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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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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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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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通苑風力發電廠興建案》第一階段環評有條件通過,預計興設9支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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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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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環境差異分析報告通過,通威公司以原設置於通霄的兩座風力發電機組「距離西濱公路過近」為由,移設苑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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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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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環差通過,苑裡再增設3支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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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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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已完成18-1、24、25、26號風機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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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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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政府發文通威,要求其「加強與民眾溝通協調及敦親睦鄰工作,並於進場施工前,務必與地方民眾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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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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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會勘。工地現場居民發現通威運送鋼筋至工地,自救會要求當場召開協調會。通威承認溝通失敗,聲明「通威願暫停施工,希望後續與自救會溝通,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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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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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邀自救會於過年前的2/9開協調會;自救會當日回函,過年前居民無法開會,另擇期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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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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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九,開工首日,通威強行施工,並揚言要拆掉苑裡宗教信仰中心代天府。縣府介入協調,預定3/3開協調會。自救會要求能源局及縣府3/3到場主持、背書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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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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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會能源局未出席,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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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1 –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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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北上至能源局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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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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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北上抗議第一天,通威強行施工26號風機。鄉親要求停工,僵持9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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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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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強行施工23號風機,鄉親抗議,僵持5小時候,通威與自救會簽署協議書:自救會停止能源局前抗議,英華威暫停施工,並於3/19召開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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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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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華威表示可放棄施作22、23號風機。自救會認為單方宣布減少部分機組設置並非溝通,應該正視居民疑慮,向沿海四里里民盡說明、溝通之義務,兩造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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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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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劉政鴻首次主持協調會,要求自救會十日內提出6支風機設置地點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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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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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會勘自救會在房裡里提出之風機替代設置地點,英華威以「安全距離」為由,認為不可行。縣長劉政鴻要求自救會不要擋車,4/3再召開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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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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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再度進場強行施工。因居民相信縣長的協調承諾,未到現場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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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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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主持協調會,通威否決自救會提案6支興設於聚落較遠之處。縣長宣布不願協調,離席,協調會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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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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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隔日,通威再度強行施工,上百鄉親在工區外抗議。通威施工範圍疑似超出承租範圍,自救會要求工地主任出示公文未果。因當天雨勢過大,通威暫停施工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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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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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堅持不與鄉親溝通,強行施工。上午數名鄉親遭強制驅離;下午5名鄉親遭上手銬、移送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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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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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召開記者會。自救會陳清海宣布絕食,在工區外搭棚過夜,其他自救會成員陸續加入絕食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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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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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外絕食第二天,鎮長杜文卿前來關心,並護航鋼筋車進入工區,請通威召開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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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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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要求變更24號位置以避免炫影遮蔽當地土地公廟,以及不做18-1號。協調會長達五小時,通威強硬拒絕,會議無結論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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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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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食轉戰台北,在能源局外搭棚過夜。苑裡現場持續施工。絕食者陳清海絕食十天咳血送醫,由聲援者和鄉親接力絕食。絕食過程,能源局長避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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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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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鄉親和聲援者在工區外再次呼籲通威立即停工、與居民實質協商的訴求。通威公司持續強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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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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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鄉親和聲援者前往18-1號工區外聯絡道路表達言論自由,三名聲援者遭警察強行帶至警局,另有三名鄉親遭強制帶至警局作筆錄、移送地檢,並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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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3 –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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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工區不斷強行動工,不與居民溝通。居民前往工區外抗議。4/25當天居民與聲援者進入工區和平表達訴求,要求英華威立即停工,與居民實質協商。當天因雨勢漸大,通威公司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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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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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鄉親再度前往18-1風機工區,在綁好鋼筋的基座上靜坐抗議。2名鄉親全身塗滿糞便靜坐,抗議英華威公司將苑裡人的權益當作「糞便」一般不在意。警方抵達後強制驅離靜坐民眾,將11位非暴力抗爭的鄉親、聲援者上手銬帶走,並移送地檢署。通威公司提告11抗爭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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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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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鄉親和聲援者在前往18-1號工區的聯絡道路上集會遊行。然而,現場警察在「未舉牌」的情況下,以警棍攻擊14位聲援學生和6位鄉親,20人全遭強行銬上手銬帶去警局,並因通威公司全數提告,移送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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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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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淑芬、吳宜臻以及工程師王偉民針對風機設置的安全距離問題,召開記者會。
同一時間,通威公司也召開記者會譴責自救會,卻仍然不與在場自救會成員溝通。同時,現場通威公司依舊強行施工,並調動大量警力強制驅離在東西七路上集會遊行的居民與聲援者。通威公司完成四座風機基座灌漿,因混凝土需25至48天的凝固期,風機工程進入「自然暫時停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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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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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以電郵的方式轉給自救會單方決定內容的「協議書」,要求自救會停工,認為風機相關疑慮可以事後處理。自救會不滿居民抗爭至今仍舊換來通威毫無誠意、且不願實質協商的回應。
同天,通威公司所屬之英華威集團在桃園蘆竹、大園的風力發電廠設置案,因環評委員質疑「安全距離」問題,被建議於環評大會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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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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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前往環保署,呼籲環保署針對通威公司於環評中所承諾「南北向350公尺,東西向210公尺」的安全距離,立即調查並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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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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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停工」狀態終止,清晨英華威開始動工,且違法以路障、圍籬和私人保全圍住進出路口,限制居民進出海堤。
經居民檢舉,河川局下午前往工區會勘,發現通威公司多處違法情事,包括填塞防汛排水設施、毀損海堤、違法阻礙防汛道路交通,且要求通威公司必須「與居民協調」才得申請使用防汛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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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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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淑芬與第二河川局會勘海堤及防汛道路毀損、堵塞情形,並要求通威公司限期改善,並在改善及與居民溝通完成前,確定不予出借防汛道路及海堤供通威公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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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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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再度強行動工,欲違法使用防汛道路組裝大型吊臂施工,遭鄉親抗議制止。經居民舉報,第二河川局再度來到工區,要求通威公司違法占用防汛道路之圍籬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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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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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兩百人參與「苑裡的聲音」反瘋車音樂說明會,柔性訴求公眾一同關注通威公司不擇手段、不尊重在地居民及環境影響的風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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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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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通威公司再度偷偷施工,在20-2號風機預定地後方強行鋪設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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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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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在環保署前抗議,要求環保署立即裁罰通威不當風機選址與設置,並前往監察院陳情,呼籲監察院立即調查失職的環保署與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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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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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向自救會七名成員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損害賠償,要求自救會賠償一千萬。隔日,許多公民團體聯署,公開譴責財團告百姓,企圖以訴訟壓制自由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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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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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第235次環評大會,以「通威公司環評內容不實,民意調查作假」為由,全案撤銷通威公司第二次環境差異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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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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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淑芬與林務局和環保署及國土測繪中心前來苑裡。林務局要求通威公司撤除違法圍籬,並要求其若要將臨時施工區域圍起,必須於七日前公告之。環保署與國土測繪中心測量通威公司的風機塔柱是否符合環評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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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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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聲明:「英華威集團在該地設置風力發電機,涉有違反環評說明承諾,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甚鉅,卻未見主管機關環保署或經濟部能源局依法查處,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自動調查,將深入調查相關機關是否涉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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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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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突襲強行施工,並聘僱大量私人保全,再度違法將前往海堤的道路封住,並未經申請,違法使用防汛道路施工及違法使用東西七路運輸大型施工機件及機具。警察拒絕看自救會提供之相關公文,多次協助通威公司強制驅離鄉親與聲援者。通威公司強行施工一整天,其拖板車並整晚占用未經申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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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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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僱用之保全在通威經理的指揮下,攻擊在聯絡道路上的聲援學生,一名學生頭部遭保安腳踹。兩名學生當場送醫急救。現場警察無動於衷。通威公司依舊強行施工,拒絕與居民溝通,甚至在有人於大型吊車迴旋半徑中的公共防汛道路走動時,不顧安全違法趕工。遭攻擊的聲援學生當晚提告通威公司經理及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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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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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淑芬前來苑裡,要求一同會勘之能源局立即命令通威公司暫停爭議工程,能源局不願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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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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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淑芬與勞檢所、林務局及河川局官員來到苑裡26號風機工地會勘,勞檢所官員認為,英華威不顧工地中仍有民眾,使用大型吊車在民眾頭上施作工程,顯已違反勞動法規,應加以改善。通威公司高層經理及保全人員干擾會勘,並阻礙鄉親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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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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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北上行政院、監察院抗議,針對上周以來英華威公司不顧許多行政部門「與居民溝通」、「暫緩施工」結論,強行占用公有道路施工,命令保全毆打民眾,狠踹聲援學生頭部等行徑,要求行政院長江宜樺出面,命令環保署、經濟部能源局、林務局、河川局等單位出面負責。
並前往監察院,呼籲曾承諾要來苑裡現場調查的監察委員盡速來到苑裡展開調查。也對監察院提出陳情,請監察委員針對通霄分局員警執法過程失職、偏頗的情形提出糾正,甚至彈劾不適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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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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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現場再度出現大批英華威保全。英華威再度不顧環評承諾、不顧居民聲音、不顧安全,暴力強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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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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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居民開居民大會,討論隔日協調會的內容,表決、無異議通過:大型風機與建物民宅的安全距離,才是真正關切人民生活、生存的關鍵,也才是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真正需要的規範之一。苑裡鄉親不是反對風力發電,而是反對毫無規範、財團壟斷、不傾聽在地聲音、踐踏弱勢的「假綠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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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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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華威於苑裡濱海藝文中心召開苑裡風機工程的「協調會」,卻要求苑裡鄉親接受英華威單方預設好的條件,逼迫居民同意在苑裡蓋4支風機。自救會多次表明,風機應符合「安全距離」,且協商過程中不再排除民眾參與,不是支數的問題。英華威不但無視自救會對風車安全距離的要求跟噪音問題的疑慮,逕行宣布散會,還指責自救會「沒有代表性」,當場對媒體宣布「六支都要做到底」。如此強硬的態度跟缺乏溝通誠意,代表英華威開協調會並非真心想溝通解決爭議,只是為隔日的強行施工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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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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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於苑裡第25號風機處強行施工,過程中,警察兩度強開車門,將坐在車內和平抵抗的聲援者拉出,押上警車。一名聲援者更當場被警方以強制罪嫌移送,被捕過程中雙手遭手銬反銬。
下午,監察委員錢林慧君到苑裡風機工地現勘,針對能源局、環保署失職的部份進行調查。監委離去後,警方馬上驅離在道路上休息的鄉親,將鄉親的棚子強行搬走,護送英華威機具進入。警方離開後,苑裡鄉親將棚子移回原地,英華威私人保全竟動手搶奪鄉親的棚子,頻頻推擠搬運棚子的鄉親,態度惡劣,出言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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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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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強行施作苑裡第24號風機,鄉親與聲援者於現場靜坐抗爭,和平表達訴求,卻遭警方強制帶往警局「保護管束」,過程中一名聲援者虛脫,一名聲援者胸口流血,陸續送醫。
傍晚,通威公司經理令私人保全違法封鎖海堤,甚至讓私人保全動手毆打聲援者,一名聲援者遭到數名保全圍毆,頭部、腹部遭拳頭重擊,當場頭部腫脹,血壓飆升。警方到場處理後,通知救護車前來,英華威竟將機具車惡意停放在防汛道路上,不願移走,阻擋人車進入,造成延誤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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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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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強行運送塔筒進入苑裡24號風機工地,鄉親與聲援者在現場抗爭,遭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警員強制驅離。眾人以六步一跪的行進方式表達抗議,卻遭到警方強制押送警局「保護管束」,被限制自由達六個小時之久。下午,通威公司又將葉片運入工地,鄉親冒雨抗爭,又有五位鄉親與聲援者被違法押至警局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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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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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在台北的Cafe Philo 慕哲咖啡舉辦「反瘋車!」座談,自救會幹部與聲援學子到場分享抗爭的原因、訴求以及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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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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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再度前往能源局,要求立即撤銷英華威苑裡風機工程的施工許可,立即停工,儘快訂定風機設置的安全距離規範。接著前往能源局的上級機關經濟部,負起責任,莫放任能源局對英華威在苑裡的違法暴力工程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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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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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成員及聲援者前往苗栗貓裏客家學院,欲向馬英九總統陳情,卻在山下路口處遭警方攔阻,要求查證身份,甚至拘束行動自由,不得任意離去。後來轉往貓裏客家學苑、幼安教養院間的貓裏山公園,舉布條呼口號反風車,籲請馬總統重視,拉開設置風車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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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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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在苑裡漁港旁18-1風機工地強行動工,鄉親在現場靜坐抗議,鄉親與聲援者在現場堅持12小時,多名聲援者慘遭保全撞擊、腳踹,被暴力摔倒在碎石地上。警察不斷將鄉親和聲援者拖離現場,一名學生在碎石地上拖行,背部創傷,過程中三名聲援者緊急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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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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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於18-1號風機工地強行動工,動用私人保全暴力推擠苑裡鄉親,許多鄉親及聲援者遭保全動手動腳而受傷,其中一位阿姨被保全用手肘撞倒,送醫急救。現場五六十名通霄分局的員警,當鄉親當面向警方報案時,警方竟完全置之不理,反而將報案的鄉親及聲援者拖離。全體警員在指揮官命令下背對衝突現場,無視鄉親跟聲援者正遭到保全暴力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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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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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華威趁凌晨將苑裡第18-1號風機的葉片強行送進工地,而通霄分局的警察於凌晨集結,強制驅離抗議鄉親與聲援者,護送瘋車葉片進入工地。數名鄉親與聲援者在道路上靜坐抗議,過程中一名聲援者受傷送醫,膝蓋縫了五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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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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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公共冊所舉辦<瘋車在吹--苑裡反瘋車座談>講座,自救會鄉親跟聲援學生到場分享抗爭的始末跟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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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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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親北上要求經濟部立即出面負責,命能源局立即訂定風機設置的安全距離,不要枉顧苑裡居民的生命安全。經濟部僅派員下來拿取陳情書,對於自救會的要求未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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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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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在高雄舉辦《暴力壓迫與非暴力抗爭:談苑裡反風車運動》講座,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會長陳清海親自分享抗爭以來血淚斑斑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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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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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兩天一夜的「苑裡風咧吹-反瘋車行動工作坊」,邀請關心苑裡反瘋車事件的公民一同來參與。講座內容包含苑裡反瘋車抗爭始末、能源政策思辨、風力發電在台灣之現狀,安全距離、噪音等問題。參與成員亦親身與鄉親面對面訪談、互動,了解在地居民一路抗爭以來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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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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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幾名身分不明的人士來到苑裡18-1風機工地,聲稱要幫忙自救會阻擋風機管線工程,卻不配合自救會的決議,自行到工地前與英華威保全產生衝突,並在工程車進入後隨即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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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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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在台中世貿舉行「風力機設置適當距離規劃」中區說明會。能源局提出的安全距離方案,遠比不上世界各國最少470~700公尺的距離規範。自救會當場提出,安全距離應該遠於英華威在其環說書內承諾的風機與風機間之安全距離「平行盛行風5倍葉片直徑(350公尺),垂直盛行風3倍葉片直徑(210公尺)」,且應該針對不同的設施有不同的分級規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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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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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華威再度違反二河局要求施工前公告通知居民的約束,在未公告通知居民的情況下,於26號風機旁道路偷偷進行風機電纜管路工程,自救會得知後趕往工地抗議。由於英華威今天的施工並未告知當地居民,只好暫停施工,等待二河局前來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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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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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再度強行施作26號風機管線工程,不但事前未與在地居民溝通,甚至在防汛道路上架設圍籬封路、阻礙交通往來,甚至還將許多居民以圍籬強制圈在裡面,暴力剝奪居民行動自由。居民致電二河局,要求派員至現場說明及解決爭議,卻屢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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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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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持續強行施作風機管線工程,甚至由保全自行操作切割機逼近鄉親,將靜坐抗議的鄉親凹扭四肢、拖行在地,並強制限制其人身自由。也有鄉親遭圍籬刮傷、聲援學生頭部被踩、工人以切割機燙傷一名聲援者。防汛道路的主管機關二河局依然不願出面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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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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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公司半夜偷襲,施作管線工程。在沒有事前通知居民、屢以暴力對待當地居民強行施工之後,又趁著半夜偷偷摸摸違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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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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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位律師連署,至法務部前舉辦「不讓雞蛋獨飛」記者會,抗議警方恣意對抗議者、聲援者上銬逮捕、移送等濫用公權力的行為。苑裡反瘋車的鄉親及聲援者亦出席抗議苗栗警方的濫權行徑,自四月開始,共41人次遭到上銬移送,35人次被警方帶回警局強制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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