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 星期三

臨時工淪「核電吉普賽人」 立委促勞檢、輻防法補漏洞

2014年5月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工作風險高、責任大,核電廠內的工人勞動權益何在?勞動部部長潘世偉7日在立院衛環委員會中表態,「不是我們所負責,我們只負責與輻射無關的部分」。而在《勞動檢查法》與《游離輻射防護法》間兩不管地帶的派遣工、臨時工,更毫無保障可言,成了「核電吉普賽人」。
右為李桂林,台電退休工程師
7日,立院核能話題仍在持續,除了衛環委員會關注核電廠的工安問題,舉行兩項討論,分別為:一、歷年來勞動部對核電廠及其相關上下游工廠,進行勞動檢查核工安事件之調查報告。二、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即將上路,台電公司對核電廠員工及進出該廠人員的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措施和預防工作的進度報告;經濟委員會也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與核四101、102年度預算執行,及已執行的安檢預算細目,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

輻射量雖戴儀器控管  難防包商不守規、鑽漏洞

擔任衛環委員會召委的劉建國表示「要戳破台電美麗的謊言」而召集會議,他尤其不信任台電自稱核電廠內的輻射作業管制良好,工作人員承受的劑量有逐年下降趨勢。
「這樣表示本來的(劑量)很高嗎?」他質疑台電與原能會未對核電廠內的員工負起責任。
而台電副總經理陳布燦在回應立委楊曜質詢時解說,技術性較高的工作,通常由台電員工負責施作,特別困難的部分則委託國外高科技公司作業,比較基本、不需太高基礎的工作則為發包,訓練與配備也比較簡單。進入核電廠的工人,大概經過半天到3小時訓練及健康檢查即可入廠工作;台電員工身負較複雜的任務,每年將有40小時的特別訓練。
陳布燦指出,進入核電廠工作的工人皆配戴輻射計量配章,有長時間紀錄的發光計,或是已設定固定劑量,到達一定劑量就會發警報的方式來管制。但楊曜以菊地洋一提出的日本經驗質疑,是否台灣核電廠也會發生工人為了工作方便等原由,故意把儀器留在門外,以致受到過量輻射傷害?
陳布燦強調,台電很重視這件事,巡察非常嚴格,抓到了會馬上趕出廠外。但的確會有包商為了做更多工作、領更多錢,故意把輻射劑量器藏起來;或反過來,故意把臂章放在高劑量處,這樣就可以少做一點工作了。

賀立維批核廠工人配備不足  台電:正常狀況不需比照核災

受邀前往的核工專家賀立維從台電的政令宣導影片截圖,指出畫面中,在核電廠工作工人們沒有口罩、著普通工作服而非防護衣、身體緊貼的設備,甚至在燃料池正上方時,沒有防止掉到水裡的防護裝備。他痛批核電廠內沒有工安,就會引起核安問題與核災。
「那就是我們標準的服裝!輻射量低時可以穿這樣就好。」面對賀立維的質疑,陳布燦指出,賀所提供的日本福島核電廠照片是在核災後,由於每一個地方都有高輻射,因此工人才必須穿防護衣,但台灣的核電廠目前不需如此。
在核電廠裡,工人身穿一般工作服,賀立維提供。
派遣、外包、臨時工  游離法律間沒保障
立委林淑芬指出派遣工、外包勞工、臨時工等「僱傭狀態」中的工人不受管制。她引述台電退休員工李桂林所言,表示以前核一廠到台北橋下「撿工」,找無業、缺錢的底層勞動人口當臨時工,做完當天現領走人。雖然在進核電廠工作前有檢查身份證、事前體格檢查等,工作後卻無法獲得定期檢查,也就無從建立暴露史的檔案,「搞不好連勞保都沒有加!」
林淑芬表示,由於未統合事權,這些臨時工在《勞動檢查法》與《游離輻射防護法》之間的空窗期成了「核電吉普賽人」而毫無保障,沒有暴露史、也就沒有暴露檔案、沒有暴露檔案、也就沒有因果、沒有傷害、更沒有賠償。

正式員工生病  台電不認  雙方仍在訴訟中

除了以派遣、臨時工身份進入核電廠工作的工人身陷危機,台電正式員工也不見得受妥善保障。1975年開始在核電廠服務的台電工程師李桂林出面,表示33年的工作中,自身參與了核一、核二的建廠,因此發生了血液病變與喉癌。
他指出,在1979年時,在體檢報告書出現血小板及白血球已出現過低狀況,而且判定「與輻射線傷害不無關係」,然而在他請調出核一廠後,又遭借調到核二廠。1983年再次調出廠外,仍在沒有劑量配章的狀況下,被迫進入高輻射區拍攝儀器。
2007年退休後,李桂林除了白血球與血小板過於低下外,更在2年後檢查出得了喉癌。但至今台電始終拿著一份初診體檢報告書,堅稱其白血球與血小板低下是「自發性天生的」;也指稱喉癌只與石棉相關,與輻射無關。為了討回公道,李桂林憤而提告,因此雙方目前仍在訴訟中。

核廠勞工權誰該負責?  勞動部、原能會互推

立委吳育仁提出,若核災時,要工人如「福島300勇士」進核電廠工作,將會面臨發生重大職災,在這樣的狀況下,勞動部有可以下令停工嗎?
潘世偉回應,「核災已經不是勞工的問題了」,他表示當時只能依特別法,由原能會負責,勞動部在其中沒有角色。
「在游離輻射區的工人不是工人,是『是超人』!」劉建國感嘆。由於潘世偉一再表示,核電廠工人受《游離輻射防護法》專門管理,勞動部僅能對無關輻射的部分管理,遭立委質疑勞動部太過消極。潘世偉回應,將提出跨部會法律來因應。
而李桂林則說,「不要再責備勞動部啦,都是原能會在把持著的。」他更以自己的經驗批評,說可以「向原能會申訴」根本是個笑話。

封存核四應維持堪用狀態  張家祝:不能擺到壞掉

而為了因應行政院長江宜樺已表示核四1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2號機全部停工,在經濟委員會,除了立委楊瓊瓔要求台電應調整103年核四相關預算,以利立法院審查外。
經濟委員會也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台電分別在1個月、3個月內,將103年度核四計畫預算調整報告,送至經濟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在臨時提案內容中,建議台電針對103年核四計畫、預算調整應包含1號機完成安全檢測工作及相關報告費用;2號機停止施工,須辦理合約結算、合約終止結算及所衍生賠償費用;1、2號機封存前置作業等相關工作費用。
而經濟部長張家祝在受詢中重申「長時間封存核四不符合經濟效益」,他強調若台灣能發展出更好的替代能源當然可以採用,但應該讓核四維持在堪用狀態,「不能讓核四擺在那邊擺到壞掉」。

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防地方球員兼裁判 立委提修環評法 環署說不

2014年5月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地方縣市政府身兼開發單位時,環評會議不時出現爭議與瑕疵,一再遭批「球員兼裁判」。在5日立院衛環委員會中,立委吳宜臻、劉建國分別對「環境影響評估法」中的第3條第16條之1條第12條條文提出修正草案。提出地方政府為開發單位時,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二階環評相關公聽會應在北中南與當地舉行等等。
但出席報告的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開發許可與環評審查分由地方與中央辦理,易將環境議題淪為政治議題、破壞分工、中央業務量無法負荷等由,對此3提案皆回應「建議不修正」。
對此,劉建國表示,他所提的第12條撤案;而吳宜臻的第3條及第16條之1,則等候環署提出政院版,若環署不提出,下次會議將直接就委員的提案進行審查。

環保署:地方的開發中央審  環境問題泛政治

吳宜臻吳宜臻等17人提案「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條及第16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主要修正重點包含:
  1. 地方政府為開發單位或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之委託機關時,應交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
  2. 委員違反利益迴避原則時,對該案所為之同意、否決、決定、建議、提案、調查等行為均屬無效。
  3. 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應邀請當地居民代表列席。
  4. 開發單位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之要件,將原本「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後」才開始起算時間,修正為「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後」即開始起算。
吳宜臻指出,目前會發生這麼多爭議,都是由於地方縣市在環評過程中,包括邀請審查小組成員等程序,有許多瑕疵。因此為了避免地方政府一再因為急於經濟開發,而對環評過於草率,甚至做出不能取信於人民的行為。「中央多承擔一點有何不可?」因此她提出修正第3條及第16條之1,都是為了改善這樣的問題。
魏國彥則回應,除了他認為現有環評法已有完整民眾參與程序,因此無須修法外,「環保是地方首長的責任、也是政績。」所以他認為基於責任政治,由核發許可之地方政府辦理環評審查,應該是恰當的;而且他質疑若開發許可與環評審查分由地方與中央辦理,易將環境議題淪為政治議題,模糊焦點 。
魏國彥更指出,如果將原本分工由地方審查的案件都交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將使業務量無法負荷。環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補充,自1995年開始統計,由中央所審查的環評共有871件,而由地方審查的則有1350件,若都移到中央,實在無法負荷。目前只有21位兼任的環評委員,若都要由環保署來審查,地方開發要花很多時間等待才能成行,衝擊相當大。

如何監督地方開發?  環保署:已有完善制度把關

對此,吳宜臻表示難以接受。立委吳育仁也提出,地方政府在開發計畫中可能因利益或政見兌現,而忽略了環保。當縣市政府身為開發單位,又能做為環評小組成員之一,環保署如何擔保地方政府不會有草率、疏忽,甚至自私自利的行為、又該如何監督?
葉俊宏以屏東殯葬園區為例說明,由於屏東縣環保局自己擔任主席,經民眾訴願,此案已由環保署出面撤銷,顯示有做到把關。
魏國彥強調,目前環評制度及行政程序法第32條及第33條,都有自行迴避及申請迴避的規定,已有完善的迴避制度。

三提案中兩案續審  待環署提出政院版

第3條後半段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應邀請當地居民代表列席」,吳宜臻表示,由於目前相關的公聽會對學者席次、要不要邀請當地居民等程序的相關規定仍不足、不完備,因此她建議應明文規定,以解決程序瑕疵與公民參與,讓縣市政府與開發機關有所依據,也比較好辦事。
第16條之1提出修正案,「開發單位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之要件,將原本「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後」才開始起算時間,修正為『完成環評審查後』即開始起算。」
除了劉建國原提之第12條修正,「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之開發案,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臺灣北、中、南各區及開發行為所在地舉行公聽會。」則在討論後自行撤案之外,其餘修正提案將擇期再審,尚待環署提出政院版;若無,則將在下次會議中直接以委員的提案進行審查。

核四停工、核廢何解? 立委:出錢請別國收

2014年5月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核四議題在立院延燒,5日衛環、經濟與外交國防3個委員會,不約而同為此排了相關專案報告來進行討論。
在衛環委員會中,討論多聚焦在核廢料處理;經濟委員會則討論核四宣佈停工後興建計畫與預算的修正;外交國防委員會討論若台灣發生了福島級核災,國軍如何因應,與國家安全影響評估。
台電副總經理陳布燦受立委劉建國質詢,桌上為宜蘭人文基金會董事長陳錫南帶去的「乾式貯存密封筒模型」
但即便5日討論熱烈,6日在程序委員會中,民進黨團與台聯黨團對核電議題分別提案,要在院會中增列討論事項。
民進黨提案為「政府應立即停止繼續興建核四廠,並依《環境基本法》規定,推動台灣成為非核家園」;台聯則提「行政院應立即停建核四,2014終結核四,以符合民意」與要求「核四廠1號機與2號機發電計畫81億餘元預算全數刪除。」建請立法院決議。但皆遭到國民黨團由首席副書記長費鴻泰提案,以暫緩列案的方式杯葛。
對此,長期監督國會的公督盟痛批,「程序委員會除了形式審查,沒有權力擋案,到底是要講幾次?」

核廢何處去?  杜紫軍:正研擬核廢處理中心

而核電廠已商轉了2、30年,核一、二廠的用過燃料棒將爆滿冷卻池,雖然台電著手設置乾式貯存場作為「中期處置」,但最終處置計畫卻仍是無解。
在5日的衛環委員會中,原排定兩項針對核能議題的討論,分別為「核廢料總檢討」,討論我國目前各核電廠已累計與未來除役後的核廢量數量、標準作業處置方式、暫時及永久場址與處置費用;以及「低放射性廢棄物」,關注歷年來核電廠減容中心處理可燃、可壓地放射性放棄物的數量、標準作業處理方式、底渣去處、處置費用,及對環境監測和環境衝擊評估。
面對各委員不斷質疑乾式儲存場與低放射核廢料的安全問題,經濟部次長杜紫軍鬆口表示,經濟部正研擬「核廢料處理中心」,未來將專門處理核廢料問題。

付錢給外國處理?  台電:全球未有最終處置場

而關於最終處置場所,台電僅表示,包括花蓮秀林、金門、馬祖等,國內有四處花岡岩地質處將可能成為候選場址。不少委員提議,在沒有民眾會同意,國內不可能找到最終處置場的情況下,是否可以「付錢讓國外處理?」
但台電坦言,目前全世界未有任何一國有明確的最終處置場,即便是芬蘭的安克羅計畫亦尚未完成,且僅計畫貯存該地的核廢料,若想委託其他國家處理,答案是「還在尋找中」。

民間團體:乾式貯存桶沒設計防震  運送危險又困難

受邀出席的宜蘭人文基金會董事長陳錫南及核工學者賀立維,也拿出乾式貯存密封筒模型,強調台灣將採用的乾式貯存筒沒有防震設計,就算找到了其他處置場,要外移運輸將會相當困難與危險,因此這些高階核廢料恐怕將會永遠存在於核電廠內。
立委陳節如感嘆,「一二三廠早已是廢地了,根本不可能再利用了,請你們老實跟當地居民講!」
雖然台電副總經理陳布燦一再保證該款乾式貯存桶可以移動、取出,在運輸上沒有任何問題。但陳錫南擔憂,使用同型乾式貯存桶的美國,目前也僅使用了26年,是否真能保用40年以上,其實還沒有得到實證,且台灣的氣候潮濕、沿海空氣鹽分多的嚴峻氣候,更添危機。

核研所核廢不受法規管  立委痛批最危險

而低放射核廢料何時能遷離蘭嶼?台電堅稱目前候選場址就是台東達仁與金門烏坵兩者,並無其他方案,因此將和居民「持續溝通」;而遷出蘭嶼一事,也就必須等這兩地其中一處確定成為最終處置場才能成行。
立委趙天麟更針對桃園龍潭核研所目前仍貯存39根破損燃料棒及輻射汙染廢土一事質詢。他指出該所至今都不受「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雖然原能會副主委周源卿表示該法2002年公布,核研所的興建與貯存遠早於此法,但不管是建造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審核程序等規範都沒有,且核研所在1988年從中科院歸建原能會後,大量相關資料都無法提供。
「其實龍潭核研所才是最危險的!」趙天麟痛批核研所根本是一個「化外」核廢放置場。因此他提案要求原能會於一個月內比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相關程序,舉辦公聽會,也在會議中通過。

發生核災怎麼辦?  國安局、國民黨立委樂觀看待

外交國防委員會就如果發生福島級的核災,國軍該如何因應與國家安全影響評估進行討論。包括國際核能專家Oda Becker、多位日本政治人物訪台時,曾對台灣核電廠不足以應付可能發生的極端天災提出擔憂。立委田秋堇便指出,若發生核災,首都與指揮中心就在逃難區,到底能如何救災?
但國家安全局局長蔡得勝仍在喊話「台灣目前核電廠管理是全球第六名」,甚至表示上週才有來自日本核安小組參訪並盛讚台灣的核電廠安全維護「做得比日本人好」。立委林郁方更樂觀表示「我們是優質生,沒有A+也有A,日本是C咖」。
在樂觀的氣氛中,立委田秋堇以全世界都在積極發展綠能,包括歐巴馬都在要求美軍積極研發綠能來質詢國防部將有何作為;國防部卻回應,完全沒有任何政策。

核四若封存  每年需耗20億  張家祝:費用不會太高

在經濟委員會中,則原訂要討論核四1號機不施工、2號機全不停所涉原興建計畫之調整、現行預算之修正及法規之適用等。而企業界也希望「經濟部」盡快提出替代方案,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允諾,將在1個月內提出將核四改建為火力發電或汽電共生等替代方案初稿。
在委員會中,立委關切核四封存費用問題,經濟部長張家祝樂觀表示,參考美國案例編列預算,初估封存核四的費用「應該不會太高」,至於未來若要重啟,他依然估計費用也「應該不會太多」。
但在多位立委的追問下,張家祝鬆口表示,核四封存後平均每部機組1年所需的維護、營運成本,約為10到20億元新台幣,正式的評估則將由台電負責,最快6月底出爐。
至於何時開始封存,黃重球則表示,因為核四1號機目前仍在安檢中,且估計6月底前都還在安檢,因此在9月底前將著手做封存計劃,等到原能會核准後,才會正式進行封存作業。

做好節、綠能  台灣可以不擁核

陳錫南等民間團體長久提議將核四改建為燃煤或天然氣發電,立委黃昭順以此意見提出質詢。
但張家祝以土地需撤銷、重新徵收,及現有設備改為天然氣廠利用率偏低為由,表示「不可行、不符經濟效益」。
立委田秋堇則再次強調,國科會之前花了近300億的經費做「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分明提出台灣可節能39%以上,只要台灣做好綠、節能,根本可以不用依賴核能。

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釐清數據再審! 六輕4.9環差審查遭「程序發言」癱瘓

2014年5月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一個月前環保署在環評大會中就六輕4.6期環差案,要求由環保署、雲林縣環保局與六輕三方及民間團體先一起釐清「環評審查核可量」及「2012年7月許可量」,再進行審查。1日4.9期的環差,在民眾著急疾呼下,審查小組也同樣提出此要求。
六輕周遭的雲林居民與六輕代表吳宗進協理在散會後仍針鋒相對
「查核量、核定量不是看書面就可以釐清的。」在民眾一個小時不停以程序發言表達不滿的狀況下,小組主席陳美蓮未讓六輕進行簡報便舉行閉門會議,而做出決議。
審查小組表示,除此之外,由於六輕四期各次擴廠內容和之前必須進入二階環評的六輕五期有重疊,因此也將把此案送交環評大會,判定六輕究竟該以哪種方式進行環評審查。有可能在前項釐清之後,與4.8併案後再回到小組討論。而4.8在上週旁聽民眾的激烈口角中,目前仍是在小組等待補件再審的狀態。
1日原計畫進行「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第九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六輕周遭居民與多個來自雲嘉南的民間團體都前往關注,強調在六輕造成空氣汙染、致癌風險嚴重的狀況下,六輕不應該再繼續擴廠。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與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更強調,六輕的「汙染總量」早已超過環評限制的「核定量」,不但六輕不應該擴廠,此事更牽連到環保署發生了嚴重的行政疏失,環保署應該先進行補正,而非繼續讓六輕不停提環差,一次一次審下去。

五期打入二階後 化身4.7、4.8、4.9

六輕五期於2010年遭打入二階環評,在將依規定展開公聽會時,發生了大火等多起工安事件,但表面上擱置的同時,六輕卻開始將原屬五期的部分陸續以4.7、4.8、4.9等送件環差。據六輕表示,五期原定的投資金額約為2841億,而陸續挪至四期的則約有1000億;而反觀原本的四期投資金額,約為1246億,規模並不小。
台塑總管理處安全衛生環保中心協理吳宗進坦言,4.8、4.9次環差確實有部分是原先六輕五期的擴廠內容,但吳宗進強調,並沒有切割環評,這點可以讓小組來釐清。
吳宗進表示,納入四期的都是不會增加汙染總量的生產行為。但這點正是民間無法信任的部分。而六輕承諾,在四期目前的各項環評審查完全結束前,不會開始五期的二階環評。

環團:早就超過核定總量 不該有任何擴廠

「不是切割不切割的問題,而是總量的問題!」雲林淺海養殖協會吳日輝氣憤表示,他認為不管六輕要怎麼分期,產生的總量對當地居民健康造成傷害,大量人命因癌症逝去就是當地居民感受到的事實,因此無論如何都不能再讓六輕擴建。
對此,水資源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環保署原本「核定」給六輕整體的VOCx排放總量為每年不得超過4302噸,卻在2007年審查4.6期時,同意調高為5310噸,約定在3年內降回4302噸,但至今未如約降回。
接下來送審更常出現數據的混淆,例如刻意在文件中以較低的雲林縣環保局實際查核量數據,取代較高核定量,實際上卻早已超過了總量。
這也就是為何每次六輕相關審查時民間總是相當激動,因為他們認為,在總量已經超過的狀況下,六輕不能再有任何的擴廠。

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林義雄結束禁食 廢核行動離凱道 持續不「核」作

2014年4月3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雖然凱道佔領暫告一段落,但廢核行動沒有。」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強調。由於30日下午林義雄宣布停止禁食行動,發起無限期佔領凱道的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也經集體共同決議後,將在晚間離開凱道。
「我們仍會持續『不核作』,直到非核家園的訴求落實的那一天。」雖然結束佔領凱道的行動,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強調廢核仍未結束,表示將持續發起「遍地烽火」的公民行動,以要求政府落實核四停工決議、並不得延役老舊核電廠,並且將繼續要求下修公投法門檻,以求達成真正的還權於民。

各地行動展現廢核決心  林義雄肯定

林義雄自22日展開禁食時提出呼籲,「懇請台灣人民以積極有力的方法,共同來敦促權責機關停建核四。」
在此號召下,全國各地發生大量行動。由126個各界民間團體所組成的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從26日開始日夜佔領凱道,並在27日舉行大遊行,甚至在28日凌晨發生震撼國際的忠孝西路水砲驅離事件,但在陰雨中,30日下午仍有數百人留在凱道上靜坐。
當民眾與政府雙方對立越顯激烈的時刻,林義雄發出聲明,宣佈停止禁食。林義雄表示,「半個月中,全國各地成千上萬、識與不識的親友,都熱烈地給予關懷和聲援,甚至為我的健康而憂心。廢核團體、公民社團更竭盡全力舉辦各種活動,也獲得許許多多新一代公民積極參與,甚至堅毅地承受國家暴力的兇殘對待,只為了展示強烈的停建核四意願。」
3年前福島核災發生後,民間發起430大遊行;整整3年後的430,則因得到當局鬆口核四將停工的結果,而結束佔領凱道行動。

鹽寮反核自救會感謝人民  助走出30年困境  

林義雄終於停止禁食行動後,參與平台其中的各民間團體多感到「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但事實上,在當局提出要延役核一二三廠的想法時,也顯示其核電思維仍未改變,也讓核廢料與老舊電廠的風險提高。
鹽寮反核自救會副會長楊貴英與總幹事楊火木表示,感謝林義雄與年輕人用心與智慧,協助他們走出30年來的困境,甚至自責自己智慧不高,無法擋下核四,讓年輕人在大街上挨打、被噴水等,為貢寮犧牲這麼多。他指出,貢寮的確不適合核電廠,核四面臨有斷層、海嘯會淹水、廢氣都將排向北勢溪、貢寮淨水廠等水源區,產生的衝擊影響不只是貢寮當地。
而福隆沙灘因核四工程而持續流失,楊貴英希望民眾前往參與沙雕節、海洋音樂祭時,也能關心此事。

核一二三延役  在地居民:不信政府能管好高階核廢  

「穩健減核就是穩健製造核廢料!」面臨老舊且出包不斷核一二廠將繼續延役、持續產生核廢料並展開乾式貯存,除了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表現出極度的擔憂與恐懼,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秘書長蘇雅婷也直言:「我們開心不起來。」
因為核一二三若要延役,除了同樣是個錢坑,且老舊電廠的運轉、用過核燃料棒的乾式貯存,都讓在地居民感到恐懼。
蘇雅婷直指對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計畫的不信任,指出承包工程的核研所在龍潭當地發生多次氫爆等弊端,都顯示其無能。她痛批,若馬政府願意信任核研所,不如將核廢料放在總統府,而非偏鄉,「放在這裡,在身邊好好管理,向我們證明他們有能力處理。」
蘇雅婷要求「負責任的核廢政策」,批評以公投決定讓別人的家成為核廢料貯存場址並不公平,是「詛咒別人去死。」

不滿政院唬嚨 四核廢災區退出協商平台

2014年4月3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全國各地持續為廢核議題騷動,雖已取得當局鬆口承諾核四停工,但當民間仍在質疑其誠意時,江揆卻又拋出停工不等於停建、也不等於廢核、核一二三廠將延役的噩耗
對此,民間宣佈抵制30日午間原訂舉行之「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第四次協商會議。不但不出席,蘭嶼、北海岸、台東、屏東四核廢災區更將退出協商平台。
去年309大遊行催出22萬人上街表態後,甫就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在4月3日與蘭嶼、北海岸、台東、屏東四地的「核廢災民」會面後,決定共同召開「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居民對此燃起一線希望,甚至為了表示誠意,也暫緩、減弱了抗爭行動。
但一年來政院的作為,在在透露出缺乏處理核廢困境的能力及誠意,且近日江宜樺和經濟部長張家祝再度提出以核一二三廠延役彌補核四停工的構想,等於將繼續製造更多核廢料。
民間團體以「無能處理、拖延擺爛」八字,痛批當局一年以來解決核廢爭議毫無進度,更認為與官方在核廢料處置議題上的協商已然破局,因此拒絕參加會議,也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重提蘭嶼核廢料立即遷出、反對核一二廠乾式貯存、核一二三廠不延役與反對花東偏鄉成核廢候選場址等四點訴求,要求政院正視。

批政策讓偏鄉自相殘殺  核廢災民:將回地方採取行動

郭慶霖台東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秘書長蘇雅婷指出,一年來的協商中,只感受到政院的推託,若想將核廢料遷出蘭嶼,就得確定南田可成為下一個儲存場址;要廢核四,就得拿延役核一二三場來換等,讓弱勢偏鄉自相殘殺、讓全國民眾以一毒換一毒。反之,卻完全不見負責任的核廢料政策。
「核廢災民」更紛紛不滿表示,一再遠道前往台北開會、遊行、開記者會,只換得一次次的「唬嚨」,所以他們將「回到地方」採取行動。
如蘭嶼的將對台電提告「不當得利」與「非法侵佔」;而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更提起2002年當地民眾駕駛推土機、水泥車等衝進核二廠的激烈衝突,揚言之後可能攻擊電廠;來自台東的戴明雄牧師則提出決定核廢場址,應遵守原基法當中的原住民自決等精神。

江揆承諾跳票  蘭嶼核廢違法貯放、達悟人將提告

雖然江揆去年曾表示自身對蘭嶼極有感情,將在任內盡力協助,至今卻仍未提出任何替代方案,讓蘭嶼從抱著一線希望又跌進了絕望深淵。
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代表希婻‧瑪飛洑向馬江喊話:「可曾從我的瞳孔裡看到五歲離癌的孩童、目前在花蓮住院的核廢場工人及部落居民恐懼?」
希婻‧瑪飛洑強調,蘭嶼達悟族人要求核廢料遷出已長達32年,核廢租約也已在2011年期滿了,目前是違法貯放的狀態,因此他們可能將以不當得利與非法侵佔等向台電展開訴訟。此次來台北,她已準備相關資料,將與幾位願意協助的律師討論,希望能盡快正式提告。

高階核廢 竟找出包核研所處理 北海岸居民:將對人對事、強力抗爭

除了蘭嶼的低階核廢料,核一二廠的用過核燃料棒更是具有萬年毒性的高階核廢,如今北海岸卻同時面臨高齡核一二廠延役的高風險,以及核廢料改為乾式貯存後的危險。
蘇雅婷指出,承包核一二廠乾式貯存工程的,正是日前爆出曾發生多次氫爆醜聞的核研所,其能力讓人大為質疑。
這樣的憂心此讓郭慶霖當場情緒失控,大爆粗口後哭泣不止。他強調,多年來居民試著在體制內爭取,但仇恨就是當局引起的,因此之後北海岸居民將「走自己的路」,也將「針對人、針對事情」,他暗示不排除針對電廠、台電、經濟部長,進行抗爭。

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大事紀
2013.03.18 四地核廢災民赴行政院門口抗議。
2013.04.03 核廢災民於行政院與院長江宜樺會談。
2013.05.16 官方與民間核廢平台籌備商議之會前會,由政務委員陳士魁主持。
2013.07.09 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第一次正式會議,由政務委員陳士魁主持。
2013.10.07 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第二次正式會議,改由政務委員馮燕主持。
2013.11.06 於經濟部討論回饋金制度修改研商會;同日下午於原民會主持低放選址之部落同意機制研商會。
2013.11.21 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第三次正式會議。
2013.12.27 民間社團聽取經濟部與台綜院簡報核廢專責機構之研究計劃。
2014.04.30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第四次正式會議,預計報告低階核廢最終處置替代應變方案。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慟」! 百多位學者黑衣現身 禁語步行至義光教會

2014年4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感到不忍的人,就要有實際行動,痛心要以行動表達。」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解釋為何使用「慟」這個字。
百多位學者在義光教會外小公園
林義雄禁食進入第四天,全台各地的學者不但已經達成數百份「廢核四 爭民主 學界不核行動聲明」,更在25日下午現身,身穿黑衣、頭綁黃絲帶、手拿著「慟」大字聚集凱道,並沈默不語的集體步行走向義光教會,以獻上學界聲明及連署書給義光教會與各自簽名留言的方式,向林義雄致意。
這批參與「廢核四 爭民主 學界不核行動聲明」連署的學者包括中研院副院長陳建仁、林長壽、林明璋等7位中央研究院院士級、與全台各大學院長級百名學者代表,及數百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研究員與講師等。他們表示,作為高等教育工作者,堅信學界不但應該作社會的良心、更負有思考解決社會重大問題的責任,他們在大學裡,
將以積極行動與堅實論述,以守護台灣的民主與永續的未來。因此不但參與連署,更紛紛挺身而出。
中央研究院院士林長壽表示,「馬上停建核四」不是林義雄新提出來的訴求,而是過去二、三年人民不但呼喊的主張,是絕大多數人的意見但馬政府至今還以「政策不能因一個人的因素而改變」來回絕,他痛批此舉「非常殘忍而邪惡」,也迫使他必須站出來,告訴政府這不只是林義雄一個人的意見,學界與絕大多數的民眾也都抱著同樣的想法。公衛學者詹長權亦表示,「雖然我沒有和林義雄同樣的勇氣,但我願意和他站在一起。」他表示台灣的核電廠都名列全球最危險的前幾名,政府應該儘速做出正確的抉擇,才能讓全台灣得到海闊天空。

直接停建不合法理? 劉靜怡:政院向立院提出報告即能成功

除了表態反對,學界更以自身的專業,嚴謹論述為何應該廢核,更將馬政府不願廢核的託辭擊破。
學者從凱道步行到義光教會對於馬英九目前仍在與蘇貞昌的會面中推說廢核「直接停建核四」不合法理,甚至有違憲問題。澄社社長、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指出,馬英九以曾解釋核四預算爭議的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20號解釋為由。但實際檢驗該釋文,發現其主要處理「法定預算的規範效力為何?」與「行政院可否停止執行國會已經審議通過的核四預算?」兩個問題,劉靜怡指出其解答,其實都無法導出「核四停建違憲」的結論,馬英九以此做不停建核四的理由,在法理上是過於牽強的。
劉靜怡強調,釋字520中指出,核四停建屬於憲法第63條所謂的「國家重要事項」。針對此一「國家重要事項」,倘若行政院在政策上決定停建核四,應該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7條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若獲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基於代議民主之憲政原理,自可貫徹其政策之實施」。
劉靜怡解釋,也就是說只要行政院願意向立法院提出停建核四的報告,並且獲得多數立委的支持,根本沒有任何違憲可能性。以當前的民意趨向與立院的結構來看,只要行政院決定停建核四,應可獲得多數立委的支持,何難之有?
劉靜怡表示若退一步,當局要交由公民決定,就必須將目前反民主的鳥籠公投法先予以徹底修正,成為一部能夠真正鼓勵正反雙方均實質參與投票的公民投票法,才能提案舉辦公投,甚或另訂特別法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讓人民能夠真正對核四議題投票表態,當然都是行政部門可以立即採行的有效作法。
亦有學者從社會學的角度提出批判,東海社會系副教授鄭斐文認同林義雄所說「核安檢查是假的」,她認為所謂核安檢查,與目前諸多開發爭議一樣屬「發展主義」,只認同科技官僚的意見,卻無視廣大的社會民意。
鄭斐文直指核電背後的龐大分贓利益及政商關係,牽連到核工業、軍火、戰爭工業等「軍工複合體」,其暴力、專制與獨裁的本質,都將微弱勢者帶來災害,如蘭嶼、達仁、北海岸等偏鄉面臨核廢料污染、核工廠工人的高風險健康危害外,貧者、老人、小孩更易在核災時更加一無所有。
中正大學哲學系副教授陳瑞麟則指出,核電牽涉社會的許多面向,其所屬的「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30年來對包括大型核災等核電產生的社會議題已做了許多研究,得出台灣不具備使用核電的條件,只有廢核一途才是出路。
陳瑞麟解釋,台灣不具備核能自主技術;台灣地狹人稠,核廢料無處放置;核電發生災害的風險非常高,代價台灣無法承受;台灣的自然條件,極可能發生核災結合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等天災的「複合型災難」,一旦發生,任何準備與應變都將無濟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