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 星期二

水污費五一開徵 促污水處理、回收減排

2015年3月3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保署於2015年3月31日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並定於2015年5月1日開徵水污染防治費。第一年的徵收對象為畜牧業以外之事業及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約有5000家廠商都在徵收之列,而徵收項目則包括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鉛、鎳、銅、總汞、鎘、總鉻、砷、氰化物等物質。
水污費即將開徵,盼能遏止亂排廢水,做好減排及回收。圖為2011年3月,永康大排又見橘色廢水。攝影:晁瑞光攝
去年紀錄片《看見台灣》上映與高雄日月光K7廠偷排廢水事件後,立院要求環保署先向大企業徵收水污費。事實上,2006年環署早已制訂「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雖每年依法編列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但立院年年刪預算,因此未能開徵。
水污染問題受重視後,去年幾場公聽會中,產官學界與環保團體針對收費辦法熱烈攻防,11月喊出即將開徵,不過至今才確定今年5月開跑
如今環署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全文23條,本次共修正18條,刪除2條,新增2條。主要係配合立院決議,將畜牧業納入第三年起徵收,有害健康物質由第四年調整為第一年起徵收。
水污費開徵第一年的收費對象是工業,畜牧業將在開徵第三年加入,第四年則是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收費等。
水污費將於5月開徵,第一波徵收對象即為工業。圖為20111109中油高雄煉油廠違規排放廢水事件;圖片提供:環保署
環保署水保處預計徵收項目,包括了鉛、鎳、銅、總汞、總鉻、砷、氰化物等。開徵第一年費用打5折,第二年6折,逐年往上調,直到第六年才會全額徵收。第一年徵收對象之徵收項目費率,化學需氧量每公斤12.5元、鉛等有害物質則為每公斤625~31,250元。
除了採逐年折扣方式以減輕產業衝擊外,污染減量者也能享有折扣。此舉是為達成促進及獎勵污染者污染減量,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水質若能低於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濃度,將依污染減量的多寡予以8折~1.5折不等之優惠。
環保署指出,水污染防治費開徵初期以最小衝擊,程序簡化為規劃方向,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應及早因應,朝提升廢污水處理效率,降低排放水質濃度,或進行回收再利用等節水省水措施,減少排放水量,即可減少繳交之水污染防治費。水污染防治費將運用於水污染防治工作上,以保護及提升水體水質,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

2015年3月27日 星期五

雲縣將升空污旗 民間:總量管制、禁燒石油焦才是真的

2015年3月2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雲林縣校園將升起空汙旗,提醒師生戶外空氣品質情況。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國內逐漸重視空污問題,長期名列全國PM2.5空污前茅的雲嘉地區也展開對應措施。雲林縣更將從下月2日起,於全縣國中小學校園升起空污旗 ,以綠黃紅紫色旗警示以保護學童健康。但民間要求縣府拿出更積極的政策處理空污問題,例如儘速訂定 「雲嘉南空品區總量管制」, 或明確中止六輕燃石油焦與煤發電。
目前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依綠、黃、紅、紫區分為4個等級,空品旗也比照,35ug/m3以下屬綠,PM2.5超過 36至53屬黃色,建議敏感族群減少戶外活動,54至70紅色,建議室內上課關閉門窗,大於70時屬紫色,體育課、校外教學都建議改至室內或取消延期。
雖然空污旗的警示可減少學童健康危害,但若空污不減,學童的教育權利將持續受損。據環署監測資料顯示,斗六市PM2.5已連續3年居全國最高,26日雲林縣府宣示「清新雲林行動計畫──PM2.5減量策略」,其中包括在空氣品質不良日於校園內掛立空污旗,民間雖肯定此舉,但認為縣府更應勇敢面對境內六輕空污問題, 否則民眾只能繼續「望旗興嘆」。

雲縣府端空污整治政策 民間:問題在六輕

雲林縣長李進勇26日在「PM2.5污染成因及管制因應對策說明會」中表示,除了空污旗,
將持續辦理該縣研擬制訂中多項自治條例及加嚴標準,包含禁燒煤及石油焦、營建工地專案管理、電力業排放、石化業設備元件等;也將針對PM2.5高濃度時之相關應變作為持續辦理,如加強污染源查核、通知轄內大型污染源加強防制設備效率、停止鍋爐吹灰、加強街道清洗等;並打算加強原生性污染源改善,其包含營建工程管制、裸露地表復育、柴油車廢氣加嚴、道路洗掃及禁止露天燃燒等。
但同日多位民眾也以戴口罩快閃行動表達不滿,要求縣府須提供完整、即時、有效的空氣品質資訊、提出校園緊急應變SOP、確實找出境內污染源,有效管理、立即公告並實施「雲嘉南空污總量管制」等措施。 口湖鄉長蔡永常更直指六輕工業污染就是禍首。指出當地魚塭防風網在秋、冬曾附著疑似煙燻的污染物,且六輕設廠後,養殖烏魚亦時常暴斃,懷疑都和六輕有關。要求六輕為居民進行健康檢查、設空氣污染監測站、成立水產指導中心。

民團:石油焦與煤何時終結?

當地團體「自從六輕來了」重申,要求縣府立即公布縣內電業設備石油焦與煤使用許可證的最終期限。「自從六輕來了」成員吳松霖指出,從中興大學環工系莊秉潔教授研究可知,全台最大的PM2.5排放源是六輕工業區,年排放量高達14餘萬公噸,甚至還遠高於第二名的中鋼與第三名台中火力電廠年排放量的所加總的12餘萬公噸。六輕設廠之後,不但當地罹癌率暴增,在六輕煙囪下風處以及鄰近六輕居民尿液中,也皆監測檢驗出高濃度的石化指標性毒物與致癌物。 因此縣府要著手面對縣內空污,便該對六輕有明確的政策, 尤其是台塑電業設備燃燒石油焦與煤一事,即將到期的使用許可證到底要怎麼處理,縣府一定要明確宣示。
雲縣府對此訴求,一向以「依法行政,從嚴審核」來回應,但吳松霖指出縣府至今只願表示展延期限縮短為兩年,但兩年後能不能不再展延卻一直無正面表態,他認為李進勇應該立即公布縣內電業設備石油焦與煤使用許可證的最終期限,才有可能實現禁燒。
吳松霖解釋,倘若李進勇無法現在就明訂許可證的最終期限,那麼六輕必然認定縣府還有「喬」的空間,也就不會即刻開始進行設備更換,屆時一再爭取設備更換的緩衝期,反而造成反覆展延的局面,禁燒也就遙遙無期。

核災區食品安心吃?衛福部「緊急檢驗」遭批草率

2015年3月2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日前爆出大量福島核災災區內食品以造假的製造地進口販售,依法下架後,衛福部食藥署宣布380項全數無輻射超標,讓民眾稍稍放心,但立委田秋堇2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質疑食藥署「食品緊急計測之放射性含量檢測方法」是在核災發生當下快速的選出輻射較低的食物勉強下肚用卻無公開檢測方式,且檢測時間過短又無搗碎,可信度仍有待商榷,懷疑是草率護航業者。田秋堇更要求食藥署盡快下修食品的輻射值標準以保護國人健康。
立委田秋堇質疑衛福部採用應急篩檢方式,過於草率,護航業者。攝影:賴品瑀
福島核災後,台灣將福島及其外圍的千葉、茨城、櫪木及群馬等5縣食品禁止輸入,此次以造假製造地的方式所進口的災區食品,包括泡麵、飲料、零嘴及醬油等日前已依法下架,但若真含有高劑量的碘131、銫134、銫137甚至鍶 90等輻射,吃下肚的輻射物質會累積在人體中,仍具危險性,最嚴重可能造成甲狀腺癌、血癌、肺癌、乳癌等癌症的風險,甚至如骨髓或肺功能異常低落。女性則可能不孕、較易流產,或生下畸形胎兒等後遺症,因此檢測的結果受到重視與關注。
但田秋堇指出, 在食藥署公佈檢測結果全過關的同時,卻無依食藥法公佈檢測辦法,食藥署自身就是主管機關,之前對於消基會、主婦聯盟等團體所公佈的相關資訊一律嚴格要求,如此自己卻沒有做到實在相當諷刺。而食藥署主秘羅吉方與食管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澄清,檢測方式已在原能會協助下訂出,也早已公告,此次檢測方式依規定辦理,至於無隨檢驗結果一同附上的疏失將會檢討改進。
但事實上,這批食品的輻射檢驗食藥署並無能力執行,仍是由原能會進行。而採取的檢驗方式是先定性,確認當中是否有人工核種輻射反應後,若有則進行「精確定量確認」檢測程序 、檢查其劑量高低,每件產品檢測時間為1000秒,約17分鐘。
田秋堇質疑,此檢測方式為「食品緊急計測之放射性含量檢測方法」,算是「快速定性篩選」是在核災發生當下快速的選出輻射較低的食物勉強下肚用,如今並非緊急時刻,食品又都已經下架,原能會應當以更嚴謹的方式進行檢測,至少得將受檢食物搗碎、反應時間拉長至24小時等。
原能會保健物理科簡任技正兼科長廖家群表示,由於原能會的儀器為全世界最精準的等級,可檢測到10貝克,因此反應時間僅需1000秒,「輻射有就是有,如果有馬上就能檢測到,與檢測時間無關」,廖家群強調,在儀器夠靈敏的狀況下,反應時間1000秒或12小時、24小時,都將是無意義的差異,至於遭田秋堇一再質疑的「緊急」兩字,廖家群表示原能會將考慮修改。
潘志寬解釋,這些食品的檢測結果都無顯示數值,便表示它們輻射都在10貝克以下。至於田秋堇抨擊目前台灣對食品的輻射容許基準制定為370貝克/公斤太高需要下修,潘志寬表示目前仍正在研擬修法,且食品的進出口的規範「從嚴」,以較嚴國的標準為準,例如日本是100貝克,那麼從日本進口的食品就必須符合100貝克以下。

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柯市府核定永春案 都更盟要求檢討私辦都更容獎濫發

2015年3月2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柯市府上任後,打算以「公辦都更」來發動廣慈院、南機場、社子島等老舊社區的更新腳步,但前朝所留下具爭議的私辦都更案將如何面對,也受重視,都更受害者與聲援團體直指,問題就在容積獎勵的浮濫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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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永春警察宿舍都更案雖然遭遇部分住戶激烈反對,但在今年一月仍獲柯市府核定,包括永春案、萬隆師大分部、中央南路、五分埔遷建基地等都更案居民與聲援團體,26日上午前往北市府門前要求檢討舊案、撤銷涉及強拆的都更案,更點出過去市府浮濫發放容積獎率,正是房價飆高、建商四處搶地的惡源,他們要求北市府更公開審議過程,做到真正的民間參與,才能讓都更回到公益出發的精神。
2012年士林王家案引發各界檢討都更問題,也得到大法官釋憲指出都更條例部分違憲。但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指出,過去幾年,營建署與北市府反而將都更問題歸罪於不同意戶的抗爭。甚至郝市府2013年開始為了加快行政程序,以「公聽會」規格辦理釋字709號要求每案舉辦的聽證程序;將都更爭議扣上「私權糾紛」帽子、推卸行政責任;將圈地多數等同於公共利益、助長實施者製造社區對立。這些措施卻反而又引發多起居民與北市府之間的訴訟案。
都更盟理事長彭龍三以永春警察宿舍、萬隆師大分部、中央南路、五分埔遷建基地為例,更新前後樓地板面積暴增外,容積獎勵更有19.06%、41.71%、44.48%,甚至永春案高達76.07%之譜,換算起來有40億的利潤,但卻不見公益、公共建設的相關回饋,可見容積獎勵發放之浮濫。
都更盟制表

柯市府核定永春警察宿舍案 不同意戶:延續錯誤決策 

但永春案仍在2014年底選前,獲郝市府通過審議,如今更在1月獲柯市府核定。居民指出,當時審議中的爭議包括「送出超過40億的容積獎勵換算利潤」、「核准建商以強制徵收條例送案」,等都應該檢討,柯市府不該延續前朝的錯誤決策,而應該先撤銷此核定。
都更盟指出,包括永春案等「建商以強制徵收條例送案」者,依的是都更條例的25條之1。「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未能依前條第一項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得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及私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五分之四之同意,就達成合建協議部分,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之。對於不願參與協議合建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得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或由實施者協議價購;協議不成立者,得由實施者檢具協議合建及協議價購之條件、協議過程等相關文件,按徵收補償金額預繳承買價款,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徵收後,讓售予實施者。」
都更盟代表黃慧瑜表示,簡單來說,就是可由市府出面強徵土地後,再轉賣給建商,但此條已在修法過程中多次達到廢除共識,雖然修法尚未完成,但市府根本不需以公權力為私人作嫁, 甚至因此代替建商挨告。因此他們呼籲柯市府撤銷包括永春案等所有以此條送審的都更案。
不過北市都更處副總工程師袁如瑩回應,永春案雖引都更條例25之1條,但並不會強制徵收,而是採部分協議合建、部分權利變換的方式處理。

都更盟:檢討容積獎勵 回歸公益公共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指出,現行的都更案大多有公益性與程序瑕疵的問題,不但沒有改善都市機能,甚至因為高額容積、炒房獲利而讓都市機能惡化、高房價更高,容積獎勵這一點也是都更條例修法中民間版要求大幅改進的部分。
「為何真有必要更新的,反而建商不願意做?」彭揚凱呼籲柯市府,不管是公辦還是民辦的都更,首要檢討的就是容積獎勵,讓容積獎勵回歸到有明確必要與公益的案子才能獲得,而非私人要改建的也能享有,讓建商有暴利可圖,而一再發生衝突。
而容積獎勵屬地方政府可自行裁量的權限,因此若要杜絕容積獎勵的浮濫發放,則要從市府明確指出大原則,與審議過程更加的公開透明來做到,例如會議應該轉播與錄影,讓民眾參與而非只能行禮如儀的三分鐘發言。除此之外,他們更要求都更業者退出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辦理聽證會應符合行政程序法與大法官709號解釋,否則無效或應重開。

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三蘆區都市計劃政策環評完成 整頓違章工廠 展望親水社區

2015年3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新北市政府的擴大三重及蘆洲都市計畫案,25日在環評大會確認完成政策環評。新北市府表示,希望打造成住商混合的生活及休閒空間新亮點,並改善違章工廠林立的現況。專業小組對此計畫將三重蘆洲水岸居住空間範圍,定位為台北都會區的「中央公園」,更要與周邊都市計畫地區縫合,整合出「大臺北都會公園」的優質生活環境,並規劃處置既有違章工廠正面肯定,認為具環境前瞻性。但仍提醒考量環境容受力及綠色運輸網路規劃。
三蘆
新北市政府喊出要「翻轉」原屬邊陲的河廊,規劃五股區境內東南側及緊鄰周邊土地進行都市計畫整合。範圍含三重都市計畫區、 蘆洲都市計畫區及二重疏洪道所劃設河川區,面積約 為 51.44 公頃。

引進人口12000 環境容受力受重視

此都市計劃約有50.3%的面積將屬住宅區,公共設施用地也近四成,商業區則佔4.54%,預計引入人口12,000人,而目前當地住戶約1,113人左右。新北市強調,鄰近的三重、蘆洲地區空屋率為新北最低,相當密集。因此指望此計畫可協助原都心區人口疏散外,當地環境的容受力能否承受,也成環委會的關注焦點。
先前遭環署指出當地聯外道路現況不佳,新北市指出,將規劃「綠色網路系統」與既有道路搭配,計畫在捷運場站提供人行及自行車軸線連接,並於沿線規劃公園綠地作為綠色運輸節點,以強化綠色運輸效能。
至於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規劃,則看中二重疏洪道等同16個大安森林公園的424公頃,規劃大台北都會公園與鴨母港溝親水藍帶,每個鄰里也將都有一個鄰里公園,新北市強調,此案的人均綠地比達4.84平方公尺,高於新北市1.32平方公尺。

近百違章工廠要整頓 考驗市府智慧

而本案範圍內目前約有工廠96處,但登記有案且合法者僅有7處,新北市打算好好整頓違章工廠也成為眾所期待的一環。經發局統計,這些工廠主要分布於中興路兩側,產業類別以金屬製品、塑膠製品製造業及機械設備製造業為主。
新北市表示,將從舊工業區媒合、鄰近產業園區遷移與現地劃設產專區安置三途來處理。新北市指出,目前新北市閒置未利用的工業用地,目前計有593筆,總和面積 物流、達50萬坪(約合160餘公頃),市府將建置「新北市工業用地供需服務資訊網」等協助媒合,現有廠房則計畫將基礎製造業安置於泰山楓江,物流消費者服務業者則往擴大五股都市計畫 。至於現地劃設產專區安置,則計畫留設2公頃產專區,但從民意調查可看到,當地居民八成以上期望以住商型發展,並不支持產專區。
環署則建議新北市應先依工廠特性調查違規工廠所在地,是否存在土壤、地下水等既有污染,並於開發前完成清除;後續輔導產業移設則應該至有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區,或依水污染防治措施相關規定辦理,如仍設置產業專區,建議限制以低污染及低用水產業為主, 且避免工業廢水流入民生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或雨水下水道。
此案做完政策環評,還要繼續區域計畫、土地徵收、都市計畫等審查程序,待實際計畫出爐,將再進行環評,屆時會檢視政策環評諮詢會議建議的落實狀況,據此進行審查。

追加「每年發放5千樹苗」直到除役 林口電廠擴建過關

2015年3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008年台電林口電廠提出更新2座燃煤機組計畫的環評案,在接受當時的台北縣政府喊出的以「種1百萬顆樹抵碳」作為補償而獲通過。但台電卻在2014年以新北市找不到土地種植那麼多樹為由,而提出環差案要求將環評結論改為種863棵樹與汰換85,820盞LED路燈代替。
此案在25日的282次環評大會確認通過,委員會臨時追加了「每年發放5000株樹苗」,要求台電每年發放苗木供新北市民種植,直到這兩座機具除役為止。同時委員會也反省當時草率同意「1百萬棵」的環評結論,表示日後類似案件將改以明確的種植面積來要求,以確定可行性與杜絕充數了事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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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樹換種路燈  台電:減碳效果高7倍

林口電廠擴建第2、3號機,如此一來3座機組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合計起來將從每年4百萬噸爆增到1千3百萬噸,增加約9百萬噸,當時引發民間的不滿與抗爭,而在環評會議中,討論出以「1千公頃種1百萬顆樹抵碳」作為補償而獲通過。 
但台電指出,環評通過後與新北市展開協商,卻發現植樹可用地不足,新北市府統計各地區公所調查,僅能在林口、瑞芳、石門、萬里種植863株樹木,且多屬行道樹及公園、停車場。
說好的1百萬棵樹變成路燈,專案小組召集人張添晉回憶,第一次初審時,小組成員多表難以接受。直到今次大會,仍有委員強調樹木除了減碳,還有淨化空污、生態功能,是路燈無法取代的。但台電與新北市府在小組會議攤開地圖一一確認,顯示的確在新北市找不到這麼多土地種樹,而汰換路燈計畫的減量效果是原方案的7倍,也是小組接受的原因之一。

新北沒空間種百萬棵樹?  農業局:森林覆蓋率已達7成

環委游繁結、張學文質疑,當時環評承諾要求種樹,但如今新北市府所提計畫卻多落在行道樹上,是否忽略了向境內國有地、防風林、保育林等,甚至私人土地尋求種樹的可能?林務局代表更建議,也許可以轉為認養林務局的造林計畫。
但新北市農業局表示,新北市積極鼓勵造林,私人土地都已參與造林,目前新北市森林覆蓋率已達7成,因此雖然市府會繼續鼓勵私人種樹,但確實找不到空間讓台電種下1百萬棵樹。

LED路燈代樹減碳  效益如何維持? 

此外,環署溫減辦公室質疑,這些LED路燈年減碳量為46,189噸必須維持8.66年才能達到原承諾百萬棵樹減碳40萬噸的成果,但台電僅提供保固5年,減碳效益如何確保?台電表示將從節省下來的電費支應後續維護費用。游繁結也提問LED路燈的生命週期與碳足跡,但台電指出目前並無相關資料。
在游繁結的提議下,除了路燈汰換與種樹863棵外,大會又追加要求台電每年需發送5000株苗木給新北市民,直到這兩部機組除役。若依台電估計要運轉40年,則總計將送出20萬株苗木,然苗木到了民眾手中後實際的存活量,便不是環署能監督的範圍了。

減碳應看種植面積、樹種而非數量  環委反省

雖然環評大會最終接受此案,但也反省當時接受以百萬棵樹抵減的決定,不但認為當時應即時確認是否有足夠面積種下百萬棵樹,更認為以種樹的數目來要求不合理,以後應改要求種植面積與樹種,以免發生密集種植只為充數交差的狀況。
環署署長魏國彥便直言部分造林計畫種得太密集,簡直是「插秧」,日後樹木存活率將遭質疑。

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樹保將移交工務局 台北市府、護樹團體對話求共識

2015年3月2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台北市計畫將樹保業務從文化局移交工務局公燈處,工務局局長彭政聲因此出面與護樹團體溝通。護樹團體在會談中建議市府應以「生態城市」為規劃方向,透過落實護樹理念與環境改造,結合多層次植栽等環境永續方案,讓台北成為一座結合生態、綠樹的森林城市。
護樹團體對於樹保改由工程局負責大多感到擔憂,因為此舉不僅降低主管機關位階,若以工程思惟來看待樹保政策,更完全無視樹保法的立法精神,讓樹保法極可能變為「砍樹法」、樹保審查變成「移樹大會」,淪為配合工程開發的工具。
23日北市府邀請松菸、華光社區等護樹團體與工務局局長、公燈處處長對話,除了商討北市樹木保護制度的改善,更將檢討樹木移植規範,以降低傷亡。
2009年松菸大巨蛋的護樹抗爭
因缺乏樹保意識、也沒有完整的移樹規範及專責主管機關,護樹團體常與施工單位、政府部門起衝突。圖為2009年松菸大巨蛋移樹抗爭。

老樹、文資不可分  就地保留為原則

包括松菸護樹志工團、華光社區案的台北刑務所文資護育聯盟、嘉禾新村案的好勁稻工作室、陽明山美軍眷舍案的陽明山古蹟聚落生態護育聯盟,與拯救南港瓶蓋工廠行動聯盟、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等,皆參與了這次會面。這些團體的護樹行動通常與古蹟保存的訴求相輔相成,因為他們多主張老樹除了物理條件,還擁有歷史文化意涵,與文資密不可分。
松菸護樹志工團為了松菸老樹,已在大巨蛋工地現場紮營近一年,看盡遠雄公司粗糙的移樹工程手法。他們指出,台北市府應改變常年來「不把樹當樹」的惡質工程思維,重新打造「以樹為先」、「以樹為本」的城市價值。如此一來,在公共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時,就應優先評估樹木原地保留的可行性。若不得已非得移樹,須採取最高規格。
對此,公燈處也表示,已將「樹木就地保留為原則,並應於事前妥善規劃避免移樹」明文納入申請移植作業要點,未來也將加強溝通,落實樹理念。

避隨意移植、淪樹木墳場  施工前須提計畫送審  

雙方更對樹木移植做出一些共識,例如公燈處已將移植規範明文化,也承諾未來要求任何樹木移植工程,需先提出移植計畫書送公燈處審查通過後始得施工;相關移植計畫也將上網公告,並擴大公告通知對象;移植監督小組也將邀請公民團體參與。而飽受抨擊為「樹木墳場」的樹木銀行,將改制為「樹木資源雲端媒介平台」,即工程單位移樹前就須妥善安排定植地點,避免進出樹木銀行的過程造成二度傷害。

欲改善「過去的錯誤」  公燈處承諾檢討移樹規範

公燈處處長張郁慧也承諾,將綜合檢討北市樹木移植作業規範,與工程會樹木移植專章之內容,統整出更完善的移植作業規範,「樹木就地保留為原則,並應於事前妥善規劃避免移樹」也將明文納入移植作業要點中。
公燈處主動安排會面,向護樹團體表示要改善「過去的錯誤」。彭政聲直言,工務局的確為市府工程體系末端的執行單位,很多時候當相關開發案件最後轉到工務局執行時,常已找不到解決衝突的辦法,但未來面對屬於工務局管轄的公園預定地時,工務局定會採行樹木原地保留作為設計元素的方向。
彭政聲再三向護樹團體表態認同「生態城市」理念,但工程還需兼顧視覺景觀、民代與居民意見等事項,工程局也有為難處,未來相關工程遭遇爭議事項,將優先與公民團體對話,一起尋求最好的可行方案。

工程思維與護樹落差仍大  護樹團:樹保應設專責一級主管機關

松菸護樹志工團政策組組長游藝認為,雖可感受到市府的誠意與善意,但工程局的工程思維與護樹團體對護樹與生態營造的觀念仍有極大落差,雖然此次會面已縮短了一些雙方在認知上的距離,護樹團體仍將堅持樹木保護業務應另設專責的一級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