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收賄是個人行為」 桃園航空城撇清葉世文 不暫停審議

2014年6月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葉世文收賄案爆發後,其曾參與的案子都受到社會關注,其中桃園航空城案亦為其中之一。雖然民間團體與當地居民不斷要求「暫停審議、全區聽證」,先調查時否有涉及不法並釐清當中的爭議部分,但營建署仍依照原訂計畫,在9日下午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第45次專案小組會議,與土地徵收委員會聯席審查會議,討論調整計畫範圍。
反對桃園航空城徵收案的民眾,在會議開始前舉牌表示希望能暫停審議,辦理全區聽證會。攝影:賴品瑀。

會議前  正反支持民眾對峙

航空城計畫龐大,計畫面積高達4,771公頃,其中區段徵收面積有3,000多公頃,是史上徵收面積最大的國家建設。會議前支持與反對的民眾紛紛在營建署大門口表態,反迫遷聯盟等民間團體指出,通知開會的公文上赫然可見涉案的蔡仁惠仍名列其中,且桃園縣前後任副縣長已陸續涉案,都指向航空城可能只是「貪官財團的大肥羊計畫」,卻讓全國納稅人的5千多億虛耗,因此要求暫停審議,先清查所有承辦、審議人員,辦理行政聽證讓民間可在公開透明的狀況下,檢視航空城計畫的公益性、必要性,以免成為養出最大弊案的溫床。
另一方面,同意徵收戶由立法委員廖正井與大園區地方政治人物領頭,認為支持航空城的人已佔了99%以上的絕大多數,希望航空城加速推動,甚至因此破口大罵「這是我們大園自己的事,外人滾出去」。

營建署:審議期程排定不能停止

桃園航空城計畫去年底在都委會大會得到「部分同意」審議結果,8項討論事項中,僅同意了6項。當時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解釋,是由於中央與地方無法取得共識,且尚有數百件陳情案未解,內政部原則同意,但各項用地需求須評估公益性,而桃園縣政府也藉此對同意部分辦理公開展覽。
面對民間團體一再表達行政聽證的必要,會議主席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由於審議期程已排定,因此不能停止。且審查委員並非官員,因此沒有權力決定暫停審議。廖正井則認為葉世文收賄屬個人行為,但航空城一案是朱立倫擔任桃縣長時開始推動,不但跟葉世文、也跟營建署無關。

民團:計畫必要性交代不清,徵收不合法

但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強調,此計畫往前進展時,卻連包括第三跑道等機場園區建設是否具有公益與必要性都從來沒有談清楚,更何況廣大的徵收面積,必要性與財務計畫是否可行都沒有好好討論過。這些大前提都沒有共識,徵收根本沒有合法性可言;官員與民眾就算有討論,也僅是個別與民眾討論各自的建物有沒有可能保留的技術性問題。
9日小組會議討論計畫範圍的調整,包括土地使用計畫、住宅專用區、埤塘專用區、產業專用區與土地徵收範圍等項目。交通部徵收範圍由1,435公頃增為1,484公頃;桃縣府則由1,691公頃增至1,701公頃,合計增加59公頃。
而廖正井在會議中發言「不想要徵收的人就都把他們剔除啊」一言,也讓不接受徵收者在會議中一再引用,據此力爭自己的權力。

是否辦聽證會?  營建署「不反對」但未承諾期限

去年年底大會後桃縣府原打算一次進行完區段徵收部分,總經費高達1,600億元,此點與中央「一次規劃、分期分區」的期待無共識、財務能力也遭質疑。
此次桃縣也提出其規劃的四階段開發期程,第一階段A15周邊產4、安置街廓與合宜住宅,第二階段產3、A16、G18、G17、A11周邊商業區,第三階段:產3、產4,第四階段:住宅區及其他地區。
此會議明日將會繼續舉行,而此案是否本月24日將送進大會討論,營建署表示尚未決定。至於民間所要求的聽證會,許文龍鬆口表示「我也不反對」,但是否能如民間要求的與審查平行進行,而非審查後才展開,他則無正面回應。

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30人律師團成立 聲討警方428暴力驅離反核群眾

2014年6月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雖然當局已在4月30日鬆口核四將停工,但4月28日凌晨,台北市警方對佔領忠孝西路暴力進行驅離一事,民間仍要討回公道。尤伯祥、余宗鳴等30位律師組成義務律師團,追究當天警方暴力的責任,6日上午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保全當天驅離的證據,發起第一波反擊。他們更呼籲當天參與的民眾提供任何相關紀錄,也請當天遭遇警方不當暴力對待者,勇敢挺身出面指證。
尤伯祥等義務律師6日向台北法院遞狀,聲請保全證據4月22日林義雄為反對核四而展開禁食行動,全國各地也響應進行各種廢核行動。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4月27日號召了5萬民眾,以和平非暴力方式,成功佔領忠孝西路,要求政府正視民意。
但27日晚間10點半,台北市長郝龍斌開記者會宣佈「不計任何方式,讓台北市交通恢復正常」後,28日凌晨約2點40分左右,便發生台北市警方以暴力鎮壓方式,驅離忠孝西路民眾事件。
當時廢核行動平台表示,由於等不到當局正面回應,便號召民眾「演習核災」,以躺在地面、非暴力的方式「佔領忠孝東路」。但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施逸翔表示,從許多公民影像紀錄可見,在驅離過程中,警方以違反比例原則的方式,暴力對待手無寸鐵的公民,包括不當使用警棍、盾牌等攻擊民眾、大量調度消防用水補充水砲車,以連續噴水方式羞辱驅離民眾、將民眾拉進盾牌後方或警備車中毆打狠踹民眾、對女性惡意性騷擾、以及搶奪破壞擴音器材、手機、兒童帳篷等財物等,甚至連在人行道上的圍觀民眾與在天橋上的媒體記者都同樣遭到暴力對待。
鑑於324行政院事件發生至今,警方以「找不到」為由,拒絕交出當時的蒐證紀錄,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律師率領9位律師,以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保全證據拉開反擊的序幕。他們更向公務員與警方提出警告,要求務必交出428當天所有證據,否則依《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倘若具有公務員身份,依《刑法》第134條,更可加重1/2。
尤伯祥表示,人民在街頭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本就受憲法與兩公約保護,但當局陸續在324與428兩次行動中,以先驅離媒體再滅證的手段,做不當驅離;余宗鳴更指出,發生流血事件後,出現「要上街頭本來就要有挨打、流血的心理準備」的言論太不合理。因此律師團認為,下決定的官員與當時實際動手的警方,都應該上法院好好向大眾說明並付出代價。
沈柏耀與428當天驅離中遭警方撕壞的皮衣青年沈柏耀出面敘述當天在忠孝西路公園路口的遭遇,直呼挨打的莫名其妙。當時群眾已在撤退,夾在警方與群眾之間的他,也許因為挑染髮色顯眼、或是身穿皮外套與防毒面具,就遭拉著腳拖至警盾後方,「有棍子用棍子捅、有盾牌用盾牌插、不然就用腳踹」所遭遇每一個警察都這樣對待,就算他一起身就高舉雙手喊「我配合」,但警察們有的喊跪下、有的叫坐下,仍是不服從就打,直到指揮官說「上銬」,毆打才停止,不但頭部留下2x2cm的紅腫,皮衣也遭撕破、磨破,甚至以「妨礙公務」當場遭到逮捕,並以1萬元交保。
另一位洪同學亦表示,當時他只是想保護在撤退中跌倒的人,先用肉身保護對方、並把他拉起來,但卻遭拉進盾牌陣後毒打,他同樣有高舉雙手強調自己不會反抗,卻在自行走離的路上,背面一路持續遭毆打與踢踹。洪同學表示,事發在盾牌之後,可能沒有其他公民能做紀錄,只有警方會有蒐證錄影,因此律師今日聲請保全證據,才能讓他有討回公道的機會。
沈柏耀表示,他們的出面雖然可能讓自己多了麻煩,但除了要討回當天冤枉挨打的公道外,更重要的是,公民行使應有權利為何要遭到剝奪?他不願日後還有更多案例。沈柏耀回頭檢視此事件,起點是為了反核,他認為核四議題都已經吵了30多年,分明爭議很大,政府卻還是想要強硬處理,這是他不能接受的。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當天參與指揮系統的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成員,目前也都遭視為「首謀」,陸續以妨害自由、公共危險、集合遊行法等遭到傳喚,但對他們而言,當天下令不惜一切方式、恢復交通的台北市長郝龍斌、警察局長方仰寧與動手的警察才是真正的暴民。驅離過程中諸多不合比例的暴力,包括只剩下數百人時仍不斷動用噴水車,都只為展現「我要讓你們感到害怕」的態度,是展現「國家暴力的荒唐」並讓更多「憤怒的種子」在民間發芽。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目前仍在持續蒐集受傷民眾的回報資訊及影像照片,作為律師團未來訴訟之用,截至目前為止,總共有90位民眾向平台證實,更有20多位願意出面參與提告。若民眾提供紀錄或一起挺身控訴國家暴力、追討公義與人權,請向「428影音蒐集公用信箱」(stopnukesnow428@gmail.com),或與施逸翔聯絡:0920719347。

「絕對是弊案」 檢舉遠雄大巨蛋 護樹團體狀遞廉政署

2014年6月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我們一定要終結違法黑心蛋,把樹種回來。」為了守護松菸樹木與生活環境,台北市民游藝等人自2005年不斷對大巨蛋BOT案進行抗爭與檢舉,近日爆發趙藤雄行賄弊案,也將遠雄慣用不法手段取得標案的行徑公諸於世。
6日,游藝與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成員十多人備齊相關證物,前往廉政署遞送檢舉函,指稱大巨蛋案就是一個大弊案,而前後任的台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都難辭其咎。廉政署專員馮俊雷出面接受檢舉函,表示廉政署相當重視,會盡快偵辦。
廉政署專員馮俊雷接下檢舉函,表示相當重視。攝影:賴品瑀。
游藝表示,2000年台北市爭取到巨蛋體育館興建案,並在2001年相中松山菸廠現址,當時除了預計興建4萬席次的大大型室內體育館外,還規劃周邊閒置空間為藝文園區,並決定以BOT方式開發,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但當時受北市府委託進行評估的美國HOK公司與羅興華、徐少游建築師事務所,卻在之後分別成為遠雄的協力廠商,使得當時的評估充滿爭議。游藝指出,當時羅興華評估大巨蛋每年將虧損一億多元,建議採零開發權利金與降低租金為公告地價1%的條件來招標。由於這樣嚴重低估大巨蛋的自償性,也大幅增加了商業量體,北市府在2003年第一次大巨蛋甄審會中,確認了招商文件與BOT合約草案。

隱匿超優惠條件打退其他廠商 遠雄「零營運權利金」得標

大巨蛋案於2003年12月30日正式公告上網,表示開發量體限制「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為9萬6千坪,其中大型室內體育館不小於3萬5千坪」,也等於剩下的樓地板面積為6萬1千坪。
游藝解釋,依照建築界的慣例,停車場與機電設施等,會包含在總樓地板面積內,但當時與遠雄合作參與投標的建築師劉培森發函向市府詢問,市府回應停車場等設施另計,也等於6萬1千坪皆可作為商業使用。
但游藝指出,當時也有另家廠商「洪鼎」詢問了同樣的問題,市府卻不回應,直到結標前兩天才公告上述開發量上限的變更內容,造成僅有遠雄一家投標的結果,遠雄亦以「零營運權利金」的條件得標,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
遠雄得標後,2004年與市府展開11次議約會議、敲定BOT合約,但當時的會議紀錄不曾公開。游藝表示,不管是哪一位市議員、甚至監察院至今都無法調閱,因此民間質疑其為黑箱密約。

評估委員轉協力廠商  甄審委員戶頭多出神秘290萬元

而遠雄在第三次甄審會決議通過大巨蛋BOT合約後10天,原本協力廠商日本築中工務店與劉培森即退出計畫,當時築中更表示,退出原因為無法接受遠雄要降低建造成本。遠雄便提出變更,讓前後參與評估的HOK公司與羅興華、徐少游建築師事務所成為協力廠商。
游藝表示,此舉不但違法了採購法,更在甄審會一再遭到反對,但遠雄除了兩度向行政院工程會提起申訴,撤銷北市府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與宣佈流標的決議;趙藤雄更與三位甄審委員陳錦賜、吳光庭、曹壽民多次餐敘。其中由於陳錦賜曾在他案有收賄紀錄,因此當時民間團體向監察院指名查他,也確實在其帳戶發現290萬的不明現金存入。
而在這些運作之下,到了2006年的第八次甄審會,便翻盤為同意變更。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在該年10月3日,也就是趙藤雄生日前一天,與遠雄簽訂了大巨蛋BOT合約。
大巨蛋正式成案後,民間也開始不停在環評會議上阻擋,更在2009年得到監院對此案提出糾正的結果。2008年大巨蛋開始重提環評與都市計畫審議,但因送審量體高達590,100平方公尺(178505.25坪),遠超過公告招標的317,800平方公尺(96,134.5坪)開發上限,歷次審查均未通過。
北市環評大會則在2010年6月以量體過大、交通問題無法解決等緣由,認定大巨蛋不該開發。但該年10月,遠雄又提「開發量體微幅縮減3.5%」,替代方案送都市設計審議。
游藝回憶,當時遠雄表示是為了改善交通問題而變更,但縮減的57萬多平方公尺樓地板多為地下停車場,他認為反而是將停車問題外部化,只會讓當地交通更加惡化。

郝市府全力護航?  環評承諾無人過問

待郝龍斌11月連任成功後,大巨蛋卻在12月通過了都市設計審議,郝龍斌的愛將李永萍、莊文思等人,也開始向環保局長吳盛忠商討大巨蛋的環評替代方案。
游藝表示,在2011年3月的大巨蛋環評替代方案第一次審查中,出席的8位府外環評委員一致砲轟,若直接進行表決,票數將勝過5位府內代表,但吳盛忠卻選擇指示「補件再審」,藉此迴避表決。而在5月的第二次審查中,更發生不讓民間團體發言、不讓民眾旁聽的閉門會議等護航行徑,主導結論為「有條件通過」。
游藝表示,即便是有條件通過,但當時環評結論「忠孝東路側應再退縮一車道」至今仍未履行,這也就是近一個多月來,民間為了保護行道樹而駐守該地之故。游藝指出,由於市府消極面對此承諾,讓遠雄在此省下了上千萬重新設計的費用。因此民間認為,市府明顯圖利遠雄。
松菸護樹聯盟至廉政署遞交檢舉遠雄大巨蛋違法弊案之證據。攝影:賴品瑀。
護樹聯盟成員表示,他們不能接受市府一路護航,至今才說大巨蛋已經蓋了60%無法解決的態度。另外合約內尚有若大巨蛋虧錢,其中商城的盈餘不受影響;以及若遠雄違約解約,北市府要負責向遠雄買回大巨蛋等不合理條約,都讓他們質疑,既然如此何必做BOT,為何不由北市府自行處理?他們因此希望廉政署能好好調查「絕對是個弊案」的大巨蛋案,將「北市府內的葉世文」一個一個揪出來。
附表:遠雄大巨蛋弊案大事記
日期
案由
爭點
2000.06.05
臺北市政會議通過向中央爭取支持推動巨蛋體育館興建案。

2001.01
臺北市政府於提出「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暨臺北市興建大型室內體育館修正計畫」,預計於松山菸廠現址興建4萬席次之大型室內體育館,並將該周邊閒置空間規劃為藝文園區,全區計畫並預計以BOT方式開發以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
原計畫僅興建大巨蛋體育館,周邊為藝文園區。
原計畫已決定採BOT開發
2001.01~2001.12
委託美國HOK進行「松菸設置多功能體育館可行性」評估作業
美國HOK現為遠雄大巨蛋協力廠商
2001.12.27
有關「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規劃暨臺北市興建大型室內體育館修正計畫」報請行政院鑒核。

2002.03.15
行政院「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規劃暨臺北市興建大型室內體育館修正計畫」勉予同意。

2002.11.28
委託徐少游(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劃(包含BOT可行性評估)。財務評估報告表示大巨蛋每年將虧損一億多元,建議採零開發權利金與降低租金為公告地價1%來招標。
低估大巨蛋自償性,大幅增加商業量體,建議採零權利金與降低租金招商。
徐少游(羅興華)建築師現為遠雄大巨蛋協力廠商
2003.11.13
成立大巨蛋甄審委員會

2003.12.03
第一次甄審委員會。
確認招商文件與BOT合約草案

2003.12.30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案正式公告上網。開發量限制「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為九萬六千坪(316800平方公尺),其中大型室內體育館之樓地板面積應不小於3萬5千坪(115500平方公尺)」
開發量限制使用「總樓地板面積」,其定義為包含停車場與機電設施等空間,故開發量上限96000-大巨蛋35000=61000坪,還需再減掉地下停車場機電設施等面積,剩下的才是可以興建的商業設施
2004.04.14
北市府函覆劉培森建築師(與遠雄共組台北巨蛋企業聯盟參與投標),變更解釋開發量限制所謂之「總樓地板面積」為法定容積。
法定容積樓地板面積停車場另計,61000坪全數可作為商業設施使用
遠雄目前興建大巨蛋商城總樓地板面積149061坪-原公告開發量上限96000坪,爆增 53061坪(55%)。
2004.04.14
北市府函覆洪鼎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針對洪鼎申請釋疑「總樓地板面積有無包含可不計容積部份,如停車 機電空間等」,北市府不回應。
給不同廠商不同回應,違反招標公平性。
2004.04.15
北市府於工程會公告「申請須知內容更正補充公告稿」,其內容未包含4.14函覆劉培森建築師開發量上限解釋變更內容
隱匿大巨蛋招標申請須知開發量上限之重大變更,違反招標公平性。
2004.04.28
北市府於文體園區籌備處網站公告「請求釋疑事項公告稿」,始公開開發量上限解釋變更內容
大巨蛋BOT招商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前兩天
2004.04.29
北市府於政府採購公報正式公告可至籌備處網站下載「請求釋疑事項公告稿」
大巨蛋BOT招商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前一天
2004.04.30
大巨蛋BOT招商申請文件收件截止
開發量上限認定標準之重大訊息遭隱匿,最後只有「台北巨蛋企業聯盟(遠雄)」一家來投標!
2004.05.17
第二次甄審委員會。
「台北巨蛋企業聯盟(遠雄)」以零營運權利金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
遠雄怎麼敢以「零權利金」來參與投標?因為獨家知道量體變更的內幕?
2004.06.17~2004.09.23  
北市府與遠雄召開11次議約會議,大巨蛋議定BOT合約
北市府大幅變更大巨蛋BOT合約內容,侵害政府利益,遭監察院糾正在案,此11次議約會議記錄至今仍拒絕公開,黑箱密約!!
2004.09.30
第三次甄審委員會。
決議通過大巨蛋BOT合約議約定稿板條文。
甄審委員會看到的議約定稿版本是哪一份?
如果看到的是大幅變更放寬限制後的版本,甄審委員完全都沒意見?
2004.10.08
原協力廠商日本竹中工務店與劉培森團隊發函北市府聲明退出大巨蛋BOT案,並主張投資計劃書設計興建構想之智慧財產權。
遠雄只會蓋房子不會蓋巨蛋,最主要的技術團隊退出,大巨蛋BOT能繼續?
2004.11.25
第四次甄審委員會。遠雄擬變更協力廠商,決議暫緩簽約。

2005.01.31
第五次甄審委員會。
遠雄申請變更協力廠商為美國HOK與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
決議遠雄申請變更協力廠商尚符合「特殊情形」規定,依據申請須知資格認定之規範提供協力廠商資料,並修正投資計劃書。
美國HOK於2001年曾承攬大巨蛋可行性評估。
羅興華為徐少游建築師參與2002.11~2005.12大巨蛋先期規劃與可行性評估代表。
2005.05.23
第六次甄審委員會。
變更協力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不足,補件再審

2005.05.23
第七次甄審委員會。
以贊成7票:反對9票之投票結果,決議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

2005.05
北市府發函遠雄判定流標。

2005.08.23
2005.10.05
遠雄兩度向行政院工程會提起申訴

2005.12.07
行政院工程會撤銷北市府「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與「宣布流標」之行政處分。

2005.12.12
曹壽民,吳光庭與陳錦賜等三位甄審委員與與遠雄公司趙藤雄餐敘(第一次)
甄審委員可以跟趙藤雄私下吃飯嗎?
2006.01.09
第七次甄審委員會延續會議
確認遠雄變更協力廠商之資格不服申請須知之規定。

2006.02.21
曹壽民,吳光庭與陳錦賜等三位甄審委員與與遠雄公司趙藤雄餐敘(第二次)
甄審委員可以跟趙藤雄私下吃飯嗎?
2006.03.02
遠雄向行政院工程會提起申訴

2006.05.30
行政院工程會再度撤銷北市府「解散甄審委員會」「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與「宣布流標」之行政處分。

2006.05
曹壽民,吳光庭與陳錦賜等三位甄審委員與與遠雄公司趙藤雄餐敘(詳參下述黃珊珊議員質詢)
陳錦賜賬戶發現有290萬不明現金存入(詳參101年4月25日台北地檢署函)。
甄審委員可以跟趙藤雄私下吃飯嗎?
吃飯與290萬不明現金同時出現,行賄?

2006.06.19
第八次甄審委員會。
以贊成9票:反對2票之投票結果,決議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
因時空變遷,部份契約條文議請市府與遠雄配合修定調整。
有吃飯又有錢,一個月後甄審委員會的決議馬上大翻盤,裡面沒有鬼??
2006.08.14
第九次甄審委員會。
決議通過大巨蛋BOT合約定稿板條文。

2006.08.29
黃珊珊議員市議會質詢甄審委員與趙藤雄於甄審委員會前私下餐敘違法。

2006.10.03
馬英九市長與趙藤雄簽訂大巨蛋BOT合約
隔天是趙藤雄生日!
大巨蛋弊案成型!!
大巨蛋BOT合約大幅放寬招標公告的限制條款,遭監察院糾正在案。(BOT合約爭點整理詳參附件)
2008.1.24~
2010.6.28
大巨蛋重提環評與都市設計審議案,送審量體為590100平方公尺,遠超過公告招標317800平方公尺之開發量上限,歷次審查均未通過。
遠雄實際開發量體大幅超過公告招標之開發量上限。
2009.09
監察院糾正大巨蛋案

2010.6.28
北市環評大會以量體過大,交通問題無法解決為由,認定大巨蛋不應開發

2010.10.7
遠雄重提大巨蛋替代方案送都市設計審議,開發量體微幅縮減3.5%(57萬多平方公尺),縮減之樓地板面積多為地下停車場
違反環評否決之理由。
環評尚未獲得認可,開發許可無效。
實際開發量體大幅超過公告招標之開發量上限。
2010.11.27
郝龍斌市長連任成功

2010.12.9
大巨蛋替代方案通過都市設計審議
違反環評否決之理由。
實際開發量體大幅超過公告招標之開發量上限。
2011.01.25
郝龍斌四人幫要角李永萍與莊文思前往北市環保局拜訪局長吳盛忠商討大巨蛋環評替代方案
幫郝龍斌下指令全力護航大巨蛋通過環評?
2011.03
大巨蛋環評替代方案第一次審查,8位府外委員一致砲轟認定不應開發,但主席吳盛忠不以投票表決,逕自裁示補件再審。
當天府外8位府內5位,投票表決必遭否決,吳盛忠技術性迴避表決。
2011.5.26
大巨蛋環評替代方案第二次審查,環評主席吳盛忠主導有條件通過。
護航成功!
2011.06
大巨蛋替代方案環評定稿本出爐,大巨蛋都審完成核備,遠雄未依環評審查結論「本基地忠孝東路側應再退縮一車道」變更設計。
北市府明知遠雄應依照環評審查結論重新設計大巨蛋園區退縮車道方案,卻包庇遠雄以違法的規劃內容通過都審與環評核備,圖利遠雄得以節省數千萬重新規劃設計的費用。
2011.6.30
大巨蛋取得建照
實際開發量體大幅超過公告招標之開發量上限。
※資料整理、製表:松菸護樹聯盟

2014年6月5日 星期四

「桃縣府要求」 機場捷運轉運站停車位過多惹議 補件再審

2014年6月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5日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為機場捷運提出第四次環差案,為A21站(原B8站)建立「桃園環北轉運站」。此轉運站雖表示未新增用地,但因縣府要求,一口氣開出遠高於轉運需求的數百席汽機車停車位,引發環評委員疑慮,要求補充整個計畫與原有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等資料,並釐清相關權責管理後再送審。
原環評以「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在2001年1月獲通過,其中A21於2010年第二次環差時由B8更名。「只是說要有一個站」原環評當時並未提出車站面積跟配置計畫,亦無設置轉運站的計畫,此次提出變更,則是在A21站範圍內設置轉運站,但並未新增用地。
機場捷運將於年底通車,高鐵局表示,A21站距中壢市區有3公里遠,基於通車後捷運接駁與旅客服務需求而設立轉運站。
轉運站開發面積佔地1.52公頃(相當於4,958坪),基地建蔽率60%,容積率為380%。新設設施除了簡易月台候車亭、景觀植栽外,更有177席汽車停車位、128席機車停車位。
但相對於簡報中的評估,環評委員紛紛質疑停車位數量過高。高鐵局評估全天人次到站離站合計約4,900人次,「尖峰時段轉運站場站各運具別衍生人旅次」中,就算上午尖峰時段,每小時停車換乘(P&R)汽車15次、機車77次、而接送轉乘(K&R)汽車77次、機車77次。且無腳踏車停車席的安排,但簡報中預估上午尖峰腳踏車的使用就將有46次。
高鐵局副總工程司饒國政表示,此設計為桃縣府所要求,除了捷運轉運所需外,也納入當地市區交通所需。而且,高鐵局代辦後,將來也會將管理權再變更給縣府,由縣政府經營管理,但土地仍屬中央所有。饒國政強調,這有許多前例可循,不僅是桃縣府,大多縣市政府都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101.05.29-場區空拍照片,後方即為停車場預定地,取自捷工局網頁
此土地當初是以區段徵收的方式取得,如今卻以遠多過需求的規模設立停車場,且停車場為何需要「基地建蔽率60%,容積率380%」的規模?面對委員追問,高鐵局表示,此停車場只是短期、暫時,因應通車後需求。至於,將來桃縣府是否將改建為共構住宅、商城等設施,饒國政表示並不清楚,也與高鐵局無關,但在2004年桃縣的「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書」所做都市計畫變更中,應該有詳細規劃。
環評委員對此感到疑慮,中興大學水土保持系教授游繁結表示「土地使用方式很奇怪」。認為轉運站應該是桃縣府為了當地交通的因應措施,為何要算在機場捷運裡?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專任教授李育明亦質疑,若在公路旁開設停車場,會以公路環差為名送審嗎?因此委員要求高鐵局將此計畫與原先環說書、該地區都市計畫的關係及釐清權責等資料補齊再送審。環署綜計處亦建議,應盡早釐清該計畫管理權責。

高檔villa進屏東車城? 用水、汙水處理疑慮多 補件再審

2014年6月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屏東車城國際觀光旅館開發計畫」5日送進環署進行環差審查,在降低建築量體、樓地板面積的狀況下,將原本450間客房的集合式旅館,變更為80間獨門獨院或雙併的高檔villa,但其一棟一泳池的設計讓用水、汙水處理成為疑慮,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補件再審。
屏東車城將出現高檔villa?綠意環繞的同時,卻也將產生水的問題。(模型圖,翻攝自簡報)

降低開發強度  改走超高級路線

此開發案位於屏東縣車城鄉海口村台26線旁,佔地10.9公頃,2000年有條件通過環評。在投資者易主後,此次提出環差變更,改走高檔路線,將改變建築形式、房間數、員工人數等,樓地板面積由63,889平方公尺降為45,275平方公尺。
投資的華欣資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原設計450間客房,可容納住房遊客990人、外來遊客817人、員工675人,會改為獨門獨院或雙併的高檔villa,總房間數80間,可容納住房客160人、外來遊客200人、員工290人。
廠商表示、這80棟villa將在上萬棵原生種樹木的環繞之中。華欣公司強調,此開發案降低了強度及建築量體,但品質提高很多。因為這塊基地為植披圍繞,具有世界頂級酒店的景觀,檔次高到峇里島、夏威夷都不見得找得到;他們更找了萬豪國際酒店集團旗下頂級的Ritz-Carlton團隊來管理,要藉此提升台灣觀光業,與世界頂級酒店接軌。

汙水排乾枯野溪  環委反對

但其一棟一泳池的豪華設計,每日補注用水需求就達到300CMD,雖然住房遊客數減為原計畫的1/6,但用水量卻未隨之減少,每日尚需433.5CMD,用水、汙水處理成為疑慮,在書面意見中便有7位環評委員對此表達疑問。
華欣公司出示自來水公司同意供水文件證明,表示水的來源無虞。但其汙水處理計畫,卻無法說服小組。
華欣公司評估,每日產生的汙水量約為132CMD,將採晴日全數回收進行澆灌,日降雨量達20mm的雨日則放流。而其汙水處理廠最大處理量為200噸,處理程序為脫氮除磷及MBR(活性汙泥膜濾法)。
環評委員李育明提出質疑「游泳池的水去哪裡了?」,表示既然每天補注了300CMD,排出的水卻不見說明;如果已逸出到周圍,也表示該地植物已無再做澆灌的空間。
對於雨日放流,華欣表示將排向鄰近野溪。但主席游繁結嚴肅指稱該野溪早已乾枯,並指出華欣稱其尚有流水,恐怕是選在雨天去看的。游繁結認為將汙水排進已乾枯的野溪而通往大海並不妥,同樣要求詳細說明。
屏東縣環保局亦表示,目前光是恆春半島就有兩個觀光飯店開發案正由屏東縣進行環評審查,分別提出汙水回收率達100%、80%,因此要求華欣應提出估算,不能中央與地方不同調。

2014年6月4日 星期三

葉世文力推航空城 立委:暫停審議啟動聽證

2014年6月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八德合宜住宅索賄案爆發,前桃園縣副縣長、前營建署長葉世文、白手套蔡仁惠、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等人都遭檢方羈押。而這幾位參與其中的桃園航空城案,也重獲社會關注。
4日上午立委田秋堇、尤美女、學者蔡培慧與當地居民舉行記者會,要求在釐清此案是否同樣涉及不法前,先暫停審議程序,並立刻啟動行政聽證。但到場的營建署城鄉分署副署長洪嘉宏、民航局副局長方志文面有難色,始終無法正面答覆。「要你們開聽證,怎麼好像要殺頭一樣?」立委尤美女批評。
爆出弊案的八德合宜住宅正是航空城的一部分;攝影:賴品瑀。

葉、蔡、趙三人密切參與  民間盼重新檢視航空城計畫

此案將由民航局出面舉辦行政聽證,但目前所知,預備聽證會與聽證會都將安排在今年10月,且討論內容僅限特定農業區的土地徵收部分。民間則認為討論範圍需全面納入航空城計畫,而且本月底內政部的區域計畫委員會大會在即,聽證會應該在其之前舉辦討論才有意義,因此要求立刻展開行政聽證程序。
以一、擴建桃園國際機場,二、增設第三跑道,以及三、自由經濟示範區為名,航空城列為愛台12建設與國家重大建設。但除了稱作「蛋黃區」的一~三項之外,尚有「蛋白區」,即「航空城都市計畫」。其欲進行大規模土地徵收,引發居民抗爭,合計發出近2千筆的陳情案。對此爭議,社會輿論也批評是政商加碼圈地的開發炒作,同時第三跑道的選址也將填平兩座大埤塘。
而此次爆發弊案的八德合宜住宅,其實就是航空城計畫中的一小部分。八德合宜住宅僅佔2.12公頃;尚有合宜住宅16.73公頃、安置住宅9.9公頃。
遠雄已在自經區預定地佔下大塊「遠雄自貿港」;攝影:賴品瑀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祕書王寶萱表示,葉世文在營建署任內一手推動航空城計畫,桃縣長吳志揚更曾表示,邀請葉世文擔任副縣長便是為了加速推動航空城。
如今弊案爆發,回顧航空城計畫一路走來,葉世文、蔡仁惠等人都密切參與,遠雄更已在自經區預定地佔下大塊「遠雄自貿港」。
王寶萱對整個計畫中的官方到審委都有質疑,因此民間團體提出內政部應暫停審議重新檢視計畫,並立刻啟動行政聽證程序。
遠雄弊案相關人士與航空城計畫推動時間軸
時間
事件
相關人士
2012.10.02
行政院成立「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劃專案小組」下設「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開發建設」、「產業規劃及招商」三個工作小組
桃園縣副縣長為三個小組召集人,前後任分別是李朝枝、葉世文
2013.03.27
核定「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建設計畫」、「桃園航空城附近地區建設計畫」為重大建設計畫
當時營建署長為葉世文
2013.04.28
航空城計畫通過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徵收範圍確定
營建署長葉世文為區域計畫委員會委員
2013.06
葉世文轉任桃園縣副縣長,持續推動航空城計畫

2013.11.09
航空城迫遷戶老農喝農藥自殺

2013.12.23
航空城計畫爆數字造假

2013.12.30
航空城計畫在都委會部分通過,未通過的部份持續審查中
桃園縣副縣長 葉世文
都委會審查委員 蔡仁惠
2014.02
吳志揚縣長於記者會宣示,航空城將以「先建後遷」原則,提供八德合宜住宅給拆遷戶
遠雄集團 趙藤雄
2014.05.30
桃園縣副縣長爆收賄、蔡仁惠為白手套

2014.06.02
桃園縣長吳志揚宣布撤換五名局處首長,其中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地政局長林學堅皆負責桃園航空城計畫
城鄉發展局長 吳啟民
地政局長 林學堅
資料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合宜住宅徵土地  在地居民:抗爭、下跪官不理

桃園在地聯盟成員林麗裡表示,諷刺的是,之前葉世文獲選模範公務員,就是因為合宜住宅政策。但在民間看來,合宜住宅就是圈地徵收居民的住宅,把他們趕走、讓他們成為沒有住處的人,並圖利財團。林麗裡痛批,產官學界合汙,反而形成一條龍,包攬了土地開發;民眾怎麼抗爭、甚至下跪相求,都充耳不聞。
當地居民蔡美齡表示,抗爭後她所在的社區雖獲保留,卻遭包圍只剩一條路可走,民航局工程局長潘陳火卻在公展說明會等場合一再恐嚇「就是要把你們圍起來,讓你們淹水」,讓許多居民感到害怕而自行搬走的囂張、殘忍行徑,都只是航空城案諸多不合理的其中一角。
因此他們認為若吳志揚等人要真的展現誠意,就必須暫停該案審查程序,先進行調查。

營建署城鄉分署:收賄為個人行為、不能停止審議

營建署城鄉分署副署長洪嘉宏;攝影:賴品瑀
對此,營建署城鄉分署副署長洪嘉宏仍表示,營建署內部已展開調查,但葉世文與蔡仁惠收賄僅是個人行為,就算他們在航空城一案中也有不法行徑,但審查的區委會不管是小組或大會,都不是少數一兩個人足以左右結果。
若葉世文在航空城案確有不法,此案是否將會停止?面對媒體提問,洪嘉宏表示,是否停止此計畫仍須看行政考量而定。
至於立委田秋堇提議在內政部內部調查結果出來前,先停止審議航空城;洪嘉宏認為,內部調查跟審議兩者應可同時平行進行,甚至表示需要維護已同意戶的權利,不能暫停審議。
洪嘉宏一再重申,就算本月27日如期進行區委會大會做出結論,在正式公告之前就無法定效力,因此洪嘉宏承諾民間團體,在聽證會之前可以不正式公告大會結論。

立委籲召開聽證釐清爭點  重建公民信任

立委田秋堇指出,此案有諸多疑點需要釐清,包括民航局、桃縣府與營建署三方,始終未正式向民眾說明「蛋黃區」計畫核心之必要性,因此應據行政程序法召開行政聽證會。
田秋堇指出,之前營建署一系列的20多場說明會密集且低調,不但民眾到了第8場才自行在網路上發現,當中大多場次也僅有3、5位委員到場;去年底的審議大會甚至不讓自救會進場旁聽,並沒有做到資訊公開、民眾參與。
「聽證會對公務員其實是保障阿!」田秋堇如此喊話,指出葉案爆發後,航空城也將受檢視,若葉世文在其中確有不法,藉聽證會在民間的監督下釐清爭點,以免清白的公務員受牽連,且目前官民雙方信任感低,在有爭議的狀況下不斷趕進度,只會讓民間更擔憂其中有鬼。
太多爭議,讓民間認為航空城有鬼:攝影:賴品瑀
田秋堇指出,此案目前許多程序前後顛倒,因此「亂成一團」,蛋黃區的機場擴建是否有需要,自經區也尚未通過,航空城計畫中卻已經開跑等,都沒有好好釐清,更別說蛋白區中有大量桃縣府與營建署自行擴充的都市計畫。
比如要改善桃園機場是否一定要擴建?或是應優先加強管理?這一點就有討論空間,之前監察院也對此提出過意見。
田秋堇以香港為例,機場面積與桃機相仿,卻可成為國際交通樞紐,這點就說明不是只有擴建一途。民航局副局長方志文則回應,雖地面面積相仿,但兩者在天空上的空域大小有差別,因此香港每小時可達64架次,台灣卻僅有50架次。
田秋堇表示,由此可見,類似疑慮到底誰對誰錯、誰有理?在航空城案中,當局與民間都不曾好好對話,更顯聽證程序之必要。

「以路就樹」不可行? 大巨蛋爭議 北市府、民間針鋒相對

2014年6月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為了搶救大巨蛋旁的光復南路行道樹,護樹團體已在當地守護1個多月,3日傳出北市府承諾,在夏天結束前,不會移植這些樹。儘管民間提出的「以路就樹」道路設計變更,遭市交通局批為「不可行」;但樹保委員與交通學者皆認為,交通局不該消極以對,應擬定可行方案,盡力保留行道樹,讓這起爭議,獲得了更多討論時間與空間。
目前光復南路行道樹已遭斷根,並以石塊重壓以免傾倒
在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及遠雄賄案爆發引發社會熱議,同屬遠雄旗下的台北大巨蛋BOT案多年來亦爭議不斷。而大巨蛋工程在移植大量樹木後,目前已完成大半建築體,然而近日又因道路拓寬工程,粗暴移植周遭的行道樹,激起了護樹民眾的抗爭,自4月23日起展開佔領行動。
樹保團體在會議前舉行記者會,痛批大巨蛋亦是一樁弊案
3日上午,北市府以召開「研商護樹團體為保留路樹針對光復南路側所提路型調整方案」會議,回應民間團體的訴求。
會議中討論大巨蛋旁光復南路側路樹「以路就樹」的民間提案,並企圖釐清這些行道樹是否樹齡已超過50年,與移植後的維管計劃。
為因應大巨蛋預期帶來的人潮與車流,遠雄計劃拓寬忠孝東路以北至市民大道的光復南路路段,將南北向道路各增加1至2個線道,而此舉將移除光復南路東側的所有行道樹。為了搶救這些樹木,護樹志工們設計出「一棵樹都不用移」的道路變更設計方案。
但北市府交通局接受遠雄提供的報告,並據此做簡報,表示民間所提出的「護樹版」方案會嚴重影響交通。交通局評估,該方案將造成道路服務水準由D級驟降為F級。包括道路容量不足、公車繞行迴轉、路口平均延滯秒數倍增等後果,嚴重影響交通。
北市府採用遠雄的意見,批民間護樹版路型「不可行」
但民間團體批「有領薪水的是你們!」強調遠雄不僅未遵守此案「退後一車道」的環評承諾;也未達到2011年北市府曾要求往後市內公共工程,都需提出不砍樹的計畫。如今交通局面對民間提出方案,應視為「拋磚引玉」,藉此繼續發揮專業、尋求更好的方案,而非一味批判民間版不可行。
起草「以路就樹」護樹版方案的台大土木系學生簡佑遠強調,交通局所指出護樹版的問題,部分也出現在現有的都審核准版中。北市府避談大巨蛋應退縮1車道的環評承諾,是否圖利遠雄還有待釐清;但市府卻討論那些樹的樹齡是否超過50年、或僅有46年、是否具有樹保資格等問題,試圖轉移焦點。
對此,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認為,這表示市府不願承認自己先做了錯的計畫,如今只想用犧牲老樹的方式來解套。
在民間團體追問下,交通局官員坦誠簡報資料來自遠雄。游藝指出,民間護樹版方案,其路型與敦化北路一模一樣,敦化北路路段已有小巨蛋與商城等,但運行多年來並無如交通局所預測的交通狀況惡劣,因此他質疑這份報告的可信度。
樹保委員們表示,之前的樹保會議上,絕大多數委員都是支持保留這些樹木的;為此他們還尋訪當年執行植樹工程的廠商,確認那些行道樹是為了1972年蔣總統就職而種。因此他們質疑,在此特殊狀況下,選用樹木可能不見得如公燈處推測,選用僅5年左右的苗木,也許會更大,因此公燈處推估的樹齡46年還有討論空間,需由市府調出當年的採購契約等文件來證明。
北市府提出1973年空照圖,並一再以「微小黑點」稱這些行道樹,認為其樹齡不足50年
而這個軼事也顯示,這排行道樹有其特殊歷史意義,這也是樹保條例中評估的一點。因此樹保委員與列席的交通學者黃臺生皆認為,交通局不該僅消極批評民間版不可行,更應該繼續研擬可行方案,盡可能保留這些行道樹。擔任會議主席的副市長張金鶚亦表示,將繼續安排討論。
民間團體指出,目前已達夏季,並不適合移樹,此論點得到樹保委員的一致認同,因此張金鶚亦承諾,在這個夏天結束之前,不會再有移植行為。
這也表示,光復南路是否能夠「以路就樹」,為樹退後一個車道?還有討論時間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