林的疑慮。圖為關渡紅樹林。攝影:王力平。
而淡北道路案曾於2009年通過環評,卻在2014年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但今年初新北市府在環評大會爭取以自願進二階的姿態繼續審查此案。淡北道路有衝擊紅樹林生態等爭議,甚至北市府也曾表態不願大量車流湧進關渡,並不支持此案,在淡北道路還不知後續發展的狀況下,如何討論新市鎮交通方案?
蘇崇哲表示,2013年送出淡海二期環評時,淡北道路是通過環評的,因此是以有淡北道路的狀態來評估,但不管有無淡北道路,營建署目前都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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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文化台北」待改善 倪重華半年政績遭批不及格

2015年6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柯市府上任半年,雖然五大案打得火熱,但熱心文化資產保存的公民團體檢視政績,認為多起古蹟、歷史建物仍遭受開發衝擊,說好的「文化台北」有待改善。他們指出文化局長倪重華目前在文資保存議題上,呈現「嚴重不及格」窘狀,建議市府多與文資團體互動,「並肩作戰一起對抗內部的開發派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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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團體演出行動劇,指出文化局長要有肩膀抵擋開發派,才能扭轉不及格的成績單。攝影:賴品瑀。
包括新北投車站、天母羅友倫將軍故居、萬華堀仔頭、大龍峒陳悅記祖宅、文萌樓、嘉禾新村、南港瓶蓋工廠、台北機廠、松山菸廠等文資案,這些文資團體25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在競選時曾正面回應多個古蹟保存案,但上任半年後的作為卻讓人失望。他們點名倪重華在面對市府內開發派的壓力時,並未以「文化資產保護優先」立場,全力守護文化資產,反而採取自我矮化與保守態度來處理。
文資團體指出,北市文化局犯下違法濫權辦事不力、承諾跳票決策黑箱、放任古蹟與歷史建物遭受開發衝擊3點。文資團體批,市府目前的態度幾乎成了「不能養活自己的古蹟就不留」,仍重視開發利益。因此要求市府與民間團體有更多交流與資訊交換,才能對文資保留做出正確決策。
文史工作者蕭文杰指出,新北投車站回老家一事,原是令人期待的大事,但目前仍有重組設計圖錯誤百出、選址爭議的問題。市府雖辦了兩場公聽會,卻僅是說明會形式,讓他們相當失望;而天母羅友倫將軍故居雖在半年前取得暫訂古蹟,文化局半年來卻未有積極作為,讓暫訂古蹟半年期限結束後,保存行動又退回原點。
守護堀仔頭聯盟施佩吟指出,萬華堀仔頭在未正式現勘的情況下,決定僅有古井、古厝兩項受保,並可「異地保存」,發現程序違法後,才在文資大會確認前1小時緊急補現勘,相當荒謬。而已是市定古蹟的大龍峒陳悅記祖宅長期有產權纏訟的狀況,更面臨容積移轉、施工鄰損等爭議,住戶向文化局陳情,但文化局卻不理會並將「緊急搶修案」的主旨變更成「修護再利用計畫發包書圖」,讓大龍峒文化工作室陳應宗痛批涉嫌貪瀆。
而在柯文哲競選期間便大力奔走亦取得善意回應的文萌樓、嘉禾新村,原以為可期待撥雲見日的好消息,然日日春協會吳若瑩指出,文萌樓初期曾得到可朝有條件徵收或公辦都更思考的承諾,卻在文化局不公開的會議後宣告雙雙跳票,如今日日春再次敗訴,協會與阿姨恐遭迫遷,文化局更在近期展開「廢古蹟」的審查,讓文萌樓處境更加危急。而選前已獲得柯文哲親筆簽名連署全區保存的嘉禾新村,也在文資大會前,同樣遭不公開的會議決議只有兩棟建物得到歷史建築身份。
而南港瓶蓋工廠、松山菸廠、台北機廠雖有較高知名度,卻同樣面對開發衝擊,而面臨漸漸頹圮的狀況,仍在等待文化局積極協助。
南港瓶蓋工廠雖獲指定歷史建物,卻因都市計劃道路開闢,將遭一切為二。而台北機廠雖已指定國定古蹟,但目前卻是「閉門不造車」的狀態,一般民眾無法進入導覽,廠內的植物、文物與建築也缺乏維護與照護。
松山菸廠則是在遠雄大巨蛋的工程影響下,包括鍋爐房煙囪、菸道、古蹟主體外牆的毀損狀況一再惡化,產生無法回覆的裂痕。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游藝提醒曾說「松菸是我的孩子」的倪重華,除了嘴巴上說,也要有實際行動,更提醒文化局別讓松菸古蹟毀損的教訓重演,如撫城接洋樓、龍山寺、中山樓都將面臨豪宅、高樓甚至捷運工程,文化局應該站在文化高位拿出擔當協調各局處。

補救做不到的承諾 六輕儲槽環境監測加項目、縮頻率

2015年6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六輕擁有數千儲槽,曾引發許多爭議與疑雲,環署因此舉行若干會議釐清及討論,25日進行「六輕相關計畫之儲槽相關環境監測變更內容對照表」第二次初審,六輕雖仍表示當初環評承諾中的「地下水連續自動監測」做不到,但釋出善意,表示願把儲槽區及槽區用地的地下水監測項目增加、縮短監測頻率。環委最後要求六輕補件後送委員確認,再到環評大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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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提出儲槽相關環境監測變更內容對照表。攝影,賴品瑀。
去年9月環評大會通過六輕各式儲槽的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同時,也要求六輕提出承諾改善項目的變更內容對照表,以利後續監督與罰則。此變更內容對照表於12日進行第一次初審,六輕在地下水監測項目,提出欲將原承諾的連續自動監測地下水質變化情形,改為每季監測1次。但當時的環團及環評委員不滿,批說並不符合當初環評審查結論,要求六輕再檢討進行連續自動監測,或提出可做到即時監測水質項目。
此次六輕再次送審,強調地下水連續自動監測確實是做不到的,但他們提出除了原來的8口監測井,擬再新增18口監測井,讓總數達到26口,並「全面」加測PH值、溶氧量、導電度和氧化還原電位。亟於實際展開監督與罰則小組成員此次則多表示,是否連續自動監測其實也並非重點,投資太多經費在監測上也不合理,比起來,合理的監測頻率與能預先防堵是更重要的。
六輕原在環評中承諾,將在儲槽區及槽區用地的地下水上下游處,設置連續自動監測系統。但通過後卻發現目前並無此技術,不到遭環境督察總隊罰款150萬元,環評大會於去年9月要求六輕增加土壤、地下水監測項目,並提出變更內容送審。
環署綜計處科長俞振海指出,這就是典型的「開發單位沒看顧問公司寫了什麼,通過了以後才發現做不到」的一例,當初為了過關而寫出不可能做到的承諾,後來才說要變更,應引以為鑑。
環評小組召集人張添晉則說,做不到環評承諾是很大的疏失,現在要變更監測頻率和項目,26口監測井分布在哪裡應寫清楚,誤植的項目也必須重擬。
雖然包括在場環團都認為六輕此次顯得較有展現誠意,但資料常有錯誤的狀況仍再次上演,此案仍遭環署督察總隊科長溫修慧指出,報告前後的變更內容跟當初環評承諾不同,且新增項目其實只有溶氧及氧化還原單位,六輕聲稱「全面」加測PH值、溶氧量、導電度和氧化還原電位,但其他項目本來就已承諾要作。
因此對於這些錯誤,小組要求六輕應找出原環評承諾的完整文字,釐清並補充說明變更前後的監測情形,經委員確認後,再送往評大會確認通過。
環委結論要求,六輕的變更前內容,必須去查環評承諾,並非如這次指「儲槽區及槽區用地之地下水上、下游處,設置地下水監測井」,而是當初承諾是要在儲槽區下方、儲槽底部都要設自動連續監測,報告必須明確指出變更前內容,才能做為變更依據。

雲縣禁燒生煤能否自決? 環署「內部討論」提5點質疑

2015年6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4日下午,環署進行雲林縣府所制定的《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審查會議,但環署企圖以內部審查機制決定此案是否備查,不但拒絕媒體進場採訪,也不讓雲縣府出席審查會議、陳述意見。最後從憲法、地方制度法環境基本法、空污法、能源法等5個法制面向提出疑慮,要求雲縣府再回覆。環署並強調,雖然有抵觸中央法令疑慮,但目前未確定是否核備此案,待彙整意見、雲縣府回應,定在考量周延後才做出判斷。
六輕。圖片提供:彰化環保盟聯理事長蔡嘉陽
六輕。圖片提供:彰化環保盟聯理事長蔡嘉陽。
環署表示,不排除再舉行會議、甚至舉辦公聽會來討論。但雲林縣長李進勇則在會前就批環保署干涉,並預測環保署將不會備查此案,甚至可能對外宣告違法無效,但他已有最壞打算,將循大法官釋憲等法制面捍衛地方自治權。

中央研議排除地方?  雲縣:如侵犯自治權將申請釋憲

「這不是環評,不要搞混了。」環保署署長魏國彥回應媒體當場致電詢問,強調「內部研商會議」為由,婉拒各家媒體進場採訪。環署強調此會議為中央主管機關間就法制方面的討論,包括專家學者、行政院、法務部、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能源局等相關部會參與討論,因此未邀請雲林縣府出席。
無法進場參與討論的李進勇上午舉行記者會,「我們已經生效了!」李進勇強調,法律明文規定送環保署備查只是程序,早在縣府公告時,就已正式生效,若中央逕行宣布無效,將是悖離民意,且侵犯地方政府的自治權限,雲縣政府將循大法官釋憲方式,不排除與中央打憲法官司。
會議結束後,環署法規會副主委郭子哲向媒體說明,表示會中從憲法、地方制度法環境基本法、空污法、能源法等法制提出疑慮。郭子哲指出,環基法為綱領、宣示性的法律,不能做為地方自治法規訂定的依據,環保事項在憲法中未明文列舉屬中央或地方,但依憲法111條的權限劃分原則,全國一致的性質屬中央,因地制宜者屬地方;地方制度法30條則規定「法律先占」,自治條例不能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的法規相抵觸;空污法第28條對生煤、石油焦的管制係採許可制而無禁用的規定;能源法第6條,經營能源業務應遵行中央主管機關關於能源的調節、限制、禁止的規定。
關於環署指出空污法規定中,對生煤、石油焦的管制係採「許可」而無「禁用」的規定,然此《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雖有禁止兩字,但在5條法條中,僅使用了「不得使用」、「不再核發許可證」等字句。雙方後續將如何解讀此爭點值得關注。而當地環團要求立即停發許可證時,亦有提出不需自治條例,只需實質停發許可證即可的意見。
六輕使用高硫燃油、石油焦與生煤的電業設備共有七張許可證,陸續到期
六輕使用高硫燃油、石油焦與生煤的電業設備共有七張許可證,陸續到期,民間團體一再呼籲縣府立即停發許可證。攝影:賴品瑀。

雲縣自治條例  中央多部會反對

雲縣內的台塑六輕讓縣民的健康亮起紅燈,其中燃燒石油焦與生煤發電排放大量二氧化硫等有毒物質,更遭指為禍首。在當地民間團體的期待下,雲林縣5月通過並在本月10日公告的《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宣示1年後縣內產業不得使用石油焦、2年內禁燒生煤。由於六輕生煤使用量佔全縣98%,此條例也遭視為「六輕條款」。
但此自治條例再送往中央備查前,就已引發中央相關部會的反對。不但經濟部提出自治條例違反《能源法》與《空污法》的見解,若無獲展延,將共有6部燃煤發電機組得停機,將因此短少近400萬瓩的電力,7月起恐將限電。行政院長毛治國亦以「各自為政」重砲雲林縣,並提出此舉將導致台灣缺水缺電。
環保署也提出牴觸「能源法」的質疑,甚至環署署長魏國彥16日還寫文〈山寨版地方自治〉投書媒體,批雲縣「據地為王,自訂法律」。環保署24日下午召開會議討論是否備查,包含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法規會都會出席表達意見,待意見蒐整後由環保署空保處做出政策判斷,送環保署長魏國彥簽核。

台塑許可證仍獲展延  雲縣訂出2年內禁燒期限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雖然此自治條例並無罰則,但工廠未取得許可證而燃燒生煤或石油焦,環保局將以《空汙法》第58條,開罰10萬元至100萬元,限期通知補正,按日連罰,情節重大者勒令停工。
目前麥寮汽電將在28日到期,台塑塑化一廠也將在7月14日到期,這兩張許可證的展延申請,二度遭雲縣府退件。但在24日上午的審查中,最終獲得同意展延,雲縣給出直到2017年6月9日的期限,正好符合自治條例2年內禁燒的規定。
雲縣環保局更表示,許可的排放量以近5年紀錄中最低量為基準、不良天氣日減產5%、生煤的含硫量必須降低等,預計排放量將會減少兩成。
今(24)日上午縣長李進勇偕立委劉建國於立法院舉辦記者會,表達雲林縣民的心聲與縣府的立場
無法出席表達意見的雲林縣長李進勇,偕立委劉建國於立院舉辦記者會。圖片來源:雲林縣政府。

2015年6月20日 星期六

廢核也要減煤 莊秉潔:發展綠能、燃氣 燃煤轉備用

2015年6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核能議題的爭論中,非核是否代表將以燒煤來補足電力供給?長期研究空污的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指出「廢核也要減煤」,認為此刻正是台灣思考能源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應優先使用太陽能為主的綠電、天然氣,將燃煤電廠改列備用。高污染、高耗能的產業已不受歡迎,若環境宜人,台灣尚有機會轉型為研發、金融服務中心。
8日上午,民間團體與上百位地方上的媽媽前往中市府抗爭
中部民間團體與上百位地方上的媽媽,曾為爭取乾淨空氣,往中市府抗爭中科台積電擴建案,本報資料照,賴品瑀攝影。
17日晚間,莊秉潔應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邀請舉行演講,提出「2025年廢核、2030年禁煤、2035年再生能源達50%以上、2050年全面再生能源」的能源願景,此進程比起官方、甚至目前環團的建議更加積極。
莊秉潔強調北部人討論反核,但中南部對減煤更有感,因中南部居民飽受空氣污染所苦,健康為此亮紅燈。莊秉潔指出,在他歷次演講中,總得到民眾願意出更高的電費換取乾淨空氣的意見。比如他在中興大學之演講時,有44%聽眾即表示願將電費漲至每度10元來推動太陽光電,讓願意裝太陽光電之住戶有較高的收購價格。

1980後空污暴露率大增  罹肺癌年齡降至40歲

「1980年代出生的人,將來能看著自己的小孩長大嗎?」莊秉潔對此相當擔憂,認為空污一定要在這幾年改善,尤其是減低中南部地區的火力發電廠、石化等工業污染。莊秉潔指出,燃煤電廠下風處的PM2.5含有重金屬、戴奧辛等物質,影響心血管與呼吸系統。目前發現肺腺癌的好發年齡不斷下降,患有氣喘的幼兒人數也大增,甚至不少壯年、有路跑習慣的人因空污而猝死。
莊秉潔指出,1980年後工業逐漸從台北擴散到中南部,也帶進空氣污染,若1980出生的人,至今已有30年以上的暴露史,40歲就可能有罹患肺腺癌風險。
而面對這樣的健康危機,中南部民眾發起許多行動,包括遊行、寫信給政治人物等抗爭,若仔細觀察,多由地方媽媽、學童率先發難,而非環團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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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提出「廢核也要減煤」。攝影:賴品瑀。

燃煤、核能發電不便宜  須納入社會成本

面對台電總視核能與燃煤為基載電力,並認為穩定、低價。莊秉潔強調,發電總成本應計算的除了電廠成本,還得納入健康成本、氣候變遷等社會成本。他根據Climate Change最新研究(Shindell, 2015)指出,燃煤一度的社會總成本達0.42美元,是成本最高的能源類型,相較之下燃氣每度0.17美元,再生能源更低。
故若北部民眾為了反核、中南部民眾為乾淨空氣,都願負擔更高電費,並積極發展綠能,就可能改變現狀。
莊秉潔以政府數據說明,全國從交通用地、閒置工業區、耕作地與民間屋頂,共有677平方公里可做太陽能發電,共可發67.6GW的電力,已是夏季尖峰需求的兩倍,若真有不足則以「綠電不夠、用天然氣補,天然氣不夠、用燃煤補充」的原則因應。他表示,在白天自發自用的條件下,太陽光電發電每度2元。如要連上外電,則需加上線路費用,可能需到每度4元。
而抽蓄發電之價位,並未包括設置費用,主要是根據明潭抽蓄之經驗,其電力損失為30%,因此如可就近將白天多餘之太陽光電儲存起來,則抽蓄之儲存成本為2元*0.3=0.6 元/度。因此夜間每度成本最低可下探每度2.6元。未來全台以太陽光電為主之能源結構,需由地方而上的形態來架構,如此電費成本可達最低,應可低於目前每度3元。
不過,實際價格還需加上外線費用及抽蓄之初設費用,如無法抽蓄儲電,則可以鋰電池儲電自發自用,每度電費可控制在3.6元以下。莊秉潔建議,以再生能源為主的2050願景,初期電費仍需漲到3.6元。
民眾為了潔淨空氣,其實願意付高一點的電費。「與其每次紫爆就要帶小孩去看醫生,不如出高一點的電費,買無空污的太陽能!」莊秉潔轉述一位埔里媽媽的意見,表示即便漲2成電費,她也覺得划算。

用電零成長  從產業調整、提昇能源效率著手 

莊秉潔提出以綠電、天然氣來補充目前核能、燃煤所能供應的電力需求,綠盟理事長賴偉傑更提出再以天然氣、綠電發電外,更應從效率、產業調整來追求用電零成長。
「節能不是道德,而是一門好生意!」賴偉傑表示,例如以「負瓦特」管理思維來面對尖峰用電,給予在尖峰時段不用電的人優惠,促使使用者靈活調整電力使用模式。
賴偉傑強調,燃煤、核電都是產業轉型的課題,整個社會應共同討論。

2015年6月17日 星期三

劇組取景損樂生古蹟 院民籲三方共管 院方:暫不出借了

2015年6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樂生院院民與樂生青年近日發現,有劇組進入樂生院取景拍片,卻自行將牆壁、天花板漆色,並再拍攝完畢後以松香水去色及重新上漆,恐造成古蹟毀損與破壞。因此17日樂青與居民前往衛福部外,提出應為樂生院制訂更高規格的規定,更要求「三方共管」,由院民、文資專家、與主管機關共同制訂公約。然院方與衛福部卻以「暫不再出借」來消極面對,是否有意願制訂更細緻的公約,衛福部僅表示「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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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青與樂生院居民前往衛福部,要求三方共同規範劇組拍片。攝影:賴品瑀
院民與樂青抨擊衛福部與院方,多年來未以古蹟規格修復、保存,讓民間自力救濟,近年來許多劇組租借院區拍戲,卻只顧收每日1萬元的租金,而無盡到管理、督導的責任。因此目前有意進入樂生院拍片的劇組,有的與院方申請,有的與自救會協調,反成三不管。
台大城鄉所退休教授劉可強指出,此次遭殃的是「王字型大樓」的第二進,劇組將天花板、牆壁上色後又以松香水去色並重新塗上白漆,過程對建築材質是否造成傷害不得而知。因此他認為應該由院民、文資專家與主管機關三者共管,一起訂出公約與督導拍片過程,讓劇組依著明文規定拍攝,以免傷害古蹟。
衛福部醫管會楊技監回應卻表示,院方目前已暫停出借院區,如此便不會破壞院區或干擾院民,樂生的訴求已獲滿足。
「這並不是我們的訴求!」樂青成員何欣潔強調,院民與樂青並非全面反對劇組到樂生院拍片,相反的,他們相當歡迎藉此讓社會更瞭解樂生院,但拍攝必須兼顧建物保存,讓樂生院能維持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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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青出示樂生院受損照片,提出三方訂出公約的建議。攝影:賴品瑀
何欣潔指出,雖然樂生院因政策考量,至今只取得「歷史建築」、「文化地景」身份,而非「古蹟」,但樂生院的意義與價值舉世皆知,因此他們要求三方簽訂公約,讓樂生院受比「一般管理規則」更高的管制,例如由三方一起審核拍片計畫、三方合作監督拍片過程對古蹟無傷害。而院方向劇組所收取的每日1萬元租金所得,也應「專款專用」回到維護樂生院本身所用。
樂生自救會會長周富子表示,前往拍攝的劇組「有好有壞」,有的小心使用場地、並盡量不打擾院民作息,但也有不少任意拆卸門窗、在牆上打釘、粉刷與毀壞零件者,亦不在乎拍攝過程對院民的干擾。
紀錄片「行者」導演陳芯宜表示,自己在2005、2006年參與樂生院保存運動,因此在2007年拍攝「流浪神狗人」時也將樂生院選為場景之一。陳芯宜表示,當時拍攝前,就與自救會討論拍片計畫,除了讓院民理解劇組進入後將做什麼,院民也提出不少意見與故事,讓劇組更加理解樂生院,對創作有幫助。

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環署推環境即時通2.0 增地圖、自訂推播範圍

2015年6月1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保署在2013年推出「環境即時通」免費App,做為公開各項環境監測、環境品質相關資料的平台,提供空氣品質、沙塵暴訊息、紫外線指數、懸浮微粒濃度值等項目的查詢與推播警報,在去年「穹頂之下」紀錄片推波助瀾下,也達到6萬多次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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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推出環境即時通2.0版,介面、功能都有提升,獲好評。攝影:賴品瑀
然「不好用」的批評聲浪也存在,內容非常單調,且只能查閱自己所在地測站資訊等遭詬病,此次環署推出2.0的改版,改以顏色、圖表呈現使介面友善許多,推播空污訊息也可自訂多個測站及濃度。15日晚間2.0版Android系統上線後,獲得不少好評。
「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好用!」環署監資處長蔡鴻德說,過去「環境即時通」只有單一顯示,連他自己都不想下載,因此上任後著手進行改版,為的是讓民眾能夠理解這些資訊,因此新版設計「讓圖像說故事」,大量運用儀表板及圖表,除了呈現數字更加入不同顏色,並整合空氣品質、紫外線指數、天氣圖和戶外活動建議等資訊,讓使用者能一目了然。
新版「環境即時通」除了在空品訊息中,增加PSI與PM2.5指標的預報與歷史資料趨勢圖,並以地圖展示各縣市測站的相關空污資訊,也可以利用監測值排序去看全國各測站空污資訊。蔡鴻德建議,重視空氣品質的民眾可以藉由自行選擇測站資料與設定推播數值的作法,第一時間掌握訊息,例如預防冬季中國沙塵暴來襲,就可藉加入金門、馬祖與萬里、宜蘭等前線測站資料,早一步知道趨勢,而若對空污敏感的族群,也可自行設定推播的濃度值,以安排行程與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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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通2.0版可自選測站數據與警示濃度。攝影:賴品瑀
「環境即時通」除空品訊息,還有沙塵特報、紫外線指數、鄉鎮天氣、豪大雨特報、地震特報、淹水警戒、土石流警戒等。新版的「環境即時通」,Android版本已經在15日晚間登場,並獲得不少好評,在Google 軟體商店拿下4.4分評價,更獲網友誇讚「難得國家會做出不錯的App」,而IOS版則預計最慢月底推出,目前可在testfly平台取得試用版搶先用。
蔡鴻德指出,政府開放這些資料,歡迎民間多加應用,例如目前有多家電視台、華碩手機內建程式都是運用環署所提供的這些資料。而民眾租用Ubike時,也可以發現場站有提供相關空品資訊,供使用者參考,未來包括路跑等大型戶外活動,環署也願意連線提供即時資訊,供參與民眾更瞭解環境品質。

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旗山斷層範圍調查未完 國道七號範疇界定會議中斷

2015年6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15日進行國道七號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延續會議,由於有鄰近旗山斷層疑慮,環團與當地居民在會議展開時便大力要求先中止範疇界定的討論,待中央地調所的旗山斷層與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調查與公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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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斷層調查未完成,民間認為斷層對當地道路、石化區有什麼衝擊尚未調查出來,應該中止範疇界定會議的討論。拍攝:賴品瑀。
爭論了一上午後,未出席的地調所寄來書面資料,表示「本計畫路線範圍並未位於旗山斷層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地調所表示2014年12月所劃定公告的旗山斷層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範圍由旗山向南南西延伸,最南止於仁武區北部。但民間團體指出此調查僅做到仁武,據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的見解,仁武之後應還有斷層,還需要繼續完成調查,在持續的爭論中,在下午3點多宣告流會,並無進行任何相關內容的實質討論。
在5月初的前次會議中,由於旗山斷層在去年底遭地調所公告「旗山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不但年初中山大學環評中的仁武校區開發計畫大亂,國道七號也因此再多了這一項爭議,當時身為成大地科系教授的環委林慶偉曾強調國道七號應根據「地質法」進行調查評估,要找地質技師作加密鑽探、分析岩心、地雷阻、淺層反射等,借此機會好好調查旗山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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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調所並無代表出席,此書面意見仍引發爭論。拍攝:賴品瑀。
因此此次會議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反國道七號自救會等團體,也緊咬旗山斷層這點,除了要求環署暫訂範疇界定會議,並向「花媽」高雄市長陳菊喊話,要求選址在附近的國道七號、石化業、南星遊艇專區也該重新評估,一切等待地調所的調查結果出爐再議。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執行長顏淑女表示,旗山斷層是第一類的活動斷層,經過大社、仁武,還可能繼續向南延伸經澄清湖東側與大社丘陵間的凹谷,沿鳳山丘陵西側進入海域,而這區域剛好有密布的油槽、石化管線,希望陳菊市長了解居民恐慌與擔心害怕,支持「中止」國道7號範疇界定。
「頭沒有生出來怎麼剪臍帶?」水資源成員粘麗玉以此比喻,指出在還沒有完成斷層調查就要進行其他後續討論並不合邏輯。且今此會議地調所與林慶偉都沒到場出席,在沒有地質專業在場的狀況下,無法進行相關討論。
粘麗玉指出,環保署及開發單位現階段應將旗山斷層「視為」地質敏感區,他提出地調所2014年12月公佈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計畫書-F-0003旗山斷層報告,指出地調所報告內容「旗山斷層於旗山市區西側受沖積層掩覆,而於仁武以南可能仍繼續向南延伸,向南經澄清湖東側與大社丘陵之間凹谷,再沿著鳳山丘陵西側進入海域的斷層跡位置,但由於上述區域確認之調查資料仍相當有限,導致斷層跡位置尚未確定,故目前暫不列入敏感區劃設範圍,待科研成果更充足之後,將增補劃定。」
因此民間團體堅持應待地調所完成仁武之後的調查後,才能在國七範疇界定應予為區域調查及細部調查,否則審查作業荒腔走板,不但浪費時間也讓弊端層出不窮。

「核安不能協商!」核一廠一號機重啟否也政黨協商 環團立院外反對

2015年6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立院本會期進入尾聲,多項爭議法條都送往「黨團協商」,如溫減法與憲政、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甚至停機中的核一廠一號機也將在15日上午由協商決定是否重啟,多個民間團體在立院門外焦心,指出協商已是全民公敵,更不能接受核電廠如此專業的問題,居然也在無公正第三方檢驗的狀況下,要以協商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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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發生把手鬆脫的核一一號機恐循政黨協商重啟,民間團體相當反對。攝影:賴品瑀

核一安全無獲公正認證 「燃料棒延役」風險更增

核一廠在去年12月的定期大修作業過程中,因其中1束燃料把手斷裂,有取出異常情形而影響大修時程,至今停機已經半年。環團指出,此案與前兩週社會熱議的核廢料再處理相關,因為核一廠一號機若重啟,即將面臨核廢料貯存池爆滿的狀況。
台灣環盟會長劉俊秀指出,台電全權委託本該負責此事件的廠商Areva進行肇因分析報告,但Areva即是有意承接核廢再處理案的廠商,如此球員兼裁判的身份,他們質疑肇因分析的製作不但將規避自身責任,更可能全力配合,將結論導向重啟安全無虞。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台電將把手鬆脫的燃料棒瑕疵為偶發性,至今不願對同一批燃料棒進行完整檢測,也就無從確認同一批燃料是否潛在同樣的問題,讓核一更面臨風險。且目前一號機內的核燃料棒已「延役」,過度燃燒將產生多重可能導致爐心熔毀的風險,包括鋯合金燃料護套腐蝕、護套結晶變形、護套加速氫化、燃料內部壓力增加、加速燃料與護套間的不良效應、燃料丸與護套間會產生不良機械應力等等。

重啟為防缺電? 蔡雅瀅:一號機停機半年從無限電

關於此重啟案,台電再次以「缺電」為說詞,指出夏季用電量大增,需要一號機穩定基載量,但蠻野心足蔡雅瀅指出,他長期關注台電即時公佈的發電數據,一號機停機已到第188天,但半年以來從未因此限電過,甚至5月23至25日之間,一度核一二廠共有3部機組停機,也不曾發生缺電,即便目前天氣已經相當炎熱,燃氣和燃油電廠目前亦沒有火力全開,台電要以缺電為由來重啟一號機並不合理。
立委田秋堇表示,核一廠一號機的裝置容量636MW,僅全國裝置容量的1.5%,台灣若能落實政府「節能2%」的目標,便不需要重啟充滿安全疑慮的核一廠一號機。田秋堇強調,目前全台已共有634MW的太陽光電設備,表現最好的時段正是夏日尖峰用電時段,台灣明明有能力供電無虞。
田秋堇與台聯黨立委周倪安表示將在協商中全力反對核一的重啟,然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包括此案,眾多打入政黨協商的案子應該走出黑箱,應該進行公開辯論、提供轉播讓公民監督才是。

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

改革國會法案遭擋690次 公督盟痛批陽光進不了黑箱

2015年6月1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本屆第7會期即將在下週二休會,但包括本報等關注議題與政策的獨立媒體是否能循正當途徑進場採訪旁聽等問題,卻不見解決,11日下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召開記者會,點出包括委員會旁聽法制化、黨團協商透明化、建立國會頻道等多項國會改革法案合計遭阻擋了近700次,國會改革也將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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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林指出,一千多天以來,多項國會改革法案遭阻擋了690次。拍攝:賴品瑀。
公督盟強調,目前的第8屆立委有70位左右在競選期間曾經簽署承諾當選後改革國會,讓國會更加透明開放,但至今卻僅完成了程序委員會的網路轉播一項,趕在明日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前,他們呼籲至少要給個雛形,讓這些法案一讀付委,並爭取在第8會期列為優先法案。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出示圖表,指出如「旁聽法制化」遭阻擋退回程序委員會105次、「黨團協商透明化」72次、「建立國會頻道」85次甚至「立法院長中立化」也被擋了151次,而張宏林指出,出手阻擋的多為國民黨籍立委,且包括目前有意爭取大位的王金平、洪秀柱與黨鞭費鴻泰當時都是拒絕簽署承諾書的。公督盟常務理事陳建甫亦指出,拒絕公民團體與獨立媒體進場旁聽委員會的,也都是國民黨立委擔任召集委員時。
台灣國會透明化處進協會理事長胡世和重批他們就是阻止國會改革的絆腳石,公督盟理事王俊秀更表示,將結合「落選運動」,將阻礙國會改革也列入評估項目,到時將替這些「反民主」的委員成立落選總部,進行反輔選。
「有正常的國會才有正常的國家,否則不管誰當選總統,有這樣的國會都不可能做得好。」張宏林強調。張宏林指出,公督盟認為要改善立院就應該從資訊的公開透明下手,例如國會頻道的設置,有可能改變討論法案的模式,走向更深入與更多的辯論,而非現在一一排隊掛號,立委們各自在自己的時間發表意見,頂多隔空交火卻少有對話。
張宏林更指出本會期以「黨團協商」方式解決的法案與預算更多,以此迴避來不及審理與不願討論的部分。張宏林批,立院這樣「喬事情」的風氣也反應在以「內規」、「人治」來拒絕獨立媒體進場採訪監督。
胡世和更指出,本會期77條法條中有66條循協商方式處理,已是新高,因此打破協商黑箱亦是促使國會進步的重要一步。
美國早在1979就有國會頻道,韓國的國會頻道也做了10年,第七屆立委上任後隨在2009年2月完成I-vod網路轉播,但民間要求的國會頻道、會議轉播無死角等卻始終遭到阻擋,公督盟除了批評當時不願承諾開放國會、出面阻擋的立委外,更向當時曾簽署的70位立委喊話,若不努力完成,也不過是假仁假義。

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再見「桃花源」 苗縣沒錢 出磺坑開發喊停

2015年6月1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因為沒有經費,苗栗縣府選擇中止公館鄉出磺坑的「客家桃花源」計畫。環署10日審查此案的環說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苗縣指出由於無足夠經費持續進行開發,因此申請自5月停止環境監測。但小組要求苗縣完成水保計畫、再申請停工,並連帶中止相關監測或選擇撤案,才符合程序。
苗栗縣出磺坑基地位置圖。翻攝自簡報資料。
苗栗縣出磺坑基地位置圖。翻攝自簡報資料。
出磺坑在1877年探得油井後開採,是全國最古老的油井,也是亞洲最老的油井。苗栗縣府將其列為競爭型國際觀光魅力據點之一,在2010年推動「出礦坑地區優質環境改造計畫」,喊出打造「客家桃花源」,要以亞洲第一口油井、地軌纜車、石油博物館等元素增大型文藝展演場等景點,要發展觀光與文創,並獲交通部補助3億元。
2012年此案通過環評,但因用地問題拖了3年,中央補助款被收回,苗縣雖在2014年11月剪綵動工,但不出半年,就因縣府宣告無開發經費,而向環署申請從5月起停止環境監測。
依縣府原先規劃,桃花源基地位於公館鄉福基段後龍溪右岸的「客家桃花源」,面積約18.8公頃,設有生態展演劇場、文創產業中心、服務中心、特色度假休閒別墅及提供藝文團體進駐表演的「水上花樹劇場」,計畫在基礎設施完成後,將採BOT方式委外營運,當時得標的「客家桃花源」公司為明華園劇團邀請其他同業共組而成。
只是11月動工至今,僅完成了9成排水工程與8成道路工程,整體工程進度約僅12%,2015年1月底便無再施作,已支出的工程費約4400多萬元。苗栗縣承諾,將完成水土保持計畫後,申請變更使用分區土地編定,日後再做他用。
苗栗縣以工程中止為由申請停止環境監測,但小組要求釐清此計畫是中止或是將撤案,目前以計畫中止為由來申請停止環境監測,並不符合程序。而日前當地媒體報導苗縣縣長徐耀昌表示決定不再興建,已向交通部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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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經費,苗栗縣甫開工就中止計畫。圖片來源:翻攝自簡報資料。

要優良麥田不要工業區 彰化大城鄉民赴環署抗議

2015年6月1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大城產業園區區開發案10日在環署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的延續會議,除了當地居民數十人到場表示反對,要求立即撤案,日前彰化縣長魏明谷也喊「廢掉」,表態要求撤案。但經濟部工業局表示尚未收到縣府正式公文,打算持續相關審查程序,環署也表示在工業局正式撤案前須繼續進行,但在居民與聲援環團的堅持下,討論間也透露了撤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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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當地居民到場反對開發,作者:賴品瑀。
「我們要有機園區、不要加工廠!」國光石化黯然退出大城後,鄉公所仍表示期待有工業區協助地方發展。經濟部在2013年又提出「大城產業園區」開發案,屬「大城鄉經濟振興方案」主要項目之一,預定地位屬優良農地的台糖永安農場,開發總面積約25.61公頃,但此案同樣遭到當地鄉親反對,並於2014年4月確定進入二階環評。
在今年2月展開的範疇界定會議中,增加了「產業型態替代方案」一項,將列入二階環評主方案選項,包括大城鄉公所等在地居民提出的僅引進有機農業、農產品加工或觀光工廠,專設有機農產品食品加工區;或多位環評委員如馮秋霞、張學文、李俊璋、陳美蓮、劉小蘭等建議與地方政府、民眾、農委會等確認地方產業需求,調整引進產業類別或比例。
但此次延續會議中,居民擔心若日後食品工業區招商不遂,恐又將變更產業為工業區,強調他們堅持要的是有機園區,讓當地的優良農地繼續種植小麥。同時也一再提醒,魏明谷在5月13日的村民大會上已明確要求工業局撤案,而鄉長蔡鴻喜與鄉內15位村長也都表達反對。
大城鄉潭墘村村長劉幸川號召一車鄉親到場表達意見,他們表示大城鄉已推廣200多公頃的無毒有機小麥種植,好不容易打出自己的品牌,這才是他們才要的發展模式,實在不願產業園區案影響農田,更質疑工業局提出的零排放承諾,指出處理後廢水作澆灌使用,仍有污染土壤的可能。
當地養豬業者陳晉義指出,大城地區已遭六輕與榮成紙廠污染,當地居民罹癌者眾,絕對不接受大城產業園區再來夾擊圍殺。
此次會議因為民眾反對,而無法展開評估項目的討論,主席張添晉也順勢將議程改為讓鄉親表達他們對當地發展的想法。鄉親們表示,並非只有發展工業區才能讓人回鄉,若環境不好,年輕人絕不可能想回來住,鄉公所應有更新的思維。
環委李培芬亦對如中興新村與苗栗開發工業區後又閒置的狀況感到痛心,認為經濟部在政策上應有更多檢討。
面對民眾的不滿,工業局表示,引進的產業類別規劃會尊重當地居民意見,但民眾希望的有機農業園區,應由農委會主管;環委廖惠珠也建議經濟部與農委會攜手合作尋求出路,例如可效法屏東的養水種電。
工業局則表示,若彰縣府盡快提供正式公文確認反對此案,就會馬上進行評估。鄉公所主秘王宏銘亦表示,雖此案目前計畫是配合當地農產加工,但協調後民眾若仍反對,公所也傾向撤案。
環署則表示,工業局須完成與各單位、村民等協調,取得縣府公文後才可再進行下次延續會議。

2015年6月3日 星期三

鈽鈾不返國、體積縮小好處理? 法核工學者:核廢境外再處理是騙局

2015年6月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台電只是在花錢買時間,藉此延遲20年尋找高階核廢料貯存場址的時間」,法國核工學者伊夫·馬里格納克直言。
Yves Marignac (伊夫·馬里格納克),綠盟提供
伊夫·馬里格納克直言,再處理並非真正的核廢處理政策。圖片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年初台電提出核廢料境外再處理招標案,捲起台灣對「無解」核廢料處置的正視與討論,不論選擇延役、除役,已經產生的核廢料都是必須面對的難題。2日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邀請法國「核裂變物質國際小組」(International Panel on Fissile Materials,IPFM)成員伊夫·馬里格納克(Yves Marignac)來台進行演說並參與立院公聽會,帶來關於核廢料再處理計畫,台電以外的說法。
馬里格納克在1990年代曾在AREVA負責核廢處理與核電廠除役工作,後加入WISE-Paris(世界能源資訊服務組織)、參與法國與歐盟核電、核廢相關政策的分析評估,在下午公聽會時得知台電僅與AREVA公司討論過再處理計畫,語重心長的建議台灣各界應與AREVA以外的法國機構、民間組織多交流才行。
台電企圖將核一二廠的8%約200噸用過核燃料棒送出國進行再處理,遭民間反核團體指責藉此抒解眼前核一二廠燃料池已經爆滿的窘境,以求能繼續發核電。目前全球僅剩法國的AREVA集團的再處理場La Hague有能力承接此合約,然AREVA卻已面臨破產,馬里格納克直言,再處理不但無法降低核廢放射性、也沒有減少體積,且台灣若在此時委託AREVA再處理核廢料,只怕日後要成為AREVA解決財務危機時的分母。

再處理未真正處理核廢 體積縮小但毒性更強、更不穩定

馬里格納克強調,再處理並非真正的核廢處理政策,台電聲稱的縮小核廢體積、鈽鈾不返國,都是徹底的誤導。
馬里格納克反駁台電及核工業說再處理可以大量減少核廢料體積,有利核廢處置的說法。因為核廢料的體積大小並不是最終處置場址選址的關鍵條件,再處理後送回台灣的高階核廢料,還是一樣有高強度的熱能產出和輻射,並不會因為將鈽取出就讓未來最終處置場址,可以避免輻射洩漏汙染環境的風險。而再處理過後經玻璃固化的物質,反而更毒、更不穩定。
反觀純化取出的鈽,馬里格納克指出僅需8公斤反應爐等級的鈽就可以製作出當年日本長崎核爆等級的原子彈,而台電的200噸用過核燃料棒,將可提出2噸的鈽,足以成為250個核子彈頭,也因此在跨國運送除了有污染環境的風險,更可能引起恐怖份子的覬覦,這是抵觸目前全球反對核子擴散共識的行為。

鈽鈾不返國?倒貼都沒人要

至於台電所宣示的「鈽鈾不返國」,計畫委託法國轉售鈽和鈾,馬里格納克卻指出鈽和鈾目前在國際市場根本沒有人要,不可能有買家,恐怕倒貼鉅額也不見得可以找到買主。根據法國2006
年通過的「放射性廢料與物質永續管理相關計畫」法,明文禁止於法國境內存放來自外國的核廢料,以及來自外國經過再處理所產生的核廢料。所有他國生產的核廢都必須返回原國,未來極有可能經過再處理的鈽與鈾,必須依法國法規全數回台,台灣沒有任何政府單位可以百分百保證,最高毒性的鈽與鈾不會回到台灣。
雖然鈽鈾可轉做MOX燃料,但馬里格納克指出,法國目前能使用MOX燃料的機組約剩下20個,且都在快速老化中,不但40年期滿就要除役關閉,且這些機組每年約能消耗10噸MOX燃料,但法國目前手上有自己產生加上代其他國家處理的核廢,卻是每年產出80噸了等待消耗,因此若台灣將核廢送往法國再處理,恐怕當法國無力消化時,便有相當大的可能循上述「核廢永續管理計畫」將核廢料送回台灣。
「政府不能用核廢料綁架人民,強迫全國一起短視近利直到無法挽回的那一刻。」馬里格納克直言,再處理不是真正的核廢處理政策,台電打算進行的再處理計畫違反了國際社會對保防安全和核安的重視。他提醒台灣,不管要選擇直接地質處置或是再處理,都一樣要面對找不到最終處置場的選址問題,因此他直接點出再處理只是台電用高達113億台幣經費、藉由小規模輸出的方式換取相當有限的20年時間,他不認為這是一個負責的核廢政策。
至於身為核電大國的法國目前對能源的態度為何,讓聽講民眾相當好奇,「德國真的做到了,我們的風向也變了。」馬里格納克指出眼看鄰國德國發展再生能源,法國從訕笑不可能到開始學習,目前風向已逐漸轉向從核電,要走向再生能源,而高碳排的化石燃料則不是考量的選項。

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

頭號目標是幽靈漁網! 時隔20餘年 環署重啟海底垃圾清除行動

2015年6月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海龜、鯨豚等海洋生物因為幽靈漁網纏身、誤食塑膠袋等海洋垃圾而枉死的憾事一再發生,環保署2日表示,明年將祭出上千萬經費,與地方政府合作辦理「海底垃圾清除」的工作,要跟地方潛水協會與民間團體合作淨海,首要目標是遺留在礁岩上的漁網、繩索與塑膠袋等海洋垃圾,讓海洋恢復生機。
清除海底垃圾,目前多由環團、熱心潛水人、當地潛水業者等民間自發行動;而環署於1989年簡又新任署長時代,曾發動中華民國潛水協會清除海域海底垃圾的「海豹行動」,相隔20餘年後,才又再提出相關措施。
南灣海底裡的廢棄漁網,圖片提供:環保署。
南灣海底裡的廢棄漁網,圖片提供:環保署。

廢漁具隨意丟  成海洋生物頭號殺手

環署水保處2日記者會中提出海底垃圾調查結果,指出今年3~5月間,曾在台南安平港、卑南溪口、蘭陽溪口、淡水河口、墾丁南灣及佳樂水等6地點進行水下調查。水保處處長葉俊宏指出,抽檢地點多選在出海口附近,約距岸約300公尺處,選定100×100公尺(10,000平方公尺),在範圍內以2人1組方式潛水進行海底垃圾調查及清理作業。
其中以鐵鋁罐件數為最多,其次為塑膠袋、塑膠瓶及玻璃瓶罐,並拾獲廢輪胎、廢棄漁網及橡皮管等較大型之海底垃圾。
葉俊宏分析調查結果,指出在沙岸部分,垃圾比他想像中少,在台南安平港、卑南溪口、蘭陽溪口及淡水河口等4處河口、港口地區都沒有發現大量海底垃圾。但他質疑主要可能因安平港區調查處遊客較少,而卑南溪、蘭陽溪及淡水河口調查區位於河流出海口旁激浪區,且海底為沙質地形,海底垃圾易受浪湧推動、沖打上岸,或遭掩埋在層層泥沙之下。因此他也轉向調查中油高雄永安液化天然氣接收港航道疏浚的底泥紀錄,發現有廢棄漁網、繩索與塑膠等。
至於墾丁南灣及佳樂水地區因屬礁岩地形,廢棄漁網、橡膠管及廢輪胎等較大型的海底垃圾相當明顯。水保處引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2014年對後壁湖、潟湖、核三廠入水口、南灣眺石東側等地區的淨海成果,同樣發現海底垃圾以廢棄繩索及漁網為最大宗,占了約70%;其餘塑膠製品及鐵鋁罐,各約占10%。其中尤其廢棄漁網覆蓋在礁岩上,經常發生纏死海龜、鯨豚等生物,對當地的生態造成危害,也就成為環署此波行動的重點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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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垃圾調查分析,攝影:賴品瑀

清除海廢費時又費力  環署盼與地方合作

明年,環署將撥135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底垃圾清除工作,範圍包括台灣本島與離島地區,並以東北角、墾丁、綠島、蘭嶼和澎湖等礁岩地形優先。環署希望各地方環保局踴躍找當地潛水店合作,向環署提出清除計畫。
葉俊宏強調,海底垃圾清除不易,必須由潛水員一件一件撿拾,尤其是幽靈漁網密佈的礁岸更不可能以拖網方式進行,因此可知岸上一個「隨手丟」動作,對海洋將造成嚴重傷害。因此呼籲民眾到河邊海邊遊憩、釣魚時,「帶多少來就帶多少離開」,別把垃圾留下。

未來將加強回收機制、查緝違法行為

不管是環署此次調查或民間團體以國際海岸清潔運動(ICC)標準進行海廢監測,都顯示塑膠、保特瓶、鐵鋁罐這些不可自然分解、但其實可回收的物質名列前茅,這些海底垃圾多數來自陸域與海岸未妥善清理的廢棄物,環署將如何後續將持續推動廢棄物源頭管理及減量措施?
環署今年3月提出的「海漂垃圾處理方案」中,提出持續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建立非分解性漁業廢棄物收集、回收管道、與辦理淨灘推動認養淨灘、執行陸域海漂垃圾防治工作計畫、及督導地方政府加強河面垃圾與污水截流站垃圾清疏作業、加強船舶廢棄物管制等作為。
葉俊宏更指出,根據《海洋污染防治法》,若漁船在海上隨意棄置垃圾,將處新台幣30萬到150萬元罰鍰。環署除了將更完善漁港的回收設備外,也會繼續利用衛星監控大型污染,亦歡迎民眾舉報不法行為以共同維護海洋環境。

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不只技術問題 孫窮理、吳明益從國際情勢環境倫理談核廢

2015年6月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台電提出的「核廢料境外再處理」招標案,是否將在6月立院會期結束前闖關?而此舉能真正解決核廢問題嗎?不斷產生的核廢料到底該如何處理,讓關心核能爭議的民眾憂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31日邀獨立媒體人孫窮理與作家吳明益,分別就國際情勢與環境倫理角度探討核廢難題展開討論,也反省我國反核運動對核廢料的態度,是設法送出國自保?先確定除役再談核廢處理?亦或是為了維持社會能量,談反核時不能忽略核廢問題?

孫窮理:再處理是兒戲? 提醒核電與核武間的「鈾循環」

「境外再處理不可行,這只是台電在耍小孩子脾氣,因為你們擋了他的乾式貯存。」直指境外再處理只是兒戲,「焦點事件」創辦人孫窮理指出,所謂用過核燃料棒再處理,目的根本並非解決核廢料問題,而是為了提煉當中的鈽鈾元素。
「很髒很貴很沒效率」,孫窮理指出,再處理根本不是最終處置、也不能算臨時處理,因為單就體積來看,雖然燃料棒本身體積會變小一些,但純化過程卻產生廠房等輻射廢棄物,最後都得一併送回國,等於台灣20年後得面對更大量的核廢料。「雖說再處理是兒戲,但台電也不是沒做過兒戲的事。」孫窮理仍有些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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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窮理分析國際情勢,認為台灣離戰爭不遠。攝影:賴品瑀
而再處理後提煉出的鈽鈾正是核子武器的主要原料,孫窮理指出,雖然再處理後的鈽鈾可作為MOX(混合氧化物燃料)核燃料,供快中子反應爐使用,但發電成本卻比一般核能發電高了4.5~9倍。且從數據中可發現,目前再處理後的鈾都非轉向MOX使用,大部分都在民間手中,雖然1980年代核子彈頭的數量減少,但彈頭外的核子武器材料數量卻不斷攀升。
「這就是鈾循環。」因此孫窮理認為,即便台電提出的再處理形同兒戲,也提醒了國內反核運動中很少討論到「核電與核武」兩者關係的論述。
此波再處理計畫是因2013年年底的「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 簽訂後放行而起,但孫窮理從國際情勢來分析,提出台灣位在冷戰封鎖線的兩道島鍊與一觸即發南海緊張形勢中,其實一直離戰爭非常近,若爆發衝突台灣絕對逃不掉。
而近期先後兩起事件,包括宣布加入亞投行的第二天,F18降落台南;日前法國兩台拉法葉艦一左一右通過台灣東西兩側。雖意味不明,但也提醒台灣正在面臨「戰爭迫近」的形勢,因此也該再次思考以前在反核運動中,認為台灣並沒有動機跟技術發展核武的想法。

反省以「核廢無解」反核  正視核廢是時候?

「倫理思考是人類對自己形象的想像。」吳明益的研究與創作都在討論「環境倫理」這項課題,他引「發展難民」這個詞來描述包括核能、六輕等帶來的慢性暴力、結構暴力,此般耗損與慢性傷害將會持續數代人。
「慢暴力的地域轉移並沒有消滅慢暴力本身」吳明益如此看待核廢料境外再處理。吳明益提出自身反核的理由,是由於核能沒有想像力、巨大的傷害性、無法處置的廢棄物。他更強調,核廢料就是一種數千數萬年的慢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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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益介紹環境倫理,引發對核廢處置的討論。攝影:賴品瑀
吳明益分析日本兩大文豪大江健三郎與村上春樹的反核論述,指出大江在福島核災前,便一再否定「核武為了和平」的核武悖論,當政府企圖向他國展示核武的強大威力,又怎能說服國民相信擁有核能會是安全的事情?而村上在福島核災後開始大力發聲,多以柔性訴說為策略,例如強調「無常」。
然在討論「有毒廢棄物總是丟在少數民族社區」中的實質、程序與分配等不正義時,也有「逐臭」、「放在我家後院」等主動願意與污染為鄰的選擇出現。此種演變,讓「環境正義論」獲得提出,面臨每個鄰避設施都有其公益性與不正義的選擇課題,而目前環境正義論則因「追求無污染的狀態」不可能實現,而遭評為「弱理論」。
從這樣的思辯經驗來反思台灣核廢料何去何從,也激起熱烈討論。「即便停止發核電也還是要面對核廢,我們只能接受這些核廢料得放在島上」吳明益表示。近年反核論述常高舉「核廢無解」四字,要求立刻停止發電繼續產生核廢,但要求廢核時,是否也是讓全國一起正視核廢問題的時刻?
綠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當「境外再處理」風聲傳出,的確有部分反核人士會認為如能送走核廢料,讓台灣遠離危險是好事,但她認為「自己的垃圾自己面對」,台灣不能逃避自己產生的核廢料。
綠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表示,目前核廢料瞄準偏遠原鄉的作法是雙重歧視,當地居民先是沒有享受到資源分配,還得承受別人享受後的核廢料。理事長賴偉傑亦指出,之前政府曾找電廠周邊、蘭嶼、核廢候選廠址等地居民開會討論,但當中一位蘭嶼代表的發問讓他印象深刻「為什麼核電用最多的人不用來討論?」,賴偉傑強調,核電是犧牲的體系,因此不能只是少部分人面對這個問題,而是要讓更多國民談清楚這個問題。
「找到貯存場就等於為繼續產生核廢料、繼續使用在背書、鋪路。」孫窮理認為,在確定除役前,他不能接受展開討論核廢處置;但長期陪伴北海岸居民抗爭的綠黨成員王鐘銘卻採相反態度,指出核電廠周遭居民已長期與核電廠及核電廠內的核廢恐怖共處,對他們而言,有某程度的焦慮擔心:即當達成廢核時,社會關注力量將大減,最後只剩居民孤軍奮戰。
而王鐘銘所提出的憂慮並非無由來,去年當局宣布核四封存後,反核聲量確有所消退。因此討論中也反省近期反核運動高舉「拼裝核四危險」、「蘭嶼達悟族的獨特與無辜」兩點,認為必須前進尋求更多的倫理思考與更新的語言,然後做出結論。
吳明益強調,「倫理就是一種選擇,人類尋找理由以建構自己的樣貌,並付出代價。」

2015年5月29日 星期五

北美館《製造×意義》聯展當代藝術家對環境議題的觀察

2015年5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繼《後石油城市》展由德國建築權威雜誌ARCH+來台展出文件,北美館再推出由18組國內當代藝術家參與的《製造×意義 Make Sense》,包括攝影大師張照堂、中生代重要錄像藝術家袁廣鳴、多位新生代藝術家甚至台南社大海廢社等展出繪畫、攝影、錄像、裝置、行為藝術等形式,藝術家提出對能源消耗、環境現狀、社會公平及世代正義等議題的觀察與主張。
策展人蘇嘉瑩及蕭琳蓁表示,當代藝術企圖回應在人類社會及科技的加乘發展下,介入及改變世界的結果,而本次18組參展藝術家的作品呈現了不同世代的觀點,展現對未來世界的想像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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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曉嵐裝置作品《世界之無法想像》一隅。攝影:賴品瑀
展覽中,多位新生代藝術家提出對工業時代大量消費、消耗地球資源的現象提出反省,正如展場引句「物之始終/人類文明的系統在欲望之海中,製造一座又一座垃圾島嶼」所言,不少作品詮釋了工廠、消費、大量廢棄物的場景,如蔡孟閶《工廠》系列繪畫描繪石化工業重鎮高雄的煙囪及煉油蒸餾塔景象,范曉嵐裝置作品《世界之無法想像》以噴成灰白色的廢棄日用品鋪滿展間,蕭珮宜《憂傷的美麗孤島》作品則是畫出由漂流垃圾組成的垃圾島。
這些廢棄物不僅存在於藝術家的想像與擔憂中,更實際存在於我們的生活環境中,蘇育賢在《鳳珠》及《塑膠人》兩部作品中,帶著攝影機前往資源回收場,讓工作者一一介紹各種塑膠廢棄物的材質,更與收集資源回收的婦人費力將保特瓶、飲料杯綁在小小的工作用拖車上,最後把小山般的回收物丟進運河裡,呈現荒謬而驚人的場景。
長期進行海洋廢棄物監測的台南社大「海廢社」也受邀參展,內容即為他們長期在海灘撿到的各種廢棄物,照片中各種海廢整齊而密集的排放著,要讀者正視海灘上充滿垃圾的狀況於追究源頭,海廢社更提出呼籲,要求政府與國人更嚴肅看待飲料杯、蚵架、保利龍、塑膠袋與漁網,要有更積極的對策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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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社大海廢社呈現在海灘上統計到的海洋廢棄物。攝影:賴品瑀
土地議題亦是多位藝術家所重視,美麗灣、山海劇場等受爭議的東海岸開發案,都在范曉嵐的紀錄片《未竟之路》之中呈現,林厚成《既存於遠方的記憶》、楊哲一《山水》、《造山》與蕭珮宜《日常庸俗景觀》展現了填海、採礦等人類對大自然的侵略與破壞。黃信堯紀錄片作品《帶水雲》則呈現了雲林縣口湖鄉在地層下陷後的一片汪洋,提醒觀眾追究原因更要尋求與水共存的新作法為何。
李旻軍、鄭安齊的錄像裝置作品《城市風景》看似只是挪移了展間窗外景色,然影像中緩緩出現白色方塊覆蓋景色,讓街景逐漸消失,僅剩空白,他們更提出大事記,提醒民眾近30年台灣關於土地徵收、都更的案件與法令。
福島核災後,以作品回應核能議題的藝術家相當多,包括音樂人、插畫界都曾有大規模的合作,此次《製造×意義》則展出張照堂攝影《臺灣─核災之後……》、袁廣鳴錄像作品《能量的風景》與杜珮詩《邁向幸福的十一個步驟》。
張照堂《臺灣─核災之後……》曾在去年個人展中展出,此次參展,不但選擇全為黑白照片,連展間也刻意塗成黑色,作品掛的歪倒,甚至在地上,讓氣氛更顯荒涼。《能量的風景》則讓鏡頭在核電廠及核廢料儲存場與廢墟中推移,搭配音效同樣以詭譎顫慄來呈現對核能的恐懼。《邁向幸福的十一個步驟》更挪用加拿大「核武生存的十一步驟」的緊急措施來作畫,以黑色幽默將平凡生活與真實災變對照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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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照堂再次展出《臺灣─核災之後……》以全黑展間、歪斜擺放,讓氣氛更加荒涼。攝影:賴品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