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大肚山裡造林抵空污? 環團籲監院糾正中市

2015年4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台中市政府與中龍鋼鐵在大肚山地區的山陽坑保安林進行的「空污綠化回饋」造林計畫,在原已是森林保安林裡種小苗,且定期進行「林下撫育」等除草工程,造成森林下幾乎「寸草不生」,當地原生數百種的小樹、幼樹等植被反慘遭清除 。
21日環團前往監察院,要求監院徹查中市「種樹抵空污」的行為,更要求林務局全面檢討造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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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危植物狗花椒幼樹「被除草」  環團心痛
2012年,由於中龍鋼鐵擴廠計畫將增加空污及溫室氣體排放,以捐贈綠化回饋造林經費1,187萬元作為抵減,並由台中市政府執行。
但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指出,中市府所選的造林地點為大肚山山陽坑保安林,本就是台中大肚山地區保留自然度最豐富的森林,甚至有石虎出沒的紀錄。中市府選擇在此進行「抵空汙」的造林,十分不恰當,該團體也在3年前就向市府指出錯誤。
中市府在該地種植櫸木、苦楝、白雞油、鵝掌藤、女真等5種造林木,合計4萬8千株。蔡智豪指出,日前發現該造林地至今持續定期以除草劑、割草機清除森林下數百種的小樹、幼樹等植被,此舉等同於「殺嬰」,反而破壞了森林原生態,將讓保安林失去自然復原能力。
蔡智豪指出,這些遭到清除的幼樹,種類有狗花椒、厚殼樹、九芎、裏白巴豆、雙面刺、白匏仔、野桐、相思樹等。其中瀕危植物「狗花椒」全台成熟的植株少於1千株,大肚山是其重要的生育地之一。因此他要求監院徹查中市府,並提出糾正案。
蔡智豪強調,中部地區空污嚴重,要徹底改善的根本辦法,就是實質削減污染源,所謂「種樹抵空污」僅是為企業打造的「贖罪券」,但上月台中市長林佳龍宣示要擴大辦理此政策,讓他相當憂心。
蔡智豪出示照片,當地原生植物的幼樹全遭「被除草」

在森林裡造林抵空污?  環團:造林準則應檢討

除了台中大肚山外,環團也曾在南投、苗栗、高雄等地發現類似案件,蔡智豪指出目前抵空污的造林計畫,地方政府大多選擇在公有山坡地進行。但公有山坡地多為保安林、國有林班地,這些區域原本就是森林,因此很少有合適區域。
「根本違反生態常識!」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批評,指出在已是森林的地區造林,種下需要陽光才能生長的小苗根本難以成功。「我可以人頭保證,根本不可能種得活,如果他們停止除草,最後會回來的還是狗花椒那些原來就在的樹種。」此舉形同只是消耗掉經費,更打亂森林原有的自然演替。
呂翊齊認為,這不光是台中市等縣市政府的問題,因為依照現行法令,他們的確沒有違法,因此是林務局應藉此檢討其「保安林經營準則」。呂翊齊指出,雖然此準則大多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清潔發展機制中的「造林和再造林計畫」來訂定,但其開宗明義第一條就強調,需確認該造林地點原本並非森林,不過我國各級政府卻迴避此部分。 

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RCA工人盼得遲來正義 法院認證風險概念 將影響後續工傷、環境訴訟

2015年4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阿窕!我們贏了!」RCA員工關懷協會會長劉荷雲激動向戰友黃春窕喊話,黃春窕則與許多受害工人一樣,因罹癌等疾病而無法親自到場迎接等待多年的遲來正義。17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宣判RCA(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等 95年度重訴更(一)字第4號侵權行為案,RCA需賠償5億6445萬元。
對此勝訴結果,RCA工人表示這個判決的意義是證實了RCA公司當年確實造成傷害,且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RCA工人堅持多年,終盼得勝訴
RCA工人原本所提出的賠償金額合計有27億元,如今僅判賠5億多元,自救會與律師團認為雖不滿意可以接受,劉荷雲表示,此宣判代表的是RCA當年確實造成污染,也該付出代價。
律師林永頌認為,此判決證實了污染造成傷害的因果關係,依照經驗,工傷與環境訴訟中,因果關係舉證一向非常困難。且包括死亡、疾病與無發病的3組都有獲賠,無發病者因面臨了患病風險增加而獲賠,也顯示法院有風險概念,這將影響往後的工傷與環境污染訴訟。
劉荷雲強調,雖然金錢不能彌補這些工人與家庭所受的痛苦,但這個判決等於告訴台灣所有廠商,對環境跟勞工造成傷害將付出代價。

RCA污染史  15年血淚抗爭

RCA案是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工傷案,國際大廠RCA公司於1970至1992年來台設廠,在桃園與竹北、宜蘭地區設廠生產電子及電器產品,並以電視機之電腦選擇器為主要產品。22年內使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31種有機溶劑、焊錫 ,不但留下了嚴重的土地和地下水污染,更造成上千員工罹癌。
RCA離台後,1994年開始陸續有工人身體出現異狀,1998年開始組成自救會挺身求償,在2004年正式控告RCA、奇異公司(GE)、湯姆笙公司(Thomson Inc)等3間跨國公司,並在2009年首次進入實體訴訟,黃春窕即為第一位出庭作證的RCA工人。
經歷了57次開庭、多次街頭行動、完成305份訪談問卷等努力,此案至去年12月終於走到一審辯論,並於今年4月17日宣判結果。

判決理由:廠商未善盡維護環境與污染管控之責

法院判決指出,RCA在台均未善盡環境維護與污染管控責任,任由欠缺專業環保評估與化學知識之員工,將已證實極可能對於人體有提高致癌風險之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等有機溶劑讓其在空氣中揮發、隨意傾倒地面及地下,導致該地區之土壤與地下水遭受污染。
除此之外,RCA公司未提供合法防護措施、亦未於廠房內設置合法的局部排氣裝置、整體換氣裝置;甚至,生產線員工飲用水及員工餐廳飲用水、員工宿舍洗澡水之水源也都是遭有機溶劑污染的地下水,讓致使原告會員及會員家屬經飲食、皮膚、呼吸曝露於高濃度之有害有機溶劑中。
而自關廠至起訴時,原RCA公司員工發現罹患癌症者高達1,300多人,其中已有221人死亡,且死亡人數仍陸續增加當中。對此法院指出,該廠員工及當地居民罹患癌症風險高達0.3%,高於在醫學上可接受值為0.01%到0.0001%、導致癌症以外的其他疾病風險的「非致癌機率」也高達16.9%,醫學尚可接受值小於1。

殺人經濟  工人失去的遠高於賠償金

因此在此判決中,雖尚未患病者,仍因高風險而長久面臨著恐懼與威脅而得到賠償,被害人分為ABC 3類,獲賠者共計445人。
A類為已死亡員工,已病故者47人、提告家屬139人,判准人數61人,賠償最高金額168萬元、最低金額92萬元,總金額7017萬元;B類為罹癌或其他疾病者,選定人數249人,判准人數243人,最高金額447萬元、最低金額50萬元;C類選定人數141人,判准人數141人,最高金額153萬元、最低金額30萬元。
劉荷雲想起多年過程,情緒激動
「一個都不能少!」劉荷雲對於仍有部分成員遭到駁回不滿,參與訴訟的辛鴻茂老先生也認為賠償金額過低,應繼續上訴。
林永頌指出,雖然這個金額在台灣一向偏低的賠償金額中的確已經不算低,但RCA與湯姆笙這些大型國際公司,資本龐大卻惡行重大,明知造成污染卻選擇靜靜關廠離開台灣,甚至刻意脫產,若是發生在他們的母國美法,賠償金絕對更高。至於如何跨國取得賠償,林永頌認為必須尋求美法兩國協助與國際壓力。
辛鴻茂的妻子多年前就以病逝,他認為賠償金額過低,仍打算繼續上訴
到場的RCA工人們為已經離世、重病無法到場與受傷的土地靜默祈福,工傷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強調,台灣所謂經濟奇蹟就是用這些受害者的生命、身體與污名所換來,但多年來政府始終不聞不問,目前國內職災率仍相當高,盼RCA案的判決能讓台灣反省「殺人經濟」,別再延續傷害環境、傷害勞工健康的政策。

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爭議聲中 環署通過空污核可、許可量釐清 六輕環差將重啟

2015年4月1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16日確認了六輕空污環評核可量與2012年7月的排放許可量,此確認完成後,六輕四期相關的多項環差案也將宣告重啟。
民間對此結論感到不滿
最近PM2.5議題與雲林縣府是否要停發六輕燃燒石油焦與生煤的許可證都爭論的火熱,上週公衛學者詹長權也公佈了大城地區健康檢查結果,直指居民體內重金屬含量超標就是六輕所致。如今要審查六輕相關的案件,雲林當地居民與環團全都到場,痛斥當地空污嚴重已經是三級空品區,六輕不能繼續擴廠。
面對民間的群情激憤,會議主席顧洋強調,此會議僅是數字上的確認,並不涉及是否擴廠,雖然民間有許多感受想表達,但對環評來說,還是得由數字來做管制的基礎。
去年4月第258次環評大會中,鑑於六輕四期多個擴建計畫審查中,空污排放相關數據總是「兜不攏」,環署因此提出由環保署、雲林縣環保局、六輕與民間團體共同釐清「環評審查核可量」及「2012年7月許可量」,完成後再繼續進行相關環差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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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提出以2012年7月的許可證為基準,進行相關的污染物增減量計算,並據此說明排放的增減量。增量是來自與芳香烴三廠的產能提升,與醋酸廠的增設儲槽,自主減量則是藉著增設VOC回收設備、拆除排放管道與增設脫硝脫硫設備來達成。六輕聲稱,兩相抵減之後,TSP、SOx、NOx與VOC都將下降,更符合「增1減1.2」的原則。
小組接受這些說明,並僅提出要再說明新設空氣污染物防治設施的設計與處理效率,但民間仍表示無法接受,大批這些只是數字遊戲,直指擴廠的審查應該以實質的排放來討論,而非核可量。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在這些數據中,仍有縣府所發出的許可量大於環評核可量、數筆資料申報量高於許可量與六輕低報部分許可量數值以求總量不超過規定等問題,並非已經完全釐清,不能草率結束此案。
陳椒華更指出,更大的問題是當初環評的核可量給的太多,目前六輕的核可量與實質排放相差了三到四倍之譜。雖然理論上核可量還有餘裕狀況下,廠商要再擴廠旁人無法置喙,但六輕明顯造成傷害,中部地區也即將正式宣佈為三級空品區,當然不能再有任何實質的增加排放,更應該檢討當初濫發的核可量。
會議結論
環署綜計處確認,此研商會議已告完成,待六輕完成會議所提的要求後,暫停中的幾個環差審查就可重啟。

9月空污旗全面升 立委:標準加嚴、更要有上位政策

2015年4月1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找不到高科技工作?我們更找不到乾淨空氣!」中南部地區環團發出怒吼,指出空氣污染已太嚴重,他們再也受不了。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6日上午舉行「空污旗還沒告訴你的事:空氣污染防制法總體檢」公聽會,希望藉由民間的意見,為空污法的修法做準備,會前環團手舉紅色空污旗並提出七大空污問題,指出高屏地區空氣持續惡化、三級空品區公佈遙遙無期、PM2.5指標與世界衛生組織規範差距太大等,要求政府相關部門能有具體回應。
PM2.5議題近期終於受到重視,教育部也陸續展開空污旗試辦,並要在9月全面辦理,但其依據環保署空品資訊以綠黃紅紫四色旗示警 ,卻遭批判標準過於寬鬆,反而有誤導民眾的嫌疑。
民間團體手舉紅色空污旗,強調中南部民眾對空污不能再忍
參與公聽會的立委趙天麟、田秋堇、劉建國陳節如與尤美女更表示,除了標準加嚴外,更重要的是相關部會如何實質降低空污,例如總量管制、權限回歸地方等手段,不能以「反正紅旗已經舉起,你們看著辦」的態度面對國民,只會繼續「知道了又能怎樣?」的困境,民眾除了設法不要出門別無他法。
但此屆立委任期僅剩一年、兩個會期,即便這幾位立委有心推動,是否能有實質進展,仍需觀察與施壓。
回應日前行政院長毛治國評論南部找不到高科技工作一事,中南部地區的環團怒批「找不到的是乾淨空氣,沒有乾淨的空氣,如何健康地成長?沒有健康,如何安心找工作?」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指出,他們從去年11月開始發起高屏地區升空污旗的行動,當「PM2.5指標進入第四級或PSI大於100」時及升起紅色空污旗,以高雄左營為例,半年來上課日總共85天,有其中需升空污旗竟高達64天。
但目前環署的空污指標,卻遭批比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寬鬆許多,王敏玲解釋,民間以 PM2.5濃度達36µg/m³以上或PSI大於100作為升旗標準,但環署的標準卻是將35以下列為綠色的低級,36至53為中級的黃色,建議敏感族群減少戶外活動,54至70紅色的高級則建議任何有人若有不適要考慮減少戶外活動,71以上則屬「紫爆」,建議敏感族群避免戶外活動。反觀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是25以下才能列為綠旗。
國內現行空污警示標準
「搶救兒童就不要欺騙孩子」田秋堇聲援民間團體,更批欺騙的源頭就來自過於寬鬆的標準。王敏玲指出,12歲以下兒童當然屬於敏感族群,但如今卻陷於不運動有害健康、出外運動又面臨空污傷害的狀況,讓家長相當擔憂,認為若民眾輕信標準過寬的空污旗來作息,將嚴重傷害兒童及國人的健康。陳節如跟尤美女更直說空污防治不從嚴把關,就將從為社福問題,甚至加速健保的破產。
世衛的空氣品質準則值(AQG)提出PM2.5的長期暴露,最低水平是10 µg/m³,而民間團體要求,我國的標準至少應比照世衛第三階段的過渡時期目標15 µg/m³。
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發起人葉光芃指出現行標準太過寬鬆
除了要求環署比照世衛加嚴標準外,公聽會中更追究如何實質減量,經濟部與環保署因對工業污染的把關不獲認可而遭到砲轟。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直指,長期監督環署環評審查,發現環評對健康風險評估總以增量而非總量再考量,讓身陷嚴重污染的中南、高屏地區,都已屬三級空品區了,污染仍持續增加。
環署主秘謝燕儒 回應,環署除會加嚴空品標準與指定三級空品區的管制,也會加嚴各項排放標準,更要對特殊工業區的監測,第一波就是六輕與林園,將於6月展開。經濟部則表示,將會繼續推動產業智慧化與綠色化,並減少用水用電,尤其將對大企業有高於中小企業的要求。
「不見上位計畫,是災難的開始。」劉建國表示空污是國安問題,不能只是繼續要求國民設法避免。至於往後空污法該如何修法才能有空品更實質的改善,學者則建議將相關管制的權責下放給給地方政府。
台大環工所教授張能復指出「有權力沒責任、有責任沒權力」正式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對空污問題時的窘境。成大法律系教授王毓正指出,空污問題攸關民眾健康,理當授予地方自治權限來解決。義守大學助理教授吳明孝亦認為,環保事項都該屬自治範圍。王毓正強調,目前的空污法,立法精神是以「經濟」為本位,相當不合時宜,建議展開修法時,應該調整此態度,並讓地方政府有實權管理。

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西移860公尺避白海豚 台電芳苑離岸風電計畫過初審

2015年4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西移風機基地860公尺,將計畫避開魚礁、白海豚棲息地範圍後,台電在彰化芳苑的「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15日通過環評初審。
此次審查,台電提出施工營運工程相關污染與對生態、沿岸漁業與地質等項目監測與減輕對策獲得認可,但通過此案的同時,小組召集人顧洋也提醒,此案位於外海,後續如何追蹤監督,將是一個課題。
台電彰化芳苑的「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施工期間鳥類監測位置示意圖。
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是政府為了推展永續綠色能源,由能源局示範獎勵的基礎計畫之一,由於彰化海岸風場相當優良,工業局曾表示對身為前導的此計畫感到相當期待。
台電此案是台灣第三個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也是官方的第一個,另有民間海洋風力發電公司提出的「竹南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福海風力發電公司位於彰化海岸「福海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並陸續通過環評。
但由於此案選址在彰化芳苑外海水深15~26公尺的地區,靠近「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的預定範圍,而在之前的審查中,小組要求台電評估施工、營運至除役階段,對白海豚生態的可能影響,更要求台電評估風機西移可能。

風機避白海豚棲息環境  林務局關注噪音影響生態

今次再審,台電提出將基地距海岸最近距離由原本的6.7公里西移至約7.2公里,最東側一排風機重新配置於原風機西側及南側,距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達860公尺以上。
林務局對此變動表示可以接受,並另要求台電應持續對周遭的海洋哺乳類、鳥類與蝙蝠等進行相關生態監測及研究,以利理解噪音音頻與音量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衝擊沿岸漁業、養殖?  夏季刺網、一支釣受影響

除了降低對白海豚的衝擊外,沿岸漁業與淺海養殖會受到什麼影響?漁業署與環委劉小蘭再次提醒之前的問卷調查都顯示「有條件贊成」的漁民比例有二、三成,應該重視。
台電公司則回應,彰化目前已無捕撈遠洋及近海漁業,他們評估,施工期間將會影響夏季刺網及一支釣漁民作業,但對拖網與定置網作業影響極少。

電纜舖設位潮間帶  台電稱對水鳥影響小

而對於當地芳苑灘地水鳥的影響,台電公司則表示由於電纜舖設的地點是潮間帶,對覓食區衝擊不大,而且外海風場也不是主要鳥類遷移路徑,推測應無撞擊可能。
此案在第三次初審時獲得通過,台電承諾小組要求,在環評報告有單獨章節更詳盡監測對經濟魚種的影響,同時鳥類、鯨豚類及魚類等追蹤監測時間也會再增長,而這些資訊也將即時修正管理並上網公告。

預備聽證兩週要趕12場 交部仍拒航空城全區聽證

2015年4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桃園航空城計劃原擬於18日起擇定4天舉辦12場預備聽證會,但卻僅有機場園區所在的特定農業區地主參加而惹議。在15日的立院交通委員會中,多位委員以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為航空城一案進行全區聽證會,甚至要求暫停預備聽證
3月時民眾至行政院門前抗議
雖然這些臨時提案通過了,但交通部長陳建宇仍以土徵條例為擋箭牌,僅願對特定農業區部分辦理,在多位綠委的猛攻下,陳建宇仍堅持立場,表示雖尊重交委會的看法,但是否要舉辦全區聽證,由於涉及全國,必須和桃園市、內政部等相關政府機關研究如何處理。
而預備聽證是否將暫停,對照交通部原訂一天同時舉辦3場,花4天在兩個週末中完成的「趕進度」態度來看,立院的決議恐怕將遭置之不理。
行政院列為重大建設的「桃園航空城」,徵收民間土地廣達3千多公頃,是台灣史上最大的區段徵收案件,除了「蛋黃區」的機場擴建外,當時的桃園縣府大肆在周邊「蛋白區」計畫開發,讓上萬人因此迫遷而爭議不斷。當地反對派的居民與聲援的民間團體兩年來不斷要求「全區聽證」,以檢討此案當中的各項目的必要性何在,卻一直無法得到正面回應。
在今年桃園市長鄭文燦上任後,已宣布將就市府所涉及的部分進行全區聽證,但由中央的交通局所負責的部分,卻仍堅持僅在8月對特定農業區進行聽證,且將於本週末開始展開12場「預備聽證」程序,而交通部所負責的達1400多公頃,屬特農用地地主高達8千多人。
15日交通委員會中要求交通部召開全區聽證會,但陳建宇卻引「土地徵收條例 」,提出僅有特定農業區需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認為交通部完全是「依法行政」。
土徵條例第10條的相關規定為第3項「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陳建宇將此解讀為僅有特定農業區才需要辦理聽證,讓召委劉櫂豪等立委相當不滿,直批曲解法令,劉櫂豪表示,此法不等於對其他部分召開聽證就是違法,只要有需要辦理聽證,就可以按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辦理。劉櫂豪更批,行政程序法的位階為基本法,當然高於土徵條例,陳建宇將土徵條例凌駕在行政程序法上,是錯誤的法律見解。雙方皆表示自身有法律專案,對此互不相讓。
劉櫂豪vs陳建宇
受邀到場的環境律師詹順貴則指出,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3項的增訂,僅是作為內政部於進行徵收審議時,符合該條所定要件,即必須舉行聽證的發動條件。並不等於規定聽證可以交由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行,更非用來將能參與聽證的利害關係人,大幅限縮成只限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的所有權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寶萱表示,長期協助居民爭取全區聽證會,就是因為「看不到徵收的必要性」。王寶萱指出,如果交通部認為海軍基地的跑道長度寬度不足擴建為桃園機場第三跑道,那麼徵收附近的土地即可,為何要另外大舉徵地?而自貿區、產業專區的必要性也一直沒有得到討論。王寶萱更指出,交通部除了拒絕全區聽證外,也不願先做環評,但要是如交通部所計畫,先進行徵收再展開環評,不就表示環評一定給過,否則已經徵收的土地該如何處置?
面對陳建宇希望加速進度,立委羅淑蕾反問若「桃園市的聽證會結果是不做了,那怎麼辦?」陳建宇表示蛋黃蛋白可以脫勾,此言後續也引發質疑,立委李鴻鈞表示,既然交通部認為第三跑道、第三航廈的擴建最急迫,那就別在拿自貿區等畫大餅,以免兩頭空。
「真的有誠意要解決問題嗎?」立委管碧玲指出,就是由於中央拒絕進行聽證,反使整個案子裹足不前。立委田秋堇更勸告陳建宇「做全區聽證的時間是很划算的」,田秋堇更認為航空城案如此繁雜,藉由聽證會釐清各項的必要性,才對所有的行政官員都是最有保障的。
交通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必須就航空城區段徵收進行全區聽證,且參照過去中科三期、湖山水庫等重大開發案的聽證會往例,邀集民間團體與行政機關共同籌備聽證會,並推舉專業而公正的第3方主持人團,以確保結論的公信力。
「不是我一個交通部可以解決」陳建宇表示土徵議題涉及對全國性影響,必須與徵收主管機關內政部,以及辦理「蛋白區」區段徵收的桃園市一起討論,但立委們認為在桃園市已經表態要作聽證的狀況下,若交通部願意作,內政部也不可能反對,決定權仍在陳建宇自己身上。
而王寶萱則指出,除了僅特農區地主可以參與外,排除了民間參與的預備聽證會也明顯做不到「釐清爭點」與「議定程序」,預備聽證會中有此兩大程序瑕疵,民間團體將會循法律途徑追討。

2015年4月14日 星期二

中南部6縣市宣示「聯防」抗空污 禁燒石油焦、煤時程仍不明

2015年4月14日雲林斗六訊,賴品瑀報導
14日上午,環署於雲林斗六舉行防制中部及雲嘉南地區 PM2.5 公聽會,包括台塑六輕、台中火力發電廠、中龍鋼鐵等中部空污排放大戶皆到場提出改善與精進方案,宣稱已削減排放量;但民間指出目前空品感受相當惡劣,報告過程中不停表達憤怒,更質疑廠商的報告真偽、指出法令與環評承諾過於寬鬆,至今仍未比照WHO標準等,高喊「關掉六輕 改變台灣」!環團更口徑一致,猛攻六輕燃燒石油焦與煤發電一項,要求今年就禁燒。
民間對空污現況相當不滿
場外,雲林縣長李進勇也與中彰投嘉南等縣市首長,宣示將以「區域聯防」的方式處理PM2.5問題,宣言「禁燒生煤及石油焦」。但由於雲縣府目前僅以推動「禁燒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來要求禁燒,表示須依法接受六輕申請並從嚴審核;未承諾走「停發許可證」一途,因此這份宣示並未明確提出禁燒時程表。
雲林縣長李進勇與中彰投嘉南等縣市首長,宣示將以「區域聯防」的方式處理PM2.5問題,但尚無提出做法與時間表。
此公聽會是3月時在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中,立委劉建國提案要求環署2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至斗六當地召開防制PM2.5公聽會而來,而斗六即為全國空污最嚴重的地點之一。
環署空保處處長陳咸亨喊出推動總量管制、減量管制,目標每年減少5%以上。陳咸亨指出,2014年統計數據顯示,中部地區PM2.5高於空品標準的「事件日」平均每站110天,雲嘉南則是136天。
環署提出交通運輸上的改善,及餐飲、營建甚至改善露天燃燒、金紙行為,但公聽會中,意見最為關注的仍其中在工業排放上,而環署的資料上,也提出固定的污染點來源,主要來自電力、石化、鋼鐵與水泥業為主,因此六輕、台中港與指定工業區都列為排放標準需加嚴的。
公聽會中,民間尤其把矛頭指向遭視為全國最大的單一排放源的六輕。彰化大城地區居民許立儀出示照片,巨大的黑雲因南風吹送,從六輕逼向大城地區,當地居民14位有1位得到癌症,得到慢性病的更多。日前所發佈的健康調查,也顯示當地居民尿液中重金屬超標狀況嚴重。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葉光芃指出,六輕同時有燃煤、石化與柴油,三者產生加乘效果。
其中六輕以石油焦與生煤發電的部分,更遭視為最大的PM2.5元兇,據雲縣府所發新聞稿,其評估若境內的六輕禁止使用煤及石油焦改以液化石油氣或天然氣等乾淨燃料,可減少的空污包括硫氧化物5,595公噸/年(40%)、粒狀物757噸/年(73%)、氮氧化物8,200噸/年(53%)。
「台塑應該考慮關閉麥寮發電廠」前雲林縣縣長蘇治芬到場建言,認為台塑應該考慮發展綠能,取代燃煤電廠。「禁燒石油焦與煤就是根本解決PM2.5的辦法。」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直言。莊秉潔更指出,在其研究中,國內廠商普遍有低報空污排放的嫌疑,尤其是六輕的部分。
然面對民眾期待雲林縣以宣布停發許可證來禁止石油焦與煤,雲縣府仍以推動自治條例來回應,表示已完成草案預告與公聽會,但何時才能實際完成修法,議會是否會支持,民間仍認為緩不濟急,要求縣府以運用不續發來馬上展現實際作為。但蘇治芬卻以信賴保護原則為由,認為不續發有違法之虞,因此提出呼籲六輕主動關掉發電廠。
此言讓民間團體相當不滿,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指出,依空污法的第六條「三級防制區內,既存之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污染物排放量;新增或變更之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達一定規模者,應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且其污染物排放量經模式模擬證明不超過污染源所在地之防制區及空氣品質同受影響之鄰近防制區污染物容許增量限值。
第七條「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應依前條規定訂定公告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並應每二年檢討修正改善,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之。」,而雲林身為三級空品區依法應盡力改善,雲縣府當然有權停發。
莊秉潔的建議
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主編吳松霖也舉出月前上百位律師參與連署,表示法界認為雲縣府停發有據,批蘇治芬不該擾亂視聽。吳松霖更進一步表示,既然李進勇現在喊出要成為中南部地區對抗空污的領頭羊,不但應該帶頭禁燒,更應該帶著台中市長林佳龍、高雄市長陳菊一起停發境內電業、石化業的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