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爭居住權 華光居民狀告4部門 行政訴訟將開戰

2014年7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法官顧華光 讓housing right發光!」雖然在遭法務部控告「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中落敗,但華光社區居民仍不放棄討回公道的權利,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法務部、北市府、內政部等四個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訴訟,29日上午即準備庭第一次開庭。
28日上午,居民與聲援的人權團體,選在其中一位提告居民余賜秦的住宅原址舉行記者會,目前該地已遭夷平,成了一片草地。
出面提告的余賜秦與聲援團體,在余家原址前舉行記者會
身坐輪椅,鼻子上還插著管,余賜秦激動唸著前夜寫的講稿,用「晴天霹靂」、「飲恨泣血終身」、「度日如年」等詞訴說遭迫遷的悲憤心情,更直指若政府辦事能有長期提供協助與陪伴的大學生們一半功夫,「小民便感千恩萬謝、叩頭跪拜」了。
余賜秦出示一筆一畫寫下的講稿2007年底,行政院提出四大金磚計畫,提出將華光社區改造為「台北華爾街」,並開始對居民提告「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更要求違建戶被要求自行拆屋還地,繳交不當得利及土地使用補償金,並依法進行凍結帳戶、扣薪水1/3的強制執行。居民受罰金額從數十萬到數百萬都有。
但從歷史脈絡來看,華光社區這樣的「歷史違建」,融合了從國民政府抵台之前,就已居住於此的日治、清領時期居民、跟隨來台的法務部員工,在法務部默許下自行搭建房舍者與1950、1960年代的城鄉移民,三批陸續落腳於此,不但部分「違建戶」的居住事實先於政府對違建的法律規範,且長期下來,政府對每一戶收取水電費用、發放門牌,甚至有少數住戶繳納房屋稅、營利事業稅,都是不容抹滅的居住事實。因此政府不談安置,卻以司法手段取得土地,遭民間團體指控違反了兩公約中的「居住權」。
「這樣利用司法手段壓迫人民,任何一個法律人都不能接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此次協助居民提起行政訴訟,除了要控訴國家暴力之外,更要解決居民的安置與不當得利處罰。高榮志解釋,當局以國產署的「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佔用不動產處理原則」,在沒有對等協商的狀況下,便以「訴訟排除」、「返還不當得利」的手段趕走人民,根本是「拿著雞毛當令箭」,此舉完全抵觸了兩公約中的居住權,而兩公約經立院通過,已取得國內法的位階,當然高於不具法律位階的「處理原則」。
高榮志指出,兩公約中關於居住權的條文,明列迫遷居民是最後的手段,但法務部卻憑據著一紙處理原則,高喊依法行政,在開發計畫都還沒擬定的狀況下便開始強拆,造成居民四散,目前當地荒草一片的現狀。但高榮志也表示,居住權與所有權不同,對國內還是相當新的觀念,但仍期待行政法院能有此概念,做出正確的判決。
華光社區已經夷為平地,甚至開出太陽花,但開發的細部計畫仍未擬定。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周伯峰則表示,身為民法學教授,他必須說之前的民事法庭判政府勝訴是錯誤的。他解釋,政府以「不當得利」控告居民,但國家並非私人,且負責管理公務,若發生有私人能在當中達成所謂「不當得利」,則表示,管理上有所失職或是圖利,因此若要追究,應該首要先移送、懲戒自己才對。而且當時民事法庭面對此案是由政府提告的狀況,其實就應該直接將此案送進行政法庭,而非繼續審理下去。
又因為政府不是私人,周伯峰認為政府在民事法庭「所有物返回」的主張是錯誤的,因為國有財產就是全民所擁有的財產,當然要以照顧人民為優先考量。
「依法行政,其實是不流血的殺人!他用告遍你全家的手段來掩蓋自己失職的事實。」長期協助關廠工人抗爭的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 陳秀蓮痛批。
「國家有錯,當然就要賠償!」因此周伯峰認為,行政法院應該糾正並彌補之前民事法院犯下的錯誤,雖然華光社區已經全數拆除,但至少要以妥善安置來彌補。至於不定得利的罰款,不但應該停止向居民追付,之前已經繳交的則應該返還給居民。
到場聲援的學生們則表示,漫長的訴訟過程展開,將會持續號召公民前往旁聽開庭,做好「法庭觀察」,而首次開庭則在29日上午09:50,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法庭進行準備庭的開庭。

航空城再闖都委大會 居民營署前怒打「炒地蟑螂」

2014年7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即便目前社會對政府徵收土地已相當反感,但計畫大規模徵收的桃園航空城在上月24日的都市計畫大會決議退回小組重審後,營建署旋即在本月17、18、22三天密集安排4場專案小組會議,並在29日上午再次舉行大會。
此次會議取消了之前居民與社團代表10人可進場發言機制,讓自救會等民間團體質疑「黑箱作業」,而在烈日下守著營建署大門前,對「炒地蟑螂」又打又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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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無公益、必要性  再多人同意都不該徵收

目前航空城採區段徵收的面積已修改為3,103公頃,但範圍仍相當廣大,影響居民眾多。此次會議中,仍有蘆竹村水尾地區的富國路、八股路、捷運G14站周遭與宏竹村仍在爭取劃出計畫外;而之前已獲得劃出的有自強社區、三腳村與埔心三塊厝(又稱兩河流域)等地區。
其中三塊厝在仲介積極奔走下,極有可能再次遭到劃入。支持方民眾也到場不停大喊「我愛航空城、航空城愛我」,強調同意的居民佔大多數,不應讓少數人阻礙了發展。
但自救會與聲援團體則反駁,若徵收沒有充分的公益性、必要性,那麼再多人同意都不該徵收,三塊厝既然之前可以劃出,便表示並無徵收必要。他們更指出,對住戶的意見調查中其實充滿欺騙,例如有人只同意徵收持分的土地,卻遭誘導簽下連自己私有土地也同意徵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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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2千頃農地  以6.5頃農業專區補償

宏竹村、三塊厝、蘆竹水尾地區目前多屬特定農業區,遭劃為住宅區,而區域內共有2,000公頃的農地,卻將以僅6.5公頃的農業專區作補償。因此自救會氣憤表示,「這就是炒地皮!」他們更帶著自己種植的農作,證實他們仍在從事耕種。「我家附近就是稻田、埤塘,這就是我們的小確幸!」「現在一整片的太陽花正在開,請你們來賞花吧。」居民紛紛表示,他們在農村安居樂業,為何政府要徵收這一切。
G14徵收地居民黃阿桂更表示,農作了大半輩子,生活與土地不可分,如今要她搬家,就等於要她等死。而徵收特定農業區的聽證會,交通部則承諾在10月舉行。他們質疑,聽證會尚未舉行,就要通過整個計畫徵收範圍,實在太不合理。

5500億一次開發  恐拖垮桃縣財政、債務全民買單?

台灣人權促進會成員邱伊翎指出,自救會的成員遍佈航空城計畫內各地區,他們除了爭取範圍縮小、將自己的土地劃出外,更要求先暫停一切審議程序,進行全區聽證。邱伊翎強調,整個航空城以增建第三跑道名義而起,但至今第三跑道卻還沒有進行環評,必要性跟選址都還沒有釐清,但外圍的航空城卻大動作加速進行,航空城案的公益性與必要性都無法服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成員王寶萱更強烈呼籲都委會不能同意此案一次開發。王寶萱指出,目前交通部與桃縣府都堅持不分期,營建署雖出交通部一次開發、桃縣分兩期的方案,但卻是在第一期就開發了絕大多數,只有東北方少數範圍列為第二期,且啟動門檻並不高,只是表面上的分期分區。
王寶萱解釋,航空城將耗資5,500億,而桃縣府將向銀行借貸取得經費,若一次開發,恐怕拖垮財政,讓全台灣人一起買單背債。且若航空城一次開發,便是不願落實成長管理,此舉是藐視都計專業。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華光拆而不散 仿聲鳥藝術展 續談土地正義

2014年7月2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雖然華光社區已全數強制拆遷,目前所在地也已遭夷平整地,但是否就此走入遺忘?其實拆遷前後仍有不少行動持續介入此事。「這群行動者如同金磚上的仿聲鳥,他們訴說著來自華光的各種聲音、各種影像,交織出的是事件過後,議題的熱度持續被傳唱、維持。」 台北藝術大學學生曾馨霈策劃了「金磚上的仿聲鳥 」展,以攝影、裝置藝術、錄像作品、社區報與舞蹈,繼續討論著土地議題。
金磚上的仿聲鳥特展海報

不同土地、相似劇情  仿聲鳥傳唱莫忘華光

近年從樂生、士林王家、華光社區、大埔等地的抗爭行動中,可以看到台灣不同的土地上,一再重演著相似的悲情、憤慨、無奈、不捨,在曾馨霈的眼中,都市更新不但沒有帶來雙贏, 卻反而造成支離破碎、家破人亡。而在行動中不斷有人選擇以各種方式參與,就像是「仿聲鳥」一般。
「仿聲鳥,是鳥類嘲鶇的俗名,生活於西半球,體型小色灰,外型並不特殊,但善於模仿,有非常婉轉的歌喉,能將聽過的聲音加入自己的歌聲當中,小嘲鶇大量生息於城郊,常棲息於高處鳴囀,能奮力保衛其領域,甚至在夜間也鳴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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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要忘記。」曾馨霈指出,華光社區拆除完畢後,隨著更多更多的事件與議題發生,社會很少再來回頭看華光社區。但事實上,事件仍未劃上句點。
目前除了老樹、文化資產仍在爭取保護外,居民們也正要展開行政訴訟,而且,目前華光細部計畫正在規劃中,居民與民間團體仍在爭取著重視原住戶安置、興建公營住宅、保留文化與歷史紋理、國土利用及資源分配等原則,因此在此時辦展,不但要華光社區的美與歷史脈絡被更多人理解,更要嚴格檢視現在計畫草案的不足和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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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者包括蕭紫菡舞蹈劇場與攝影師沈君翰、《華光抗報》、豪華光、楊哲豪、李政曄等,他們陸續在華光社區拆遷前後等時間點關心並介入議題,有的以身體親臨被拆棄的土地,控訴著傾斜的居住不公;有的則由反迫遷小組改組而成,繼續深入社區連結人脈網絡,關心並為大部分處於弱勢的居民發聲;有的則拿起相機,記錄這片土地上發生的一動一靜、一事一物;還有於華光社區拆遷後,以旁觀者的角度來觀看,對於未來的華光進行想像。
蕭紫菡去年底選在華光廢墟上起舞,除了吸引民眾到現場關心,特異的場域氛圍更讓演出顯得憂傷而充滿反思,而當時沈君翰為演出進行一系列攝影,在這此的展出中,他重回華光原地撿回部分殘骸,與照片融合,進行了再一次的創作。
可見他將屋舍拆除後留下的鋼板與照片結合、而拾回的雨傘、鞋子等生活用品,也與照片相呼應,甚至以鐵絲穿刺纏繞照片,造成影中人遭綑綁、操縱、壓制的奇特景象,這些破壞讓作品不再只是當時演出的紀錄,反而更有力量。

走入社區辦報  推動居住權資訊公開

《華光抗報》則是走進社區,將居住權的運動資訊與社區相關動向提供給居民,抗報是由華光社區居民、學生訪調小組及文資、樹保等民間聲援團體戮力合作發行的社區性雙周報。
編輯小組成員楊宜靜表示,2013年8月底,法務部執行最終拆遷後,居民四散、各自尋覓安身之所,居民們他們離開熟悉的生活脈絡,有人投宿親友家,有人在艱苦條件下自行租屋,僅少部分弱勢住戶遷入租期僅3年、租金仍昂貴的中繼住宅及平宅。
為了持續關注居民搬遷後的生活處境,並維繫社區內部串連與共識,《華光抗報》也在同年10月創刊,以透過家庭訪視、政策回應、新聞整理、講座與活動紀錄等文字、企劃工作,以寄送及開會讀報的方式,讓居民能夠連結,像是社區間的「聯絡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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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諷刺! 失去社區,報仍獲獎

目前《華光抗報》已有11期,目前仍在持續發行。但最諷刺的是,這份已失去社區的社區報,卻在2014年2月文化部「社區比報─優良社區報選拔活動」中獲得「社會議題類特別獎」。
楊宜靜強調,抗報有「串門子」的功能,也持續提供其他社區面臨相同狀況的求援訊息,他們將會繼續尋求支援,要繼續發行下去。

多種形式創作  促藝大生反思議題及自身

兩位台北藝術大學的學生楊哲豪、李政曄,透過媒體實踐課實際走訪華光社區,做出「豪華光計畫:華光社區影像探查」利用口述訪談與攝影,以旁觀者的角度觀看、後設回想拆遷過程,並提出自身想像,與影像交織。而在這支影片後,他們又各自有了創作,對華光社區、居住議題、社會運動,提出更多的想法與疑問。
李政曄在拆遷中的華光社區中撿拾廢棄的建材,搭蓋出民間常見座落於傳統社區內的小型土地公廟,但卻是叫做「無土土地祠」。李政曄指出土地公原是土地的守護神靈,但現在卻沒有可守護的土地,反讓應該固著於土地上的土地公廟成為漂泊的孤魂,成了流浪的土地祠、空缺的土地祠、只能被展示的土地祠。
楊哲豪則在參與了華光、318學運等等行動後,對自己有了一些反省,反思在現場紀錄拍攝的自己,是身為曾經的運動參與者?從事各種實踐的藝術家?又或者是保持距離的訪談者?因此楊哲豪訪談了與自身相似,同樣來自藝術大學的學生,他們在參與社運中都汲汲營營於要做些「藝術」出來,但這些在社運場域出現的「藝術」,到底可能的效用及影響又是什麼。
「金磚上的仿聲鳥 」展覽資訊】
  • 展期:持續到8月22日,每日11:00~18:00(週日休)
  • 展出地點:覓空間(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號12F)
  • 詳細活動內容與介紹

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80座泳池耗水未解 車城高檔villa環差補件再審

2014年7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屏東車城國際觀光旅館開發計畫」 在屏東車城計畫興建80座高檔villa,22日上午在環署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報告第二次審查,但如何管理其80座游泳池、廢汙水排放、與為了景觀砍伐原為防風林的200多株木麻黃,與如何進行補償等疑點都尚未釐清,因此仍需補件再審。

降低開發強度  但用水、汙水疑慮未解

此案原設計為450間客房的集合式旅館,但6月送出環差申請,降低建築量體、樓地板面積的狀況下,將原本450間客房的集合式旅館,變更為80間獨門獨院或雙併的高檔villa。此開發案位於屏東縣車城鄉海口村台26線旁,佔地10.9公頃,2000年有條件通過環評。在投資者易主後,此次提出環差變更,雖然開發範圍不變,但改變了建築形式、房間數、員工人數等規劃,樓地板面積由63,889平方公尺降為45,275平方公尺。
雖然業者華欣資產股份有限公司強調此變更降低開發強度,改走超高級路線,但其一棟一泳池的設計,仍有用水與汙水該如何規劃處理的疑問,今次再審,相關問題仍是沒有釐清。

一戶一泳池  用水好奢侈?

此計畫區內用水需求包括住房旅客、宴會旅客、員工、洗衣房、游泳池總計422.94CMD,預計每日產生汙水量140CMD,經過脫氮除磷與MBR處理後,水將於晴日全數進行澆灌,雨日才改採放流,排放置鄰近的平日無水的野溪中,估計全年回收率將達80%以上。
此開發案預計用水計算說明圖。翻攝:賴品瑀。
對於其大量用水,審查小組有所疑慮。委員曾四恭質疑,從送審資料中的「用水平衡圖」中,提到景觀池補助用水大部分來自泳池換池水,但其水質如何?是否符合放流水標準?而泳池補助水169.44CMD,但損耗水卻高達163.44CMD,也要求說明,更要業者釐清綠地澆灌的範圍。
開發單位提出的用水平衡圖。翻攝:賴品瑀。

廢水回收僅澆灌  無其他再利用規劃

業者回覆,泳池水經泳池水質標準管控,品質已好過汙水處理廠放流水,至於泳池水損耗除了蒸發外,尚有循環、排汙等等損耗。此回應仍讓小組無法信服,反倒提出那麼是否應該對如此大量逸出的泳池水進行重金屬等物質的檢測,要求業者提出更具體的游泳池管理計畫。
會議召集人游繁結指出,該案汙水僅作澆灌,並無其他回收與再利用的規劃,若用水來源無虞,環評小組也無權置喙,但仍希望業者能省水,對區內用水做好整體管理。業者則指出,由於villa配置分散,因此他們評估汙水回收作為沖廁用的效益不高,仍堅持僅作澆灌使用。

不認同移植、砍伐樹木  環委籲建物結合生態

除了水的問題外,環評委員也發現該計畫將移植胸徑10公分以上樹木36株,且另有木麻黃210株、黑板樹32株將遭到砍伐,對此感到不滿。
雖然業者規劃有保育區,並承諾不會砍伐或移植區域內的樹木。但委員李素馨為規劃將移植的胸徑10公分以上的樹木請命,她建議此計畫既然選中如此生態原始的地方,那麼應該規劃讓樹跟建築物結合,至少把這些樹木留下。李素馨表示,若villa的建築物裡有樹在生長,這將是一般旅館做不到的,應會是一大賣點。
至於木麻黃與黑板樹,業者則以其為外來種與不符合景觀設計為由不予保留,但委員劉小蘭質疑,木麻黃在當地原有防風效果,若是砍掉了,業者將以什麼方式補償?對此,會中討論出,將以砍伐樹木數量的1.5倍作補償,但要種在哪裡,是否能有同樣的防風效果,則待業者提出實質的補植計畫。此外,小組也要求業者提出景觀植栽規劃,並算出該案的綠覆率,供小組釐清該案實際綠化狀況。

2014年7月19日 星期六

人手不足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業務環署擬外包

2014年7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毒管法)在2013年12月修正公布,但能如何實際有效管理五花八門的毒性化學物質,卻需要外包?環保署表示,由於人力吃緊,且就算升格為環境資源部,恐怕同樣面臨此窘境。因此在18日召開公聽會,討論將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核准登錄等業務,委託專業團體辦理的相關規定。
毒化物標示(轉載自環保署網站)目前依《毒管法》之規定已公告列管物質達302種,環署環管處以禁用、限用、許可、核可、登記等方式進行管理。為了強化毒化物危害評估及預防措施,以預防毒化災之發生,環管處除了要加強運作及其釋放量紀錄申報、提報減量計畫外,也對第一類至第三類毒化物運作者規定應建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
但要如何實質進行,環署舉辦公聽會,提出「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草案」進行討論。

委外管理  「營業秘密」如何確保?

此草案提出,包括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登錄資料之審查、核准、駁回、核准登錄文件之發給、展延、變更、換發、補發等項目都將委外處理。而受託機構須具備化學物質管理技術服務、化學物質危害分類辨識輔導等相關經驗。受託機構辦理這些資料登錄審查業務,視同中央主管機關之審查。委託期間最長為三年,但若業務成效優良,可以繼續委託。
與會業者無太大反對意見,但部分對於管理業務非公部門而是外包廠商時,其「營業秘密」的安全有所疑慮。對此,草案中有相關回應,表示登錄資料若涉及個人資料、營業秘密等事項,應善盡保密及善良管理人之責任,也不能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對外發表或刊登與登錄業務有關之資料或消息,即便委託契約終止、解除或委託事項辦理完畢後亦同,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加重業者責任  強化毒災預防能力

預防化學毒災,環保署擬加重業者責任。(圖片節錄自維基百科)環管處同時預告,毒管法為配合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的修正,也將有所增修。雖然我國至今尚未發生嚴重的毒化物災害,但為了強化毒化物危害評估及預防措施,預防毒化災之發生,環管處除加強運作及其釋放量紀錄申報、提報減量計畫外,對第一類至第三類毒化物運作者規定應建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
「這是業者的責任,政府是站在協助的立場。」環管處處長袁紹英強調不管是全國聯防或是區域聯防,應由業者負責,環署是站在協助與管理的立場。
環管處表示,該法第35條第10項增訂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未組設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之罰則規定。而為提升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現場緊急應變處理能量,強化運作業者自救能力,達到有效率跨區域聯防功能,因此增列了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之定義及組設目的,也就現行聯防組織之備查程序與內容修正法條,牽涉到的條文包括第4條與第7條。
第7條的修改是配合第35條,增加了有關政府機關、學術機構組設全國聯防的規定。第4條則因在第7條第5項當中,已另授權訂定「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因此遭刪除。

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

六輕丙烯腈廠更新 稱減少廢液、空汙 數據仍遭質疑

2014年7月1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18日進行六輕丙烯腈廠變更內容對照表案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六輕提出改變製程、提高產能的計畫。雖然民間團體質疑數據疑點多,亦有環評委員對六輕僅談空汙核配量卻避談實質排放,是否確有實質的改善存疑。但此案仍獲通過,審查小組要求六輕補齊相關資料,待小組確認過後就將送入大會進行確認,將不再召開初審會議。
六輕此次變更案提出原料純度增加、廢液濃度降低等製程改善。依照環評法施行細則37條既有設備提生產能、汙染總量未增加、且變更內容對環境品質維護有利為由,提送變更內容對照表。 
六輕提出的變更案對照表,點圖可放大檢視。

六輕:技術改良  提升產能、降低汙染

六輕表示,在製程設備不變的狀況下,由於技術改良,提升了產品轉化率、丙烯原料純度提高、蒸餾塔塔盤改良。因此除了年產能提升,也減少了廢液與空汙排放。
六輕強調,新製程將廢液再利用,因此變轉成產品,讓廢液量可每年減少10,000噸,其他廢棄物與廢水也可遞減。六輕表示,因為廢液減量,VOC(揮發性有機物)將減排9×10-2 kg/hr,因為產量增加而增加的VOC為6×10-5 kg/hr,但兩者相抵之後VOC仍是減量的。

環團:六輕選用舊公式、無公信單位檢測  數據不足採信  

但彰化環盟成員吳麗惠指出,六輕選用舊版的公式來計算,仍低估了VOC排放量。吳麗惠說明,六輕雖以廢液濃度減量及原料純度增加為擴廠依據,卻未交代廢料濃度減低及原料純度增加的可信報告依據。
吳麗惠質疑,六輕提供的原料純度增加報告,只是六輕自己的檢測報表,並無環保署認證的公信單位報告,因此她認為六輕提出的數據不足以採信。
不只民間團體對六輕提出的數據存疑,環評委員歐陽嶠暉也認為,排放量實質降低才叫做有改善,但現在六輕送審時的資料是拿「核定量」而非目前實質排放量,想據此表示變更能改善空汙,他不能接受。
這些數據的疑慮,審查小組以要求六輕會後再行補充相關資料為解決方式,待小組收到相關資料並確認,此案將送入大會確認通過,不再召開初審會議。

增加產能未做致癌評估  麥寮居民憂心

吳麗惠與粘麗玉長期監督六輕環評審查另外,吳麗惠也指出擴充產能的同時,致癌物丙烯腈每年增加7,000噸、氰化氫8,800噸、乙腈1,100噸,但六輕卻沒有為此做致癌與非致癌風險評估,讓麥寮當地居民感到擔憂。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則指出,六輕整體的VOC環評核定限量為每年4,302噸,雲林環保局陸續核發出的許可合計起來卻早已破萬。
雖然此次審查對於總量無權要求,但粘麗玉堅持,環評核定量未降至4,302噸以下前,再通過擴廠或擴充產能都是違法,環評委員在此次變更中,當然不能再通過六輕繼續擴充產能,否則環團與當地居民將提告。

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桃機第三航廈送環評 展望全區成「綠色機場」

2014年7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航空城案爭議不斷,近日還在營建署進行相關審議,而一切根源的「第三航廈」17日下午也在環保署進行環評初審。
此次送審範圍僅為第三航廈,並無包括第三跑道,且第三航廈預定地現為停車場、捷運工地,因此無徵收民地的爭議、對環境的影響也較小。桃機更提出建造為銀級綠建築,因此爭議較小,並不需進入二階環評,3個月內將補件再審。
第三航廈計畫位置圖

機場客量增  第三航廈勢在必行

桃機表示,開放中國客之後,近3年旅次成長率提高7%,更預估在今年年底達到1年3,300萬人次,已超過一、二航廈3,200萬人次的容量。雖然桃機也展開市區報到等自助服務,並進行動線改善、與小幅短期的擴充措施,但尖峰時段仍恐吃緊。例如今年過年期間出現了每日15萬人、暑假每日10萬人的盛況,因此第三航廈的增設有其急迫與必要。
桃機企劃行銷處處長畢金菱強調,目前一、二航廈客運容量合計為6,500萬人次,在第三航廈加入營運後,桃機目標2042年客運量要達到8,600萬,且可能在第三航廈完成後,再次擴建第二航廈。初步規劃也會將目前三大航空公司聯盟各分配在一個航廈,畢金菱說,由於班機轉乘通常都會在同一聯盟間相互合作,因此這樣的安排對需要轉機的旅客也會更加方便。
相對第三航廈爭議較小,第三跑道則有徵收的問題尚未解決,畢金菱解釋,第三跑道並非專屬於第三航廈,航廈與跑道並非一體;但畢金菱也提出,若第三跑道開發不成,桃機就不可能在2042年達到8,600萬人的客運量。

僅第三航廈綠建築?  盼升級整體規劃

第三航廈與多功能大樓、機坪等設施合計面積將為72公頃,現況多為停車場、捷運工地等已開發的公有地,因此受到的爭議較小。桃機也提出如銀級綠建築、綠屋頂、建置能源中心、用水、雨水回收與廢汙水處理設施等環保措施,強調將會運用最新科技做到節能省碳。
委員們對此多表贊同,但更期待桃機可以藉此提出如何提升為「綠色機場」的整體規劃,而非僅限於第三航廈。
桃機提出多項綠色措施
在工程期間,雖然桃機表示能做到土方不外運,但其高達180萬立方公尺的土方量,仍受委員關注。簡連貴質疑,這麼大量的暫時土方,若無設置滯洪池可能有所危險,顧洋也對此是否可能造成空氣汙染,要求有更詳細的評估。

衝擊當地猛禽棲地? 委員要求更嚴謹調查

雖然此案用地目前已經開發,較少自然原始環境、也無埤塘,但畢竟鄰近許厝濕地,委員張學文仍相當重視。
他質疑動物調查路線並不包括大部分區域,開發區以北有一大塊空白區域未做調查,張學文表示無法接受桃機以當地為空側管制區無法進入為由,採取「高倍望遠鏡」觀察、推估周遭環境的作法。
張學文指出,鳥類或許能以望遠鏡觀察,但其他動物便無法如法炮製,且「鳥擊」對飛航安全影響重大,不但應嚴謹調查,更應提供桃機歷年鳥擊事件中,鳥種與次數的紀錄,讓小組進行審查。
張學文更強調,當地除了過境、度冬的候鳥外,應該還有相當多的隼、梟等猛禽出沒,但送審紀錄目前卻只出現1種,他質疑調查強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