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地面光電可行嗎? 農委會:下陷、污染區、高鐵沿線優先

2016年4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新政府喊出綠色能源要在2025達到20%,如何運用台灣得天獨厚,平均每年1200小時的日照,以太陽能追趕進度,也成各界關注焦點。大規模發展地面型太陽光電,可加速替代傳統能源,也讓休耕或不利耕作土地休養生息,但架設地點應該選在哪?若導致太陽光電排擠農作,亦可能使台灣農業發展雪上加霜,重挫糧食自給率。
28日下午,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與立委陳曼麗等人於立院舉辦「台灣的地面型光電未來願景」座談。能源局、農委會表示,將盤點開放嚴重地層下陷區、受污染農地與高鐵沿線黃金廊道。業者則提出太陽能溫室、太陽能農棚技術日臻成熟,同時種田種電非難事,甚至在增加收益的狀況下,能增加農民堅持農地農用意願,就待政府明確提出政策。
雲林地層下陷回升到30年前狀況,圖片來源:公視我們的島
農委會表示,地面型太陽光電,將優先開放地層下陷區。圖為雲林地層下陷。圖片來源:公視我們的島
然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提醒,綠能的核心價值應是即發即用,將用電需求與發電媒合起來,與其以大電廠思維討論大規模種電後如何賣回台電,應將綠能責任回歸全民,以分散、小型的綠能屋頂達成目標。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高茹萍指出,農地如何結合太陽光電,應有多層次思考,政府可針對不同類型或等級的土地狀況,規範不同密度、高度或透光度的太陽光電應用,更重要的是,自訂法規時需有公開透明的公共參與。
取自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農地種電行不行?還需要更多討論。圖片來源: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種菜、種電  競合問題尚無解  

在經濟部能源局規劃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的推動策略,將是「先屋頂後地面」。民宅、工廠、公有建築等所設置的「屋頂型」目標3,000MW,而另外5,700MW由交由「地面型」,主要將做為活化土地及不適耕作之農地多元利用。
能源局電力組副組長吳志偉表示,包括農委會開放嚴重地層下陷區1,253公頃、受污染農地與高鐵沿線黃金廊道計畫1,266公頃,都可能會成為地面型光電場址。
農委會農地利用科科長王玉真補充,目前「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中,第八章是光電相關專章,當中規定需符合:結合農業經營、減緩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之農業用地持續下陷、防止受污染農地栽植特定農作物。
在有確實農業經營事實、太陽能板不影響動植物生長的狀況下,太陽光電可與農業經營使用結合,而在嚴重地層下陷區,公告不利耕作地、黃金廊道公告污染場址,則免與農業經營使用結合。
但王玉真亦提出問題檢討,「與農業經營結合」一項,如何認定經營事實、太陽能板是否影響農業生長都仍無明確規範,而「不利耕作地」目前公告區域亦只有三個縣市、尚未列入廢魚塭,但是否影響糧食安全也仍須評估;至於「受污染農地」一項,更有污染整治的考量,以及蓄意污染的道德風險問題。而受污染農地的認定,需要環署專業參與,但環署並無派人參與會議,因此暫無進一步討論。
「當良田得到的經濟收益遠不及轉種光電的受污染農地」,這就是農委會擔憂兩者之間的競合問題。據雲林縣建設處處長蘇孔志所提出的經驗,雲林縣政府為保障農民權益,廠商要申請免競標容量,需向農民承租土地,簽約年限為20年,租賃年限以台電正式併聯日起算至售電合約結束。
正式正式售電後,地面型土地租金每公頃每年需達20萬元以上、屋頂型土地租金每公頃每年需達30萬元以上。如此實際執行後,農民土地租金達到每公頃50萬,是以前租金的四倍。此舉雖然大幅提高農民收入,但也極可能導致良田「種電不種菜」的後果,但對於想要農業首都、也要綠能首都的雲林縣來說,這點問題仍不可忽視。

與農共好  業者:種電也種菜 已有技術

光電設備業者則指出,太陽能溫室、太陽能農棚技術日臻成熟,同時種田種電非難事,甚至在增加收益的狀況下,能增加農民堅持農地農用意願。
向陽優能電力公司董事長陳貴光提出自身的科技農棚,在與農人合作下,成功種植了小番茄、南瓜、絲瓜玉米等瓜果類。陳貴光認為,這不但不與農爭地,採用新科技的農業更將吸引年輕人參與。太陽光電系統工業公會副理事長郭軒甫亦提出,日本、泰國都有太陽能農棚,以支架基礎形式安裝,20年後也可輕易移除,恢復農業生產,也可做為整治中土地的過渡期利用。王玉真則表示,農委會旗下農試所、農研所與農改場也已展開相關實驗,作為將來訂出規範用。
郭軒甫提出,業者技術完善、只等待政府的明確政策。他建議全面開放地層下陷與不利耕作區域做地面型,由地方政府出面統一規劃開放、能使用大型農機耕作的農地,則開放太陽能農棚、並由地方政府來規劃管制規則,開放點狀小規模的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而像陳貴光的太陽能溫室,可生產出無毒高品質的農產品,但成本過高,則應有媒合平台,產商出資建造、小農進駐耕作、政府成立產銷班促銷綠電農產品,三方一起合作。

綠能不該採大電廠思維  洪輝祥籲發電責任回歸全民

業者與屏東縣、雲林縣等地方政府皆提出,要發展光電所遭遇的最大困難是台電「餽線」容量不足,認為是最應優先解決的部分。但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提醒,綠能的核心價值應是即發即用,將用電需求與發電媒合起來,與其以大電廠思維討論大規模種電後如何賣回台電,應將綠能的責任回歸全民,一起以分散、小型的綠能屋頂達成目標。
洪輝祥以自身在屏東經營的「彩虹餐廳」為例,投資百萬做陽光屋頂,發電量約一年21,500 萬度,若依 營業用電5元/度估計 ,每年產值約11萬元,也就是九年後即回本。洪輝祥強調,台灣若有約100萬家庭的20坪屋頂,合計就可發電130億度電,就足以替代一座核電廠。
洪輝祥指出,台灣目前約有650萬戶住商、68萬座工廠,都可以是「自由屋頂」,應以智慧電網、微型電網為核心,因為即發即用,以社區、區街為範圍,遠比賣回台電再送給使用者,中間折損掉二至三成有效率。
洪輝祥更呼籲,討論綠電時,不能被「躉售電價」市場扭曲,而是應該鼓勵更自主、有效能的作法。除了談發電,也要兼顧建築的通風、保水等節能改善,洪輝祥強調,無毒、非核、全民參與,才是再生能源的核心價值所在。

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條條大路惹抗爭 環團:都是「生活圈道路計畫」惹的禍

2016年4月2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花蓮193線道拓寬、新竹公道三新闢、茄苳交流道聯絡道向東延伸、台南西港東側外環新闢、桃園大園、中壢中興路拓寬、東勢豐原快速道路等道路建設案陸續引發爭議,造成反迫遷、反徵收、反開路等抗爭。27日,地球公民基金會串聯各自救會,直指這些案子並非個案,背後的「佛地魔」是每四年600億的「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缺乏公民參與所致,籲公路總局與營建署出來面對。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理事長鍾寶珠講述193線道拓寬案遭抗爭的理由。攝影:賴品瑀。

每四年600億  經費核定過程不透明

地球公民研究員黃靖庭指出,不管是線道、省道,全台各地道路闢建工程的重要經費來源為「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每四年600億的經費,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審核撥款,負責非都市計畫區的道路建設,市區道路則由內政部營建署審核撥款,負責都市計畫內的道路。
但這600億經費都僅透過營建署與公路總局內審的機制來做核定,核定過程完全不公開、透明,沒有任何公民參與的空間,包括僅以書面審、一次審50多案等狀況,都顯示過份草率、粗糙。
黃靖庭解釋,現有審核撥款方式是由各縣市政府提交欲興建拓寬的道路計畫,經過縣市政府或養護工程處的初審,然後提交給交通部或營建署,由委員會確定核發大量的經費開闢道路。然每一條道路新闢或拓寬,少則千萬,多則數十億,皆在一次會議中憑書面資料審查。

公民參與空間不足  開路定局僅能被動接受

在缺乏公民參與狀況下,開路的公益性、必要性,也往往遭民間質疑。除了如新竹「公道三,沒公道!」反迫遷連線張先生所說,在唯一能參與的公開說明會中,遭徵收者仍處於無法不同意、被動承受後果的任人宰割狀態,只能接受協議價購或展開抗爭兩條路選;立委高潞以用辦公室助理郭雪芬亦指出,當地居民的真實需求也是一味新闢與拓寬道路就能滿足,「也許他們更需要的是妥善的道路養護、大眾運輸接駁、或只是希望砂石車不要開進來」。
台中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發言人傅東森也指出,不乏路拓寬之後,反而更常發生車禍、塞車等憾事,浮濫開路傷害的不只是被徵收戶,當地的常民生活紋理也全面遭改變,這才是更大、卻鮮少獲得注意的影響所在。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理事長鍾寶珠講述193線道拓寬案遭抗爭的理由。攝影:賴品瑀。

開路反成炒地暗盤  加深貧富差距

從1980年代的小型工程款等名目,到2009年開始以「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四年600億進行。往往成為地方政治人物用來爭取選民支持的手段。地球公民顧問蔡中岳指出,在「先有路才會富」的舊思維下,打著「建設地方」大旗,反對者往往面對「好不容易爭取到經費、不要阻擋地方的建設」的指責。然這樣的「為了地方好」背後,卻常有民代與財團養地炒地的暗盤在進行著,反而加深了地方的貧富差距。蔡中岳感嘆,也因此相關抗爭總是難以獲得當地立委的聲援,因為早已是結構性的問題。
「造橋鋪路還是功德嗎?」立委陳曼麗提出反思,認為應該檢討此四年600億計畫的必要性,陳曼麗更指出,發展至今,台灣應該效法先進國家,降低硬體建設於國家預算中的比重,例如降至50:50,這點他先前曾與蔡英文有過討論,將來亦會繼續提醒要檢討經常門的規劃。陳曼麗認為,與其繼續浮濫的開路,也應規劃經費挹注在如大眾運輸的改善上。
傅東森補充,台灣的公路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102公尺,高居世界第一,若開路就能解決問題,那台灣應是全球交通狀況最好的地方,但顯然並非如此。

八年爭議十餘案  僅兩案獲檢討

黃靖庭指出,近年來許多的道路抗爭都與這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有關,諸如:宜蘭冬山永安路、花蓮縣道193拓寬案、花蓮稻香吉野驛、台南西港東側外環道路新闢工程(南段)、台中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計畫、新竹市公道三(竹光路延伸銜接至景觀大道)新闢道路工程、新竹市茄苳交流道聯絡道向東延伸工程、桃園大園鄉/中壢市中興路拓寬、桃園中壢市龍岡路拓寬…等,雖反對開闢、拓寬的原因不同,但各地民間團體呼籲公路總局、營建署和各地縣市政府,應檢討審核機制,立即收回爭議案件經費。
「先打開門!」黃靖庭強調,要改善此機制,首要先開放公民參與,打破原有的內審機制,將審查過程攤開太陽下,並落實滾動式檢討機制,因為若看2009至2014年度的檢討結果,有爭議的案子高達十餘件,但僅兩案遭檢討,顯示所謂煞車機制並無發揮功能。

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開發範圍仍有三成天然林 榮豐礦場環評初審遭駁回

2016年4月2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曾在去年281次環評大會,以承諾縮小開採面積而逃脫進入二階環評命運的榮豐礦業開發案,26日下午在專案小組會議中,因避開天然林的面積仍有爭議,即便開發公司一度打算在會議當場決定再縮小面積,但遭小組駁回。在進入環評大會確認前,此案還可自行撤案,但負責人藍換長初步仍決定在環評大會前提出縮小面積版本,爭取續審的機會。
業者縮小開發面積後,仍包含三成天然林。圖片來源:專案小組會議審查資料。
業者縮小開發面積後,仍包含三成天然林。圖片來源:專案小組會議審查資料。
花蓮秀林「大濁水礦場」因衝擊呂氏攀蜥、長鬃山羊,在去年2月時環評專案小組作出進入二階環評的建議,但在3月的281次環評大會中,由於開發單位主動提出縮減礦場面積以避開呂氏攀蜥棲地,環評大會決議將此案退回初審小組再評估。
此案經去年10月的第3次初審會議,今來到第四次初審。然即便開發單位提出將年營運量從60萬公噸降至45萬公噸,每月產量及運輸量限制低於37,500公噸。但其從39.7743公頃的降至23.1561公頃的開發面積中,仍有三成屬天然林,有衝擊多種保育類動植物的疑慮。
開發單位提出了不少動植物生態友善措施,包括已展開設立專屬苗圃,培育20種以上當地稀有、原生種植物、保留原有地表土、嚴禁人為干擾、植生復育、盜獵防制、防止動物路殺、減輕動物干擾、動物棲地補償、中大型動物監測、原生稀有植物監測、植被及綠覆率監測、疑除外來種等,但其開發範圍納入天然林,仍成為環團與環評委員的最關注的一點。

開發衝擊原生林  復育計畫環委不買單

「大濁水溪礦場」採的是大理石礦,位於花蓮秀林和平區林班地,也就是和平溪流域,此案在2000年通過環評,當時的礦場面積約7公頃,此次申請新舊相加後,面積近40公頃,因此得重做環評。卻因基地內有二級保育類動物台灣長鬃山羊、兩棲類呂氏攀蜥出沒,在審查過程中,小組就一再建議開發單位自願進二階環評,但開發單位也堅持爭取要在一階環評審查。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指出,此次榮豐所提的劃出範圍,多屬以前已開發範圍,不是該處生態最好、他們最在意的區域。
地球公民認為,此案應全面退出原生林部分,這樣的想法也與環委張學文的建議接近。
任教於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的張學文表示,此案所在地「密密麻麻」地擁有許多保育類動物,若做不到不開發天然林,僅縮減面積並無太大意義。他坦言,若此案能避開整片天然林,問題就會少很多。
張學文強調,成熟森林的演替過程相當複雜,要長成原來的森林,並非業者與林務局約定的6年、也非業者自估的10年以上,而是至少要5、60年,且是否能回復到原來的動物棲地實際上很難,從林務局的案例看來,極少看到成功經驗,張學文甚至以「試驗」二字形容業者所提的復育計畫。
業者提出設立復育苗圃,種植稀有植物及原生種樹苗至少20種,環評委員不接受。圖片來源:專案小組會議審查資料。
恐開發遭退  榮豐欲再縮小範圍
榮豐一度在會議中當場借用時間討論要縮小的面積,更打算當場做圖劃出承諾縮小範圍,但環評小組並未接受這種以示意方式給的不明確承諾,甚至擔憂此舉反讓小組看來像是在「下指導棋」,於是決定以此案的補正內容未符合先前環評大會所要求「確實避開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棲息範圍」為由,建議之後在環評大會駁回此案。
此案負責人藍換長聽聞結論當下,仍表示要在大會前提出明確剔除完整天然林部分的計畫,爭取讓此案再回小組繼續審查,暫不考慮自行撤案。然此案先前在環評大會以自刪範圍逃脫二階環評的作法,也已成後續數件環評案效法的先例。
20160426榮豐案 ,業者一度打算當場提出剔除天然林的縮減面積方案
20160426榮豐案 ,業者一度打算當場提出剔除天然林的縮減面積方案。攝影:賴品瑀。

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翠灰蝶悠遊卡上市 籲發揮「蝴蝶效應」正視氣候變遷

2016年4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如何能一睹生活在台灣中高海拔的珍貴「翠灰蝶」生態奧秘?臺博館推出《展翅的生命力:迷霧森林裡的活寶石》生態紀錄片巡迴影展,並於422日地球日當天與悠遊卡公司發佈特製悠遊卡。由於翠灰蝶只能在10~20度的環境生存,這次行動也希望人們正視氣候暖化對野生動物的衝擊。
22日地球日當天,臺博館與悠遊卡公司發佈特製悠遊卡。攝影:賴品瑀。
22日地球日當天,臺博館與悠遊卡公司發佈特製悠遊卡。攝影:賴品瑀。
「展翅的生命力:迷霧森林裡的活寶石」生態紀錄片由導演江國賓、蝴蝶生態專家詹家龍等人合作,經六、七年以上的長時間紀錄,帶領觀眾一探翠灰蝶在高山霧林間的生命史。
雖然台灣是蝴蝶王國,但翠灰蝶的故事卻鮮為人知。在牠們不到10元硬幣大小的小小身軀中,隱藏了台灣冰河時期孑遺生物的珍貴身份。然而牠們所賴以進行新生、蛻變、禦敵、共生的中高海拔棲地,卻面臨氣候變遷與棲地破壞的瀕危困境。

陳綺貞配音版重發 搭配系列影展活動

臺博館館長陳濟民表示,此紀錄片已奪下金鐘獎,在一月推出時大受歡迎,就連創作歌手陳綺貞亦大受感動,此次與悠遊卡公司合作,再次推出的版本不但有陳綺貞擔任保育大使獻聲旁白,更將前進蝴蝶棲地處舉辦一系列放映與保育論壇、教育推廣,期待各界一起發揮蝴蝶效應,讓台灣生生世世都看到翠灰蝶。
此特製的悠遊卡經特製閃耀綠寶石般的神秘光澤,只在臺博館本館與土銀展示館的賣店現場可以購得。悠遊卡董事長林向愷指出,悠遊卡挹注此紀錄片影展,就是要告訴社會,經濟發展優先、先賺錢再談回復環境的思維是錯誤的,更要喚起萬物平權的意識。而即日起到七月之間,民眾憑任一悠遊卡,可免費至華山光點電影院觀賞本片,憑票根還可參加抽獎。
臺博館也歡迎企業團體洽談包場場次,若學校團體有興趣認識翠灰蝶,也可向臺博館預約「小灰蝶上學去」特別活動。
特製悠遊卡展現翠灰蝶寶石般的光澤,還有陳綺貞簽名。攝影:賴品瑀。
特製悠遊卡展現翠灰蝶寶石般的光澤,還有陳綺貞簽名。攝影:賴品瑀。

紀錄片導演: 寡食性、對溫度敏感 翠灰蝶是重要生態指標

「希望觀眾可以因此喜歡上大自然」。本片導演江國賓指出,他與蝴蝶專家詹家龍為了此紀錄片花了六七年深入雪山山脈、玉山山脈,包括北橫、拉拉山地帶,就為了紀錄翠灰蝶的生態之美,江國賓相信,「我把鏡頭交給大自然,看過的人一定會這份美種在心裡,愛上之後就絕對不會想傷害生態環境。」
江國賓強調,翠灰蝶在生態上是重要指標主要是基於兩個特點,一是多單食性、寡食性,一為對溫度敏感。江國賓解釋,翠灰蝶從冰河時期便出現在台灣,且牠們有各自固定的食草,「這是大自然那麼多種生物經過萬年的適應與演變而來的,人類窮極智慧也不能完全學習到」,因此當棲地遭到破壞,生態將難以挽回。
而翠灰蝶只能在10~20度的溫度生存,更提醒著人類氣候變遷的危機,「牠們因為棲地破壞與氣候,一代一代的漸漸往上移動,但是再往上牠們就要沒有食草了。」江國賓提醒,雖然幸運的是,台灣地形多變、生態豐富,讓翠灰蝶目前還有一絲生存空間,但目前,翠灰蝶只剩下最後的空間了。

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必要時可以拍桌」 蔡英文會見環團 強調多對話

2016年4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請不要放棄我們,請時時提醒我們,如有需要,可以拍桌。」21日下午,準總統蔡英文領著即將上任的環署正副署長李應元、詹順貴及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與不分區立委陳曼麗、吳焜裕等人,這些環團的「老朋友」接待環團代表的拜會。在座談前,蔡英文強調將來的政府將是會溝通的政府,誠心希望各領域的長才提供意見、加入團隊,更歡迎環團「以後更常來找我們」。
依照往例,環團在4月22日地球日有拜會總統的行程,今年因逢政權交替之際,包括台灣環盟、關懷生命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千里步道、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海龍王愛地球、原住民守護傳統領域聯盟與守護宜蘭工作坊等環團代表,於21、22二日先後拜訪蔡英文與現任總統馬英九。
20160421環團拜會蔡英文
蔡英文21日接見環團,諾多會面多溝通。圖片來源:蔡英文臉書粉絲頁。
在21日先登場的會面中,蔡英文與台東達魯瑪克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胡進德一起在太陽能板上簽名,表達支持公民電廠、也重申追求非核家園承諾,而達魯瑪克部落近年和環團合作,利用太陽能水力發電、成為綠能自給自足的示範社區。
而今年的世界地球日主題則是「Trees for the Earth」,當天將有130多國代表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簽署「巴黎協定」。環盟會長劉俊秀解釋,今年的地球日提出拯救地球加「樹」行動,就是為了強調重視對巴黎協定,展現對各國改善氣候變遷問題的決心。
環團在上週末召開全國NGOs環境會議,分就永續發展政策、國土環境美學、國會立法監督、棲地與動物保護、原民傳統領域守護、能源政策、環境公害防治與海洋政策等八大領域,提出了62項結論。這些也是環團所要向蔡英文提出的建議。
環團表示,希望蔡英文信守「非核家園」的承諾,目標2020年綠電佔總發電量10%、2025年達到25%。因此在能源發展議題中,要求蔡英文政府提出綠能政策行動綱領,包括從修正電業法、制訂能源稅法、智慧電表、與友善公民電廠的辦法,鼓勵民間與公部門一起邁向綠能,也需重視節能、提昇能源效率、及合理電價等。
胡進德也以達魯瑪克發展綠能的經驗為例,表示原民地區擁有豐富的太陽能、水力、風、及竹材、木材等生質能,應輔導部落藉此達成能源自主甚至輸出,提供部落在地就業機會與利益,取代石油與拉長電線等不友善環境且無效率的能源利用方式。
在永續發展政策中,包括以修訂環基法、推動永續發展基本法立法、推動綠色GDP等,更強調因以完成政府組改成立「環資部」來整合調適氣候變遷問題;國土規劃則要從守護農地、保安林、水保區做起,更進行全國性的生態環境資源、棲地等地理資訊盤點整合;更提出政策評估、立法部門等讓環團有更多的參與及資訊公開等意見。

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除役計畫夾帶高階核廢設施 核一除役環評遭環署擱置

2016年4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0日第295次環評大會中,審查台電提出核一廠除役計畫自願進入二階環評一案,雖然台電表示,此舉為了讓公共參與更為周延,但此案除了除役,仍有許多高階核廢處理設施要興建,讓雙北市政府與環評委員有許多質疑,要求應先有政策環評,以釐清上位政策,否則此案目前不確定性太多了,二階環評的範疇如何界定?環保署長魏國彥也指出,核廢相關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
20160312北海岸反核行動
北海岸居民期待核一二廠期待已久,本報資料照片。
討論過後,大會以不記名表決決議暫時擱置此案,擇期繼續討論,如無意外,將於五月初再次審查。
核一廠一號機、二號機,將在2018、2019年陸續達到停止運轉年限,台電指出,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在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必須提出除役申請,並展開環評程序,台電更以為民眾參與更為周延的理由,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
但在台電的計畫書中,除役步驟需要8年的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與2年廠址復原階段。但除了上述的除役拆除外,台電也提出需要新建所需的相關設施,包括低放廢棄物貯存倉庫、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亦有多項「視需要」興建,包括用過燃料再取出設施、玻璃固化高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地放射性廢棄物焚化爐、低放射性廢棄物超高壓壓縮機、低放射性廢樹脂濕式氧化設施與外釋廢金屬暫存倉庫等設施。
雖然台電強調,因為核能議題具不確定性,因此以需設置的最大影響來評估,但雙北市政府代表當場對此表達不滿,批此除役計畫包裹了多項高階核廢處理設施,與民眾想像的除役大不相同,更強調不願承受高階核廢料的堅決反對主張。環保署長魏國彥也指出,核廢相關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
閉門討論後,環評大會決議先擱置此案,最快將在五月初再次審查。環評委員張學文評估,不管此案如計畫進入二階,或是另組小組審查,都將會有漫長的審查程序在眼前。台電可以先切割不確定的部分進入二階審查,但二階範疇仍會相當難界定,或由小組審查弄清楚所有不確定的部分,也必定花很長的時間。
環評大會將案件擱置並非首例,蘇花高也曾遭擱置處理,至於如屆時環評沒過,是否影響核一廠除役腳步?德國曾有先例,將先核電廠停機,之後再除役也是一途。

彰工火力電廠爭議12年 環評大會結論:請經濟部駁回

2016年4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彰工火力發電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20日在環保署第295次環評大會上闖關失利,然而,該如何寫出結論,是「退回」或「不予通過」,環評委員花了長時間閉門討論。最終結論指出,由於此案提出的時空背景和現今已具高度差異,且補正送審的內容不符合規定,使審查判斷的資料明顯不足,將依法函請經濟部駁回開發許可的申請,等於將球又丟回給經濟部。
295次環評大會。攝影:賴品瑀。
295次環評大會。攝影:賴品瑀。
此案在2004年首度進入環評程序,其後撤案,2008年再度提出,初審至今歷經了7年,中間面臨了核四封存、民眾重視空污等問題,在今年1月的第6次環評初審中,以「還需確認現行能源開發上位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符合性、替代方案之可行性等,尚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審視確認,建議本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此案原計畫在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以152公頃,建造2部80萬瓦高效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但在2010年第5次專案小組會議時,由於空污問題受到重視,要求此案的空污排放量應符合工業局要求,即針對彰濱工業區開發計畫的空污總量管制規劃,因此要求待空污總量確定後,此案補件再審;因此此案在2015年才重新展開審查程序。
而2016年1月的第6次專案小組會議時,在環團、彰化當地居民民眾、民意代表的反對下,將全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由經濟部及相關單位評估是否需要彰火案、能源政策等後,再決定是否要開發 。
彰工火力電廠預定地。圖片來源:環境影響說明書
彰工火力電廠預定地。圖片來源:環境影響說明書
包括彰化環盟施月英、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等環團人士,到場強調中部空污嚴重,無法再承受增量,因此呼籲環保署長魏國彥在下任之前,應該對此案明確做出「不應開發直接退回」的決定,不要再退回給主管機關,以免隨時又有可能補件重審的疑慮。
台電表示對退回的結論沒有意見,也澄清此案沒有要補件再做燃煤的計畫,但面臨能源政策正在改變,若國內需要比較低碳無碳的能源的場地,此地用途應保有調整空間。但彰化縣政府、環團與部分環評委員也質疑,此案計畫名稱即為火力發電,要直接改變發電方式也依法無據,因此主張此案應由環評大會來認定「不予開發」。
在近1小時閉門會議後,大會終以開發單位補正內容不符規定,至本案審查判斷資訊明顯不足為由,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一規定決議,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