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

樂生院民訴房舍毀壞 衛福部長林奏延諾「颱風來臨前修好」

2016年6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修繕的不只是他們的家,更是子孫的文化資產。」立委林淑芬這麼看待樂生療養院。22日林淑芬與衛福部部長林奏延、立委吳玉琴、林靜儀等人前往樂生院舊院區現勘毀損情況。看到房舍樑柱遭白蟻蛀蝕、甚至屋頂遭颱風吹掀,林奏延當場承諾,將在颱風來臨前修好院民屋舍,並與文化部跨部會協調保存樂生院。
由於近兩年的多場豪大雨,樂生院部分院民居住的平房遭嚴重損壞,在院方表示經費不足的狀況下,院民只好搬遷至其他院舍。擔任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的林淑芬,22日下午找了林奏延、吳玉琴、林靜儀等人現勘。看到部長現身,讓院民與陪伴的樂青喜出望外,領著他們看院內房舍損壞狀況,更為樂生院的保存請命,不只是自己不願意搬離,更因為樂生院是重要的台灣醫療史、公衛史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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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院民李添培領衛福部部長林奏延、立委林淑芬、吳玉琴、林靜儀等人現勘房舍損壞情況。攝影:賴品瑀。
雖然因為新莊捷運工程,部分院民已搬遷到新大樓,但據樂生院院長賴慧貞報告,目前院民140人中,住在舊院區的尚有22人。這些平均已達79.2歲的院民,表示想在在尊嚴中走完餘生,並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樂生院得到修繕與重建、恢復生氣。
住在「雙愛舍」的李天生展示樑柱遭白蟻蛀蝕的狀況,指出雖然院方已經做過白蟻防治,但屋頂主樑已遭蛀蝕,希望能得到改善。李天生表示,他已經陸續自掏腰包拿出17萬整理屋舍了,但這次希望院方能出手幫忙修屋,卻得到院方沒有錢修理,要請他搬家的回答,但他還是想要住在原居處。「新建舍」更在去年遭颱風掀了屋頂,院民周四郎只好暫時搬到別間房舍。
對此,林奏延當場承諾,會在今年颱風季前,由衛福部挪出一筆經費,先全面盤點舊院區屋況,優先修繕具立即危險、且有院民居住其中者。林奏延表示,非常理解上了年紀的人不願意搬離住習慣的地方,會盡快修好,讓他們回到自己的房舍裡。林奏延更認為,照顧這些院民,也必須要關注他們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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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院房舍陸續因白蟻、颱風損壞。攝影:賴品瑀。

樂生院互助特色  立委:將協助做長照示範區

「我走了以後,這裡可以做為長照的社區。」院民藍彩雲這麼說,高齡已83歲,藍彩雲表示還是喜歡舊院舍的環境,習慣每天清晨駕著代步車,在充滿大樹的院舍間呼吸新鮮空氣;反觀新大樓,藍彩雲直說每次去訪友都相當不自在,尤其因患病萎縮的手指,根本無法按電梯。「進去就出不來」,她這麼形容新大樓,進出不便、更讓人失去活力。但院民想要繼續留在舊院舍,面臨了兩大考驗,除了房舍壞損無法住人外,無自理能力者也多因為無法負擔看護費用,只好搬到新大樓。
院民當年遭強制隔離而來到樂生院,卻又因為捷運工程被迫搬到新大樓,遭批為「強迫的機構式住院」,這也是目前長照政策正在檢討的部分。林靜儀認為,樂生院其社區形式、小規模、互助的特性,正是「長照2.0」的理想形式,她將盡力協助讓樂生成為一個長照的示範區。這樣的想法,也與樂青之前早喊出的「長照十年,從樂生開始」的訴求不謀而合。

樂生院「活古蹟」立委要求衛福部、文化部聯手保存  

林淑芬則認為,當年強制隔離這些院生的錯誤,現在的政府應該「擔到底」,不管是院民的醫療需求或是安養環境的維護,都算是應有的補償,這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環,且從2008年發佈的「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來看,院民這些要求都是依法有據的。
據賴慧貞的報告,目前樂生院的需求全是由衛福部支應,但樂生院除了照顧現有的院民之外,也是文化資產,正與日本、馬來西亞等全球唯三曾集中隔離漢生病患的院所,聯手申請世界遺產。因此院民、樂青與立委們,都認為文化部也應為樂生院舍的保存與維護出更多力。林淑芬指出,樂生院不同之處,在於它是「活的古蹟」,院民還生活在其中。保存樂生建物,為的不只是這些院民,也是保存台灣的醫療史、公衛史中重要的一個古蹟。
文化部則回應說,在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中,將以十年時間成立「國家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其10.7億的經費中,也包含了房舍的修建計畫。但這個計畫在2000、2013年兩度送審都未獲通過,今年5月重新送了修正版本,目前尚在等待行政院審議。

入口意象計畫和院民記憶差距大 可望重新討論

樂青郭瑾燁協助樂生保留自救會提出訴求,除了要求衛福部與院方依照「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與他們定期溝通討論,以確保醫療與安養權利外,更對重建王字型建築第一進與入口意象的計畫提出新的建議。
這個計畫將由捷運局負責出資與執行,計畫由新北市文化局所決定,要2.84億的經費,從捷運出口架設「人」字型陸橋,通往重建後的王字型建築第一進,也就是原來的大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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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民與樂青爭取「大平台方案」敗部復活,讓入口的重建比較接近原貌。攝影:賴品瑀。
但是這個陸橋將採取鏤空的方式建造,遭院民批評與原貌相距甚遠,且有安全疑慮。因此自救會又重提台大城鄉所退休教授劉可強所提出的「大平台方案」,也就是將人字型路橋改為回填部分山坡形成一個平台。他們認為,這個方案不但較接近原貌,且回填山坡也可降低捷運工程造成走山的疑慮。
樂青何欣潔指出,雖然在十多年前的討論時遭捷運局以工程不可行、所需經費過高來否定,但既然至今仍未開始進行,是否能重新討論一次。林淑芬則建議先暫停計畫,保留其2.84億的預算,待2014年成立的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籌備小組7月開會時再做決定。

房只剩一半 中壢龍岡路堅持拓寬30米 居民北上陳情

2016年6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新政府遭指因襲前朝的爭議徵收又一件,22日內政部土徵小組審查會議前,中壢龍岡路居民出面批評,龍岡路拓寬案計畫無助於解決交通,卻要造成許多居民的房子只剩一半,而且得花掉15億公帑,要求土徵小組嚴格把關。
龍岡路拓寬案是「線道112計畫」中的第二期,以紓解往中壢、八德、平鎮、大西交通壅塞問題為名,要將龍慈路到龍岡路三段30巷總長0.8公里的路段,從原8~15米拓寬到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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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龍岡路居民反對將路拓寬為30米,批此案合理性必要性不足,卻讓他們的房子將只剩一半。攝影:賴品瑀。

住戶不滿:看不見開發公益性、必要性

但住戶李自強指出,龍岡路過了環中路後,仍是12米,且至今不見後續計畫,拓寬後將呈「兩頭窄、中間寬」的情況,根本無法解決往中壢火車站方向的交通壅塞狀況,公益性與必要性都顯不足,卻要花15億經費。
當地居民表示,若桃園市府經過交通流量分析,認為將路拓寬成四線道會有助改善交通,他們也非反對到底,但抗爭至今,市府都沒有提出資料,反而就他們來看,這樣兩頭窄中間寬的路型,反而會讓車輛留滯該地,淪為大型停車場。而替代道路也不是沒有,鄰近的龍慈路已有計畫將打通至66快速道路。
再者,若一定要四線道,也不見得要拓寬成30米,李自強指出,鄰近的普忠路25米、大溪鎮的仁和路一二段20米,即便桃市府說要有分隔島、人行道與綠帶,也可以效法台南大林路崇學路間的新闢銜接道路,也是24米便達成。李自強反問市府,為何堅持要30米,要違反「徵收最小面積」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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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寬工程前後示意圖,李自強提供。
居民邱先生表示,居民提議以路寬下修為24米作為雙贏的方案卻不再採用,市府總以「依照原計畫來執行」回應他們,但是居民查詢資料發現,在2000年的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劃第一次通盤檢討時,曾對是否將該路段的拓寬從30米降至20米的討論,當時選擇保留,等待有替代道路與交通流量分析後再另案辦理;而2010年時,變更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劃的計畫書中,也明白寫了龍岡路計畫寬度20公尺,顯示並無一定得拓寬為30米的既定計畫存在。

15億經費  超過七成來自「生活圈道路計畫」

自救會顧問田奇峰指出,這個「縣道112線」從2009年大溪仁和路一二段拓寬開始、2012年龍岡路第一期,兩者相加起來15億2200萬的經費中,有近11億來自中央內政部營建署的「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的補助款,佔了七成以上。但生活圈道路計畫一再遭民間團體批評,是地方政治人物用來以拓寬徵收來酬庸樁腳,慷中央之慨,這些拓寬計畫,往往弊端叢生,且徵收的合理與必要多有爭議,更讓居民想捍衛家園卻總是阻力重重。
且除了現在正在爭論的第二期,之後還有尚未公告的第三期,甚至相傳還會有第四、第五期。田奇峰也批,這樣的分段徵收方式,也削減了政策透明度與公共辯論空間,讓面臨後期徵收的居民,只有接受的份。

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迫遷也要管 環評法將納入「社會影響評估」

2016年6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多少爭議開發,讓被迫離開家園的居民流下悲傷淚水,環署打算以「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補強環評制度,讓當地生活方式、原民傳統領域與慣習,都能在環評中得到更多關注,涉及眾多居民遷移的案子也可能得到更細緻的討論。
環保署長李應元上任便曾表示,選擇環境律師詹順貴擔任副手,為的就是要大力整頓環評制度,如今到任滿月,環署在21日舉辦「環境影響評估改革方案」座談會,邀請數十各環保團體代表討論。李應元表示,預計還會再辦兩場以上,也會到中南部舉辦。
民間對於先前詹順貴拋出將環評調查由開發單位轉為政府出面委託、與環評前由環評小組到現地現勘與收集資料、當地民意等想法,大多表示相當支持與期待,但除此之外,更提出環評委員組成、環評結論稽查、陳年老案如何處理等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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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21日舉行環境影響評估改革方案,邀請環團提出意見。攝影:賴品瑀。

「社會影響評估」關注人民生活  補強環評制度

詹順貴表示,環評法是20多年前從美國引進,運作至今累積不少經驗,已是檢討並且展開配套與修正的時機。詹順貴表示,打算在九個月內提出母法的修正草案,屬子法的施行細則、作業準則、技術規範等預定在六個月內陸續提出。「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則由於是新增的子法,大約需一到一年半的時間。
除了表態桃園航空城的蛋黃區應該徵收前先做環評,詹順貴更拋「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補強環評制度,承襲聯合國兩公約的精神,讓當地生活方式、原民傳統領域與慣習都能在環評中得到更多的關注,甚至涉及眾多居民遷移的案子也可能得到更細緻的討論。

環評調查強化政府主導  結果將納國土資料庫

詹順貴陸續提出環評調查由開發單位轉為政府出面委託,與在環評前由環評小組到現地現勘與收集資料、當地民意等想法,讓民間團體相當期待。                                              
台灣環盟秘書長陳秉亨表示,認同調查工作由政府進行發包,因為以由開發單位來委託的現況來看,除了資料不實的狀況,這些資料也有智慧財產權的問題,讓這些環境資訊也無法繼續利用。
詹順貴解釋,環評前由環評小組到現地進行現勘與說明,及收集資料與民意,在討論前期就要做到公民參與和資訊公開,不同於過去的現勘由開發單位主導,民間也能告訴環署應該要看哪些地方,詹順貴表示,自己擔任環評委員時曾有「切身之痛」的經驗,那就是中科四期,當時開發單位跳過了相思寮。
詹順貴表示,除此外,更要跳脫以往審查「環說書」的習慣,而是回歸開發單位提出詳細計畫,由環保署或地方環保局出面聘用顧問公司,調查可能有疑義之處,將顧問公司視為「行政助手」。如此一來不但讓擁有專業的技師們,不再需要被迫替不肖業者作假資料,調查結果也可納入「國土環境資訊資料庫」,讓環境背景值、地質、地下水等資料更完整。
民間:應取消1/3「官派」環委、檢討「監督小組」成效
民間團體則相當在意在地方政府的環評中,環評委員的組成、與事後的稽查效果。大多主張應取消佔了組成1/3的「官派」環委,或讓他們只是列席,「民間的開發案還好打,國家的開發案才難」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指出,這些官派委員,讓環署在面臨政府提出的開發案時,淪為「細漢」。民間認為除了學者外,也應留1/3是由民間所推薦的公正人士。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謝孟羽提出,大多環評案以「有條件通過」,但最後那些條件有沒有達成卻無妥善稽查,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劉志堅更指出以成立「監督小組」通過環評的案子,如核四、六輕,小組開了數十次會,到底監督了什麼,有何成效,卻再也無從追究。

「陳年老案」不合時宜  民間盼解決

而桃園在地聯盟理事潘忠政、蠻野心足律師蔡雅瀅、地球公民研究員潘正正則對「陳年老案」相當在意,這些案子在十多年前通過環評,但到近年才取得開發許可、才展開開發。
因為時空差距,當時還沒受到重視的事情,如藻礁、東海岸保護、原住民權益等,在社會認為應該保存時,卻無法駁回這些老開發案,讓這些老案不斷以環差審查和民間團體長久僵持,是「多輸」場面,希望能透過改良制度解決。

回應桃機爭議 詹順貴:將要求在徵收前先環評

2016年6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沒有說一定不蓋了,但是我們要在徵收之前先環評。」民間團體21日上午才開記者會要環署出面要求桃園航空城先做環評再開始區段徵收,下午就得到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回應,表示環署將要發函民航局要求蛋黃區環評。
21日在環署「環境影響評估改革方案」座談會中,面對環團的詢問,詹順貴對此案明確表態。
詹順貴表示,10日已向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林全報告此事,並且獲得支持,也已與桃園市長鄭文燦與交通部賀陳旦溝通過,因此環署將要求航空城先做環評再做徵收。
民間團體先前向環署送交公民告知書,要環署出面要求航空城進行環評,當時協助的即是詹順貴的元貞法律事務所,民間提出見解,若土地已經徵收、房子拆了、人迫遷了才開始做環評,對環境的「實害」早就造成,這時才說要做環評已無法達到環評的預防功能了。
當時環署收到公民告知書後,雖認同此案需要做環評,但卻將開發單位取得用地的徵收排除在開發之外,同意民航局將環評的時間點訂在徵收完成後展開細部計畫規劃。但詹順貴現在表示,「區段徵收完了再做環評,就失去意義了。」
「政策改變了!」詹順貴明確表態,表示新政府將會重新檢視包括航空城的所有開發案,航空城這個案子「沒有說一定不蓋了,但是我們要在徵收之前先環評。」

中高兩市搶運量 桃機仍為擴建徵收 民間重申:先環評

2016年6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都要走到徵收了,為何航空城還不用環評?」桃園機場因暴雨發生淹水遭到檢討,台中、高雄市府也紛紛爭取,將桃機運量分流到清泉崗與小港機場,但在此變數下,航空城第三跑道的擴建計畫,卻仍展開徵收程序,讓民間團體大問政府,怎能在整體政策未定、未做環評的狀況下急著動作。
「航空城是個不對的計畫,既然台中高雄想要搶運量,何不分流?」反迫遷聯盟成員水尾里住戶蔡梅芬這麼問。民間團體重申,桃機第三跑道的選址大有問題,除了環境衝擊、飛航安全,更面臨大家現在很關心的淹水問題。然在沒有環評的狀況下就開始徵收,把房子拆了、居民迫遷才開始環評,實在違反了環評的「預防」原則。
民間團體重申,桃機第三跑道的選址大有問題,徵收前應先環評。攝影:賴品瑀。
民間團體重申,桃機第三跑道的選址大有問題,徵收前應先環評。攝影:賴品瑀。

需墊高3公尺 第三跑道預定地有淹水風險

桃機因為極端暴雨而淹水,也讓將填平數十口埤塘的航空城計畫的選址再遭質疑。蔡梅芬指出,日前民航局在宏竹里開說明會時,指出第三跑道北邊地勢較低,需要大量填土來預防極端氣候造成的淹水,而高度卻是如當地福海宮的廟緣,也就是3、4公尺之譜。官員甚至勸告居民,為了子孫未來發展著想,宏竹里應該遷村。蔡梅芬表示,這顯示第三跑道的預定地都將因極端氣候面臨淹水問題,怎能不先做環評。
立委陳曼麗指出,航空城計畫有八大環境地雷。包括第三跑道的預定地地質是鬆軟的砂質土,難以承受飛機重壓、緊鄰沙崙油庫、跑道靠海,有側風、鳥擊將影響飛安、填平埤塘,使區域內21口埤塘失去調節功能、徵收農地2000多公頃、迫遷2萬多戶居民、第三跑道大量填土後,將讓桃機的淹水風險更嚴重。陳曼麗認為,這些都應該先在環評中釐清,再做後續的決定,且環評除了關注自然、生態外,也重視對居民生活的衝擊。環評程序中,政府一定要做好資訊公開,來維護好的討論品質,陳曼麗強調。

徵收不算開發行為? 爭環評,公民展開訴訟

民間團體曾向環署送交公民告知,要環署出面要求航空城進行環評,並在環署仍無動作後展開公民訴訟。協助此案的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王絃如指出,事實上環署與民間有共識此案必須環評,但爭議之處是環評的時間點。依環署的見解,開發單位用地取得的徵收行為是排除在開發行為之外,但王絃如認為,這樣的想法違反了環評的預防與風險評估精神。
王絃如指出,桃機第三跑道與自貿港的興建,在都計程序已經走到實施計畫、建設計畫,包括範圍、座落位置、各區功能都已有具體規劃,土地徵收的審議程序也已開跑了,依照環評法第6條與環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在進行可行性研究、先期作業等階段時就要實施環評。
王絃如表示,若土地已經徵收、房子拆了、人迫遷了才開始做環評,對環境的「實害」早就造成,這時才說要做環評已無法達到環評的預防功能了。因此環署不能再被動等待航空城送審,應以開罰等手段要求展開環評。
「這就是鑽漏洞!」王絃如批評,此案是都市計畫與環評審查平行的經典呈現,像大埔、台知園區都是。徵收過程中環評無法介入,可說是慘遭架空。這樣的體系要如何改變,民間都在看新政府的環保署要怎麼做。

中高兩機場爭運量、松機空域相干擾  民間盼先檢討桃機效能

中高兩市爭奪桃機運量,交通部長賀陳旦也拋出廉航移到高雄小港,部分班次轉至台中清泉崗的討論。反迫遷聯盟成員王寶萱表示,樂見政府重新檢討,考慮運量分流不再把雞蛋放同一個籃子。但更期待政府重視環評,在環評完成前先停止區段徵收的程序。
王寶萱表示,桃園市政府其實不需因為中高兩市冒出來分食運量,就急著加速航空城計畫,應該反過頭認真執行園區內既有設施的效能提昇計畫。王寶萱更指出松山機場的遷建也應該重新展開討論,目前松機與桃機的空域互相干擾的問題,也是桃機效能不佳的原因之一,而這個問題,也非增建第三跑道就能得到滿意的解決。

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放棄事權統一、大修罰則上限 「廢清法」修正草案出委員會

20日立委社福衛環委員會完全廢清法修法的逐條審查,讓此草案出委員會,不需再經過黨團協商。此次修法,罰則部分的罰金上限多獲大幅提高,但將管理事權統一回環署的腳步卻遭妥協,暫時仍為原狀。
立委蘇治芬與眾委員討論法案中。攝影:賴品瑀。
雖然環署推動《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成《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但十多年來仍未完成,因此先以修正《廢清法》部分條文來救急,要解決目前已經相當嚴重的管理失序問題,提出修正草案的委員包括了林淑芬、蘇治芬、劉建國。陳曼麗也對其中的第28條提出修正動議。

罰則上限大幅提高

大致來說,林淑芬版草案著重解決目前常見廢棄物假產品、資源之名,以再利用名義逃避廢清法管轄,且管理權分散各部會,有多頭馬車、疊床架屋的問題,其修法重視明確定義廢棄物與統整強化廢棄物管理的計畫;蘇治芬則是因縣市間的垃圾大戰,指出是由於事業廢棄物搶佔一般廢棄物處理設施所致,因此要求科學園區、工業區應自設焚化爐處理;劉建國則因黑心食物、有害事業廢棄器非法棄置頻傳,因此要大幅提高罰則。
雖然劉建國自上月桃色風暴纏身後持續神隱,今日仍未到場解釋、討論自己的提案,但他提出的罰則提高仍多獲通過,甚至將罰款金額再提高。幾項罰則上限比照《水污法》、《空污法》,如非法傾倒廢棄物致人於死者,罰款上限從1500萬提高至3000萬;致重傷者,罰款上限從900萬提高至2500萬;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罰款上限從600萬提高至2000萬。在科學園區與工業區違法傾倒事業廢棄物者,刑期從最高5年提高至7年,罰款上限從1000萬提高至1500萬元。
但因為《廢清法》含括的污染樣態、業者規模狀況繁多,因此在上限拉高同時,也維持了下限。如農委會代表指出,在農場常有僅是因為枝條、稻草或資材堆置散亂而遭開罰的,往常多以下限6000元處理,若全面提高上下限,對這些並無高度傷害環境的行為來說,處罰太重。
雖然一度討論到是否比照《水污法》對畜牧業的作法,將農業部門劃出另外管理,但林淑芬又提出,農業部門的樣態也越來越複雜,如農企、沼氣發電等,因此並未另外處理。
但環署廢管處處長吳盛忠表示,在空污、水污法中,環署都有另定裁罰準則,再訂出何種違法行為應處以何種程度的罰則,《廢清法》依法也將如此辦理,後續提出級距與公式。

焚化爐優先處理一般廢棄物

去年中南部縣市的垃圾大戰起於利潤較高的事業廢棄物,排擠了原本各縣市處理家戶垃圾的焚化爐使用,蘇治芬因此提出科學園區、工業區應該自設焚化爐等處理設施,此次討論過後,採用了陳曼麗所提第28條修正條文,明訂焚化爐使用的優先順序,應優先處理縣市一般廢棄物後,仍有餘裕處理能量,且函詢環保署確認尚無調度計畫時,才能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
環保署長李應元說,支持這條修法,更表示將逐年汰換老舊鍋爐機具來增加焚化爐焚燒量,也會積極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再利用。
工業局長吳明機說,工業局支持訂定焚化爐處理廢棄物的優先順序,但希望通盤考慮,在地事業廢棄物也能一併優先考量。雖然工業局日前已經釋出消息,要在彰濱工業區設置事業廢棄物專用處理設施,但距北中南區都要設置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吳明機表示,目前北區仍未找到適合用地,南區目前也只有雲林科工可能有地可用。對此,委員會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環保署、經濟部、科技部、內政部在6個月內清查出工業區、科學工業園區可用土地。

管理事權仍未統一

至於管理事權統一的部分,則急於在這個會期完成修法的壓力下,暫時遭到擱置,林淑芬表示,這樣妥協是為了解決目前已相當嚴重的陳痾舊疾,因此「勉為其難的接受了」。
目前事業廢棄物的管理分散在經濟部、科技部、農委會等10個目的事業主管部會,雖然環署之前估算出,需要增加百人人力,與每年6億的經費來達成事權統一,但環署表示,估算僅是初步,且尚未有上路的準備。
不過環署也提出涉及二個以上目的事業別的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例如廢鐵、廢紙,經環保署認定後,訂定相關辦法管理,也是前進一步。
委員會也通過增訂39之1條文,公告再利用的產品,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流向追蹤管理,且再利用的產品用於填海、填築土地者,或有不當利用、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必須要做環境監測。 

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上屆未完成修法 「食物銀行」草案本會期捲土再來

2016年6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剩食問題近年越獲民眾關注,法國陸續推出強制餐廳要提供食物打包服務、修正通過反浪費食物法案,要求大型超市應將未售出食物捐贈慈善團體,不得任意銷毀或任其腐壞等法令,也讓民間大呼應該跟進。上屆立院未完成的「食物銀行」法案,這屆立委再度紛紛提案,要從專章或專法著手,衛福部亦打算在這個會期內送出政院版本。
17日提出《食物銀行法》草案 的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召開公聽會,邀請相關部會與民間團體討論,但此版本以社會救助為主軸,對「不浪費食物」著墨較少,也遭質疑限制過多,可能反而讓原本好意作善事的社福團體退出,仍需要更多的討論。
據統計,台灣一年遭到浪費的食物約有275萬噸,且絕大多數的浪費就發生在末端的銷售與消費,因此近年「食物銀行」概念獲得討論。洪慈庸表示,台灣面臨「M型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問題,弱勢人口一旦遭遇失業、傷病等突發狀況,往往生活陷於困境,食物銀行除了解決食物浪費,也可成社會安全網的一環,讓一向以現金給付為主的社會救助,再加入新型態的實物給付模式,也在嘉惠中低收入戶以外,讓邊緣戶、近貧戶也能因此度過暫時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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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要求社福團體,討論食物銀行法。攝影:賴品瑀。
草案中央管太多 恐反讓民間「綁手綁腳」
洪慈庸指出,台灣民間早有慈善團體、善心人士提供類似食物銀行之服務,台中市更已經率先政府制訂自 治條例,積極推動食物銀行,希望藉由制訂專法,讓中央能從行政資源、法律上,協助民間的活力與創意。律師胡博硯則認為,這個法案應該優先達到的目標是統合資訊平台,讓物資流通。中央政府的角色是協助,更應該重視鄉鎮市區公所的參與,因為他們才是最貼近最瞭解當地現況的。
但在洪版草案中,對食物銀行的設置程序、申請實物給付者的資格與順序等都將有規定,讓民間團體質疑可能反而「綁手綁腳」。一月已經展開自治條例的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陳坤皇更認,應該是中央提供補助輔導,但管理還是交由地方政府較好,每個地區的特色並不相同。

實務面最需釐清:食安責任、捐贈企業節稅事項

長期以提供食物及生活用品的社福團體們大多指出,對於即期品甚至生鮮的捐贈感到困擾,面對隔天、一星期後就要到期的食物,要收不收都很為難,若收了分送出去,造成食安問題時,責任要如何釐清?也因此,不少機構以乾糧、油、米、罐頭為主,對於浪費問題最大的生鮮、蔬果、麵包等熟食,反而不敢處理,許多企業也因為避免社福團體的困擾,乾脆捐贈新品。
也有社工私下表示,其實要拒收這樣的捐贈難度頗高,甚至有反嗆「你們不是在做愛心嗎,怎麼還挑?」的捐贈者,反讓社福團體幾乎要淪為部分業者的廢棄物處理機構。
再者,捐贈可以抵稅,一向是企業的進行捐贈的誘因,但這些物質的價格如何認定,牽涉到廠商的報稅與社福團體要向衛福部申報,目前也還沒有定論,也待修法過程中討論。

「不浪費食物」本意比重輕 重頭戲生鮮食材處理仍待討論

「食物銀行2.0會是生鮮,如蔬菜、水果、麵包。3.0則是熟食。」好牧人基督教會牧師王世欽這麼想。
食物銀行除了社福功能,更重要的是「不浪費食物」的本意,該如何處理生鮮食材更該是重頭戲。如政大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莊國榮觀察,台灣夜市、廉價商店不少,比起歐美還有不少生活用品的即期品要處理,生鮮即期品才是台灣要處理的重點。
但王世欽指出,目前已有果菜市場與大賣場與他們洽談捐贈,但前提得保證若發生食安問題時是免責的,在南機場社區「臻佶祥」協會服務的程俊威也同樣面對這樣的狀況,因此期待法案能提出相關責任如何釐清。
面對目前較小額、零星的生鮮食材處理,程俊威表示,目前是在社區的食物銀行有一個「免點」專區,比起其他食物與日用品需要用付出時間服務社區集點換得,生鮮食材算是一種「免費」,而由於面對的都是會員,雙方已有互信,王世欽則表示,好牧人下週將要啟用兩個冰箱,冰箱將是透明的、放在教會附近的騎樓下,讓有需要的人自行前往拿取。
但王世欽強調,目前台灣的生鮮食材浪費太嚴重,所有的弱勢人口都不見得吃完,不能只在社福領域討論解決之道。他舉例,曾經到一個超市拿了一天份遭淘汰的食材,卻讓他們每天三餐提供50人份的熟食,吃了一個月才終於吃完,浪費的程度可見一斑。
王世欽表示,將來打算辦一個可以容納300人的共餐餐廳,程俊威更表示,在服務中發現,不少弱勢家庭與個人連開伙都無法,給他們米油他們根本用不上,只能轉賣掉,通常以泡麵、罐頭裹腹,因此臻佶祥想要成立剩食餐廳、製作剩食便當提供熟食,且同時對一般民眾營業,再把這些盈餘繼續投入社福行動。
然這些社福團體打算出面將生鮮食材調理成熟食,也有待相關的管理與稽查配套法規出爐。據了解,環保署廢管處也正在著手剩食問題,列為跨部會平台的重要工作事項。
目前《食物銀行法》的草案,除了洪慈庸,還有徐永明、陳亭妃、林麗蟬提案,有委員提專法,也有委員提案在《社會救助法》要加「實物給付專章」。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目前衛福部傾向在社會救助法中以專章方式處理,讓社會救助的措施更加齊全,但樂見各界討論,而政院版草案若順利如願,將在這會期出爐,和立委的幾個版本互相對照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