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 星期五

北美館《製造×意義》聯展當代藝術家對環境議題的觀察

2015年5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繼《後石油城市》展由德國建築權威雜誌ARCH+來台展出文件,北美館再推出由18組國內當代藝術家參與的《製造×意義 Make Sense》,包括攝影大師張照堂、中生代重要錄像藝術家袁廣鳴、多位新生代藝術家甚至台南社大海廢社等展出繪畫、攝影、錄像、裝置、行為藝術等形式,藝術家提出對能源消耗、環境現狀、社會公平及世代正義等議題的觀察與主張。
策展人蘇嘉瑩及蕭琳蓁表示,當代藝術企圖回應在人類社會及科技的加乘發展下,介入及改變世界的結果,而本次18組參展藝術家的作品呈現了不同世代的觀點,展現對未來世界的想像與參與。
DSC_1272
范曉嵐裝置作品《世界之無法想像》一隅。攝影:賴品瑀
展覽中,多位新生代藝術家提出對工業時代大量消費、消耗地球資源的現象提出反省,正如展場引句「物之始終/人類文明的系統在欲望之海中,製造一座又一座垃圾島嶼」所言,不少作品詮釋了工廠、消費、大量廢棄物的場景,如蔡孟閶《工廠》系列繪畫描繪石化工業重鎮高雄的煙囪及煉油蒸餾塔景象,范曉嵐裝置作品《世界之無法想像》以噴成灰白色的廢棄日用品鋪滿展間,蕭珮宜《憂傷的美麗孤島》作品則是畫出由漂流垃圾組成的垃圾島。
這些廢棄物不僅存在於藝術家的想像與擔憂中,更實際存在於我們的生活環境中,蘇育賢在《鳳珠》及《塑膠人》兩部作品中,帶著攝影機前往資源回收場,讓工作者一一介紹各種塑膠廢棄物的材質,更與收集資源回收的婦人費力將保特瓶、飲料杯綁在小小的工作用拖車上,最後把小山般的回收物丟進運河裡,呈現荒謬而驚人的場景。
長期進行海洋廢棄物監測的台南社大「海廢社」也受邀參展,內容即為他們長期在海灘撿到的各種廢棄物,照片中各種海廢整齊而密集的排放著,要讀者正視海灘上充滿垃圾的狀況於追究源頭,海廢社更提出呼籲,要求政府與國人更嚴肅看待飲料杯、蚵架、保利龍、塑膠袋與漁網,要有更積極的對策與管制。
DSC_1271
台南社大海廢社呈現在海灘上統計到的海洋廢棄物。攝影:賴品瑀
土地議題亦是多位藝術家所重視,美麗灣、山海劇場等受爭議的東海岸開發案,都在范曉嵐的紀錄片《未竟之路》之中呈現,林厚成《既存於遠方的記憶》、楊哲一《山水》、《造山》與蕭珮宜《日常庸俗景觀》展現了填海、採礦等人類對大自然的侵略與破壞。黃信堯紀錄片作品《帶水雲》則呈現了雲林縣口湖鄉在地層下陷後的一片汪洋,提醒觀眾追究原因更要尋求與水共存的新作法為何。
李旻軍、鄭安齊的錄像裝置作品《城市風景》看似只是挪移了展間窗外景色,然影像中緩緩出現白色方塊覆蓋景色,讓街景逐漸消失,僅剩空白,他們更提出大事記,提醒民眾近30年台灣關於土地徵收、都更的案件與法令。
福島核災後,以作品回應核能議題的藝術家相當多,包括音樂人、插畫界都曾有大規模的合作,此次《製造×意義》則展出張照堂攝影《臺灣─核災之後……》、袁廣鳴錄像作品《能量的風景》與杜珮詩《邁向幸福的十一個步驟》。
張照堂《臺灣─核災之後……》曾在去年個人展中展出,此次參展,不但選擇全為黑白照片,連展間也刻意塗成黑色,作品掛的歪倒,甚至在地上,讓氣氛更顯荒涼。《能量的風景》則讓鏡頭在核電廠及核廢料儲存場與廢墟中推移,搭配音效同樣以詭譎顫慄來呈現對核能的恐懼。《邁向幸福的十一個步驟》更挪用加拿大「核武生存的十一步驟」的緊急措施來作畫,以黑色幽默將平凡生活與真實災變對照連結。
DSC_1264
張照堂再次展出《臺灣─核災之後……》以全黑展間、歪斜擺放,讓氣氛更加荒涼。攝影:賴品瑀

2015年5月28日 星期四

核廢境外再處理又偷跑? 環團指內定廠商AREVA將破產 根本錢坑

2015年5月2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台電公司原計畫在年初進行核一二廠用過燃料棒海外處理的招標案,但因遭批違反預算法等爭議而緊急喊停,但近期卻又傳出風聲,可能趁著六月中旬立院會期結束前再次闖關,28日上午多個民間團體前往台電大樓門外抗議,不但重申此舉造成核污染、核武擴散而面臨國際爭議,且內定要接手的法核工大廠AREVA近10年接不到再處理工程訂單,近年虧損連連,近4年總虧損已達78.5歐元,只怕將是下一個錢坑。
DSC_1247~2
環團前往台電大樓,反對核廢境外再處理,直稱花大錢不消災,卻惹國際惡名。攝影:賴品瑀
台電計畫以112.57億元的經費,要將核一二廠所製造的部分核廢料進行境外再處理,並在今年2月過年前上網公告,但由於此舉違反預算法的,立院經濟委員會要求在核後端處理基金預算通過前不得招標,經濟部與台電也在4月時喊停,但近日卻傳出台電積極遊說立院在本會期通過預算。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主婦聯盟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民間團體指出,核廢輸出在國際上有極大的環境風險與爭議,運輸沿線與核電廠周遭的居民都面臨危險,另有遭受恐怖攻擊、核武擴散的隱憂,此舉將讓台灣在國際上蒙上惡名。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徐詩雅指出,目前有再進行再處理的國家不若台電所指稱的「有很多」,其實僅有法、英、俄羅斯,且英國正在準備關廠,俄羅斯的規模小、且有製造核武的疑慮受美國壓力,因此幾乎可說只有法國的AREVA核工集團的再處理廠「La Hague」符合大型、仍在商轉的條件,是唯一可能參與投標的廠商。
DSC_1250~2~2
徐詩雅引AREVA財報,指出該公司破產在即,若與其合作,恐又是錢坑。攝影:賴品瑀
徐詩雅表示,由於目前各國都不再進行核廢再處理,AREVA集團近10年都沒有接到再處理的訂單,包括瑞士、比利時、日本、荷蘭等國,都不再送核廢料到AREVA,也無任何合約的更新,因此可由從該集團公佈的財報上發現,他們已虧損了50億歐元,且近4年連續虧損,4年來總計達78.5億歐元,幾乎瀕臨破產邊緣。
徐詩雅指出,AREVA財務出現困難,國際媒體都已大幅報導,該公司資本額36億目前卻有47億的負債,若台灣與其簽訂合約,是否會面臨不斷追加經費等風險,台電有必要跟大眾解釋清楚,綠盟秘書長崔愫欣更表示,核四之所以會是現在的「錢坑」,也就是因為與財務有狀況的公司合作,實在殷鑑不遠。
由於法國的「放射性廢料與物質永許管理相關計畫法」明訂禁止法國境內存放來自外國的核廢料,與來自外國的經再處理所產生核廢料。因此民間團體質疑,因此就算花了大錢送出國,20年內台灣還是得面臨覓無永久貯存場址的問題。
徐詩雅更指出,台灣這次要拿出113億要處理的核廢料,僅是核一二廠所製造的核廢料總數約8%而已,因此很明顯的並非真的是要為了處理核廢料,而是要清出一些空間,讓核一二廠繼續延役罷了。據了解,原能會及台電內部亦有部分意見,認為既然這次境外再處理為的是繼續發核電,那麼要求以核後端處理基金來支付其實也並不合理。因此民間團體認為台電現在面臨無能力卻又心急的窘境,簡直如要求「給我毒品我才要進勒戒所」的毒癮者,因此痛批台電「無力處理核廢就沒資格再發核電。」
民間團體更預告,下週二將邀請法國核安專家Yves Marignac來台參與立院公聽會,並舉辦「揭穿核廢境外再處理大騙局」演講,歡迎民眾到場瞭解核廢再處理有何核安危機。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依法立院預算應在每年的11月審完次年預算,但今年的預算中,包括此案涉及的核後端處理基金等預算,卻是至今都沒有審完,且多年來皆是如此荒謬的狀況,因此不只此案不能這樣「偷跑」、「偷渡」,還有更多的國會審查都需要更多民眾的監督。

環評委員任期將滿 環署開放各界推薦新委員

2015年5月2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目前的第10屆環評委員會任期即將於今年7月底屆滿,環署日前發出訊息,至今年6月10日止公開接受法人、機關、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環保公益團體推薦專家學者擔任第11屆環評委員會委員。
依照「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環評委員會置委員21人,除署長、副署長將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具當然委員身份外,另有政府有關機關代表5人,其餘的14個名額,則將從具有環評相關的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中遴選,環署公開接受外界推薦專家學者,並成立遴選委員會,從中遴選出候選人,提供環保署署長核定後聘任新一屆環評委員。
2015-05-28_03-24-58
環評大會實況照。攝影:賴品瑀。
環署強調,環評屬科學、客觀的調查與評析工作,亟需具有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參與,因此請各界踴躍推薦優秀及專業人才,協助環評業務,共同為臺灣的環境把關。
環署綜計處表示,依照「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遴選要點」規定,受推薦的專家學者須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從事環評相關項目之技師,滿8年以上者。(二)國內大專院校專任副教授(含)以上。(三)曾任登記立案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滿3年以上者。(四)曾任各機關環評委員會委員,滿2年以上者。(五)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評相關項目副研究員(含)以上。(六)其他經遴選委員會專案認定者。
而所謂環評相關的學術專長為何?環署提出14項領域,包括土地利用規劃及管理、文化資產、生態系統、海洋、海岸及島嶼、地形及地質、水土保持與防災、空氣品質及噪音、振動、氣候變遷與能源、水資源及水污染、廢棄物及資源循環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毒性化學物質及健康風險評估、社會、就業及公共政策、產業與區域經濟等類別。
環保署強調,該署自即日起至104年6月10日止公開接受外界推薦專家學者,逾期、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該署將不予受理;另請受推薦者配合該署通知,於專家學者委員核定前提供「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自我揭露提報表」,提供署長核定名單前參考。

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

退回又過關 大林煉油廠脫硫計畫環差再出小組

2015年5月2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因計畫書中空污減量與溫室氣體減量等數據相關前後不一,「大林煉油廠油品脫硫計畫」在第279次環評大會遭到「退回小組重審」的命運,27日下午環署進行第三次初審,小組對開發單位於審查過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承諾限值調整原因及相關佐證資料與溫室氣體減量成效查驗認證情形皆有更嚴謹的審查,雖通過此案,但要求繼續查核溫室氣體減量等項目。
中油提出此案變更前後空污排放圖表,翻攝自簡報資料。
中油提出此案變更前後空污排放圖表,翻攝自簡報資料
中油大林煉油廠變更提出,以調整加氫脫硫工場、輕油加氫脫硫工場等設施排放濃度來降低氮氧化物(NOx)等空污排放,此案本在2014年11月的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中已取得通過的建議,但在279次環評大會時,遭小組召集人龍世俊指出發現空氣污染排放量超出原環境影響評估核定量與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內容中常有前後不一致的錯誤。
「誤植與偽造文書僅一線之隔,應謹慎處理。」龍世俊當時說了重話,要求開發單位與顧問公司負起責任,溫減辦公室也認為需要釐清開發單位所引用2014年的查證資料,多位環評委員認同應該退回小組重審。
此變更涉及高雄市小港區、臨海工業區與大林煉油廠的產區與G區油槽區約2.3公頃,包含當中加氫脫硫工場、輕油加氫脫硫工場、硫磺工場、柴油加氫脫硫工場與球型槽,中油提出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調整,包括TSP( 總懸浮微粒)削減0.78噸/年、SOx削減9.11噸/年、NOx削減0.03噸/年,與廢水回收率從55%提升至70%,據此要求修正環評結論的空污排放量。
中油此次重新提出數據與查證資料,包括空污排放承諾限值、VOCs排放量、溫室氣體減量成效等項目,中油強調已獲經濟部標檢局、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英國標準協會(BSI)等機構認證。
但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出仍有部分數據有疑慮需釐清,更強調此案跟六輕一樣,減量的是環評量,但實際排放上是沒減量反而增加,這一點他不樂見。對此,中油指出,大林廠全廠花了不少經費改良,例如目前90%以上是燒氣體,油已經降為預備,因此TSP大減,每年排放約2~300萬噸,跟六輕數千萬噸相比勝過許多。但至於全廠目前的空污排放究竟為何,中油方則態度迴避,不願提供總表給小組。

空污、噪音對策不明 麗寶樂園F3賽車場再續審

2015年5月2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為了興建F3賽車場與相關設施,月眉提出環差報告,27日下午環署進行此案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小組提出空污與噪音將衝擊當地環境的疑慮,要求提出更明確的因應措施,更在討論中一度出現不排除要求此案重做環評的意見。
月眉育樂世界開發設施配置圖,點圖可放大。
月眉提出賽車園區的配置圖,翻攝自簡報資料。

國內首個F3等級賽場  車迷期待

月眉育樂世界即為台中的知名「麗寶樂園」,是我國第一起觀光遊樂業的BOT案,位於台中后里。目前現有水上樂園、主題樂園、主題旅館等,在此環差案中提出要將園區西區的家庭娛樂中心變更為賽車園區。計畫興建包括F3賽車相關設備、卡丁賽車區、賽車旅館、汽車展展示區與加油站。
預估F3賽車區每年可舉辦約4場國際賽,另提供企業包場約50場,全年入園人數總量約有380萬人,並預估國際賽期間會有每日近8000人進場觀賽。為因應旅客住宿需求,也規劃一般旅館355間房間、賽車旅館230間。由於目前國內F3等級的賽車場只有大鵬灣國際賽車場,因此這個計畫讓賽車迷便相當期待。
月眉團隊亦指出,投資成本高、授權高,對他們而言設置F3賽道並不賺錢,收益將來自周邊與達到城市行銷。

空污、噪音、遊客交通量  恐衝擊當地

在3月的第一次初審中,小組要求對地目、交通動線、加油站安全等做更進一步的規劃與說明,此次補件再審,小組注意到F3賽車場、卡丁賽車區與新增旅客所衍生空氣污染物、溫室氣體與噪音的問題,因此要求提出月眉提出具體、明確的污染防制對策及增量抵減規劃,與噪音增量應擬定具體管制措施。
環委龍世俊指出,在后里當地的空污背景值已經不低的狀況下,開發單位應該面對賽車場將造成pm2.5等的增量問題,並應該以召開說明會、問卷的方式與鄰近「龍門社區」的居民溝通,否則私人以賽車場賺錢,但當地卻要承受空污及噪音,甚至旅客造成交通量大增,恐怕引發爭議。
對此,業者表示已以種樹、設置隔音牆的方式設法解決空污與噪音問題,而F3賽車的對油品與噪音也皆有規範。
環委顧洋表示,既然業者強調F3賽車場有FIA的認證與規範,就應該引其他同級賽車場的經驗與數據來進行評估與提出具體因應措施,更有需要補充賽事以外的練習、開放民眾使用賽道的排放估算,目前業者僅一再表示「我們會注意」、「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實難說服小組。

需擬定具體防制對策  公開舉行說明會徵詢居民意見

環委最後決議此案補件再審,業者應就賽車營運期間可能衍生的噪音增量、空污排放擬定具體防制對策,評估可能舉辦活動對環境監測地點、鄰近敏感點的影響情形,提出具體污染防制對策及增量抵減規劃,並得另舉行公開說明會供鄰近居民表達意見,並要評估回應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5款「計畫變更對影響範圍內的生活、自然、社會環境或保護對象,有加重影響者」這項需重送環評的相關規定。
月眉則表示,將盡力做到小組的意見,目標在預計1個半月後將補充資料再次送審。

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蓋綠建築換容獎? 都更條例修法 建築學者批「造孽」

2015年5月2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6日下午立院內政委員會將對《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進行第二次協商,其中關於都更容積獎勵發放將增加綠建築、防災與耐震等項目,讓國內各大建築與空間規劃相關係所的學者相當擔憂,直說濫發獎勵容積將使都更利益凌駕了都市設計,不但破壞市民的居住品質,更是破壞建築倫理。
他們不但3天內了串聯全國數十所院校學者連署,更在2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拿出良心,應該將這3項排除容積獎勵範圍,更要協助把綠建築、防災與耐震等納入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中,將落實永續防災作為建築的必要要求。
都更條例修法,新增綠建築可得容積獎勵,建築學者只此舉反而造孽:攝影:賴品瑀。
都更條例修法,新增綠建築可得容積獎勵,建築學者只此舉反而造孽:攝影:賴品瑀。
在政院版修正草案,容積獎勵的相關規定在第64條,綠建築、防災、防震則以第四項的「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或智慧建築設計,或更新單元之整體規劃設計對於都市環境具有正面貢獻者。」新增其中。
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
第六十四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得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依下列原則給予適度之建築容積獎勵:
一、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其原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者,得依原建築容積建築。
二、更新後提供社區使用之公益設施,該公益設施之樓地板面積不予計算容積。經政府指定額外提供之公益設施,其產權無償登記為公有者,除不計入容積外,並得適度增加其建築容積。
三、協助開闢或管理維護更新單元內或周邊公共設施,其產權登記為公有者。
四、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或智慧建築設計,或更新單元之整體規劃設計對於都市環境具有正面貢獻者。
五、更新單元為完整街廓或達一定面積以上者。
六、其他為促進都市更新事業之辦理,經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報中央主 管機關核准者。 七、前六款容積獎勵後,多 數原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 人分配之建築物樓地板面 積仍低於當地居住樓地板 面積平均水準者,得適度 增加其建築容積。 依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 規定劃定之更新地區,於實 施都市更新事業時,其建築 物高度,除因飛航安全管制 外,不受建築法令及都市計 畫法令之建築高度限制;其 建蔽率得經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審議通過,按原 建蔽率建築。 第一項建築容積獎勵辦 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四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得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依下列原則給予適度之建築容積獎勵:
一、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其原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者,得依原建築容積建築。
二、更新後提供社區使用之公益設施,該公益設施之樓地板面積不予計算容積。經政府指定額外提供之公益設施,其產權無償登記為公有者,除不計入容積外,並得適度增加其建築容積。
三、主管機關依第六條或第七條規定優先或迅行劃定之更新地區,在一定時程內申請實施更新者,給予適度之容積獎勵。
四、其他為促進都市更新事業之辦理,經地方主管機關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五、前四款容積獎勵後,多數原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分配之建築物樓地板面 積仍低於當地居住樓地板 面積平均水準者,得適度 增加其建築容積。 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規定劃定之更新地區,於實 施都市更新事業時,其建築 物高度,除因飛航安全管制 外,不受建築法令及都市計 畫法令之建築高度限制;其 建蔽率得經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審議通過,按原 建蔽率建築。 第一項建築容積獎勵辦 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一、條次變更。
二、考量依第八條優先劃定及第九條迅行劃定更新地區,係由主管機關以政策引導進行都市更新,既為「優先」及「迅行」更新,即無再予時程容積獎勵之必要,爰刪除現行條文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三、現行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於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修正時,業新增多項建築容積獎勵措施,爰增訂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條文,以符授權明確性原則。
四、現行條文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遞移為修正條文第六款及第七款,並酌作文字修正。
五、第二項配合本條例修正調整所引條次。
六、第三項未修正。
「綠建築是每個建築是都該有的概念!」中原大學建築系教授曾光宗引用歐洲建築師同業的意見,對台灣建案想盡辦法要以綠建築換取容積獎勵的風氣感到不解。「就像遵守交通規則是必要的,怎會遵守的人還要拿獎勵?」建築改革社社長呂欽文表示無法認同將綠建築、防災、防震這些城市建築的基本要求作為容積獎勵的項目。

綠建築換容積獎勵不減碳  林憲德:別讓綠建築成了造孽的工具

文化大學講師王章凱表示,我國綠建築的發展,從1999年推出「綠建築標章」開始,政府十多年來花了17億多的經費進行輔導推動,但目前水平卻仍低於國際,顯示長久的獎勵反而讓綠建築產業「長不大」,若又以容積獎勵,只會讓狀況越來越糟。王章凱認為,若有心推動綠建築,比起容積獎勵,給產業優惠稅率、甚至協助國內綠建材的建廠生產都更有幫助,並且應該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走出短期、初期的獎勵模式,而成為長期且必要的規範,讓綠建築的概念成為每次興建的必要元素。
「哀求覬覦容積率獎勵的諸公,別讓綠建築成了造孽的工具。」王章凱引台灣綠建築推手成大建築系教授林憲德在2012年發表的建言,表示每蓋1平方鋼筋混擬土建築所消耗的建材,約400公斤的二氧化碳,但有綠建築標章的建築每年每平方公尺大概也只能減去28公斤的二氧化碳,因此若以綠建築來作為發放容積獎勵的依據,這些增加的樓地板面積,反而要造成環境的加倍破壞,是違反綠建築核心價值的政策。

黃瑞茂:容積獎勵再浮濫 市民居住品質更降低

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指出,學者們擔憂的是,此修法讓容積獎勵更加浮濫,將造成「都市更新」凌駕「都市計劃」的狀況,讓市民的居住品質降低。黃瑞茂解釋,隨著如捷運開通改善交通等機能提升等因素,在都市可以容納更多人口時,都市更新確實有其必要,但必須考量原本的都市計劃。曾光宗表示,一個城市的設施配置都依照都市計劃有所規劃,因此不能無限擴張樓地板面積,否則建商得利後拍拍屁股走人,環境卻負荷不了,真的要在那裡居住的市民卻得承受居住品質降低的惡果。
王章凱參與修法,卻在討論過程中感受到部分立委已遭建商與財團遊說,但主管的內政部營建署卻寧願裝傻,放任「業界壓力」、「地方政府機關要求」等理由成為修法的依據,卻不是從市民的「居住權利」來思考。「市民需要的是安居樂業,不是炒房。」
且1998年公佈實行的《都市更新條例》,近年士林王家等強拆案不斷引發爭議,也捲起社會關注,《都市更新條例》不但遭指都更惡法,更有大法官認定違憲,日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更直言「都市更新條例應該判死刑」,認為應該檢討當時為鼓勵開而一味給容積的作法。這些建築系的學者在修正案進院會前挺身而出,3天內了便串聯全國數十間建築、都計等空間規劃相關系所的學者連署,他們強調,將有更進一步的行動,要號召更多民意關注此修法。

2015年5月25日 星期一

拿掉「暫行」改「推動」 原民自治條例草案出委員會

2015年5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立院本會期將進入尾聲,25日《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也出了內政委員會,為了更明確表達此法案的目的是為了推動之後終極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委員會將條例名稱以「推動」取代「暫行」二字,此案將在協商進入院會審查。
20120728杉原灣,反美麗灣音樂會 賴品瑀攝影
圖說:20120728杉原灣,反美麗灣音樂會
攝影:賴品瑀
雖然《原住民族基本法》與《憲法增修條文》皆提出政府應協助原民自治, 但2010年原民會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時卻並不順利,因此轉為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其中條文從原本的83條減至28條。
原民會提出「階段落實」的概念,提出開放部分政府權限讓民族政府試辦,原民會主委林江義表示,此條例的意義為階段性的整合與提供操作試辦的機會,因此當中寫明落日條款,強調此條例只有5年壽命。也因此立委陳其邁、高金素梅、鄭添財等分別提出用「推動」二字替代「暫行」的類似意見, 以求名稱能更強調此法的目的與任務所在。
此條例中規劃,由行政院設原住民族自治政府;原住民族自治政府下則由各族或聯合族區組自治政府。在自治政府置原住民族各族委員組成委員會議,主席將由委員推舉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但在過半數民族完成設立族區自治政府前,主席將由主管機關首長,也就是原民會主委兼任。 自治政府的預算則由行政院納入中央政府總預算,主管機關原民會將設原住民族自治基金,供實施自治之用,基金規模為新臺幣100億元。
至於這暫行的5年當中,民族自治政府完成建置後將辦理的事項,在第17條規定有推動傳統社會服務、民族教育、文化及語言、自然保育及自然資源管理、事業經營及管理為主要職權。原民會強調條例中的自治項目與2010年所提出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所定幾乎相同,第20條也規定了族區自治政府成立時,法律及相關各級政府要依第17條規定將管轄權限移轉予族區自治政府,未配合修正者將由行政院公告變更管轄。
而第24條規定,設籍在自治區內的原住民將享有接受民族教育、獵捕野生動物、採集公有林林產物、野生植物及菌類、採取礦物、土石與利用水資源等權利。因此包括野生動物保育法 、森林法、土石採取法、水利法、國家公園法、礦業法、溫泉法、文化資產保存法等法令都有部分條文需進行轉移。
先前立院為此召開公聽會,會中不少意見對於此條例仍有疑慮,關注焦點多為目前避談土地與財產權、是否符合族人由下而上參與的原則、民族自治政府在原民會之下的位階問題與民族政府不具公法人資格等。
在內政委員會中,原民會多以「目前為試辦,相關問題留待終極的自治法中解決」來回應這些質疑,認為在試辦的過程中,可讓族人討論出各族希望的自治模式,但也遭陳其邁等立委質疑此條例並無明確提出暫行以後的指向性目標為何。在此次會議中,例如關於狩獵與森林使用的部分,也仍可見高金素梅等原住民立委與林務局仍無共識的狀況。
而原民會在草案說明中指出「我國自行憲以來從未實踐原住民為主體的自治經驗」更遭到砲轟,直指即便不談千年來的自治事實,國民政府來台之前的日治時代,亦有原民自治的經驗,林江義也有所回應,解釋之前的自治為「部落」為主,然目前自治法案是以「族」來思考,因此狀況不同,也的確沒有這樣的經驗。

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NRC前委員長:核能並非清潔、安全、可靠 核產業正在消失

2015年5月2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近期來台的美國核管會(NRC)前委員長葛瑞亞滋寇(Gregory Jaczko),在分別與蔡英文、柯文哲與朱立倫會面後,23日下午再次發表演說,強調核能並非世界趨勢,且檢視現代對「乾淨能源」的「清潔」、「安全」與「可靠」三大要求,核能都不符期待。
亞滋寇直言核能工業是正在消失的產業,如果繼續依賴,對人民、社會都有風險,亞茲寇強調,能源轉型絕對可能,就需要政府與民間大膽的走出下一步。
DSC_1177~2
圖說:NRC前委員長Gregory Jaczko強調核產業正在走向消失
攝影:賴品瑀
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是美國核能管制最高機構,前委員長亞滋寇此次受「地震國告別核電‧日台研究會」邀請訪台,除了發表演說也與蔡英文、柯文哲與朱立倫會面。
因為親身前往福島核電廠調查,亞茲寇改變了他原本篤信「科學可以控制核災」的態度,他推估福島核災造成的經濟損失至少有5000億美元,而10萬人無家可歸、在疏散撤離造成的心身傷害更無法量化。
此次演講主題為「廢核不影響經濟,及世界新能源走向」,亞茲寇提出核災善後困難,因此即便核產業關係盤根錯節、錯綜複雜的確難以一時拔除,但絕對是還是可以找出更安全、更便宜、更潔淨的能源來替代核能。
亞茲寇以乾淨能源所應有的「清潔」、「安全」與「可靠」三要素,來檢視核能,指出雖然核工界大打低碳、少空污的優點,但核電的最大問題是核廢料無解,他坦言包括美國目前也沒有找到核廢的最終處置方式與地點,且核電持續排放的輻射與廢水對於人體有什麼影響也尚無法衡量,更有消耗大量用水、高溫排水在威脅環境。
而安全問題,則是「怎麼準備都不夠,直到事發當下才能確認」,亞茲寇以福島核災與三哩島事件為例,損害遠超過「一次只會壞一個反應爐」的預測、災民被指揮往輻射更高的地方避難等。
至於可靠一項,同樣可從福島核災的教訓中看到,由於設計錯誤而無法挽救,日本因此關閉核電,讓全國一夕頓失30%的電力供應,所有因核災而來的損失粗估至少有5千億美金。亞茲寇強調,5千億美金這個數字,差不多就等於全球所有核電廠建造成本的總和。

地方、在野重節能、綠能 要跟上全球廢核趨勢

「除役的過程中,我們還有時間另外想辦法。」亞茲寇強調,目前全球趨勢是廢核,德美等國的核電廠都陸續除役中,可以宣告核產業正在消失中,而目前大約有65~70座核電廠計畫要興建,其中大半皆位在中國。
對於台灣是否有廢核的條件,亞茲寇指出台灣核能不過提供4.9GW,但反觀美國的德州,12GW來自風力發電,台灣若要以再生能源取代核能,並非不可能,立委田秋堇參與座談時同樣表示,台灣的風力與太陽資源遠高過德國,沒理由作不到無核。
「現在不做將來會後悔」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指出新北市參照首爾經驗,正在從節電、效率、再生能源三方並進,目標要在一年內挑戰節電3%,換算約年省7億度電,從大幅換用LED路燈、公部門與學校建置太陽能屋頂與推出地熱發電計畫等做起。田秋堇指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正在統計執政縣市內可推行太陽能發電的土地面積,將會提出估算到底可以提供多少電力。
田秋堇強調,綠能有進步空間,即便目前綠能發電單價算起來比較高,也應該抱著點光明燈的心情為了安全而採用,他更批評馬政府延宕能源稅的立法,阻礙了綠能的發展。陳伸賢表達市府立場,強調核能並不便宜,目前所見的核電成本並沒有算入核廢處理跟社會成本,由於立地條件不同,核電在台灣的風險就是比其他國家更高,且北海岸的核電廠30公里範圍內可是有大台北600萬人口。

2015年5月22日 星期五

區域計畫修正 中南部石化產業、水保區列二級敏感區仍是爭議

2015年5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22日舉行專案小組會議,第四次討論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當中「區域性部門計畫」與「環境敏感地區」的部分,由於其中涉及中南部地區擴大燃煤與石油產業的部分遭到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保團體激烈,他們更指出,當局為了炒作集水區3.7%的土地而從環評法、水保法與區域計畫的劃設下手,瓦解了台灣山林水土的命脈。
全國區域計畫在2013年公告實施後,又另案辦理修正作業,補充增列了「區域性部門計畫」、「農地」、「基本容積制度」,也要修正「環境敏感地區」的部分。預定完成後在6月送進環署進行政策環評,並要在12月送行政院備案。營建署強調,此計畫僅是上位指導之用,後續個案仍須進行評估與審查,並非寫在計畫中就絕對會施行。
 
2015-05-22_01-46-48
圖說:會議前環團表達了對中南部石化產業繼續擴張的不滿
攝影:賴品瑀
在區域性公共設施的計畫內容中,經濟部能源局指出,能源設施部分中僅再生能源僅納入太陽能光電,並提出先屋頂後地面,其餘再生能源則因「不穩定」的原因並無納入。
「水庫」一項則更名為「水資源設施」,除了傳統水源地面水、地下水與水庫外,也有再生水、海淡水等新興水源。其中較具爭議的雙溪水庫、天花湖水庫、大安大甲溪水資源聯合運用、鳥嘴潭人工湖、高屏大湖及上下游設施、曾文水庫越域飲水、名竹盆地地下水等,雖然內政部建議刪除,但經濟部卻以「未來不一定有辦法推動」表示個案將分別考量評估,因此堅持仍列入修正案中。

區域產業:自由經濟示範區遭刪 中南部擴大石化業仍保留

至於區域性產業發展計畫中,則有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否刪除與中南部產業發展定位兩項爭議獲討論。
國家發展委員會指出,由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目前仍未獲立院通過,且通過時間不明確,因此接受民間團體在公聽會提出的意見,將相關內容從全國區域計畫中刪除。
但在中南部產業發展的發展定位中,是否要以「石化專區」擴大石化業引發論戰。經濟部提出要在高雄小港擴大發展煉油石化燃煤產業,推動「高雄港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計畫」,並提出增加大林電廠、高雄興達電廠等燃煤發電機組。民間團體指出,中南部空污嚴重,尤其高雄已屬第三空品區,PM2.5與臭氧早已超標,且煉油、石化、燃煤電廠排放有機揮發物與重金屬具高致癌性,不能罔顧鄰近居民。但經濟部工業局堅持保留此項。
工業局表示反對意見多針對污染問題,但環保署已經針對高屏地區空污總量做減量規劃,已有所改進。並表示為了避免未來石化專區確認後欠缺全國區域計畫的指導,因此堅持保留此項。

水保區、歷史街區、88風災區、森林 環境敏感區分組仍有爭議

在2013年公告實施的全國區域計畫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屬第二級環境敏感區域,而遭許多環團提出反彈,要求改列為第一級環境敏感區域,以保護水資源及國土安全。水利署表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目前共有113處,面積約9,000平方公里,是全台灣的1/5,若提升為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雖可透過土地使用管制來幫水源保護,但也將因此造成地方反彈,甚至要求檢討保護區的劃設範圍,擔心造成爭議。
由於擔任會議主席的營建署長許文龍下午另有行程,因此這次小組會議於中午結束,未有結論的環境敏感區分組與農地的部分,預定在六月初再次召開會議繼續討論。

2015年5月21日 星期四

調查福島核災後改觀 NRC前委員長:核電是糟糕的設計

2015年5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核能發電過程產生高溫,一旦發生事故,即便停機還是熱還是排不出來,核災意外不能避免就是因為冷卻系統不是人,一定有天會故障。」美國核能管制最高機構NRC(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前委員長葛瑞亞茲寇(Gregory Jaczko)21日受邀來台演講,強調核災是糟糕的設計、注定傷害國民。而這樣的想法來自親身前往福島核災現場進行調查後,亞茲寇推估,福島核災造成的經濟損失至少有5000億美元,而10萬人無家可歸、在疏散撤離造成的心身傷害更無法量化。
2015-05-21_02-18-51
圖說:NRC前委員長Gregory Jaczko 在親自調查福島核災後改觀,21日來台直言核電是糟糕的設計。
攝影:賴品瑀
一改原本篤信「科學可以控制核災」的態度,提出「這是幼稚的傲慢」的反省。亞茲寇強調福島核災仍在持續,目前福島核災仍有反應爐須持續冷卻、反應爐下方仍在流出放射性污水,進入海洋與地下水、電廠廠房與周遭環境除污並未完成等,加上10萬人無法返鄉,都宣告福島核災尚未結束。
亞茲寇認為,至少要反應爐內核燃料完全移除與妥善處置,廠房、廠區、周圍社區完成除污,受害者全數獲得補償都做到才能宣告結束,因此至少還需數十年的時間處理,且有些事情顯然永遠不可能達成。
亞茲寇提醒,福島核災包括破壞周圍農漁業、全日本瞬間少去30%電力、損失6座反應爐等事件,光是經濟上的衝擊就粗估高達5000億美金。

福島核災 戳破核工界的完美假設與信仰

亞茲寇表示,核工界長期信仰:多重事故不可能同時發生在一個核電廠、輻射洩漏可以包封、緊急應變計畫完美無缺、已完全掌握自然災害等假設,這些都遭福島核災的事實挑戰,但目前卻還是有「核電廠事故不會再度發生」的說法。
但他認為核電發電技術的致命缺失來自於:衰變熱的程度過高、監管單位獨立性不足、緊急應變電力系統不當。當事故發生,反應爐的高溫如何降溫就是最難解決的問題。因此他認為核電這是糟糕的設計,且核災不可避免。

打臉馬英九 亞茲寇:核電並非全球趨勢 僅中國是

對於我國核電廠面臨老舊、與核四不受信任的窘境,亞茲寇指出,目前核電廠新系統的標準中,設備至少要有獨立、備援、遠端操控三要素,然老舊設計的核一二三廠,或是蓋了16年都沒有蓋完的核四廠是否能符合?亞茲寇反問「其他的公共建設如果16年都蓋不好,能接受嗎?」他更直言,若北台灣的核電廠發生事故,不但廣大人口無處可逃,將來遭污染的土壤也無處處理。
至於目前爭議中的核廢境外再處理計畫,亞茲寇也直指即便能做些濃縮處理,但之後的核廢料絕對還是得送回台灣,「法國也不想要,一定會全部奉還,一個不缺。」核廢問題仍是無解。
面對總統馬英九曾宣告全球仍有兩百多座核電廠計畫興建或興建中,「核電仍是國際趨勢」的說詞,亞茲寇澄清,目前一般的說法,是有70座核電廠計畫要興建,而其中一半是中國,再者俄國,並非世界趨勢。且日本已經全面停轉核電、加上美國、德國的核電廠將陸續除役,兩者相抵後,全球的趨勢應仍是廢核。

2015年5月19日 星期二

山海劇場轉向磯崎? 花縣推「唱歌跳舞」8計畫討東發基金

2015年5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花蓮縣府想在豐濱鄉推「山海劇場」,但從2012年開始,因規劃不符在地真正需求、土地徵收爭議和說明會流程不透明等,陸續遭靜浦、港口、立德等遭到在地族人抵制,如今看上了已廢校的磯崎國小校地要落腳,同樣引發當地部落青年的不滿。
磯崎部落青年Emas聽證會當天說明山海劇場問題,地球公民提供
圖說:磯崎部落青年Emas聽證會當天說明山海劇場問題。
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在地青年Emas(陳健瓏)強調,部落對未來已有完整想像並正在落實中,由部落青年主導的在地觀光推動堅持使用在地食材、由在地人烹煮食物的部落廚房、部落深度旅遊及導覽、部落閒置空間活化及改造成住宿空間等。他們經營的是讓小團的遊客走進部落、真實體驗部落文化,將讓整個部落都受益,而山海劇場所預期的大量團客,根本無法為部落帶來實質效益,只是圖利特定人士,卻留給部落污染和破壞。
山海劇場計畫在靜浦時,因為徵收私有土地比例過高、有海洋破壞之虞而遭到靜浦部落強力反對,輾轉到磯崎後,雖然縮小規模、利用磯崎國小已廢校的校地,相對而言對環境的衝擊已降低,但對Emas來說,這個計畫仍是「跳舞給客人看」的觀光思維,也忽視了部落正在自力發展的深度旅遊模式,更尚未取得部落的共識。
花縣府計畫以1.5億的經費在磯崎國小舊址蓋一座可容納400人的三層樓水泥建築。雖縣府喊出共管,提出OT模式,但Emas表示磯崎海水浴場已是失敗先例,族人對OT餘悸猶存,重點更是因為此計畫並非由部落所主導。
Emas指出,部落目前已經在推動部落深度旅遊,利用部落既有資源也活化閒置空間,例如磯崎國小有廚房、教室、圖書館,他規劃要改造為部落廚房、生態教室、文物館,縣府若真的有心幫助,應該協助部落取得使用校舍的權利,讓部落可以靠著自己的能力發展,而非把經費都花在觀光客所用的大型建築裡。
且部落的年祭一向在磯崎國小辦理,一旦蓋了山海劇場,換地點或是在室內舉辦,都是傷害部落的文化,Emas更強調,有學者懷疑校地內可能有日式神社遺跡,縣府在未經專家鑑定前就提出計畫,恐有破壞花東歷史的珍貴證據之嫌。

地球公民:14項在傳統領域大興土木 8項是唱歌跳舞

國發會提出「花東發展基金」10年400億的經費要協助東部地區發展,山海劇場即是花縣府在「花蓮縣第二期(101-104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提出的其中一項計畫,但在17日舉辦的全縣聽證會中,遭到部落與民間團體的反對,尚有太巴塱的愛狗樂園、安通花海纜車、瑞穗溫泉等開發案都有爭議。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黃斐悅解釋,在縣府的規劃中,共有14項計畫準備要在原住民傳統領域上大興土木,包括山海劇場,有8項計畫要請族人在新建的空間中表演傳統舞蹈娛樂遊客,但這樣失去地方歷史脈絡、忽視文化內涵的方案,根本無法提升地方經濟,對部落的傳統文化和環境造成巨大衝擊。
花縣第二期計畫中較受爭議的案件
圖說:花縣第二期計畫中較受爭議的案件,點圖可放大
Emas對於聽證會當天縣府提出山海劇場可以提升原民歌舞品質的說法難以接受,直說歌舞是生活的一部分,簡單的舞步卻延續著千年文化,何需表演給不懂欣賞原民文化的人看。
黃斐悅認為,不但要反對這些掠奪土地的不當計畫,縣府更應正視縣內大量的原民土地問題,設法推動中央加速法案的完備,不應帶頭消費珍貴傳統文化,再一昧將土地問題推給中央及法律。

缺醫療、教育、社福軟體建設 人才培育需加強

Emas表示,豐濱鄉幅緣廣闊,縣府若有經費,應該優先改善每個村落的活動中心與衛生所,以免族人只能往花蓮或豐濱村尋求醫療,這遠比山海劇場更對部落有幫助。
黃斐悅指出,花東基金更應該要著重在提升軟體、人才培育,改善偏鄉醫療條件及教育資源不足等問題上,有了人才,硬體的建設才能獲得活用,否則只會成為蚊子館,例如引進產品加工及行銷服務,整合地方農業資源,將農產品附加價值留存於農業地區等方案,否則以目前花縣府在第一期提出的60項計畫中僅13項獲得補助的成績來看,縣府再不調整路線,只怕爭取不到經費、更對花蓮縣無益。
這些計畫目前還有修改與討論的空間,花縣原住民行政處處長督固‧撒耘也在聽證會當天表示每週六下午將會在縣府辦公室等待族人前往表達意見,但也有族人質疑「為何不是他來我們部落瞭解我們的需求呢?」

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獨媒訪立院見曙光? 立委要求檢討採訪證發放要點

2015年5月1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日審查立院資訊公開相關規定,包括國會頻道、IVOD品質改善與開放串流,及近期引發爭議,以「非商業登記」排除獨立媒體採訪權一事。
委員多樂見立法院更開放,讓民眾更有更全面和完整的方式可監督民代問政表現,立法院秘書處。有關媒體採訪證規定方面,雖立院秘書處強調基於安全管理、空間不足的限制,已儘可能開放;但召委吳宜臻、立委柯建銘、尤美女等則指出違反資訊公開精神與執行標準不一,例如同屬非商業的部分媒體卻可獲發放,因此未同意核備立院秘書處的報告,要求舉辦專案小組討論後修正,再另定期繼續審查。
立院以維安與空間不足,不開放獨立媒體申請採訪
3月底開始,包括環資電子報、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苦勞網、民眾新聞網等獨立媒體,陸續遭立院以「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的規定阻擋進入採訪,這些獨立媒體雖長期關注議題與政策,卻因並非商業立案媒體而不具申請採訪證資格,這項內規引發社會非議,吳宜臻提案要求檢討,並邀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秘書長張宏林與部分獨立媒體到場列席。
雖然立院副秘書長王全忠在報告中指出,此限制出於為了維護安全與空間有限,且立院發出的採訪證包括通訊社、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報及國際媒體,每會期已發出450張以上,已屬高度開放採訪。
但立委蔡其昌、吳宜臻、尤美女等紛紛指出,此要點上次的修訂時間恰好是去年「太陽花」運動期間,先是動機可議;再者,以「商業立業」來排除獨立媒體的同時,包括中央社、公視、客台、原視、警廣、央廣等為財團法人身份的媒體卻又可取得採訪證;另外,商業雜誌又因為無「每日出刊」也無法申請,更顯得立院標準不一、自打嘴巴。因此對於秘書長提出的檢討報告,委員會在是否通過備查的論戰後,要求立院秘書處舉辦專案小組討論後修正,再另定期繼續審查。
出席立委普遍對資訊公開表示正面態度,無法同意秘書處以空間不足與維安要求阻擋獨立媒體採訪甚至民間旁聽。蔡其昌與賴振都昌認為,立院的空間的確有檢討的必要,應該改善規劃,做出更友善旁聽民眾與記者採訪需求的空間。賴振昌指出,以現況來看,他自己也時常分不出記者、助理、列席專家學者與旁聽民眾,常看到記者與攝影機擠在一起的窘境。
張宏林則表示,雖然秘書處強調門口難以管制人員換證後的去向,但若在通行證上註明時間與地點,立院內有大量多駐警,並非做不好安全維護,而有讓人隨意在立院「趴趴走」的混亂。
綜觀討論可以發現,至少立委無法接受以是否商業登記來認定採訪申請,因此部分具社團、協會、基金會身份等民間媒體可望爭取解禁,但如何擴大至所有有意採訪的公民記者,以符合大法官釋字689號所保障的新聞自由(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仍是課題。
委員會也對國會頻道、IVOD改善有所討論,部分立委也對主流媒體只選擇衝突報導、認真討論法案卻無人聞問感到委屈,因此包括黨團協商無紀錄、僅有主席台與發言台入鏡等、部分衝突時以「藍畫面」取代等問題,賴振昌提出,德國的法令強調突發事件更不能不轉播,否則民眾無法瞭解、法國在1790年就將國會透明的想法入憲,認為我國的立院應該迎頭改善。
雖然我國網路相當普及,但與會委員仍希望落實國會頻道,讓更多民眾可由電視監督國會,亦有委員認為,國會議事的公開透明,也能促使國會的問政方式有所改良,例如朝向更多的政策辯論,而非只有政黨協商。立委李桐豪強調,「讓全民都關心才是真正的公開透明。」

2015年5月17日 星期日

為核廢解套或核電廠延役鋪路? 法律人解析核廢兩草案

2015年5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3、4月時「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陸續叩關立院一讀,然這兩條法案是否真能解決長年的核廢料問題?抑或是要為核廢料解套或核電廠延役鋪路?
16日上午,環境律師詹順貴帶領民眾閱讀條文,詹順貴指出核廢中心條例空洞無物,核廢法未實質解決核廢料問題,卻已先行造災。專研風險管理的學者周桂田則認為,在能源轉型尚無共識的現況下,制訂這些法令更需慎重思考。
DSC_1077~2
環境法律人協會16日舉行會員大會,並選擇目前面臨的核廢法令草案作為講座討論內容,這兩項關於核廢料處置的相關草案,一為政院版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另一為學者版「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由黃昭順、廖國棟、丁守中等立委出面提案,已一讀通過,但兩案現階段都遭擱置。
自嘲律師是「魔鬼代言人」,詹順貴逐項指出藏在法條細節裡的魔鬼。政院版的核廢中心條例中,33條的第5~30項都在講架構,核廢處理僅第3條解釋中心業務範圍,而第2條明訂經濟部監督,第4條明訂將接管3千億核後端基金都讓人擔憂,尤其此中心身份將是行政法人,脫離了立院的審查監督。
至於學者版的核廢法草案,詹順貴則指出有菁英主義的科技專斷問題,包括了場址決定從地方性公投降級為地方議會同意,是民主倒退;而以「核廢資訊交流委員會」來行使同意權、「資訊交流委員會」跟「科技諮詢委員會」的疊床架屋,都讓人對這兩個委員會有所質疑。另有仍以經濟部為主管機關、只能課處罰鍰,不提處罰與限期改善等的罰則放水問題。
詹順貴更指出,該草案「營運者」的適用範圍不清,一下是後端處理者、一下是核廢產生者,在台灣就只台電一家,也等於為其解套。
領銜提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的台大地質系教授賈儀平強調,當初建議此法,主要是針對行政院有意推動核廢料境外再處理,並可能在6月做出重大決定。學者們認為此舉所費不貲,對核能後端營運基金有重大殺傷力。等於是此代人無法處理核廢,又把後代經費花光,實不符合世代正義。至於遭到抨擊的部分,他虛心接受。但也表示取消公投,是基於卡在公投案7、8年來無進度而做的讓步。
學者版的核廢法草案中,參考法國經驗,在第7條提出設置「資訊交流委員會」,並由縣市推薦公正人士、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參與,任務為主動收集相關資訊提供民眾參考、舉辦發表會或辯論會等。第8條則提出科技諮詢委員會,由中研院推薦專家,主要定期負責評估相關業務,提供立院與經濟部公正獨立的意見。
這兩個委員會的設置看來已有公民參與機制,但如何落實卻仍遭質疑,從台大國發所教授周桂田對風險溝通的意見中,可探究問題所在。
周桂田指出,此二專家委員會仍有以單一科學主導式的專家政治,忽視應跨界、核能已是重大社會議題的本質。就如電磁波、瘦肉精、狂牛症、基改、中科三期等爭議一樣,單從科技思考,卻忽略了多元專家的參與、完整的社會審議程序才具有足夠正當性。
周桂田以2000年歐盟的狂牛症事件為鑑,事情剛開始時,科技專家直稱不可能有問題,但隨著病例浮現,也促成了反省與改變;反觀我國,仍常以隱匿、遲滯風險資訊的方式來面對問題。此種決策機制讓人民無法信任,也讓台灣變成「否決的社會」,誰也不能代表真正的民意。
周桂田強調,目前的對立來自過去威權與科技管制,政府應先以負責態度將透明資訊、參與決策的權利還給人民。而核廢問題,先釐清能源政策、做好政策環評,應比立法更優先。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徐詩雅亦表示,面對這些紛爭,也不斷接收到民間應提一個版本的建議。但綠盟認為,立法前提應先面對是否除役、透明處置、全民共識等問題後再談。

「後石油城市」想像 德國ARCH+雜誌北美館開展

2015年5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德國建築權威雜誌ARCH+來台,在台北市立美術館展出「後石油城市:城市未來的歷史」文件展,回顧全球各地建築師因應快速都市化及環境生態改變曾提出的創新方案。主題包括永續、交通與都市系統,這些方案有的在多年後獲得實踐,有的仍是想像。
策展人Thilo Fuchs於16日開幕時表示,要找出永續、友善且適合現今的城市未來,今日科技、舊時智慧與民間討論,三者缺一不可。
1970年代石油危機,產生了許多節能設計的想像,圖為美國設計師提出的各國城市個人化捷運系統原型。圖片提供:北美館。
1970年代石油危機,產生了許多節能設計的想像,圖為美國設計師提出的各國城市個人化捷運系統原型。圖片提供:北美館。

敢做夢的城市設計  昔日烏托邦今成真

原為建築專業雜誌ARCH+的專題內容,卻因大受歡迎而策劃為文件展,在全球巡迴展出。此次來台的作品以永續性(Sustainability)、交通運輸(Urban Transit)與都市系統(Urban Systems)3個議題為主軸,展出包括來自台灣、德國、杜拜等不同國家建築師對於永續城市可能之未來設計案共16件,以及3件相關歷史圖表。
「全球50%的人口都在都會區,因此城市就是解決問題的開始。」德國在台協會副處長Sabrina, Schmidt-Koschella 強調,「有構想就能解決。」
Thilo Fuchs則表示,此展聚焦能源、城市與人類生活之交互關係,藉由建築師對於後石油城市與人類未來的想像,探討當人類主要能源需求從化石燃料逐漸過渡到再生能源時,對都市規劃過程與城市本身會造成何種影響?

沒有不可能  城市需順應環境、能源而變

Thilo Fuchs於現場導覽解釋,展覽作品兩兩對照,有對不同時代提案的回顧檢討,也有跨地區的比較。
2015-05-16_09-57-24
策展人Thilo Fuchs於現場導覽。攝影:賴品瑀。
例如1950年代的「聚集結構計畫」想包含全世界,且想像全球都市都是一個樣子,因此而未獲落實;反觀目前的「台灣海峽培育計畫」(Taiwan Strait Incubator)由CHORA城市規劃與建築設計事務所、台中東海大學建築系、SCS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及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共同設想,將台中市與中國廈門市視為集體都市系統,在兩座城市中建立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提升中心,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藉此提醒兩地居民在環保層面的共同責任。
「城市可能再次被自然包圍。」Thilo Fuchs以紐約高線公園為例說明,其原是一條鐵路,順應都市發展從平面轉向高架,後又因運送成本過高而漸遭廢棄。1979年提出活化改善為房舍的計畫沒有成功,但在1999年面臨拆除危機時,舉辦了競圖比賽,空中公園計畫脫穎而出,市民還組成「高線之友」團體,籌措維護經費,也為自己在紐約市中爭取到一塊面積僅次於中央公園的綠地。
阿布達比國瑪斯達市的太陽能傘公共設施;圖片來源:北美館。
阿布達比國瑪斯達市的太陽能傘公共設施;圖片來源:北美館。

倚靠石油非長久計  產油國瑪斯達市力拼轉型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的阿布達比國盛產石油,卻也率先看到石油枯竭的危機,砸錢於瑪斯達市打造再生能源,追求能源自足,成為目前永續元素最完整的城市。
Thilo Fuchs說,即便該市經費充足也掌握科技,但計畫中最重要的太陽能傘狀設施,卻是結合了舊有元素。這些傘狀設施位在瑪斯達廣場,白日張開,可收集太陽能也提供遮陰;到了晚間,則收起傘面,成為燈柱提供照明。
而瑪斯達市以極方便且個人化的大眾運輸,全面取代私人運輸。回顧個人化的大眾運輸計畫,早在1905年便有人提出,如今因為科技,也獲得實現。
Thilo Fuchs強調,1960年代的人對未來的想像,往往認為可以單一化處理,但目前的設計概念,更重視因地制宜。他認為,找出城市未來,今日科技、舊時智慧與民間討論,三者缺一不可。

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

10分鐘內三讀通過 雲縣禁燒生媒及石油焦自治條例

2015年5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整理報導
15日上午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媒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此自治條例生效後,雲林縣轄內使用生煤及石油焦為燃料的工商廠場,一年後不得使用石油焦、二年後不得使用生煤,縣府也將不再核發固定污染源生煤及石油焦使用許可證。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率議員向關心自治條例審議的公民們報告,自治條例已三讀通過的消息。(取自「自從六輕來了」)
雲縣議會原本僅排定進行一讀會,但在議會變更議程後,10分鐘內即迅速通過此案。縣長李進勇指出,此案的通過證實了府會的維護國民健康、淨化空氣、提昇雲林的生活品質的決心,而「縣府玩假的」、「另有所圖」等質疑也隨議會通過此案而破除。
此自治條例規定,「雲林縣轄內使用生煤及石油焦為燃料之工商廠場固定污染源,自本自治條例施行日起一年後不得使用石油焦,二年後不得使用生煤。」「本自治條例施行日起,本府不再核發固定污染源生煤及石油焦使用許可證;已核發於有效期限內之許可證,不受前條限制;有效期限屆至者,得於前條期限內展延之。」
六輕使用高硫燃油、石油焦與生煤的電業設備共有七張許可證,陸續到期

地方槓中央? 六輕:中央不可能支持禁燒

此自治條例可說衝著台塑六輕來。由於六輕以生媒及石油焦發電,遭民間一再指責其所產生的空污影響了彰雲兩地居民的健康。面對此條例,台塑集團向中央社表示,應從降低污染排放著手,透過靜電吸附、化學移除等方法降低污染排放,而非禁燒,六輕仍強調「若真的禁燒生煤、石油焦將使台灣工業停擺」,因此台塑判斷此條例不可能受到中央的支持。
由於此案還需得到環署與經濟部能源局的同意,李進勇表示,即便雲林縣議會通過此條例也不能表示已經成功了,仍有艱困的漫漫長路要面對。雲縣府擔憂,中央將跨部會的繼續漠視PM2.5影響國民健康,且強調禁燒將造成產業損失及影響經濟發展等,來堅持雲林縣政府無權自行訂定此自治條例,因此縣府將爭取社會各界支持,向中央據理力爭。

劉建國: 經濟部阻擋 空污法修法一條沒過

雲林縣籍立委劉建國呼籲中央政府要尊重地方議會的決議,強調空污會影響國人健康,若防治不從嚴把關,就將從為社福問題,甚至加速健保的破產。但劉建國也表示,11日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空污法修正草案時,在經濟部的壓力之下,沒有任何一條條文獲同意,甚至環署連如何降低空污的政策都未具體陳述,顯示中央仍抗拒處理空污問題。
議場外文魯彬與王麗萍等環保人士與當地團體靜坐表達通過此自治條例的訴求,對此次條例快速通過感到欣慰之餘,更希望知道正式實施的日期、目前即將到期的許可證是否確定將停發等細節。

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多元取水才是正解! 反美濃水庫運動再起 鄉親夜車赴立院

2015年5月1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好男好女反水庫、好山好水救子孫!」以為16年前陳水扁承諾不興建時已劃下休止符的反美濃水庫運動,14日上午又再次喊起口號。
由於上週經濟部次長楊偉甫在回答立委黃昭順質詢時,提出將重新評估飽受爭議的美濃水庫與高屏大湖開發案,更出現1個月內進行民調,若獲得高雄市民8成的同意可能重啟評估美濃水庫的說法。在14日經濟委員會審議水利法修正草案前,美濃地區居民的老將新人們坐夜車趕到立院繼續反水庫,強調不要美濃水庫也不要高屏大湖,發展多元取水比砸錢興建大型水庫更永續。
2015-05-14_11-40-04
美濃居民坐夜車到立院反水庫。攝影:賴品瑀。
多位高屏地區的民進黨立委如邱議瑩、蘇震清、管碧玲等到場聲援,也在委員會中提出相關質詢,並提出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正視旗山斷層、多元取水等。
美濃水庫首見在1970年《高屏溪流域開發規劃報告》中,當時提出了包括包括美濃水庫在內4個多目標水庫計畫及兩個單目標水庫計畫,美濃水庫更列為第一優先,並在1992年通過環評。而鍾永豐等人也發起「美濃愛鄉協進會」,捲起了反美濃水庫運動。這些年美濃以農業為主更重視人文,也獲選了全國10大觀光小鎮。
「山海與我們沒有仇恨,為何一再提出殺雞取卵的政策?」當年的反水庫大將林生祥再次唱起「好男好女反水庫」一曲。
因為斷層通過、破壞生態、毀壞客家文化等爭議,2000年總統陳水扁宣布任內絕不興建美濃水庫,如今當時的問題仍存在,原計畫從荖濃溪越域引水,也因八八風災造成河床淤積更顯困難。但即便如此,美濃鄉親仍拒絕高屏地區的水資源政策是美濃水庫與高屏大湖的二擇一,指出一樣的經費,與其蓋水庫,拿來解決漏水、保育東港溪、污水回收才是更永續的方法。
美濃愛鄉協進會提出「退回粗暴民調、發展多元取水」的訴求,第六代的總幹事邱靜慧指出,相較逾1998年行政院長蕭萬長的「半數美濃人反對就停建」,楊偉甫的「8成高雄市民同意將重啟」顯得更粗暴殘忍,更強迫鄉親在美濃水庫與高屏大湖之間二選一。
不要美濃水庫也不要高屏大湖,美濃鄉親呼籲多元取水
不要美濃水庫也不要高屏大湖,美濃鄉親呼籲多元取水。攝影:賴品瑀。
邱靜慧表示,應優先落實節水政策,如改善漏水率、落實污染排放管制,讓東港溪等河川水質達飲用標水、要求工業用水回收等,以多元取水取代開發水庫大湖。
高屏大湖預定地在高雄市旗山區、美濃區、屏東縣里港鄉,屬台糖手巾寮農場、土庫農場,總面積697公頃,有效庫容約5,500萬立方公尺。水利署預估開發完成後每天供水量上看34萬噸。水利署的資料中,指出高屏大湖提供蓄水與沈澱,不但可以在豐水期作地下水補注、枯水期成蓄水水庫,並降低高屏溪水源的濁度。
但屏東籍立委蘇震清指出,東港溪豐水期100萬噸、枯水期60萬噸,比高屏大湖的34萬噸涵容更多的水資源,因此若能妥善保護東港溪的水質,就足以供應高屏地區。
蘇震清強調,美濃是農業為主的鄉村,而高屏大湖的預定地同樣是良田,種有高品質的「綠金」毛豆,如此滅農更顯此計畫不符經濟效應。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高屏大湖預計耗資161億,早該拿來改善漏水、污水處理廠管線、善用伏流水等,而非因政策反覆而讓美濃鄉親受煎熬20多年。

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試辦5年? 原民自治暫行條例草案辦公聽

2015年5月1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立院內政委員會13日進行「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公聽會,但在理想跟現實狀況中,與會學者與原民團體意見仍分歧,「別想著一次打全壘打,先讓我們站上打擊區吧。」部分已成立民族議會的地區認為不能再拖,即便不完美,先上路再調整也可以。「但也許這草案不在民族自治的球場裡。」也有學者與團體認為此草案不涉及土地與財源,只就文化方面談自治,更有矮化限縮的問題,只能稱得上是「原住民地區的地方自治」,若同意此草案將是自我閹割、根本割地賠款,不可因陋就簡而草率上路。
2014年利稻部落成員卡法司在向陽山插下樹枝,誓言收回土地、追求自治
2014年利稻部落成員卡法司在向陽山插下樹枝,誓言收回土地、追求自治。
「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在今年2月通過政院院會,原民會當時便強調是「階段實踐」民族自治,主要先期推動民族自治、確認民族自治空間、強化行政主導扶助、輔導各族試行自治,因此也有明訂此條例只有5年壽命。
未來原住民族自治區於設置滿5年,或過半數民族設置族區自治政府後,原住民族自治政府依據推動成效及民族意願擬訂「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待「原住民族自治法」公布施行後,此暫行條例就會廢止。
雖然《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多年,在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也有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但2010年原民會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時,面臨相當大的爭議,連各行政機關也有反彈。
如今原民會轉向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其中條文從原本的83條減至28條。原民會更指出我國自行憲以來從未實踐原住民為主體的自治經驗,因此為確保原民自治制度健全發展而採「階段落實」,在正式實施原民自治前,由政府先輔導以保障權利。
此暫行條例將各部落統整為一自治政府,並有自治區、族區、部落等層級,自治委員則來自各族區,未達2千人的區域以部落為單位推舉代表,超過2千人則由該地區具原民血統的中華民國公職人員或民間團體推舉。
但自治政府仍下屬於行政院,並由原民會主委兼任政府主席,與自治事項限縮,只能接受有公權力的機關所委託辦理的事項等,讓自治政府歸在行政院轄下,代辦部分原民會的業務。
立委孔文吉及賽夏、卑南民族議會成員等,認為自治的腳步不能一再拖延,因此盡快「先站上打擊區」,讓政府與族人藉此暫行條例開始試辦,即便這個暫行條例不夠完美,但可以陸續調整。
「這不是原住民要的自治」、「假自治」、「鳥籠自治」、「只能自治唱歌跳舞」等,學者與小米穗基金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團體如此痛批,強調此草案未與原民充分溝通,更嚴重的是欠缺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等原民自治權相關規定,與未將原住民族定義為擁有公權力的「公法人」。
對此,學者與原民團體仍遲疑,「也許這草案不在民族自治的球場裡。」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鄧川如指出,由於並非相關的體制都以原民為主體,此暫行條例比起民族自治,也許更像地方自治,質疑此條例真能實踐原民自治。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說的更直接,指出由於自治政府仍屬行政院所轄,連地方自治都不如。「沒有土地怎叫自治區」施正鋒強調,指出除了土地與財源,尚有行政、立法、司法權都未取得,這樣的自治「只是沙灘上的堡壘,欺騙原住民」。
「權利義務沒講清楚,這個暫行條例也只是空的。」立委高金素梅認為此暫行條例並無意義,因為從實務來看,當中許多規定都是現在就可以依照原基法來處理,而原基法因為相關子法還沒完整而無法處理的部分,卻也不是這個暫行條例通過後就能解決。高金素梅建議,同樣要花5年時間,不如由原民會發動5年計畫,協助每一個族自己提出想要的自治。
高金素梅更強調,比起這個自治暫行條例,落實原基法、公告傳統領域會更有幫助。

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中科四期展開二階環評 環團:污水全回收是底線

2015年5月1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在2012年10月遭法院撤銷環評結論的中科四期,於12日在環署展開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會議,進行了替代方案的確認。
開發單位中科提出相思寮聚落及耕地保留與低用水、低污染、排放量大減的變更,竹塘鄉公所與環團則堅持不能工業污水排放濁水溪、舊濁水溪,應該由園區自行處理,「污水全回收是底線」彰化環盟理事長施月英如此強調。
2015-05-12_01-50-42
選址在彰南農地的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案,因為搶水、搶優良農地與污水排放等爭議而不斷遭逢抗爭,雖在2008年通過環評,更陸續在2010、2012年提出環差,調整園區土地使用配置與引進產業,回應了爭議,而有相思寮聚落原地保留、私人耕地易地保留與用水用電量及污染排放大幅減少的計畫修改,但此環評仍在2012年10月遭到撤銷,中科則在2014年6月的第262次環評大會主動提出進入二階環評,而重啟環評程序。
當時法院判決中提出工業區閒置、糧食安全、違反區域開發計畫、地層下陷等問題,認定中科四期開發違背「適當而合理」的相關法律與原則。而彰化縣長魏明谷上任後,也明確提出「北彰工、南彰農」的政策宣示,且周遭已有二林精機科技園區,兩者之間的競合,都是此案在二階環評中需面對的問題。
此次中科提出主方案與替代方案,主方案為在台糖大排沙與萬興農場進行631公頃的開發,計畫引進光電、半導體、精密、生技與綠能等產業,用水量2萬CMD、用電量389,000kW、放流水量2萬CMD與VOCs200公噸/年。
其中放流水排放置南側濁水溪,與空污排放增量將由台中園區的減量成果來抵換的計畫,都遭到民間的反對。竹塘鄉公所對於設置14.2公里的排放專管在自強大橋下游1公里處排放相當不滿,直問為何不就近處理,要繞一大圈來污染當地,要求中科做到零排放。
至於空污排放抵換的部分,雖然在2012年已獲環署空保處核備在案,但彰化醫界聯盟與要健康婆婆媽媽團也強調二林的PM2.5濃度去年為全國第二,且增量為全國第一,當地居民的健康面臨威脅,因此不願接受。
替代方案的部分則有開發地點、開發方式與環保措施的替代方案列入討論。
包括改用中部閒置的大型工業區用地、中科其他基地,轉作生技、機械化有機農業生產園區等。
其中環保措施的替代方案著重在放流水排放,雖然中科提出減少放流水、排放至舊濁水溪、海洋放流、排放至水深20公尺外海等,但到場的環團與居民強調僅願接受「全回收零排放」這一項。

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大肚山的樹給台積電砍了 「地方的媽媽」進擊中市府

2015年5月9日台中訊,賴品瑀報導
將作為台積電18吋晶圓廠所用,選在台中大肚山彈藥庫舊址進行開發的「中科台中園區擴建用地開發案」在今年2月通過環評後,當地社團近期發現,中科已經展開大規模的整地,大面積的樹木都已遭移除,因此8日上午,上百位以婦女及兒童為主的民眾前往台中市政府與工地現場,訴求要綠地反空污,他們更預告將在24日為此舉辦大遊行。
8日上午,民間團體與上百位地方上的媽媽前往中市府抗爭
「除非下雨,台中的天空大多像今天一樣霧茫茫的。」民眾強調中部地區空污問題已經相當嚴重,這個中科擴建案的環評審查因此也一路受到民間團體的阻擋,進出初審小組與大會合計近10回合,但最後仍獲通過,環團已展開相關訴訟程序。

林佳龍自爆環評本來不會過、協調有功 媽媽們:太失望

「我們要的母親節禮物是停止砍樹、承諾給市民健康的空氣!」這些「地方上的媽媽」來自台中與彰化、雲林、南投,選在母親節前夕到市政府前現身,是因為最近看到市長林佳龍對媒體邀功,表示此案原先很難通過環評,但是在他的大力協調後終獲通過,讓他們對新市長感到萬分的失望與憤怒,直說太讓媽媽們「不開心」。
當地的媽媽紛紛指出,嫁到中部後,不但自身的過敏狀況加重,連新生兒也天天鼻塞,讓他們相當擔憂,眼見政府部落實污染總量管制,甚至緊急通報系統不彰、資訊不達率低,直問呼吸一口乾淨空氣的權利為何都沒有?
「這難道都是我們家長自己的問題嗎?」幾位來自「天使心協會」的特殊兒媽媽質疑,目前特殊兒不斷增加,空污、食安的問題恐怕脫不了關係,但政府卻讓這些家長自己辛苦面對。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醫師葉光芃指出,據國健署統計,中部地區的女性肺癌比正在直線上升。
當地醫師張豐年認為,林佳龍應做的是,聯合中部地區縣市做總量管制,先檢討現有污染,訂出開發的上限。此次參與抗爭的團體也提出訴求,要地方與中央都要成立空污防治委員會,已積極處理空污問題,甚至有意參選立委的候選人,都應該提出相關政見。
「小樹不是樹,台中的小孩跟嬰兒也不是人嗎?」台灣護樹聯盟發起人張美惠痛批,在環評的審查中,中科對樹木的統計資料是嚴重低估,只統計了胸徑10公分以上的樹木,以此來誤導環評委員會,也因此當中科提出「妥善移植」時,他們也有所質疑,「移植哪些樹?移植到哪裡?後續如何追蹤?這些都沒有,根本只是呼嚨過去,更重要的是,為何非要移走這些樹?」張美惠對林佳龍大表失望,質疑為何不顧民意的執意護航台積電,讓兒童面臨更加惡化的空氣品質,將來如何健康長大?

森林已遭整地 剩下門面? 環團:向法院申請停止執行

野自拍攝,顯示已大規模整地
在彈藥庫工地現場外,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指出,施工單位「很賊」,留著門面的樹木,但經過志工的空拍,後面早已光禿一片。質疑環評才通過,訴願還在進行,中科卻以掩人耳目的態度趕工。
蔡智豪指出,由於前任市長將大肚山東側規劃為「科技走廊」,目前這片彈藥庫的53公頃綠地,已是台中市民僅存的一塊綠地,不但有其生態地位,更是最後的清靜空氣來源,但林佳龍卻僅規劃2公頃的「秋紅谷」為綠肺,大劃8年要種100萬棵的大餅,卻不保育現有的森林,讓他們難以接受。
民眾在工地外拉出連署名單
「台灣有那麼多閒置的工業區,二林中科四期、南科都可以容納台積電,為何非要在大肚山?」蔡智豪批,林佳龍要發展台中,有其他更好的辦法,為何要選擇高污染、砍樹的作法?
民間已於4月初向環署提出訴願要求撤銷環評,但由於目前樹木正在遭到移除,已屬緊急狀況,因此在訴願期滿前,他們同時也要向台中行政法院申請「停止執行」,以阻止更多樹木遭難。
代表環團及地方居民提起訴訟的律師柯劭臻說,此案周遭已有許多污染源,如台中工業區、中科一二期、焚化爐、台中火力發電廠、火葬場、中龍鋼鐵等,早已無法承受更多的空污,而此案審查中有多項爭議,如以不同產能的台積電15廠示範廠檢測值做風險評估依據、測空污排放濃度的氣象層析儀檢測報告涉嫌造假、中科一二期既有污染物評估,許多致癌物未納入評估等等都違反了《環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