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檢討空污基金 縣市要求提高分配比 環團要求公眾監督

2016年4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喊出目標2020年PM2.5不超過每立方公尺15微克,環保署的「清淨空氣行動計畫」要如何做到?環署每年徵收的空污基金約40億,然運用的結果可有實際改善空氣品質?29日上午立委賴瑞隆與陳曼麗舉辦空污基金的收支與運用公聽會,想為新政府尋求空污防制費的效益極大化。
出席的各縣市代表異口同聲表達,希望更多比例的費用交由地方運用,更提出空污具流動性,除了污染源所在,也應關照位在下風處的縣市;與會環團則強調公民參與、資訊公開,讓NGO在決策過程中有身份,由公民來決定基金怎麼用,確保「防制計畫是我們需要的」。
20160429賴瑞隆陳曼麗召開空汙基金公聽會
立委賴瑞隆、陳曼麗召開空污基金公聽會,討論收支與運用。攝影:賴品瑀。
環署空保處處長陳咸亨報告,空氣污染防制費從1995年開徵,以徵收空污費的方式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目前在固定污染源方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依照防制區分級、排放量累進方式,分三級計費,主要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三項徵收。40%由中央統籌運用、60%直接撥交地方政府自行運用;營建工程則由縣市政府徵收運用;至於移動污染源,則是以0.2元/公升對汽柴油徵收,徵收與統籌運用都屬中央主管機關。

空污基金年預算40億 是否對症下藥?立委籲檢討

以2015年為例,空污基金的總收入有74億元,29.7億來自移動污染源,固定污染源方面,中央拿到的60%有10.8億、地方收入的40%則有16.5億,地方另有營建工程的13.4億。地方除了上述的固定污染源、營建工程外,尚有中央補助款11.2億,合計起來地方可運用的經費為41億708萬8千元。
檢視2016年空污基金的用途分配,所編列的40億4565萬元,46%用在移動污染源管制、
再者地方政府執行空污防制工作10%、固定污染源管制7%、溫減基金7%、推動低碳永續家園7%、空氣品質監測6%、空氣品質規劃6%等。據環署資料顯示,中央與地方每年執行的空品維護改善相關計畫有300項以上,包括對PM2.5、工廠、營建工地、機車、綠美化、柴油車、餐飲業等管制。
但民眾是否有感受到空氣品質的改善?對此,立委賴瑞隆質疑,空污基金的運用自設績效目標、再自行評鑑,且現行法規並未明列中央補助地方的依據與後續監督機制,都顯示空污基金的運用有需要改善,因此他打算再為此召集更多會議與討論,陳曼麗亦透露,雖然本日民進黨在議場甲級動員中,因此下任環保署長李應元無法到場,但是他相當關心此事,還要了資料。
「並不是有繳錢就可以污染!」空污費的收費標準劈頭就遭檢討,彰化縣政府代表便指出,境內許多固定污染源為小型鍋爐,空污費一季僅需900,認為偏低應該提高。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劉志堅建議拉大級距,以迫使高污染者不再將污染的成本外部化外,彰化環盟秘書長施月英也提出增加溫室氣體、臭氧、PM2.5等項目,並應有季節性差別。
而在基金的分配上,包括彰雲嘉南高等地方縣市代表,一口同聲的爭取更大的比例提撥由地方來處理。彰化與嘉義縣更指出,該縣自身污染源少,然空污會流動,身處下風處的地區才是實際受到影響的,因此彰化縣建議因建立一套擴散模式,讓受到波及者能得到這筆經費。

空污基金如何花 縣市:爭取更高比例提撥 民間:更多公民參與

但在地方政府爭取更多經費的同時,民間團體則質疑縣市政府是否善用了空污基金,因為不乏在空曠無人處劃設空污禁區,並種幾棵樹綠美化了事的實例,顯然沒有對症下藥。而環署至今仍將空污基金拿來補助電動機車,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也質疑其效用,認為環署從未估計此舉是否真的減掉二行程機車所造成的污染。
民間團體認為,空污基金所投注的工作中,不乏一直在重複、不見效率的需要檢討,不能埋著頭預算一年一年照著編外,更重要的是,應該在制訂計畫的過程中,便做好公民參瑀瑀資訊公開,讓NGO在其中有所角色。
施月英更指出,目前中央僅在台北設立一個委員會,不說開會都只在台北外,在台北也恐怕很難理解中南部縣市的真實需求,建議應該北中南東四區都設有委員會,更貼近在地狀況,也方便區域跨境治理。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提醒,美國的超級基金中,重視地方合作、更有公開徵選方案機制。對民間而言,應在編列預算、提出計畫的階段,就有更多民間參與決策,讓公民來決定基金怎麼用,確認「防制計畫是我們需要的」。

地面光電可行嗎? 農委會:下陷、污染區、高鐵沿線優先

2016年4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新政府喊出綠色能源要在2025達到20%,如何運用台灣得天獨厚,平均每年1200小時的日照,以太陽能追趕進度,也成各界關注焦點。大規模發展地面型太陽光電,可加速替代傳統能源,也讓休耕或不利耕作土地休養生息,但架設地點應該選在哪?若導致太陽光電排擠農作,亦可能使台灣農業發展雪上加霜,重挫糧食自給率。
28日下午,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與立委陳曼麗等人於立院舉辦「台灣的地面型光電未來願景」座談。能源局、農委會表示,將盤點開放嚴重地層下陷區、受污染農地與高鐵沿線黃金廊道。業者則提出太陽能溫室、太陽能農棚技術日臻成熟,同時種田種電非難事,甚至在增加收益的狀況下,能增加農民堅持農地農用意願,就待政府明確提出政策。
雲林地層下陷回升到30年前狀況,圖片來源:公視我們的島
農委會表示,地面型太陽光電,將優先開放地層下陷區。圖為雲林地層下陷。圖片來源:公視我們的島
然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提醒,綠能的核心價值應是即發即用,將用電需求與發電媒合起來,與其以大電廠思維討論大規模種電後如何賣回台電,應將綠能責任回歸全民,以分散、小型的綠能屋頂達成目標。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高茹萍指出,農地如何結合太陽光電,應有多層次思考,政府可針對不同類型或等級的土地狀況,規範不同密度、高度或透光度的太陽光電應用,更重要的是,自訂法規時需有公開透明的公共參與。
取自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農地種電行不行?還需要更多討論。圖片來源: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種菜、種電  競合問題尚無解  

在經濟部能源局規劃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的推動策略,將是「先屋頂後地面」。民宅、工廠、公有建築等所設置的「屋頂型」目標3,000MW,而另外5,700MW由交由「地面型」,主要將做為活化土地及不適耕作之農地多元利用。
能源局電力組副組長吳志偉表示,包括農委會開放嚴重地層下陷區1,253公頃、受污染農地與高鐵沿線黃金廊道計畫1,266公頃,都可能會成為地面型光電場址。
農委會農地利用科科長王玉真補充,目前「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中,第八章是光電相關專章,當中規定需符合:結合農業經營、減緩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之農業用地持續下陷、防止受污染農地栽植特定農作物。
在有確實農業經營事實、太陽能板不影響動植物生長的狀況下,太陽光電可與農業經營使用結合,而在嚴重地層下陷區,公告不利耕作地、黃金廊道公告污染場址,則免與農業經營使用結合。
但王玉真亦提出問題檢討,「與農業經營結合」一項,如何認定經營事實、太陽能板是否影響農業生長都仍無明確規範,而「不利耕作地」目前公告區域亦只有三個縣市、尚未列入廢魚塭,但是否影響糧食安全也仍須評估;至於「受污染農地」一項,更有污染整治的考量,以及蓄意污染的道德風險問題。而受污染農地的認定,需要環署專業參與,但環署並無派人參與會議,因此暫無進一步討論。
「當良田得到的經濟收益遠不及轉種光電的受污染農地」,這就是農委會擔憂兩者之間的競合問題。據雲林縣建設處處長蘇孔志所提出的經驗,雲林縣政府為保障農民權益,廠商要申請免競標容量,需向農民承租土地,簽約年限為20年,租賃年限以台電正式併聯日起算至售電合約結束。
正式正式售電後,地面型土地租金每公頃每年需達20萬元以上、屋頂型土地租金每公頃每年需達30萬元以上。如此實際執行後,農民土地租金達到每公頃50萬,是以前租金的四倍。此舉雖然大幅提高農民收入,但也極可能導致良田「種電不種菜」的後果,但對於想要農業首都、也要綠能首都的雲林縣來說,這點問題仍不可忽視。

與農共好  業者:種電也種菜 已有技術

光電設備業者則指出,太陽能溫室、太陽能農棚技術日臻成熟,同時種田種電非難事,甚至在增加收益的狀況下,能增加農民堅持農地農用意願。
向陽優能電力公司董事長陳貴光提出自身的科技農棚,在與農人合作下,成功種植了小番茄、南瓜、絲瓜玉米等瓜果類。陳貴光認為,這不但不與農爭地,採用新科技的農業更將吸引年輕人參與。太陽光電系統工業公會副理事長郭軒甫亦提出,日本、泰國都有太陽能農棚,以支架基礎形式安裝,20年後也可輕易移除,恢復農業生產,也可做為整治中土地的過渡期利用。王玉真則表示,農委會旗下農試所、農研所與農改場也已展開相關實驗,作為將來訂出規範用。
郭軒甫提出,業者技術完善、只等待政府的明確政策。他建議全面開放地層下陷與不利耕作區域做地面型,由地方政府出面統一規劃開放、能使用大型農機耕作的農地,則開放太陽能農棚、並由地方政府來規劃管制規則,開放點狀小規模的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而像陳貴光的太陽能溫室,可生產出無毒高品質的農產品,但成本過高,則應有媒合平台,產商出資建造、小農進駐耕作、政府成立產銷班促銷綠電農產品,三方一起合作。

綠能不該採大電廠思維  洪輝祥籲發電責任回歸全民

業者與屏東縣、雲林縣等地方政府皆提出,要發展光電所遭遇的最大困難是台電「餽線」容量不足,認為是最應優先解決的部分。但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提醒,綠能的核心價值應是即發即用,將用電需求與發電媒合起來,與其以大電廠思維討論大規模種電後如何賣回台電,應將綠能的責任回歸全民,一起以分散、小型的綠能屋頂達成目標。
洪輝祥以自身在屏東經營的「彩虹餐廳」為例,投資百萬做陽光屋頂,發電量約一年21,500 萬度,若依 營業用電5元/度估計 ,每年產值約11萬元,也就是九年後即回本。洪輝祥強調,台灣若有約100萬家庭的20坪屋頂,合計就可發電130億度電,就足以替代一座核電廠。
洪輝祥指出,台灣目前約有650萬戶住商、68萬座工廠,都可以是「自由屋頂」,應以智慧電網、微型電網為核心,因為即發即用,以社區、區街為範圍,遠比賣回台電再送給使用者,中間折損掉二至三成有效率。
洪輝祥更呼籲,討論綠電時,不能被「躉售電價」市場扭曲,而是應該鼓勵更自主、有效能的作法。除了談發電,也要兼顧建築的通風、保水等節能改善,洪輝祥強調,無毒、非核、全民參與,才是再生能源的核心價值所在。

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條條大路惹抗爭 環團:都是「生活圈道路計畫」惹的禍

2016年4月2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花蓮193線道拓寬、新竹公道三新闢、茄苳交流道聯絡道向東延伸、台南西港東側外環新闢、桃園大園、中壢中興路拓寬、東勢豐原快速道路等道路建設案陸續引發爭議,造成反迫遷、反徵收、反開路等抗爭。27日,地球公民基金會串聯各自救會,直指這些案子並非個案,背後的「佛地魔」是每四年600億的「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缺乏公民參與所致,籲公路總局與營建署出來面對。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理事長鍾寶珠講述193線道拓寬案遭抗爭的理由。攝影:賴品瑀。

每四年600億  經費核定過程不透明

地球公民研究員黃靖庭指出,不管是線道、省道,全台各地道路闢建工程的重要經費來源為「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每四年600億的經費,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審核撥款,負責非都市計畫區的道路建設,市區道路則由內政部營建署審核撥款,負責都市計畫內的道路。
但這600億經費都僅透過營建署與公路總局內審的機制來做核定,核定過程完全不公開、透明,沒有任何公民參與的空間,包括僅以書面審、一次審50多案等狀況,都顯示過份草率、粗糙。
黃靖庭解釋,現有審核撥款方式是由各縣市政府提交欲興建拓寬的道路計畫,經過縣市政府或養護工程處的初審,然後提交給交通部或營建署,由委員會確定核發大量的經費開闢道路。然每一條道路新闢或拓寬,少則千萬,多則數十億,皆在一次會議中憑書面資料審查。

公民參與空間不足  開路定局僅能被動接受

在缺乏公民參與狀況下,開路的公益性、必要性,也往往遭民間質疑。除了如新竹「公道三,沒公道!」反迫遷連線張先生所說,在唯一能參與的公開說明會中,遭徵收者仍處於無法不同意、被動承受後果的任人宰割狀態,只能接受協議價購或展開抗爭兩條路選;立委高潞以用辦公室助理郭雪芬亦指出,當地居民的真實需求也是一味新闢與拓寬道路就能滿足,「也許他們更需要的是妥善的道路養護、大眾運輸接駁、或只是希望砂石車不要開進來」。
台中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發言人傅東森也指出,不乏路拓寬之後,反而更常發生車禍、塞車等憾事,浮濫開路傷害的不只是被徵收戶,當地的常民生活紋理也全面遭改變,這才是更大、卻鮮少獲得注意的影響所在。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理事長鍾寶珠講述193線道拓寬案遭抗爭的理由。攝影:賴品瑀。

開路反成炒地暗盤  加深貧富差距

從1980年代的小型工程款等名目,到2009年開始以「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四年600億進行。往往成為地方政治人物用來爭取選民支持的手段。地球公民顧問蔡中岳指出,在「先有路才會富」的舊思維下,打著「建設地方」大旗,反對者往往面對「好不容易爭取到經費、不要阻擋地方的建設」的指責。然這樣的「為了地方好」背後,卻常有民代與財團養地炒地的暗盤在進行著,反而加深了地方的貧富差距。蔡中岳感嘆,也因此相關抗爭總是難以獲得當地立委的聲援,因為早已是結構性的問題。
「造橋鋪路還是功德嗎?」立委陳曼麗提出反思,認為應該檢討此四年600億計畫的必要性,陳曼麗更指出,發展至今,台灣應該效法先進國家,降低硬體建設於國家預算中的比重,例如降至50:50,這點他先前曾與蔡英文有過討論,將來亦會繼續提醒要檢討經常門的規劃。陳曼麗認為,與其繼續浮濫的開路,也應規劃經費挹注在如大眾運輸的改善上。
傅東森補充,台灣的公路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102公尺,高居世界第一,若開路就能解決問題,那台灣應是全球交通狀況最好的地方,但顯然並非如此。

八年爭議十餘案  僅兩案獲檢討

黃靖庭指出,近年來許多的道路抗爭都與這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有關,諸如:宜蘭冬山永安路、花蓮縣道193拓寬案、花蓮稻香吉野驛、台南西港東側外環道路新闢工程(南段)、台中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計畫、新竹市公道三(竹光路延伸銜接至景觀大道)新闢道路工程、新竹市茄苳交流道聯絡道向東延伸工程、桃園大園鄉/中壢市中興路拓寬、桃園中壢市龍岡路拓寬…等,雖反對開闢、拓寬的原因不同,但各地民間團體呼籲公路總局、營建署和各地縣市政府,應檢討審核機制,立即收回爭議案件經費。
「先打開門!」黃靖庭強調,要改善此機制,首要先開放公民參與,打破原有的內審機制,將審查過程攤開太陽下,並落實滾動式檢討機制,因為若看2009至2014年度的檢討結果,有爭議的案子高達十餘件,但僅兩案遭檢討,顯示所謂煞車機制並無發揮功能。

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開發範圍仍有三成天然林 榮豐礦場環評初審遭駁回

2016年4月2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曾在去年281次環評大會,以承諾縮小開採面積而逃脫進入二階環評命運的榮豐礦業開發案,26日下午在專案小組會議中,因避開天然林的面積仍有爭議,即便開發公司一度打算在會議當場決定再縮小面積,但遭小組駁回。在進入環評大會確認前,此案還可自行撤案,但負責人藍換長初步仍決定在環評大會前提出縮小面積版本,爭取續審的機會。
業者縮小開發面積後,仍包含三成天然林。圖片來源:專案小組會議審查資料。
業者縮小開發面積後,仍包含三成天然林。圖片來源:專案小組會議審查資料。
花蓮秀林「大濁水礦場」因衝擊呂氏攀蜥、長鬃山羊,在去年2月時環評專案小組作出進入二階環評的建議,但在3月的281次環評大會中,由於開發單位主動提出縮減礦場面積以避開呂氏攀蜥棲地,環評大會決議將此案退回初審小組再評估。
此案經去年10月的第3次初審會議,今來到第四次初審。然即便開發單位提出將年營運量從60萬公噸降至45萬公噸,每月產量及運輸量限制低於37,500公噸。但其從39.7743公頃的降至23.1561公頃的開發面積中,仍有三成屬天然林,有衝擊多種保育類動植物的疑慮。
開發單位提出了不少動植物生態友善措施,包括已展開設立專屬苗圃,培育20種以上當地稀有、原生種植物、保留原有地表土、嚴禁人為干擾、植生復育、盜獵防制、防止動物路殺、減輕動物干擾、動物棲地補償、中大型動物監測、原生稀有植物監測、植被及綠覆率監測、疑除外來種等,但其開發範圍納入天然林,仍成為環團與環評委員的最關注的一點。

開發衝擊原生林  復育計畫環委不買單

「大濁水溪礦場」採的是大理石礦,位於花蓮秀林和平區林班地,也就是和平溪流域,此案在2000年通過環評,當時的礦場面積約7公頃,此次申請新舊相加後,面積近40公頃,因此得重做環評。卻因基地內有二級保育類動物台灣長鬃山羊、兩棲類呂氏攀蜥出沒,在審查過程中,小組就一再建議開發單位自願進二階環評,但開發單位也堅持爭取要在一階環評審查。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指出,此次榮豐所提的劃出範圍,多屬以前已開發範圍,不是該處生態最好、他們最在意的區域。
地球公民認為,此案應全面退出原生林部分,這樣的想法也與環委張學文的建議接近。
任教於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的張學文表示,此案所在地「密密麻麻」地擁有許多保育類動物,若做不到不開發天然林,僅縮減面積並無太大意義。他坦言,若此案能避開整片天然林,問題就會少很多。
張學文強調,成熟森林的演替過程相當複雜,要長成原來的森林,並非業者與林務局約定的6年、也非業者自估的10年以上,而是至少要5、60年,且是否能回復到原來的動物棲地實際上很難,從林務局的案例看來,極少看到成功經驗,張學文甚至以「試驗」二字形容業者所提的復育計畫。
業者提出設立復育苗圃,種植稀有植物及原生種樹苗至少20種,環評委員不接受。圖片來源:專案小組會議審查資料。
恐開發遭退  榮豐欲再縮小範圍
榮豐一度在會議中當場借用時間討論要縮小的面積,更打算當場做圖劃出承諾縮小範圍,但環評小組並未接受這種以示意方式給的不明確承諾,甚至擔憂此舉反讓小組看來像是在「下指導棋」,於是決定以此案的補正內容未符合先前環評大會所要求「確實避開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棲息範圍」為由,建議之後在環評大會駁回此案。
此案負責人藍換長聽聞結論當下,仍表示要在大會前提出明確剔除完整天然林部分的計畫,爭取讓此案再回小組繼續審查,暫不考慮自行撤案。然此案先前在環評大會以自刪範圍逃脫二階環評的作法,也已成後續數件環評案效法的先例。
20160426榮豐案 ,業者一度打算當場提出剔除天然林的縮減面積方案
20160426榮豐案 ,業者一度打算當場提出剔除天然林的縮減面積方案。攝影:賴品瑀。

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翠灰蝶悠遊卡上市 籲發揮「蝴蝶效應」正視氣候變遷

2016年4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如何能一睹生活在台灣中高海拔的珍貴「翠灰蝶」生態奧秘?臺博館推出《展翅的生命力:迷霧森林裡的活寶石》生態紀錄片巡迴影展,並於422日地球日當天與悠遊卡公司發佈特製悠遊卡。由於翠灰蝶只能在10~20度的環境生存,這次行動也希望人們正視氣候暖化對野生動物的衝擊。
22日地球日當天,臺博館與悠遊卡公司發佈特製悠遊卡。攝影:賴品瑀。
22日地球日當天,臺博館與悠遊卡公司發佈特製悠遊卡。攝影:賴品瑀。
「展翅的生命力:迷霧森林裡的活寶石」生態紀錄片由導演江國賓、蝴蝶生態專家詹家龍等人合作,經六、七年以上的長時間紀錄,帶領觀眾一探翠灰蝶在高山霧林間的生命史。
雖然台灣是蝴蝶王國,但翠灰蝶的故事卻鮮為人知。在牠們不到10元硬幣大小的小小身軀中,隱藏了台灣冰河時期孑遺生物的珍貴身份。然而牠們所賴以進行新生、蛻變、禦敵、共生的中高海拔棲地,卻面臨氣候變遷與棲地破壞的瀕危困境。

陳綺貞配音版重發 搭配系列影展活動

臺博館館長陳濟民表示,此紀錄片已奪下金鐘獎,在一月推出時大受歡迎,就連創作歌手陳綺貞亦大受感動,此次與悠遊卡公司合作,再次推出的版本不但有陳綺貞擔任保育大使獻聲旁白,更將前進蝴蝶棲地處舉辦一系列放映與保育論壇、教育推廣,期待各界一起發揮蝴蝶效應,讓台灣生生世世都看到翠灰蝶。
此特製的悠遊卡經特製閃耀綠寶石般的神秘光澤,只在臺博館本館與土銀展示館的賣店現場可以購得。悠遊卡董事長林向愷指出,悠遊卡挹注此紀錄片影展,就是要告訴社會,經濟發展優先、先賺錢再談回復環境的思維是錯誤的,更要喚起萬物平權的意識。而即日起到七月之間,民眾憑任一悠遊卡,可免費至華山光點電影院觀賞本片,憑票根還可參加抽獎。
臺博館也歡迎企業團體洽談包場場次,若學校團體有興趣認識翠灰蝶,也可向臺博館預約「小灰蝶上學去」特別活動。
特製悠遊卡展現翠灰蝶寶石般的光澤,還有陳綺貞簽名。攝影:賴品瑀。
特製悠遊卡展現翠灰蝶寶石般的光澤,還有陳綺貞簽名。攝影:賴品瑀。

紀錄片導演: 寡食性、對溫度敏感 翠灰蝶是重要生態指標

「希望觀眾可以因此喜歡上大自然」。本片導演江國賓指出,他與蝴蝶專家詹家龍為了此紀錄片花了六七年深入雪山山脈、玉山山脈,包括北橫、拉拉山地帶,就為了紀錄翠灰蝶的生態之美,江國賓相信,「我把鏡頭交給大自然,看過的人一定會這份美種在心裡,愛上之後就絕對不會想傷害生態環境。」
江國賓強調,翠灰蝶在生態上是重要指標主要是基於兩個特點,一是多單食性、寡食性,一為對溫度敏感。江國賓解釋,翠灰蝶從冰河時期便出現在台灣,且牠們有各自固定的食草,「這是大自然那麼多種生物經過萬年的適應與演變而來的,人類窮極智慧也不能完全學習到」,因此當棲地遭到破壞,生態將難以挽回。
而翠灰蝶只能在10~20度的溫度生存,更提醒著人類氣候變遷的危機,「牠們因為棲地破壞與氣候,一代一代的漸漸往上移動,但是再往上牠們就要沒有食草了。」江國賓提醒,雖然幸運的是,台灣地形多變、生態豐富,讓翠灰蝶目前還有一絲生存空間,但目前,翠灰蝶只剩下最後的空間了。

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必要時可以拍桌」 蔡英文會見環團 強調多對話

2016年4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請不要放棄我們,請時時提醒我們,如有需要,可以拍桌。」21日下午,準總統蔡英文領著即將上任的環署正副署長李應元、詹順貴及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與不分區立委陳曼麗、吳焜裕等人,這些環團的「老朋友」接待環團代表的拜會。在座談前,蔡英文強調將來的政府將是會溝通的政府,誠心希望各領域的長才提供意見、加入團隊,更歡迎環團「以後更常來找我們」。
依照往例,環團在4月22日地球日有拜會總統的行程,今年因逢政權交替之際,包括台灣環盟、關懷生命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千里步道、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海龍王愛地球、原住民守護傳統領域聯盟與守護宜蘭工作坊等環團代表,於21、22二日先後拜訪蔡英文與現任總統馬英九。
20160421環團拜會蔡英文
蔡英文21日接見環團,諾多會面多溝通。圖片來源:蔡英文臉書粉絲頁。
在21日先登場的會面中,蔡英文與台東達魯瑪克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胡進德一起在太陽能板上簽名,表達支持公民電廠、也重申追求非核家園承諾,而達魯瑪克部落近年和環團合作,利用太陽能水力發電、成為綠能自給自足的示範社區。
而今年的世界地球日主題則是「Trees for the Earth」,當天將有130多國代表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簽署「巴黎協定」。環盟會長劉俊秀解釋,今年的地球日提出拯救地球加「樹」行動,就是為了強調重視對巴黎協定,展現對各國改善氣候變遷問題的決心。
環團在上週末召開全國NGOs環境會議,分就永續發展政策、國土環境美學、國會立法監督、棲地與動物保護、原民傳統領域守護、能源政策、環境公害防治與海洋政策等八大領域,提出了62項結論。這些也是環團所要向蔡英文提出的建議。
環團表示,希望蔡英文信守「非核家園」的承諾,目標2020年綠電佔總發電量10%、2025年達到25%。因此在能源發展議題中,要求蔡英文政府提出綠能政策行動綱領,包括從修正電業法、制訂能源稅法、智慧電表、與友善公民電廠的辦法,鼓勵民間與公部門一起邁向綠能,也需重視節能、提昇能源效率、及合理電價等。
胡進德也以達魯瑪克發展綠能的經驗為例,表示原民地區擁有豐富的太陽能、水力、風、及竹材、木材等生質能,應輔導部落藉此達成能源自主甚至輸出,提供部落在地就業機會與利益,取代石油與拉長電線等不友善環境且無效率的能源利用方式。
在永續發展政策中,包括以修訂環基法、推動永續發展基本法立法、推動綠色GDP等,更強調因以完成政府組改成立「環資部」來整合調適氣候變遷問題;國土規劃則要從守護農地、保安林、水保區做起,更進行全國性的生態環境資源、棲地等地理資訊盤點整合;更提出政策評估、立法部門等讓環團有更多的參與及資訊公開等意見。

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除役計畫夾帶高階核廢設施 核一除役環評遭環署擱置

2016年4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0日第295次環評大會中,審查台電提出核一廠除役計畫自願進入二階環評一案,雖然台電表示,此舉為了讓公共參與更為周延,但此案除了除役,仍有許多高階核廢處理設施要興建,讓雙北市政府與環評委員有許多質疑,要求應先有政策環評,以釐清上位政策,否則此案目前不確定性太多了,二階環評的範疇如何界定?環保署長魏國彥也指出,核廢相關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
20160312北海岸反核行動
北海岸居民期待核一二廠期待已久,本報資料照片。
討論過後,大會以不記名表決決議暫時擱置此案,擇期繼續討論,如無意外,將於五月初再次審查。
核一廠一號機、二號機,將在2018、2019年陸續達到停止運轉年限,台電指出,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在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必須提出除役申請,並展開環評程序,台電更以為民眾參與更為周延的理由,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
但在台電的計畫書中,除役步驟需要8年的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與2年廠址復原階段。但除了上述的除役拆除外,台電也提出需要新建所需的相關設施,包括低放廢棄物貯存倉庫、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亦有多項「視需要」興建,包括用過燃料再取出設施、玻璃固化高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地放射性廢棄物焚化爐、低放射性廢棄物超高壓壓縮機、低放射性廢樹脂濕式氧化設施與外釋廢金屬暫存倉庫等設施。
雖然台電強調,因為核能議題具不確定性,因此以需設置的最大影響來評估,但雙北市政府代表當場對此表達不滿,批此除役計畫包裹了多項高階核廢處理設施,與民眾想像的除役大不相同,更強調不願承受高階核廢料的堅決反對主張。環保署長魏國彥也指出,核廢相關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
閉門討論後,環評大會決議先擱置此案,最快將在五月初再次審查。環評委員張學文評估,不管此案如計畫進入二階,或是另組小組審查,都將會有漫長的審查程序在眼前。台電可以先切割不確定的部分進入二階審查,但二階範疇仍會相當難界定,或由小組審查弄清楚所有不確定的部分,也必定花很長的時間。
環評大會將案件擱置並非首例,蘇花高也曾遭擱置處理,至於如屆時環評沒過,是否影響核一廠除役腳步?德國曾有先例,將先核電廠停機,之後再除役也是一途。

彰工火力電廠爭議12年 環評大會結論:請經濟部駁回

2016年4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彰工火力發電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20日在環保署第295次環評大會上闖關失利,然而,該如何寫出結論,是「退回」或「不予通過」,環評委員花了長時間閉門討論。最終結論指出,由於此案提出的時空背景和現今已具高度差異,且補正送審的內容不符合規定,使審查判斷的資料明顯不足,將依法函請經濟部駁回開發許可的申請,等於將球又丟回給經濟部。
295次環評大會。攝影:賴品瑀。
295次環評大會。攝影:賴品瑀。
此案在2004年首度進入環評程序,其後撤案,2008年再度提出,初審至今歷經了7年,中間面臨了核四封存、民眾重視空污等問題,在今年1月的第6次環評初審中,以「還需確認現行能源開發上位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符合性、替代方案之可行性等,尚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審視確認,建議本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此案原計畫在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以152公頃,建造2部80萬瓦高效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但在2010年第5次專案小組會議時,由於空污問題受到重視,要求此案的空污排放量應符合工業局要求,即針對彰濱工業區開發計畫的空污總量管制規劃,因此要求待空污總量確定後,此案補件再審;因此此案在2015年才重新展開審查程序。
而2016年1月的第6次專案小組會議時,在環團、彰化當地居民民眾、民意代表的反對下,將全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由經濟部及相關單位評估是否需要彰火案、能源政策等後,再決定是否要開發 。
彰工火力電廠預定地。圖片來源:環境影響說明書
彰工火力電廠預定地。圖片來源:環境影響說明書
包括彰化環盟施月英、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等環團人士,到場強調中部空污嚴重,無法再承受增量,因此呼籲環保署長魏國彥在下任之前,應該對此案明確做出「不應開發直接退回」的決定,不要再退回給主管機關,以免隨時又有可能補件重審的疑慮。
台電表示對退回的結論沒有意見,也澄清此案沒有要補件再做燃煤的計畫,但面臨能源政策正在改變,若國內需要比較低碳無碳的能源的場地,此地用途應保有調整空間。但彰化縣政府、環團與部分環評委員也質疑,此案計畫名稱即為火力發電,要直接改變發電方式也依法無據,因此主張此案應由環評大會來認定「不予開發」。
在近1小時閉門會議後,大會終以開發單位補正內容不符規定,至本案審查判斷資訊明顯不足為由,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一規定決議,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的申請。

林岱樺自提復議追加協商程序 「原民自用狩獵」闖關暫無望

2016年4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上週四(14日)經濟委員會通過由孔文吉等立委提案,要在《野保法》第21-1條中納入原民「非營業自用」一項。但在動保團體激烈反彈下,擔任上週召委的林岱樺今(20日)於委員會中提出復議動議,將上次會議結論送交黨團協商,讓相關修正可在協商程序繼續討論調整、凝聚更大共識後,再進行二、三讀,也顯示此案在本會期有結果的可能性極低。
在場原民立委包括孔文吉、鄭天財與廖國棟,當場表示感到無奈與遺憾,隨即聯合八位原民立委辦公室舉行記者會,並發出聯合聲明,表示雖尊重此復議,但不接受狩獵文化遭污名化,更強調社會應尊重《原基法》與充分平等對話。
野保法修法追加「黨團協商」程序,全體原民立委隨即發聲明回應。攝影:賴品瑀

林岱樺自提復議  以「黨團協商」程序爭取更多討論空間

19日動保團體在記者會中,痛批林岱樺「突襲」。因為在上週草案審查前日,林曾承諾「只詢答而不會做逐條審查等處理」,委員會卻在審查當天下午通過草案,且不需再經黨團協商。林岱樺之後曾發文解釋,是因當時在經過詢答後,發現原住民提案及動保團體訴求雙方並非毫無調和空間,且自認環團與動保團體所擔心的部分,都以附帶決議做出處理。
當時委員會通過的草案為「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自用,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不受第17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及第19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限制。 前項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其申請程序、獵捕方式、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區域、非營利自用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並應依尊重原住民族文化、部落自主管理之原則定之。 」更有附帶決議,要求農委會在五個月內提出相關辦法草案,要求辦法的訂定須會同原住民族立委、部落代表、學者專家、動保團體等共同討論。
但19日下午與動保團體協商後, 林岱樺表示,動保團體提出動保專業跟實務上執法困難,並以部分案例質疑部落會議約束獵人在「非營利自用」的效力,因此以復議方式承諾將來會召開更多跨部會與團體會議,來凝聚各界共識。

原民立委:不該影射盜獵連結原民狩獵  盼更多平等對話

20日上午,經濟委員會確認此復議案後,八位原住民委員隨即召開記者會發表四點聯合聲明。原民立委指出,此次野保法修正,是符合《原基法》調整,為合理保障原民狩獵權。接下來兩點聲明更回應動保團體的質疑:一、強調目前並無確切數據或科學證據證明野生動物的絕種為原民狩獵所致,不該再污名原民狩獵;二、違法走私、買賣保育類動物,也無來源證明與原民狩獵有關,不該做影射與連結。他們更強調,上週《野保法》修法,有附帶決議要管理狩獵數量、強化部落自主管理、加強取締違法行為等,絕非毫無約束的開放。
此草案需再增加黨團協商的程序,依照慣例,恐怕也等於本會期通過無望,因此原民委員表達遺憾與不滿。鄭天財指出,上週委員會協商中,包括國民黨、民進黨與時代力量委員都有參與,且討論已兼顧保育與原民文化權;孔文吉更向動保團體喊話,別過份擔心「非營利自用」五字,因為在附帶決議中,已計畫要五個月內訂出管理辦法。孔文吉更話鋒一轉,建議動保團體多關注守護野生動物棲地,不要放任過度開發,指出這才是野生動物數量減少的主因。
如今《野保法》修正草案可能因回到黨團協商程序,在本會期通過的可能性極小。但在《原基法》第19條,原本就對原住民以在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的非營利用途獵捕野生動物、採集等資源利用有所規定,廖國棟也指出,原民會應盡快擬出相關規定。這也表示,原民自用狩獵的相關法令,戰場並非只有《野保法》修正案。
原民立委簽署聲明,強調狩獵為文化權,更不願再受污名。攝影:賴品瑀
高潞以用表示,即便目前有零星個案的原民狩獵行為違反了傳統文化與現行法律,但追根究底,原因是出在部落的自主管理機制先遭國家架空所致,應是國家先承認錯誤、將權力還給原民,才有平等的對話空間。
此復議案提案人林岱樺與多位連署立委,皆為民進黨立委。對此民進黨立委陳瑩表示,他不但沒有參與連署,更將會繼續在黨內說服黨籍立委,對她而言,爭取原住民權力更重於服從黨意。谷辣斯‧尤達卡辦公室亦強調,此案爭議如此大,是因為目前原民與動保團體並未互相看到彼此的需求,但在保育上,雙方並不應該是敵人。

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

回收報廢老爺車 最高可省6萬6

2016年4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國際鋼鐵價格下跌,是否影響報廢車的回收?環署19日發佈統計,在環署與財政部祭出相關獎勵下,比起去年同期,廢汽機車回收量逆勢增長兩成。
環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執秘許永興提醒民眾,現在汰舊換新正是時候,包括環保署的回收獎勵金、財政部減徵貨物稅補助金,再加上報廢舊車所省下的稅金、廢車的殘餘價值等,最高可以省下6萬6千元。
20160419
環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執秘許永興提醒民眾,現在汰舊換新正是時候。攝影:賴品瑀。
由於近期國際鋼鐵價格直直落,廢汽車回收的殘價也從萬元下挫至3、4千元之譜,下降幅度約為6成。但環署在今年1月起祭出回收獎勵金,汽車1千元、機車300元;再加上財政部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汽車5萬元、機車4千元;若再加上相關牌照、燃料、保險等費用,林林總總合計下來,趁此時進行舊換新,汽車最高可省下6萬6千元,機車7千元。
據統計報廢車的平均年齡為汽車20年、機車18年,遠高於認定為老舊車輛的10年、7年。且以去年統計為例,全台有報廢卻無進行回收的車輛,汽車有3095輛、機車24101台。
許永興指出,老車耗油、碳排高,不符合現行排放標準,造成空氣污染,鏽蝕廢電池產生酸液也造成環境污染。若老舊汽車棄置或不予處理,每年還是需負擔牌照稅、燃料費、未驗車等罰款將近1萬6千多元;而報廢車不進行回收,除了佔用道路、破壞市容外,車輛內的許多可再生資源也遭浪費,因此這些祭出獎金與補助,且無名額限制,申請都可拿到。
報廢二行程機車更可得到環署另外提供汰舊補助1,500元,若換購的是電動機車或電動自行車,各地方環保局也會提供額外加碼補助。
民眾若有報廢車,可經播打環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或上環署資源回收網,找到合法回收業者協助處理。而回收時所取得的聯單,即是申請回收獎勵金與新車減徵貨物稅的依據。

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

文青沒鬼扯! 邱星崴推「真文創」復興南庄山林產業

2016年4月1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南庄青年邱星崴分享返鄉創業經驗。攝影:賴品瑀。
「返鄉年輕人,會做的不出文創、新農、小旅行、咖啡店、、獨立刊物、青年旅社...啊,真巧我自己都做過了。」已經返鄉九年的南庄青年邱星崴笑稱, 他是「耕山農創公司」的負責人,對他而言,真正的文創不只是表面包裝,而是瞭解當地後的社會創新。
10日在台灣教授協會舉辦的座談會中,來自苗栗南庄的青年邱星崴分享自己的經驗。
他指出,擁有煤礦、天然氣、水泥等大量天然資源的「台三線」地區,年輕人要「回鄉種田」,卻得面臨水已被科學園區搶走、土地價格遭投資客炒為天價的困境。於是他反其道,從第四級產業,創辦青年旅社,提供深度旅行與背包住宿的體驗開始,再走向第三級產業,開設農創店,提供餐飲以及選物服務,目前更期許自己成為地方工法的小火車頭,再次推動土地的生產力。
取名「耕山農」,期許的就是「把山種回來」。邱星崴描述,台三線地區擁有豐富天然資源,因此有了產業如清朝開始的樟腦、日本時代開始的採煤、蠶、糖、紅茶、林業等,且有閩南漳州、四縣客家、海路客家、大埔客家、賽夏族、泰雅族,共六種文化族群在此生存,文化也非常豐富。

真文創  從復興地方工法做起 

「曾經,我們的生活與山林緊密相依」。邱星崴解釋想法,以當地客家文化而言,山歌因為採茶而來,若不再有人從事採茶工作,即便大肆辦理客家山歌班,流傳下來的文化也將逐漸走味。
「文化是產業的前提,而產業是文化的載體。」邱星崴強調此點,近期計畫要在廢棄小學校地內復興地方工法。他舉例,當地傳統產業的段木香菇、茶葉生產都需要用上地方工法烘烤;花生油、苦茶油都需要榨取;樟腦、香茅都需提煉;木炭、陶器需要窯燒;生活用具則需要編織。因此他認為,營造出這些運用地方工法的場域與設備,也讓這些也讓地方生產這些農產的農人可以參與加工。對他而言,這才是真正的文創,瞭解當地後做出的社會創新,可不只是做點表面的包裝就稱文創。
從第四級的青年旅社先做、再做第三級的農創店,一、二級的農地復耕、農產加工卻留在最後,與大多返鄉農青的經歷相反,邱星崴坦言,是因為在家鄉已沒有土地、沒有水。他指出,南庄的土地早被炒高,不是做遊樂園就是蓋小木屋去了,目前1甲農地要200萬,但一般一個足以養家的有機農,大概需要3甲的土地來耕作才行;而水的部分則是被科學園區給搶走。
因此他只得選擇先從青年旅社「老寮」做起,藉著推行打工換宿,讓各國背包客落腳、品味山城美景與文化,也帶領旅人在鄰近各族群有合作的定點體驗生活,從中談出農業生活的價值。再者從「Valai農創店」提供餐飲、特色農產與深度旅遊的農創服務。他近期的計畫「山林學寮」便是活化廢棄小學校地,要作農產加工與職人學校,希望做到保存在地工藝,進而邁向小農共享經濟。
邱星崴從經營青年旅社開始,提供旅客了解自己家鄉的旅遊服務。圖片來源:「老寮」網站。
苗栗要突圍  拉起在地土地文化的產業鏈
「完全不能學習美濃經驗,他們反水庫運動後,成立社區大學、年輕人越來越活躍、像鍾鐵民這樣的大老會出來挺;但我們參與抗爭、社運後,反而摧毀了之後行動的正當性。」邱星崴也面對之前曾有過的失敗經驗,回首做社造不受歡迎,淪為蚊子館;租地嘗試有機耕種,被譏笑「種草的」,結果地主憤而收回的經歷,讓他們只能另循途徑。
為何兩地命運大不同?邱星崴認為,苗栗擁有大量天然資源,煤礦、天然氣、水泥等,吸引了國家與財團進駐開發,導致小農、原住民生活空間日漸萎縮;更進一步透過水利系統、資材補助等生產工具的控制,壓縮農民政治選擇空間。關鍵資源受到黨國派系控制,地方社會開發過短,自我組織保護力量孱弱。邱星崴表示,不只是苗栗,一樣其實擁有豐富資源的花蓮與台東也是如此,因此淪為長期單一政黨控制的狀況。但面對新的局勢,他認為拉起台三線的產業鏈,推動土地與文化的復耕,才是當地可能突圍的關鍵。

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原民狩獵自用除罪有望 農委會:還是要申報

2016年4月1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立委孔文吉提案修《野保法》,將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化引起動保團體激烈反彈,14日在經濟委員會的審議中,主管野生動物保護的農委會有所讓步,表態「如有修正必要,將尊重原民會意見」,僅提出原民自用狩獵也需申請。

協商後版本獲通過 修正草案將出委員會

此提案經下午協商後,獲經濟委員會通過。協商過後的版本,除了將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的狩獵修正進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1之1條,並加上了「須依『尊重原住民族文化』及『尊重部落自主管理』之原則訂定相關辦法」,同時委員會尚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農委會在5個月內提出相關辦法草案,要求辦法的訂定須會同原住民族立委、部落代表、學者專家、動保團體等共同討論。
特別的是,8位原住民立委有6位參與協商,為以往少見的場面,他們認為,這個協商過後的版本,等於建立了溝通平台,將會讓原民狩獵文化及生態平衡雙贏。

跟進《原基法》 納入「自用」

包括在21條、21-1條增加「原住民族地區」、「非營利自用」,孔文吉所提出的《野保法》修正草案。孔文吉據《原基法》第19條,「「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一、獵捕野生動物。二、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三、採取礦物、土石。四、利用水資源。前項各款,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的規定,但在《野保法》中,卻僅提及傳統文化、祭儀,因此一般在執法上,往往遭限縮解釋為祭儀,而不少原民獵人因此入罪,「生活即是文化」的主張仍常有爭議,因此孔文吉提案以在第21條、第21之1條中加入「非營利自用」一詞為解。
20160414
多位原住民在經濟委員會門外等待孔文吉,爭取自用狩獵除罪。攝影:賴品瑀。

原管理辦法已包含自用部分 農委會並無阻擋

《原基法》位階等同憲法,公佈實行之後,相關法令依法應該進行修正。農委會主委陳志清解釋,農委會與原民會會銜發佈了「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其附表所列的傳統文化及祭儀名稱,包含了「成年禮」、「生命禮俗(如婚喪喜慶、房屋落成)」等,顯示該辦法已經蘊含了傳統文化、祭儀中的「自用」行為。
因此面對此次「非營利自用」除罪的修法建議,農委會主委陳志清表示,尊重原住民文化,同意將「非營利自用」獵捕部分明文納入法條中,但基於生態保護,仍建議應比照現行傳統原住民祭儀需向主管機關事先申報的方式,並承諾將簡化相關申請程序。
依照「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現行的申請規定,要求原民提出計畫獵捕的動物種類、數量、獵捕期間、方式及區域,而傳統領域、文化、祭儀、 獵捕區域、期間、方式及動物種類,則在該辦法的第6條附表中以正面表列呈現。
由於此案,罕見地有8位原住民陸續前往經濟委員會發言表態。提案人孔文吉強調狩獵是原住民的人權、文化,更向反對的動保團體喊話,要求正視原住民處境、請將注意力轉向棲地保護等。陳瑩亦強調原民狩獵不等於野生動物絕種,高金素梅呼籲別再污名化原住民,要找回獵人的尊嚴,提出以「獵人證」來管制,違法者可由部落懲治。至於日前一度表態不願支持此案的高潞以用,則重申並不支持以個人為開放對象,應該回歸集體規範下的狩獵制度,更強調日後相關法令與管理的制訂,應該納入部落的參與,並加入部落自主管理。谷辣斯‧尤達卡也預告,近日會提出自己版本的草案。

自用除罪之後 立委盼相關管理配套跟進

非原住民立委對此案也有不少意見,林岱樺指出,尊重《原基法》,但將原民狩獵相關規定放在《野保法》,早被批評是圖方便,應該儘早另定專法。
管碧玲則指出,此草案引起動保團體的激烈反彈,顯示民眾並不相信政府的對野保事務的管理能力,應該尋求新的管理制度來因應,打破如此零合、對立的狀況。陳曼麗表示尊重原住民的傳統與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但該有的配套與管理也應該一併討論。

農委會擬修《野保法》 全面禁用獸鋏、違法放生最重罰250萬

2016年4月1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14日立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除了立委孔文吉為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的草案,尚有農委會提出全面禁用獸鋏與放生相關的管制。
農委會此次提出全面禁用獸鋏,取消《野保法》中所有例外,是提高了管理強度,在委員會中並無面對爭議。
獸鋏對野生動物的傷害極大。圖為腳被夾住的山羌。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

獸鋏害動物也害人  擬全面禁用

農委會主委陳志清表示,原先《野保法》對野生動物的捕捉,採「原則上不得使用」獸鋏。但對於危及公共安全、人類性命之虞,與原民傳統文化祭儀所需,可以例外使用。
但獸鋏的不當使用案件不斷,造成野生動物斷腿傷殘,廣受動保團體與大眾關注,嚴重影響國際保育形象,此次農委會打算提高為全面禁止使用,相關法令為《野保法》第19、第21、第21-1條。

宗教放生年破2億隻  將入法管制

而原本在《野保法》中並無明確規範的宗教放生行為,也在此次修正獲得納入。陳志清指出,放生活動有朝向大型化商業化的趨勢,每年放生的動物,涵蓋蟲魚鳥獸數量超過2億隻。其中來源多來自購買野生動物飼養販賣,也造成放生動物不適應野外環境而死亡、污染環境、民眾恐慌等,更造成破壞生態、傳播疾病、危害野生物種等。
因此農委會對《野保法》第32、 46兩條提出修正,包括第32條釋放經飼養野生動物需經主管機關同意,且將另定相關程序、種類、數量、區域等遵循事項,第46條則規定違法放生者,一般動物處5萬以下、保育類處5萬以上20萬以下,造成大量死亡者則處50萬以上250萬以下。也在第52條,加入將沒收沒入放生相關物品與機具。
農委會期待法案能夠順利在立法院這會期完成三讀,年底前就可以上路實施。
經濟委員會正在協商修法事宜。攝影:賴品瑀。

裴家騏:適當狩獵有助保育 前提為持續生態監測

「對於遭到獵捕的個體來說,當然牠的生命權是受到損害了,但是若以族群角度來看,狩獵行為也是永續利用。」近日原民狩獵權再受熱議,生態學者東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裴家騏,推介國際目前成功案例遠多過失敗案例的「ICCA社區治理」概念。強調在持續的監測下,適當狩獵是達到保育的辦法。台灣正到了應該建立相關資料的時刻,要揮別總是因抗拒、過份擔憂而不願起步以致失去開始管理的時機。
「就算是瀕臨絕種的動物,也每年都有狩獵配額。」裴家騏解釋,狩獵也是一種永續利用,因為狩獵得到的利益與好處,促使利用者關懷在地資源。在這樣的邏輯下,即便獅子、大象、北極熊等屬瀕危的動物,在非洲、阿拉斯加等地的原民部落,也每年都核有狩獵量供外來者前往休閒娛樂用的狩獵用途。因為每一隻動物的獵捕,都帶給當地驚人的價值,例如到辛巴威獵殺一頭獅子,需繳給部落3萬美元、並全程聘請當地嚮導等費用,這樣的利益可改善當地生活現況,也使當地人設法去妥善治理守衛,達到保育效果。
然這樣「精打細算」的作法,其實是經過改變的。裴家騏指出,在1980年代前,國際曾對瀕危動物採取「一個也不能少」的態度,想努力保護每個珍稀個體,甚至採取軍隊荷槍實彈的跟隨守護。但這種把動物與社區居民徹底隔離的作法,並沒有讓這些要保護的動物「從此在我們留給牠的小花園順利的生長著」,因為當地居民受限法令,只能承受著大象、犀牛闖入造成破壞,卻無法採取任何反制,引發出來的不歡迎心情,讓他們選擇設法在不違法的狀況下,想辦法讓自己的地盤變成動物不會喜歡來的樣態,反而更破壞棲地。

狩獵個體換族群保育  精算機制仰賴監測生態趨勢

在接受了「以犧牲個體的生命、動物權換取族群的保育」邏輯後,首要面對的問題就是「那可以開放狩獵的數量如何來?」裴家騏表示,關鍵就在監測資料。
但監測並非是算出每一種動物的真實總數。裴家騏強調,難以計算,且誤差極大,目前僅有瀕危動物才會統計個體數量,然也的確還是存在誤差,一般而言,生物族群管理看的是「趨勢」。
如何看出生態趨勢,裴家騏指出,例如原住民獵人的傳統智慧與山林經驗就富有許多指標。例如管理一座獵場的原民獵人,每年走固定的路線,便可以從沿途聽到的鳥啼聲、山豬行走的痕跡等察覺獵場生態狀況,不需細究幾聲鳥叫聲代表有幾隻鳥,而是理解鳥叫聲與族群數量是正相關的,累積下來,便是一個足以顯現出生態趨勢的指標。
而原民獵場往往是數個輪流替換,有的獵人從觀察捕捉到的獵物數量來評估是否該換了,也有獵人是選擇幾個月前上山探勘,看哪一個地面的植披最少、甚至早已滿地動物排遺,表示動物數量豐富,便能決定要使用哪個獵場。
裴家騏指出,類似的指標非常多,複雜的、簡而易見的都有,都足以作為狩獵管理的條件,若仍不放心,也可再佐以現代化的設備如自動相機、錄音機等,來協助驗證。但裴家騏表示,其實並非一定要由學者的研究團隊負責調查,獵人的傳統智慧也都已有可信的指標性。

展開監測資料累積  才有開始管理的機會

裴家騏強調,不管是狩獵這種受歸為「消耗性」的利用,或是所謂生態旅遊、目擊式狩獵的「非消耗性」利用,也同樣需要監測。一般民眾往往認為沒有獵殺行為對動物族群就沒有消耗,動保團體也時常建議以非消耗性的利用取代狩獵。但殊不知賞鯨船的水下噪音、深夜上山賞飛鼠、貓頭鷹等,同樣是在擾動當地生態,也應該進行監測,並不一定非消耗性使用對族群保育就是絕對安全的。
裴家騏認為,應該盡快將趨勢的概念納入狩獵規範中,讓相關監測資料開始累計,才能真的開始有所管理,反之,選擇繼續忽視、否認狩獵行為其實一直持續發生,反而錯失開始管理的機會。裴家騏舉例美國的狩獵管理,美國的狩獵人口達到全國的1/10,可說相當樂衷,約3000萬的人口在獵季進入獵場狩獵,政府如何決定賣出狩獵票券的數量跟總類、甚至報紙在體育版刊出狩獵分析,都是來自累積百年的統計。

總量管制阿里山試辦中  能拿多少看生態

裴家騏與研究團體也在嘉義阿里山的鄒族特富野與達邦兩部落展開實驗,輔以自動照相等科學監測,要將部落文化祭儀年度的狩獵行為「文本化」,其中也試行了「總量管制」的管理模式。
實驗計畫先依照兩部落過去參與文化祭儀的人數與經驗,估算出每年文化祭儀的山肉需求量,分別是120~130公斤、70~80公斤,因此將此訂為部落今年在文化祭儀中可以獵捕的總量,若生態監測的結果顯示族群數的趨勢惡化了,那來年的需求量就必須下修。裴家騏解釋,這樣不斷循環、滾動從監測結果去的修正目標,就是「適應性管理」。
將來若要把所謂「自用」用途的狩獵行為也納管進來,同樣是從監測所得到的趨勢來檢討,再逐年增加許可狩獵的數量。(繼續閱讀系列報導二

戴興盛:原民狩獵管理 應嘗試有彈性的三方共管機制

2016年4月14日花蓮訊,賴品瑀報導
立委孔文吉提出《野保法》修法草案,以增加「原住民族地區」、「非營利自用」兩關鍵字來處理原民獵人個人的除罪化。然將只談個人狩獵權利,卻無論及群體規範,反而引發論戰。對此,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戴興盛推介「有彈性的三方共管」思維。
戴興盛指出,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得主Elirior Ostrom以「共有資源治理」理論獲獎,主張根據許多成功經驗分析,「資源使用者與監督者作為同一群人」時效果良好。

資源使用者參與管理 在地補足管理真空

為何能不同於「球員兼裁判」將弊病叢生的疑慮,反而得到成功?戴興盛表示,過去台灣原住民獵人山上打獵同時進行第一線狀況的掌握與管理即是一例,反言之,當兩方為不同批人時,從現況來看,國家就是沒有能力做到嚴密的時刻守衛每一塊土地與資源,「政府缺席卻又不願下放權力」,正是造成了許多管理上的真空原因。
「正視目前機制的失靈,也看看國際最新的經驗。」放到目前現況來看,戴興盛建議嘗試以在地社群、國家力量與NGO、學者的第三方,一起合作的三方共管。戴興盛以狩獵議題來解釋,即便是當地社群也不能完全掌握一些來自外部的影響,需要三方結合起來,政府負責提出政策、學者與民間組織協助監控、研究與發掘問題、在地居民則負責執行、落實。互助也有制衡監督的效果。重點是,這個共管機制是有彈性、能修正的。

台灣尚無共管相關法令 成敗端看政府作為

例如澳洲大堡礁的經驗便是成功的三方共管,政府除了提出不再開發港口、減少污染物進入礁區外,也下放權力,找來學術界展開學術調查,也協同傳統擁有者共同管理。
反觀台灣,戴興盛提出,目前僅有東港櫻花蝦談得上是成功資源共管,東港櫻花蝦產銷班不但訂定作業漁船公約也,建立了社區型漁業管理制度,更經由資源評估訂出總許可漁獲量,與可作業船數,縣政府便據此進行相關規定與公告。
其餘也有不少地區開始相約禁漁,但仍端看地方政府是否相挺,成果還有待觀察。戴興盛表示,目前中央尚無一套對於共管的法令,也許可從《野保法》的狩獵部分先納入允許共管的試驗部分,將來在海洋資源、在原住民土地等管理,也可以陸續讓共管機制發揮功能。

共管機制需彈性 各自談出大不同

戴興盛強調,共管的機制需要彈性,每個議題都要看其性質,如外部性、公共性等條件,並非只有0與100兩頭極端。例如加拿大的原民狩獵,由個別群體與加拿大政府談判,因此每個規範的內容大不相同。反推回台灣的狀況,族群眾多、各地自然資源也大不相同,便可以以個別族群、或相鄰且條件類似的幾個部落合組,在健全的三方共管機制中,討論出各自專屬的共管規範,才能符合實際狀況與需求。
目前學界普遍將人類社會與生態兩個系統,詮釋為相互影響也不停變動的概念。已不是「待收集完所有資訊」再來決定該怎麼做的科學管理態度。追根究底就是因為承認了「永遠不會知道所有資訊」的缺陷,但相關的因應與管理仍須迫切著手,因此在「不能假定我們有天將會全部知道」的狀況下,以能快速回饋、有修正的彈性開始了「做中學」的機制。
原民狩獵對環境的衝擊有多大?戴興盛表示,目前並沒有學者能斷言,因此更應該有共管「實作」的空間與可能性。不能因為擔心可能有副作用,就全然反對改變現有機制。
而在此波原民狩獵議題的論戰中,檢討保育類動物名錄的主張又獲重視,包括例如台灣彌猴、水鹿、山羌、山羊這些保育類動物數量早已過剩,超過環境負載的現象不時遭人提出,但一直在名錄上,沒有人敢去除名。戴興盛認為,已是應該逐項以實際狀況討論的時候,各界應該理解,名錄的變動與檢討本該是常態,不需抗拒與逃避,就像毒物名錄必須因為科技持續發展而不斷更新一般。

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文青沒鬼扯 邱星崴要把南庄的山林產業種回來

2016年4月1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返鄉年輕人,會做的不出文創、新農、小旅行、咖啡店、、獨立刊物、青年旅社...阿,真巧我自己都做過了。」已經返鄉9年的南庄青年邱星崴笑稱, 他是「耕山農創公司」的負責人,對他而言,真正的文創不只是表面的包裝,而是瞭解當地後的社會創新。
2016-04-12_11-07-28
南庄青年邱星。攝影:賴品瑀。
10日在台灣教授協會舉辦的座談會中,來自苗栗南庄的青年邱星崴分享自己的經驗。他指出,擁有煤礦、天然氣、水泥等大量天然資源的「台三線」地區,年輕人要「回鄉種田」卻得面臨水已經被科學園區搶走、土地價格遭投資客炒為天價的困境,於是他反其道,從第四級產業,創辦青年旅社,提供深度旅行與背包住宿的體驗開始,再走向第三級產業,開設農創店,提供餐飲以及選物服務,目前更期許自己成為地方工法的小火車頭,再次推動土地的生產力。
取名「耕山農」,期許的就是「把山種回來」。邱星崴描述,台三線地區擁有豐富天然資源,因此有了產業如清朝開始的樟腦、日本時代開始的採煤、蠶、糖、紅茶、林業等,且有閩南漳州、四縣客家、海路客家、大埔客家、賽夏族、泰雅族,共六種文化族群在此生存,文化也非常豐富。

真文創 從復興地方工法做起 

「曾經,我們的生活與山林緊密相依」。邱星崴解釋想法,以當地客家文化而言,山歌因為採茶而來,若不再有人從事採茶工作,即便大肆辦理客家山歌班,流傳下來的文化也將逐漸走味。
「文化是產業的前提,而產業是文化的載體。」邱星崴強調此點,近期計畫要在廢棄小學校地內復興地方工法。他舉例,當地傳統產業的段木香菇、茶葉生產都需要用上地方工法烘烤;花生油、苦茶油都需要榨取;樟腦、香茅都需提煉;木炭、陶器需要窯燒;生活用具則需要編織。因此他認為,營造出這些運用地方工法的場域與設備,也讓這些也讓地方生產這些農產的農人可以參與加工。對他而言,這才是真正的文創,瞭解當地後做出的社會創新,可不只是做點表面的包裝就稱文創。
從第四級的青年旅社先做、再做第三級的農創店,一二級的農地復耕、農產加工卻留在最後,與大多返鄉農青的經歷相反,邱星崴坦言,是因為在家鄉已沒有土地、沒有水。他指出,南庄的土地早被炒高,不是做遊樂園就是蓋小木屋去了,目前1甲農地要200萬,但一般一個足以養家的有機農,大概需要3甲的土地來耕作才行;而水的部分則是被科學園區給搶走。
因此他只得選擇先從青年旅社「老寮」做起,藉著推行打工換宿,讓各國背包客落腳、品味山城美景與文化,也帶領旅人在鄰近各族群有合作的定點體驗生活,從中談出農業生活的價值。再者從「Valai農創店」提供餐飲、特色農產與深度旅遊的農創服務。他近期的計畫「山林學寮」便是活化廢棄小學校地,要作農產加工與職人學校,希望做到保存在地工藝,進而邁向小農共享經濟。
2016-04-12_11-07-28
取自「老寮」網站。
苗栗要突圍 拉起在地土地文化的產業鏈
「完全不能學習美濃經驗,他們反水庫運動後,成立社區大學、年輕人越來越活躍、像鍾鐵民這樣的大老會出來挺;但我們參與抗爭、社運後,反而摧毀了之後行動的正當性。」邱星崴也面對之前曾有過的失敗經驗,回首做社造不受歡迎,淪為蚊子館;租地嘗試有機耕種,被譏笑「種草的」,結果地主憤而收回的經歷,讓他們只能另循途徑。
為何兩地命運大不同?邱星崴認為,苗栗擁有大量天然資源,煤礦、天然氣、水泥等,吸引了國家與財團進駐開發,導致小農、原住民生活空間日漸萎縮;更進一步透過水利系統、資材補助等生產工具的控制,壓縮農民政治選擇空間。關鍵資源受到黨國派系控制,地方社會開發過短,自我組織保護力量孱弱。邱星崴表示,不只是苗栗,一樣其實擁有豐富資源的花蓮與台東也是如此,因此淪為長期單一政黨控制的狀況。但面對新的局勢,他認為拉起台三線的產業鏈,推動土地與文化的復耕,才是當地可能突圍的關鍵。

2016年4月11日 星期一

立院討論《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 環署:等待新政府

2016年4月1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假產品」、「假再利用」、「管理多頭馬車」、「流向不明」,廢棄物管理漏洞近期受到關注,11日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對《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討論。為了將《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的《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雖然與會立委多表支持,然環署對此僅提出寥寥八行的報告,提出此擁有121法條的草案,數量龐大、內容複雜,且環署本身並未準備好政院版相應,環署副署長張子敬更坦言,將待新政府上台再討論。
《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為民間版,約兩年前由看守台灣等環團推出。提案委員林淑芬強調,此草案是《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但擔憂立法過程漫長,因此同時提出《廢清法》部分條文的修正先救急,但最終目的還是要完成《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
20160411委員會廢清法修法
11日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對《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討論。攝影:賴品瑀。
《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開宗明義立法目的為促進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循環利用,落實環境保護及維護國民健康,更強調用詞定義的明確,將廢棄物的認定依據授權給中央主管機關,並將設置廢棄物管理基金,由廢棄物產生者付費來強化廢棄物管理等。環署與委員會的立委多認同明確定義何謂廢棄物非常重要,然應該如何做出定義,環署則認為需要更多的討論。
《廢清法》於1974年推出,主要為末端管理,管制廢棄物的環境污染,因此我國2002年再制訂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隨著追求物質永續管理、零廢棄的思潮揚起,也漸有應兩法合一的意見。

「八行」意見回應兩法合一 政院版「砍掉重練」中

廢再兩法合一的討論已超過十年以上,環署亦在2013年有推出政院版的《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然環署自認與民間版兩者立意相近,但兩年前甫上任的環署署長魏國彥在立院報告時,就遭無情砲轟了無新意,僅是將文字合併。此次立委鐘孔炤提問目前的進度,副署長張子敬坦言,署內打算「整個改過」,仍在研擬中,因此並無版本能與民間版對照。
20160411委員會廢清法修法
無政院版可與民間版對比,環署僅提出寥寥八行意見惹立委批評。攝影:賴品瑀。
當時環署表達了將與民間好好溝通討論的意願,然現今代打上陣的張子敬雖然表示贊同此民間版草案,但何時開始實質討論,卻說要等520後再議。此言讓立委洪慈庸大表不滿。
對於環署只有「8行」的意見,洪慈庸認為,雖然的確許多決定都得等新政府的規劃,但環署應該表明立場,並提出官民兩版本的差異,對於當中的個別條文是否可行,環署應當一一提出來討論。

廢管事權統一 環署喊沒人 立委:就該算出到底缺多少人

立委陳曼麗指出,目前廢棄物的管理亂象,不出假產品、假再利用、管理多頭馬車、流向不明幾項,當務之急是對廢棄物做出明確定義,更要事權統一回歸環署。
「平均事權」此點不管在民間版《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或是林淑芬提出的《廢清法》第39條修正都獲提及。目前廢棄物管理權四散在經濟部、科技部、農委會、衛福部、內政部、交通部、教育部、財政部、通傳會及環保署自身,總計10個部會。
經濟部、科技部等部會大多表達支持的意願,然環署卻總是說人力不足,陳曼麗與立委蔣萬安都認為,那麼環署應該提出規劃,明確算出到底需要多少人力,提出是否從目前四散在各主管機關的人員配額調整等其他配套。

禁用塑膠微粒還要多久? 林淑芬:環署別再推給衛福部

2016年4月1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禁用塑膠微粒以守護海洋何時能實現?11日立委蔣萬安於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再次詢問環署此事研議進度。環署廢管處處長吳盛忠表示,還需廣納各界意見、並與衛福部經濟部、業者協商。而立委林淑芬直批,相關部會早已表示將從善如流,端看環署指示,環署別再把責任推給衛福部了。
2016-04-11_02-14-15
11日立委蔣萬安於立院社福衛環,追縱環署對禁用塑膠微粒的研議進度。攝影:賴品瑀。

立委促禁用塑膠微粒  環署進度不明

洗面乳等清潔用品含有塑膠微粒,不但危害水域與海洋生態,進入食物鏈後更可能傷害人體健康。其影響嚴重程度,近年越來越受國際重視。2015年12月美國更率先通過「無微粒水域法」,要在2017年7月開始分批管制5mm以下,含塑膠微粒化妝品與牙膏。
反觀我國,立委林淑芬也在2015年10月以臨時提案,建請環署立即展開資料蒐集及環境調查,並研議廢清法第21條禁、限制使用塑膠微粒。當時環署表示,最快2018年底禁用,但會給業者緩衝期。如今立委再追問研議進度,環署卻仍未給出明顯進度。

2016-04-11_02-14-15
洗臉及沐浴產品中,含有的塑膠微粒已嚴重危害海洋和人體。圖片來源:看守台灣協會。

環署:以「廢清法」管制有疑義

我國主管化妝品的衛福部訂有「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但目前塑膠微粒仍不在管制的約300項成分之列。因此環署認為,若直接以廢清法進行管制,會有適法性疑義,仍需審慎評估。
吳盛忠補充,目前對於塑膠微粒,並非各國都已管制,且管制情形非皆採取禁用,例如歐洲國家多為呼籲及與產業協商,由業界自主減少塑膠微粒使用。目前許多化妝品、個人護理產品品牌,已陸續發表不使用塑膠微粒的聲明或提出期程。

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 孔文吉發動修野保法

2016年4月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原民欲修《野生動物保育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兩法,來維護狩獵權利。立委孔文吉所提《野保法》修正草案,將在下週四在委員會討論。在7日下午孔文吉所召開的公聽會中,原民會提出「總量管制、事後報備」的管理模式,更向內政部警政署喊話,表示願意負責管理原住民獵槍。
每年獵季原住民因上山狩獵獲罪案例不少,去年王光祿案受到重視後,再次引起社會討論。原民團體更在今年3月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指出《野保法》第21條之1違憲,不當限縮了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權 外,立委孔文吉也發動修法,《野保法》由孔文吉本人提案,將於下週四在經濟委員會審理,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則將在內政委員會審理,孔文吉表示將請同黨立委協助提案,也接獲消息已獲安排進下週議程。
20160407原民狩獵
來自南澳的原住民獵人,表達支持修法,且需要更安全的獵槍。攝影:賴品瑀。
基於《原基法》第19條「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一、獵捕野生動物。二、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三、採取礦物、土石。四、利用水資源。前項各款,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的規定,在《野保法》方面,孔案對第21條、第21之1條提出修正,增列「非營業自用」與「於原住民族地區」等文字,將用途從傳統文化、祭儀再擴及到非營業自用,而涉及保育類動物或在原住民地區外,仍先需報請主管機關管理。
孔文吉也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第4與第20條提出修正草案,在第4條新納入了「自製獵槍」,並定義為「指原住民為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狩獵自用目的,無據為犯罪工具之意圖,由其自行獨立或與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原住民協力之土造或改造,工作生活及文化所用之工具。」第20條則是修正為「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因遺失物之拾得而持有自製之獵槍、漁槍,首次違反或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狩獵自用目的,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不罰。」

警:修《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有疑慮

同樣涉及原住民涉獵管理的單位中,營建署的國家公園組,表示相關規定也在修正中,會配合原民會。然內政部警政署對於孔文吉的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正提案,則提出多項反對與反駁的意見。
林務局則已參採原民會所提出的意見,修正「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第6條的相關附表,也將推《動野保法》第51條之1獵捕保育類動物的罪責,從刑罰修正為行政罰鍰1至5萬。

原民會提「總量管制、事後報備」獲認同

與會的原民獵人多指出,他們需要安全的獵槍,自製獵槍規格與零件不統一,反而不時發生膛炸等危險。批警政署將原住民獵槍限縮為自製獵槍而排除制式獵槍是落伍的、戒嚴時代的想法,早在日本時代,就有不少原民使用制式獵槍。
協助王光祿案的法扶律師陳采邑指出,目前原住民獵人持有的獵槍大多殺傷力不足,動物遭擊後還能脫逃一大段路,反而更加殘忍與浪廢食物。學者蔡志偉也指出,依國際公約原民有權享用科技進步成果,且世界各國的原民狩獵管理大多沒有限制獵槍的形式。
「總量管制、事後報備」的管理模式,原民會也在報告中提出,陳采邑、蔡志偉表認同。陳采邑解釋,目前要求事先報備要狩獵的動物數量與總類違背原民獵人的習慣,大家也心知肚明申報數不實,反而無從掌握山上的動物生態狀況;不如由部落來提出每年的總量,一年過後結算,如果發現數量不及原定目標,或是歷年統計數字顯示下降中,也可作為暫停或轉換地點的依據,才是雙贏。
蔡志偉更指出,雖然林務局提出資料,顯示族人申報數量不斷增加,管理狀況良好,但某些顯示申報數為0的縣市,卻有人因狩獵受罰,明顯可知現行的申報方式不如想像中好。陳采邑表示,既然原住民狩獵是權利,那麼應該比照《集會遊行法》,採報備而非申請制。

動保團體疑慮:「自用」如何認定

然與會的動保團體仍屬不認同的態度,質疑如何認定「何謂自用」、更強調時空背景已經改變,應該重視保育,也為日後修法討論埋下變數,恐怕重演之前修法時各自僵持的狀況。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創辦人朱增宏表示,狩獵的慣習並非只有原住民有,例如釣魚的人,所以應該一視同仁,這才是沒有歧視。原住民已經可以因文化祭儀需要狩獵了,若再開放自用,不容易定義何為自用。朱增宏強調保育類動物就是需要保育,原住民地區涵蓋了許多保育區,不該放寬原住民地區狩獵。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TAEA理事長林憶珊更建議,原住民獵人將狩獵轉型成山林守衛、生態導覽,例如以「目擊式狩獵」帶領民眾參與高素質的旅遊,讓野生動物資源全民共享,過程中也可以監測管理山林資源。然此番話讓在場的立委鄭天財相當不滿,以「文化跟你出去玩不一樣,民族學院白唸了!」反譏,鄭天財強調狩獵是原住民的文化,原住民在台灣千百年來從來沒有濫殺野生動物。
20160407原民狩獵
此次兩法修法由孔文吉提案,連署人多屬國民黨立委。攝影:賴品瑀。

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二階範疇界定開跑 南星計畫自貿港二期仍遭強力反對

2016年4月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南星計畫」自由貿易港區第二期開發案於2014年2月環評大會確認需進入二階環評後,環署7日展開此案的範疇界定會議。憂心帶來更嚴重的空污將危害健康,當地大林蒲居民與聲援環團到場,表達不願再接受任何開發與污染的立場,更指出此案不遵守一階環評結論、未釐清土地屬海埔新生地或填海造陸等地權問題,環署應停止審查。
20160407南星自貿港二階範疇界定
大林蒲居民在會前舉辦記者會,表達不願承受更多污染。攝影:賴品瑀。
南星計畫是位於高雄小港大林蒲海岸的填海造陸計畫,現為自由經濟示範區預定地之一。自貿港一期、貨櫃中心都已陸續通過環評,遊艇產業園區進入二階環評,更有石化專區也計畫落腳該地,再加上原有的台電、中油、中鋼等重工業圍城,居民叫苦已久,近期更有了遷村的討論。
此次進行環評的部分屬自貿港二期,開發單位屬台灣港務公司。計畫將填築完成的海埔新生地開發為倉儲用地、綠地和停車場等,引進物流倉儲業,42.76公頃中,物流倉儲用地24公頃,約為56%,屬公共設施用地的公園用地、停車場則為19公頃,約44%。區內廠商將主要從事貿易、倉儲、物流、組裝及簡易加工轉外銷。除了此主方案,另也提出不開發的「零方案」與排除原大林蒲灰渣掩埋場、排除特倉3用地的替代方案, 變更開發地點、路線、環保措施等替代方案則無提出。
2016-04-07_11-51-01
此案計畫分區與預計引入產業表列。攝影:賴品瑀。
在進行實質討論二階環評將審查的範疇與各項細節前,居民便已對主方案砲聲隆隆。雖然港務公司指出,此案引進產業類別為倉儲、物流為主,提供拆併櫃、倉儲、物流、貨櫃集散等使用,皆屬低污染事業。
但居民質疑,將引來貨櫃車進出,製造空氣污染,讓當地已是三級空品區的狀況雪上加霜,要求港務公司當場承諾貨櫃只做轉口而不進口,港務公司回應,自貿港的設計便是以轉口轉運為主,但廠商若有進口需求,目前無法限制。
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市長黃義英更指出,由於高雄港已成功申請加入「倫敦金屬交易所」(LME),讓居民也擔心將來可能輸入廢五金及處理,此點港務公司則表示並無此規劃。
此外,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出,此案並無遵照一階環評審查結論,包括開發計畫範圍涵蓋大林浦灰渣掩埋場,需釐清該掩埋場之封閉、點交期程;歷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屢有民眾到場表達該案有可能加重當地環境污染,應檢討評估與公眾意見的溝通處理。
而此案土地到底是填海造陸或是海埔新生地也仍須釐清。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高雄團團長洪秀菊指出,若認定是填海造陸,那麼該廠區只能依據原先規劃,其實作為公園綠地及停車場。歸於此點,小組召集人李育明表示,下次會議將會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到場當面講清楚。 

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降電價忽略環境成本 環團批愚民、無益綠能發展

2016年4月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4月1日電價調降政策啟動,但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環盟多個環保團體與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等人上午前往行政院,再次重申反對降電價的意見,強調應該優先發展綠能、減緩空污,並立即檢討電價公式,打破目前「用電越多退費越多」的錯誤補貼。
20160401反漲電價
環團批電價公式過時 降價是愚民、無益綠能發展。攝影:賴品瑀。
台灣環保聯盟秘書長陳秉亨批「就像明明是一個欠很多錢的卡奴,卻因為大賣場在特價,就把身上僅有的積蓄又花光了。」此波降電價來自近年國際石油價格大跌,因此台電去年盈餘617億元 ,而以降電價的方式「回饋」。
但此舉遭到環團批判,更發起連署,指出在給出每戶每月降80元的小惠之前,更應做電價公式納入外部成本、推動綠能、減緩空污與碳排、提高能源自給率等檢討。

齊頭減價無引導性  環團:盈餘應用在鼓勵節能

陳秉亨指出,此波降電價是齊頭式的,用越多電退回越多,缺乏政策引導性,無法推動節能減碳,也無益於綠能發展。既然台電有盈餘,就應該優先建置之前總是說沒錢做的智慧電表,讓節能的用戶才能享優惠,而非用電越多省得越多,或是轉為發放節能產品折價券、大眾運輸優惠都更好。
「節能就是最好的發電。」陳秉亨強調,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裡市長高茹萍亦指出,並非降電價就等同能促進經濟發展,反觀德國經濟不因高電價無競爭力,反是促進了節能與綠能產業的發展。

燃煤發電外部成本高 中南部PM2.5超標日過七成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指出,在台電目前的規劃中,依照發電成本的發電機組調度排序為核能、燃煤、汽電共生、民營燃煤、燃氣、民營燃氣、燃料油機組、輕柴油機組,並不見綠能。但反觀在世界能源委員會的分析,燃煤發電的外本成本是最高的。施月英強調,燃煤發電的外部成本是3.65元/度,與外部成本最低的地熱發電0.2~0.5元/度相比,是198倍的差別。
20160401反漲電價
施月英指出燃煤發電的外本成本是最高的。攝影:賴品瑀。
「這樣的調降有反應真實成本嗎?」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周東漢問,指出單就從今年1到3月的紀錄來看,中南部雲嘉南高屏地區,有74%的日子活在PM2.5超標的環境。這些對環境、對健康的傷害,都是沒算入的外部成本。
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指出,據他所做的多次模擬分析,顯示中南部空氣品質差的原因,主要來自工廠影響,尤其是台中火力發電廠、麥寮、與目前民間52間採燃煤發電的汽電共生電廠。當東北季風時,位在下風處的中南部濃度最高,空污的危害也反應在六都的人口資料可見,台北、新北、桃園人均壽命有83.1、80.8、80.1歲,均高過80歲,然台中、台南、高雄人的79.8、79.3、78.7歲,卻都不到80歲。
莊秉潔指出,美國研究顯示PM2.5每降10微克/立方公尺,有助提昇壽命0.61年。因此要提昇中南部居民的受命與健康,就應該著手處理燃煤工廠與電廠。
莊秉潔認為應以天然氣取代燃煤發電,包括前述汽電共生電廠與將陸續除役的核電、燃煤電廠,如核一二廠、基隆協和電廠都可以改造為天然氣電廠。莊秉潔說,當中南部的空氣品質有所改善,在走路與騎自行車的大口呼吸不再危害健康時,便可以像台北市一樣推動自行車、大眾運輸,在減少交通污染後,中南部的空氣品質將可再一步提昇。
20160401反漲電價
莊秉潔提醒,燃煤所造成空污影響中南部居民健康。攝影:賴品瑀。
- See more at: http://backstage.e-info.org.tw/node/114300#sthash.8XmlyDYN.dpuf

美麗灣環評撤銷定讞 林淑玲:「它的名字不是美麗灣」

2016年4月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31日下午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駁回了台東縣政府的上訴,全案已經定讞。此判決為撤銷第二次環評的行政訴訟案結果,也就是說,敗訴的台東縣政府必須撤銷違法環評審查結論。對此,台東縣府的下一步是什麼?縣府表示,仍須進行瞭解,目前未做出任何回應。
「別再頑抗了!」此案律師詹順貴聞訊對台東縣政府喊話,表示應還杉原海岸美麗沙灘的原貌,要拼觀光、拚經濟,應從其他更適當的地方努力。「希望這是最後一個!」長期關注此案的地球公民基金會亦提出呼籲,期待政府著眼政策,從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觀光政策上做全盤考量,東海岸發展別再重蹈美麗灣覆轍。當地部落青年林淑玲則感謝所有曾聲援過的團體與民眾。
打了近十年,美麗灣渡假村環評違法的行政訴訟,終在判決台東縣府敗訴定讞畫下句點。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
纏鬥逾十年  美麗灣BOT案環評遭撤銷兩次
杉原灣為東海岸阿美族都蘭、伽路蘭、刺桐部落的傳統領域,喚作「fudafudak」。30年前以「杉原海水浴場」開放營運,成為台東民眾海邊戲水的共同記憶。2004年台東縣政府收回海水浴場後,以BOT方式交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經營,租期50年。 渡假村開發計畫就此展開,但因飯店幾乎蓋在沙灘上,恐衝擊生態與環境,土地私有化也侵害鄰近部落在傳統領域採集的慣習,不斷遭環團與當地居民抗爭。
漫長訴訟在2007年展開,至今幾近十年。2007年環保署到現場查核,確認業者開發違法,要求台東縣府命令業者停工並補作環評,縣府則以通過補作環評回應,因此居民林淑玲等八人提起第一次行政訴訟。歷經2009年環評無效、2010年建照無效判決,東縣府卻仍在2010年8月核發建照、9月核發使用執照。
2012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審查不合法,撤銷東縣府環評許可。然東縣府卻於2012年底再次通過環評,並准許業者復工;2013年林淑玲與數位都蘭部落青年再度提起行政訴訟,提出撤銷違法環評結論的要求。如今全案定讞,台東縣政府敗訴,必須撤銷違法的環評審查結論。

美麗灣案  開啟東海岸開發社會討論  後有多案觀望中 

在地居民林淑玲一家、當地學者劉炯錫等與環團長期堅持反對立場,此案於2011、2012年時終獲得社會重視與聲援,東海岸過度開發與觀光政策議題也受到討論。包括藝文界人士組成的「反反反聯盟」,舉辦「沙灘、海洋、Fudafudak─永遠的天堂」音樂會與事件展,吸引上千人前往杉原海灘聲援,在2012年環評前,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600位學者也參與連署。
當地部落青年林淑玲細數,除了詹順貴、許嘉容兩位律師義務協助,尚要感謝台東環盟、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狼煙行動、反反反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Pangcah阿美族守護盟等民間團體,以及所有曾在抗爭過程中陪伴的各界人士。
而美麗灣開發所引發的爭議,也暫緩了鄰近杉原灣甚至整個東海岸的開發案腳步。「它的名字不是美麗灣,以前也不是,以後也不是」林淑玲如此表示,強調杉原灣就是杉原灣,在陽光下發出黃金光影,不該過度開發改變原貌。
近期,陸續有數個杉原灣周邊開發案重啟環評審查程序,長期關注東海岸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政府能妥善、全面地處理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觀光政策。
外界預估,東縣府可能以重啟環評或花10億元買回渡假村的方式來因應敗訴結果,也可能面臨業者提出國賠訴訟。但面對記者詢問,東縣府表示仍須進行瞭解,尚未做出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