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放棄事權統一、大修罰則上限 「廢清法」修正草案出委員會

20日立委社福衛環委員會完全廢清法修法的逐條審查,讓此草案出委員會,不需再經過黨團協商。此次修法,罰則部分的罰金上限多獲大幅提高,但將管理事權統一回環署的腳步卻遭妥協,暫時仍為原狀。
立委蘇治芬與眾委員討論法案中。攝影:賴品瑀。
雖然環署推動《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成《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但十多年來仍未完成,因此先以修正《廢清法》部分條文來救急,要解決目前已經相當嚴重的管理失序問題,提出修正草案的委員包括了林淑芬、蘇治芬、劉建國。陳曼麗也對其中的第28條提出修正動議。

罰則上限大幅提高

大致來說,林淑芬版草案著重解決目前常見廢棄物假產品、資源之名,以再利用名義逃避廢清法管轄,且管理權分散各部會,有多頭馬車、疊床架屋的問題,其修法重視明確定義廢棄物與統整強化廢棄物管理的計畫;蘇治芬則是因縣市間的垃圾大戰,指出是由於事業廢棄物搶佔一般廢棄物處理設施所致,因此要求科學園區、工業區應自設焚化爐處理;劉建國則因黑心食物、有害事業廢棄器非法棄置頻傳,因此要大幅提高罰則。
雖然劉建國自上月桃色風暴纏身後持續神隱,今日仍未到場解釋、討論自己的提案,但他提出的罰則提高仍多獲通過,甚至將罰款金額再提高。幾項罰則上限比照《水污法》、《空污法》,如非法傾倒廢棄物致人於死者,罰款上限從1500萬提高至3000萬;致重傷者,罰款上限從900萬提高至2500萬;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罰款上限從600萬提高至2000萬。在科學園區與工業區違法傾倒事業廢棄物者,刑期從最高5年提高至7年,罰款上限從1000萬提高至1500萬元。
但因為《廢清法》含括的污染樣態、業者規模狀況繁多,因此在上限拉高同時,也維持了下限。如農委會代表指出,在農場常有僅是因為枝條、稻草或資材堆置散亂而遭開罰的,往常多以下限6000元處理,若全面提高上下限,對這些並無高度傷害環境的行為來說,處罰太重。
雖然一度討論到是否比照《水污法》對畜牧業的作法,將農業部門劃出另外管理,但林淑芬又提出,農業部門的樣態也越來越複雜,如農企、沼氣發電等,因此並未另外處理。
但環署廢管處處長吳盛忠表示,在空污、水污法中,環署都有另定裁罰準則,再訂出何種違法行為應處以何種程度的罰則,《廢清法》依法也將如此辦理,後續提出級距與公式。

焚化爐優先處理一般廢棄物

去年中南部縣市的垃圾大戰起於利潤較高的事業廢棄物,排擠了原本各縣市處理家戶垃圾的焚化爐使用,蘇治芬因此提出科學園區、工業區應該自設焚化爐等處理設施,此次討論過後,採用了陳曼麗所提第28條修正條文,明訂焚化爐使用的優先順序,應優先處理縣市一般廢棄物後,仍有餘裕處理能量,且函詢環保署確認尚無調度計畫時,才能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
環保署長李應元說,支持這條修法,更表示將逐年汰換老舊鍋爐機具來增加焚化爐焚燒量,也會積極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再利用。
工業局長吳明機說,工業局支持訂定焚化爐處理廢棄物的優先順序,但希望通盤考慮,在地事業廢棄物也能一併優先考量。雖然工業局日前已經釋出消息,要在彰濱工業區設置事業廢棄物專用處理設施,但距北中南區都要設置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吳明機表示,目前北區仍未找到適合用地,南區目前也只有雲林科工可能有地可用。對此,委員會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環保署、經濟部、科技部、內政部在6個月內清查出工業區、科學工業園區可用土地。

管理事權仍未統一

至於管理事權統一的部分,則急於在這個會期完成修法的壓力下,暫時遭到擱置,林淑芬表示,這樣妥協是為了解決目前已相當嚴重的陳痾舊疾,因此「勉為其難的接受了」。
目前事業廢棄物的管理分散在經濟部、科技部、農委會等10個目的事業主管部會,雖然環署之前估算出,需要增加百人人力,與每年6億的經費來達成事權統一,但環署表示,估算僅是初步,且尚未有上路的準備。
不過環署也提出涉及二個以上目的事業別的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例如廢鐵、廢紙,經環保署認定後,訂定相關辦法管理,也是前進一步。
委員會也通過增訂39之1條文,公告再利用的產品,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流向追蹤管理,且再利用的產品用於填海、填築土地者,或有不當利用、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必須要做環境監測。 

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上屆未完成修法 「食物銀行」草案本會期捲土再來

2016年6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剩食問題近年越獲民眾關注,法國陸續推出強制餐廳要提供食物打包服務、修正通過反浪費食物法案,要求大型超市應將未售出食物捐贈慈善團體,不得任意銷毀或任其腐壞等法令,也讓民間大呼應該跟進。上屆立院未完成的「食物銀行」法案,這屆立委再度紛紛提案,要從專章或專法著手,衛福部亦打算在這個會期內送出政院版本。
17日提出《食物銀行法》草案 的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召開公聽會,邀請相關部會與民間團體討論,但此版本以社會救助為主軸,對「不浪費食物」著墨較少,也遭質疑限制過多,可能反而讓原本好意作善事的社福團體退出,仍需要更多的討論。
據統計,台灣一年遭到浪費的食物約有275萬噸,且絕大多數的浪費就發生在末端的銷售與消費,因此近年「食物銀行」概念獲得討論。洪慈庸表示,台灣面臨「M型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問題,弱勢人口一旦遭遇失業、傷病等突發狀況,往往生活陷於困境,食物銀行除了解決食物浪費,也可成社會安全網的一環,讓一向以現金給付為主的社會救助,再加入新型態的實物給付模式,也在嘉惠中低收入戶以外,讓邊緣戶、近貧戶也能因此度過暫時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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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要求社福團體,討論食物銀行法。攝影:賴品瑀。
草案中央管太多 恐反讓民間「綁手綁腳」
洪慈庸指出,台灣民間早有慈善團體、善心人士提供類似食物銀行之服務,台中市更已經率先政府制訂自 治條例,積極推動食物銀行,希望藉由制訂專法,讓中央能從行政資源、法律上,協助民間的活力與創意。律師胡博硯則認為,這個法案應該優先達到的目標是統合資訊平台,讓物資流通。中央政府的角色是協助,更應該重視鄉鎮市區公所的參與,因為他們才是最貼近最瞭解當地現況的。
但在洪版草案中,對食物銀行的設置程序、申請實物給付者的資格與順序等都將有規定,讓民間團體質疑可能反而「綁手綁腳」。一月已經展開自治條例的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陳坤皇更認,應該是中央提供補助輔導,但管理還是交由地方政府較好,每個地區的特色並不相同。

實務面最需釐清:食安責任、捐贈企業節稅事項

長期以提供食物及生活用品的社福團體們大多指出,對於即期品甚至生鮮的捐贈感到困擾,面對隔天、一星期後就要到期的食物,要收不收都很為難,若收了分送出去,造成食安問題時,責任要如何釐清?也因此,不少機構以乾糧、油、米、罐頭為主,對於浪費問題最大的生鮮、蔬果、麵包等熟食,反而不敢處理,許多企業也因為避免社福團體的困擾,乾脆捐贈新品。
也有社工私下表示,其實要拒收這樣的捐贈難度頗高,甚至有反嗆「你們不是在做愛心嗎,怎麼還挑?」的捐贈者,反讓社福團體幾乎要淪為部分業者的廢棄物處理機構。
再者,捐贈可以抵稅,一向是企業的進行捐贈的誘因,但這些物質的價格如何認定,牽涉到廠商的報稅與社福團體要向衛福部申報,目前也還沒有定論,也待修法過程中討論。

「不浪費食物」本意比重輕 重頭戲生鮮食材處理仍待討論

「食物銀行2.0會是生鮮,如蔬菜、水果、麵包。3.0則是熟食。」好牧人基督教會牧師王世欽這麼想。
食物銀行除了社福功能,更重要的是「不浪費食物」的本意,該如何處理生鮮食材更該是重頭戲。如政大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莊國榮觀察,台灣夜市、廉價商店不少,比起歐美還有不少生活用品的即期品要處理,生鮮即期品才是台灣要處理的重點。
但王世欽指出,目前已有果菜市場與大賣場與他們洽談捐贈,但前提得保證若發生食安問題時是免責的,在南機場社區「臻佶祥」協會服務的程俊威也同樣面對這樣的狀況,因此期待法案能提出相關責任如何釐清。
面對目前較小額、零星的生鮮食材處理,程俊威表示,目前是在社區的食物銀行有一個「免點」專區,比起其他食物與日用品需要用付出時間服務社區集點換得,生鮮食材算是一種「免費」,而由於面對的都是會員,雙方已有互信,王世欽則表示,好牧人下週將要啟用兩個冰箱,冰箱將是透明的、放在教會附近的騎樓下,讓有需要的人自行前往拿取。
但王世欽強調,目前台灣的生鮮食材浪費太嚴重,所有的弱勢人口都不見得吃完,不能只在社福領域討論解決之道。他舉例,曾經到一個超市拿了一天份遭淘汰的食材,卻讓他們每天三餐提供50人份的熟食,吃了一個月才終於吃完,浪費的程度可見一斑。
王世欽表示,將來打算辦一個可以容納300人的共餐餐廳,程俊威更表示,在服務中發現,不少弱勢家庭與個人連開伙都無法,給他們米油他們根本用不上,只能轉賣掉,通常以泡麵、罐頭裹腹,因此臻佶祥想要成立剩食餐廳、製作剩食便當提供熟食,且同時對一般民眾營業,再把這些盈餘繼續投入社福行動。
然這些社福團體打算出面將生鮮食材調理成熟食,也有待相關的管理與稽查配套法規出爐。據了解,環保署廢管處也正在著手剩食問題,列為跨部會平台的重要工作事項。
目前《食物銀行法》的草案,除了洪慈庸,還有徐永明、陳亭妃、林麗蟬提案,有委員提專法,也有委員提案在《社會救助法》要加「實物給付專章」。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目前衛福部傾向在社會救助法中以專章方式處理,讓社會救助的措施更加齊全,但樂見各界討論,而政院版草案若順利如願,將在這會期出爐,和立委的幾個版本互相對照比較。

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土壤汙染的沈默證人現身 環署將採「樹芯調查」技術作快篩

2016年6月1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人類對環境的傷害,樹木除了默默的看著,也在身體裡留下證據。環署16日發佈,將利用檢測樹芯的技術,做為地下污染調查的快篩鑑識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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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表示,將加入樹芯調查技術,來分析地下污染。攝影:賴品瑀。
這個快篩方法是師法美國環保署而來,土污基管會組長陳以新表示,利用樹木吸收土壤與地下水中的水分及養分生長的特性,從分析樹木中的有機物、無機物含量可以協助判定污染範圍。這樣的快篩技術加入作為輔助後,將減少不少時間與經費。
目前國內的土壤污染調查,是以人工或鑽機採樣的方式取得土壤樣本;至於地下水污染調查,則主要是以設置標準監測井採取地下水樣的方式進行。
陳以新指出,目前每口監測井的設置、採樣與分析,合計至少新臺幣14萬,而設井時採用的重型機具,在長時間操作下將會產生空氣與噪音污染。反觀樹芯採樣約只需新臺幣4萬元,可節省2/3的經費,且樹芯採樣並沒有相關機具之操作,每顆樹採集的樣本小,也不會對樹的生長造成影響。
以美國一個廢棄工廠為例,在那個1公頃的污染場址,傳統監測井需要挖24口、費時21天,費用總計350萬元;樹芯調查則是以40棵樹為樣本,費時6小時,需要經費160萬。兩者相比下來,樹芯調查不但較省錢省時,更相對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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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樹木生長特性,從分析樹芯中的有機物、無機物含量,可以協助判定污染範圍。攝影:賴品瑀。
土壤與地下水的水分透過根部吸收與木質部的傳輸後,包括重金屬與有機化合物(VOCs)都會因此累積在樹木的年輪裡,因此可以藉著分析樹芯樣本中的污染物含量,去瞭解該地是否已經遭到污染。陳以新解說,以這樣的快篩方式來協助快速劃定出污染的範圍。而20直徑公分以上的樹木,更可以從年輪進行定年分析,可以追蹤污染發生時間,藉此責任追查與釐清。
陳以新表示這項技術向美國環署取經,目前在國內,也已經展開試行。在某污染場址中,發現當地小葉南洋杉樹芯與監測井,兩者在氯元素的調查上可以看到相同趨勢。
土基會執秘賴瑩瑩說,後續將持續引進、本土化及推廣運用。

台塑鋼鐵廠越南闖禍 立委要投審會加嚴台商南向審核

2016年6月1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要釣到魚蝦或工廠,選擇一個。」四月時台塑河靜鋼鐵廠一位經理如此回應當地大量死魚事件,引起國際譁然。在當地民眾持續抗爭,國際媒體也關注報導的狀況下,16日上午,環境法律人協會、立委尤美女、吳焜裕與蘇治芬等人也舉行記者會,要求母企業台塑與中鋼負起社會責任,也要求經濟部投審會修改相關審核規定,以免正要大張旗鼓的「新南向」政策,反讓台灣成為以鄰為壑的亞洲惡鄰。
越南中部沿海爆發大量魚群死亡事件,矛頭指向台塑鋼鐵廠。環境法律人提供。
越南中部沿海爆發大量魚群死亡事件,矛頭指向台塑鋼鐵廠。環境法律人提供。

越南中部沿海魚群、居民傷亡 矛頭指向台塑鋼鐵廠重金屬污水

越南台塑河靜鋼鐵廠由台灣的企業台塑與中鋼分別持股70%與25%,是越南目前最大的國外直接投資案。但在四月時陸續出現魚群大量死亡的狀況,讓當地民眾面臨無魚可捕、吃了漁貨出現暈眩嘔吐等不適的狀況。當地居民直指肇禍的就是台塑河靜鋼鐵廠直徑1公尺以上的排水管,當中排出的重金屬,不但毀壞生態與漁業,數位前往調查的潛水員也出現不適,甚至其中一人死亡。
來自河靜當地的越南漁工Lế  Quang Dống(黎光勇)表示,自己在3月時開始補不到魚,因此隻身來台當漁工謀生,從當地親友得知,在4月6日開始,當地發生數萬噸的魚群同時死亡,是當地前所未見。而鋼鐵廠巨大的出水口排出黑黃兩色的污水,更讓人無法呼吸,讓前往調查的潛水員無法靠近。受到影響的地區包括了越南中部的河靜、廣平、廣治、順化四個省分。
據越南河靜省官方表示,死魚事件是因為毒藻的生態毒素、化學物質或重金屬所致。遭各方質疑矛頭指向的河靜鋼鐵廠則自稱,該廠一切合於當地環保標準。
目前此事由越南政府委託國際團隊進行調查,預計結果將在6月底出爐,但天主教會新竹叫屈外勞配偶辦公室的神父阮文雄卻表示對此報告不具信心。
阮文雄表示,從越南政府以12天通過河靜鋼鐵廠的審核、死亡潛水員的檢查報告遭隱匿、當地抗爭的民眾遭到警方與便服人士暴力毆打等來看,他相當懷疑越南政府與河靜鋼鐵廠將聯手逃避此事責任。
阮文雄更呼籲總統蔡英文以「正義的心」好好處理此事,促使台塑主動組成調查團來釐清事件、若確定污染是鋼鐵廠造成,也要負起善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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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越南的神父阮文雄與青年Lế  Quang Dống(黎光勇)對家鄉受到的污染感到憂心。攝影:賴品瑀。
此事大受國際矚目,也恐打擊蔡政府的新南向政策。因此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認為,經濟部應亡羊補牢,從研擬具體方案、修訂對外投資審議法規下手,輔導企業對外投資善盡企業責任,不管是環保、勞工、人權等,都得符合國際公約。
立委吳焜裕表示,台商應該不只要符合當地法規,更要符合國際標準,如此才有助國家形象,鄰國才會歡迎台商投資。立委尤美女也特別提出,河靜鋼鐵廠設廠時迫遷當地居民,現在仍有180戶住戶不願搬離,卻面臨龐大壓力,台灣已經簽署兩公約了,應該督促廠商在當地的開發行為要遵守相關規定。

台商「南向」後 經部再無法可管

但投審會官員鄒清水表示,目前投審會對台商投資的審核,依據的是「公司國外投資處理辦法」,12條條文中,只有在第6條提出6個不予核准的條件,包括:影響國家安全、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不利影響、違反國際條約或協定之義務、侵害智慧財產權、違反勞動基準法引發重大勞資糾紛尚未解決、破壞國家形象等。但投審會只就書面審查,並無到當地現勘,而審核過了以後,業者只需遵從當地法規,經濟部再無任何管制與監督機制,甚至也無法對母公司進行任何處罰與制裁。
鄒清水坦言,「公司國外投資處理辦法」中並無任何罰則,且僅是行政命令,回頭看其母法「產業創新條例」也同樣全為鼓勵性質,也無訂定罰則,若立委有意修法他也樂見。
對此,出身雲林的立委蘇治芬回顧台塑六輕在雲林造成的傷害。表示政府應該輔導業者,把企業責任放在市場之前,否則將「養出不好的企業文化」。蘇治芬以六輕為鑑,提醒越南政府,要進外建立環境背景值調查,這樣之後才能對照出設廠後對當地的影響,雲林目前就是苦於當時無建立背景值,現在要對六輕管制甚至求償才如此困難。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表示,17日下午便是台塑股東大會,他們將會在場外再次要求台塑主動調查此案,也要承諾負起責任。

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李應元初環評大會下重手 花蓮榮豐礦業「不予開發」

2016年5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15日環署舉行第298次環評大會,也是環保署長李應元、副署長詹順貴上任後,第一次主持的環評大會,在這次會議中,環署給了花蓮和平溪南岸的「榮豐礦業」 大理石礦場擴大開採環評案「不予開發」的結論。
李應元一上任便放話明年要讓亞泥在太魯閣的採礦喊停,引起社會討論,如今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次主持環評就下重手,明確給「一次改一點」的榮豐案「不予開發」的答案,比起之前小組建議的「駁回」更加嚴厲,等於除非能證明完全避開野生動物棲地,否則此案無法再藉由部分修改面積重新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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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詹順貴初次主持環評大會,便賞了榮豐礦業「不予開發」。攝影:。賴品瑀

一次改一點 最後宣告全面退出天然林 仍遭不予開發

歷經四次初審會議,也曾面臨進入二階、駁回的命運,榮豐礦業在過程中一再自行縮小求生。此次提出全面退出天然林,甚至提出自願進入二階環評。從初次申請時的39.7743公頃,刪減至13.1845公頃,雖然業者表示,已經確實避開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棲息範圍了,但其提出鋸齒狀的開發基地,仍無法說服環評大會相信此案已經完全不會衝擊生態。
榮豐案因從2008年開始規劃,在2009年向經濟部礦務局提出申請,中間一度因「國土復育條例」的立法程序而停擺,在2014年才展開環評審查。但其申請開發區域全區位於國有林班地,更有5成以上位於低海拔天然林,加上恐衝擊呂氏攀蜥、長鬃山羊等保育類動物的生態,本在2015年2月遭專案小組建議送進二階環評,卻因開發單位在281次環評大會主動提出縮減礦場面積由39公頃降至28公頃,而逃出二階重返初審小組再審。
即便縮小面積,但開發範圍仍有3成天然林,民間團體與環評小組則認為,此案應該完全退出天然林才有過關的可能,此案在2016年4月遭初審小組建議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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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豐礦業再次自刪面積,但鋸齒狀的開發範圍遭到質疑。取自簡報資料。
此次進入環評大會,業者又提出全面退出天然林,但除了民間團體質疑其範圍已完全避開,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林務局也認為有需要再做確認。
尤其業者提出的範圍呈現鋸齒狀,是否能有效避開野生動物棲地,環委李錫堤更從業者提供的圖資估算,作為緩衝的小路不過6、70公尺左右,這點讓包括李應元等多位委員非常質疑,因此以此案對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的棲息生存具重大不利之影響,認定不應開發。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指出,此案的低海拔天然林生態豐富,在2013年的生態調查中,曾發現了食蟹獴、台灣山羊、藍腹鷴、大冠鷲、鳳頭蒼鷹、松雀鷹、黃嘴角鴞、鵂鶹、朱鸝、烏頭翁、呂氏攀蜥等至少11種珍貴稀有保育類及其他9種應保育野生動物。

加速環評審查 李應元:初審前先到當地收集資料

然此案臨陣縮小面積的作法,已成後續數件環評案效法的先例,例如新竹關西亞泥案便是如此,也讓環署打算整頓這樣的狀況。詹順貴表示,環署不喜歡這樣看風向球「一次改一點」的審查,希望將來業者在送案時就要「一次想清楚」,提出完整的規劃,如此一來「該過的過、不該過的不要拖拖拉拉」,以免拉長審查過程。
李應元也表示,今日大會前李詹二人也與環評委員有餐敘,除了互相認識,更達成了「環評初審3次內做出決定」的默契,爭議小的案子可能一兩次內完成審查,若爭議較大,則由召集人與大會主席溝通是否有延長的需要。
李應元表示,要加速初審的速度,同時也要在一階環評更擴大公民參與,環署將來會在初審前,由環評小組到開發案當地收集資料,包括說明會、公聽會、現勘等,要在盡力收集所有資訊,並且公開給民眾,在各方都得到充分資料後再展開審查程序。

政策環評、礦業納入環評 半年內有望

此案除了邊審邊改引發社會不佳觀感外,也展現目前礦業政策不夠明確的問題,潘正正指出,台灣自1991年以來,禁伐天然林的國家政策明確,唯獨礦業開發卻能藉著法規漏洞,逃脫森林保育與國土政策之外,也能不受環評檢視,因此他呼籲新政府檢討礦業法與礦業開發制度,更要全面檢視上位的水泥及礦業政策。
而詹順貴在會後表示,已向相關部會展開協調,水泥、礦業的政策環評,預計在半年內展開,環署也將從修改環評細則來將礦業開採與展延的個案都納入環評,由於不需經過立院,僅需由環署進行公聽、公告等程序,他預估半年內可以完成。

2016年6月14日 星期二

不滿新增4554公頃工業區 市民痛批台中市區域計畫

「國民黨的滅台計畫,民進黨要全數買單嗎?」來自台中的公民團體怒批,對於台中市府提出的區域計畫中,居然將要新增4554公頃的產業園區,讓早已面臨嚴重空污、綠地不足的多個當地團體,在14日下午北上環署,在台中市區域計畫的政策環評中表達他們不要「毀天滅地的區域計畫」的心聲,更向市府喊話,請和市民一起討論與尋找台中市的願景。
而此案屬政策環評,環署雖無駁回權,但小組仍要求補件再審。擔任主席的副署長詹順貴更提醒,地方政府應該跟新政府釐清政策方向,如政院已經相中清泉崗進行航太科技產業,市府的安排是否一致?詹順貴更要求市府的局處首長下次應該親自來討論,「如果有困難,我來打電話請他來。」小組要求中市府應該對氣候變遷、流域整合、工業區開發、違章工廠管理、農地保育、水資源保育等多項議題,都需要提出更完善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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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區域計畫進行政策環評,卻遭民間痛批。攝影:賴品瑀。
再新增4554公頃工業區 民間批:為何不先檢討閒置地
大肚山學會召集人吳金樹說,在全國區域計畫中,中苗彰投雲中部五縣市能新增的產業園區不過420公頃,但在台中市府提出的區域計畫中,居然卻提出了要再新增4554公頃要作產業園區,完全不符上位的指導原則,為何不先檢討閒置工業區,卻又要再新增園區?
而市府說要管理違章工廠,他們當然支持,但也要求市府做好盤點,說明將如何處理。對此,環評委員李育明也相當認同,認為中市府應該對違章工廠與可以容納閒置工業區都全盤檢討,先把供需釐清。
中科污染搜查線成員龔文周指出,以台中港為例,使用率約五成,還有306公頃可用,中科四期的二林園區也還有600多公頃無廠商進駐,這兩個相加起來就超過了中部五縣市能新增的420公頃。而目前台中的都市計劃工業區,包括台中港,可使用的面積仍有789.64公頃,因此這些公民團體訴求,反對市府藉推動工業區為由圈地糟蹋優良農地、反對再新開發工業區,實則配合業者炒作、更要求市府盤點閒置工業區,並公告產業用地報告。龔文周強調,農地成為工業區以後就無法回復,若人口與經濟的發展並不如預計,將後悔莫及。
「國民黨錯誤的毀台計畫,民進黨需要繼續買單嗎?」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起人張美惠痛批,說這個版本的區域計畫將導致國土再遭炒作與污染,根本是個陰謀,應該退回重做,好好疼惜台中的土地。
雖然國土計畫法已經實行,但在全國、縣市國土計畫完成、正式執行國土法之前的6年過渡中,仍是適用區域計畫法,目前有將區域計畫送審的地方政府,也僅有新北市與台中市。此區域計畫的計畫年期將到2026年,市府提出「大台中一二三」的空間佈局,包括一條山手線、兩個海空港、三大副都心,並提出8大策略發展分區。16-06-14-17-06-07-374_deco
台中市府8個大策略發展分區。圖片來源:翻拍自簡報。

可釋出5000公頃農地 中市府還來10個新訂擴大都市計劃

「這是佳龍版的區域計畫嗎?裡面怎麼找不到8年1百萬棵樹咧?」民眾如此反諷,說在這個區域計畫中,看不到當初競選時提出的願景。
台中市府在計畫中提出,大甲溪以北的幽娘農地區域以不再開發工業為原則。台中市現在擁有的農地總計有5.2萬公頃,但依照全國區域計畫,台中市應該維護的農地總量是4.63萬公頃,而市府各種農地總計加起來,規劃了4.68萬公頃,恰好達成要求。也因此,台中市將要釋出約0.5萬公頃的農地,換來10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劃,這10個計畫面積合計0.55公頃,其中1為花博、2個屬住商,其餘幾乎皆為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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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提出10個新增擴大計畫。圖片來源:翻拍自簡報。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指出,依照台經院的推估,台中的產業區需求不過164公頃,既有閒置早已滿足,而台中市的空屋率居高不下,目前僅略低於新北市,現在的房屋已可容納407萬人,不但遠高於目前的人口數274萬人,即便在市府自行估算的將成長至290萬人,仍綽綽有餘。在台中的工業區用地、住宅都已供過於求狀況下,市府還要再大舉開發,潘正正批,市府規劃依據的是從還能釋出的農地來看,看的供給不是台中市民的真實需求。
環評委員李公哲更直言,覺得對中市府提出的這個計畫,有先射箭再劃靶的感覺,並無對替代方案提出完整資料,似乎只是為了將結果導向主要方案。委員游繁結也認為,此計畫過度重視都市計劃,然在保育與防災上卻尚無明確想法,都應該補充。委員劉希平更以「氣色不好」來形容現在的台中,提出認為空污問題應該優先處理,治洪、防洪與淹水更應該更重視,如此在台中投入的資源與心血才受保障。

稱鳥與蝙蝠逐年增加 英華威台中兩風場擬停止環境監測

2016年6月1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風能公司英華威在大安大甲與大豐的兩項風電計畫,日前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今(14)日由環保署環評初審通過。兩案皆為停止部分關於噪音、陸域動物生態的監測。而兩案位置相鄰,也分別尚有零星未完成的風機,因此小組召集人游繁結建議,應該合併監測資料,累積為資料庫並進行論述,甚至也尋求未來將同風場的兩案合併審理的方法。
開發單位探討風機對候鳥,蝙蝠生態示意圖。本圖為同案於2015年環評審查時的資料照片。攝影:賴品瑀。
開發單位探討風機對候鳥,蝙蝠生態示意圖。本圖為同案於2015年環評審查時的資料照片。攝影:賴品瑀。
風能公司英華威以「中威」公司名義,在台中分別進行大安、大甲案與大豐案,兩案均位於台中大安大甲沿海。雖然曾經因計畫在大甲溪出海口架設風機,衝擊小燕鷗繁殖地而引發爭議,但在修改計畫後,兩案都已陸續通過環評。目前大安大甲還有編號66與29B兩座風機未開始施工,大豐案則有38、70、29號風機尚未施工。

英華威提出鳥類蝙蝠未受風機影響 甚至數量逐年增加

「候鳥停棲覓食並未受風機施工營運影響」、「候鳥數量呈季節變化,並有逐年增加趨勢」、「未發現因本計畫風機造成鳥類停棲覓食異常現象」,英華威代表方妍懿提出大安大甲案鳥類調查的結果,表示包括東方環頸鴴、黑腹濱鷸等指標鳥類與蝙蝠的監測結果都顯示數量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而大豐案則因為位置相近,也就延續大安大甲案的調查成果。
因此,英華威提出,由於風機的施工與營運期間監測期滿且未發現風機造成的異常情形,而申請停止部分環境監測。
風能發電中,噪音與陸域動物生態兩項一向是最受關心與爭議的部分。此次英華威提出變更環境監測計畫,機組開始運轉的「營運期間」噪音部分,全頻與低頻噪音,兩案雖維持每季1次、每次24小時的監測頻率,但改變部分監測地點。
陸域動物生態仍是對鳥類與蝙蝠進行監測,但在大安大甲案中,鳥類從每月一次的頻率改為每季一次,蝙蝠則由原先5、6、7、8月各一次,每次紀錄蝙蝠聲紋連續兩晚改成每季一次,範圍為第66、67、63、29B風機中心500公尺範圍,大豐案則是鳥類從全區每月一次變為在第38、29、70號風機中心500公尺範圍每季一次,蝙蝠則維持在第70號風機中心1,000公尺內,每年3、5、7、9月各一次。
由於兩案位置相近,小組與業者皆有意將監測互相延續,成為一體。召集人游繁結則期待合併這些監測資料,做整體的呈現,來論述風機對陸域生物的影響。
英華威經理楊程欽 表示,大安大甲是該公司第一個位於非工業區的環評案,因此他們主動作了比環評要求更多的調查,也是為了累積資料庫。

鳥與蝙蝠撞擊風機 真相仍須調查

而鳥類與蝙蝠是否因風機產生撞擊一事,委員張學文透過書面意見提問,要求英華威說明,英華威則以監測期間風機附近是否發現鳥類與蝙蝠屍體作為指標,指出在大安大甲案中,在82次營運調查中發現10次23隻,其中小雨燕最多,而蝙蝠29次營運期間調查則是6次9隻,但英華威傾向解釋為自然淘汰,不盡然是風機撞擊死亡。在大豐案的調查只見一次,但該調查區域內的第70號風機尚未展開施工。
英華威指出,不管是美國在2008年的調查,或是中興大學曾經協助台電計算,鳥類撞擊風機的機率約是2.5%左右。但也有委員質疑,目前僅有每月監測時順道撿拾鳥與蝙蝠的屍體,是否死於撞擊,亦或已遭腐爛無法辨認、甚至遭到其他動物攝食都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如果鳥掉下來都沒有動物來吃掉,是否也顯示當地的生態有問題?」游繁結也提出這樣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