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文青沒鬼扯 邱星崴要把南庄的山林產業種回來

2016年4月1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返鄉年輕人,會做的不出文創、新農、小旅行、咖啡店、、獨立刊物、青年旅社...阿,真巧我自己都做過了。」已經返鄉9年的南庄青年邱星崴笑稱, 他是「耕山農創公司」的負責人,對他而言,真正的文創不只是表面的包裝,而是瞭解當地後的社會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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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青年邱星。攝影:賴品瑀。
10日在台灣教授協會舉辦的座談會中,來自苗栗南庄的青年邱星崴分享自己的經驗。他指出,擁有煤礦、天然氣、水泥等大量天然資源的「台三線」地區,年輕人要「回鄉種田」卻得面臨水已經被科學園區搶走、土地價格遭投資客炒為天價的困境,於是他反其道,從第四級產業,創辦青年旅社,提供深度旅行與背包住宿的體驗開始,再走向第三級產業,開設農創店,提供餐飲以及選物服務,目前更期許自己成為地方工法的小火車頭,再次推動土地的生產力。
取名「耕山農」,期許的就是「把山種回來」。邱星崴描述,台三線地區擁有豐富天然資源,因此有了產業如清朝開始的樟腦、日本時代開始的採煤、蠶、糖、紅茶、林業等,且有閩南漳州、四縣客家、海路客家、大埔客家、賽夏族、泰雅族,共六種文化族群在此生存,文化也非常豐富。

真文創 從復興地方工法做起 

「曾經,我們的生活與山林緊密相依」。邱星崴解釋想法,以當地客家文化而言,山歌因為採茶而來,若不再有人從事採茶工作,即便大肆辦理客家山歌班,流傳下來的文化也將逐漸走味。
「文化是產業的前提,而產業是文化的載體。」邱星崴強調此點,近期計畫要在廢棄小學校地內復興地方工法。他舉例,當地傳統產業的段木香菇、茶葉生產都需要用上地方工法烘烤;花生油、苦茶油都需要榨取;樟腦、香茅都需提煉;木炭、陶器需要窯燒;生活用具則需要編織。因此他認為,營造出這些運用地方工法的場域與設備,也讓這些也讓地方生產這些農產的農人可以參與加工。對他而言,這才是真正的文創,瞭解當地後做出的社會創新,可不只是做點表面的包裝就稱文創。
從第四級的青年旅社先做、再做第三級的農創店,一二級的農地復耕、農產加工卻留在最後,與大多返鄉農青的經歷相反,邱星崴坦言,是因為在家鄉已沒有土地、沒有水。他指出,南庄的土地早被炒高,不是做遊樂園就是蓋小木屋去了,目前1甲農地要200萬,但一般一個足以養家的有機農,大概需要3甲的土地來耕作才行;而水的部分則是被科學園區給搶走。
因此他只得選擇先從青年旅社「老寮」做起,藉著推行打工換宿,讓各國背包客落腳、品味山城美景與文化,也帶領旅人在鄰近各族群有合作的定點體驗生活,從中談出農業生活的價值。再者從「Valai農創店」提供餐飲、特色農產與深度旅遊的農創服務。他近期的計畫「山林學寮」便是活化廢棄小學校地,要作農產加工與職人學校,希望做到保存在地工藝,進而邁向小農共享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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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老寮」網站。
苗栗要突圍 拉起在地土地文化的產業鏈
「完全不能學習美濃經驗,他們反水庫運動後,成立社區大學、年輕人越來越活躍、像鍾鐵民這樣的大老會出來挺;但我們參與抗爭、社運後,反而摧毀了之後行動的正當性。」邱星崴也面對之前曾有過的失敗經驗,回首做社造不受歡迎,淪為蚊子館;租地嘗試有機耕種,被譏笑「種草的」,結果地主憤而收回的經歷,讓他們只能另循途徑。
為何兩地命運大不同?邱星崴認為,苗栗擁有大量天然資源,煤礦、天然氣、水泥等,吸引了國家與財團進駐開發,導致小農、原住民生活空間日漸萎縮;更進一步透過水利系統、資材補助等生產工具的控制,壓縮農民政治選擇空間。關鍵資源受到黨國派系控制,地方社會開發過短,自我組織保護力量孱弱。邱星崴表示,不只是苗栗,一樣其實擁有豐富資源的花蓮與台東也是如此,因此淪為長期單一政黨控制的狀況。但面對新的局勢,他認為拉起台三線的產業鏈,推動土地與文化的復耕,才是當地可能突圍的關鍵。

2016年4月11日 星期一

立院討論《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 環署:等待新政府

2016年4月1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假產品」、「假再利用」、「管理多頭馬車」、「流向不明」,廢棄物管理漏洞近期受到關注,11日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對《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討論。為了將《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的《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雖然與會立委多表支持,然環署對此僅提出寥寥八行的報告,提出此擁有121法條的草案,數量龐大、內容複雜,且環署本身並未準備好政院版相應,環署副署長張子敬更坦言,將待新政府上台再討論。
《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為民間版,約兩年前由看守台灣等環團推出。提案委員林淑芬強調,此草案是《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但擔憂立法過程漫長,因此同時提出《廢清法》部分條文的修正先救急,但最終目的還是要完成《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
20160411委員會廢清法修法
11日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對《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討論。攝影:賴品瑀。
《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開宗明義立法目的為促進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循環利用,落實環境保護及維護國民健康,更強調用詞定義的明確,將廢棄物的認定依據授權給中央主管機關,並將設置廢棄物管理基金,由廢棄物產生者付費來強化廢棄物管理等。環署與委員會的立委多認同明確定義何謂廢棄物非常重要,然應該如何做出定義,環署則認為需要更多的討論。
《廢清法》於1974年推出,主要為末端管理,管制廢棄物的環境污染,因此我國2002年再制訂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隨著追求物質永續管理、零廢棄的思潮揚起,也漸有應兩法合一的意見。

「八行」意見回應兩法合一 政院版「砍掉重練」中

廢再兩法合一的討論已超過十年以上,環署亦在2013年有推出政院版的《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然環署自認與民間版兩者立意相近,但兩年前甫上任的環署署長魏國彥在立院報告時,就遭無情砲轟了無新意,僅是將文字合併。此次立委鐘孔炤提問目前的進度,副署長張子敬坦言,署內打算「整個改過」,仍在研擬中,因此並無版本能與民間版對照。
20160411委員會廢清法修法
無政院版可與民間版對比,環署僅提出寥寥八行意見惹立委批評。攝影:賴品瑀。
當時環署表達了將與民間好好溝通討論的意願,然現今代打上陣的張子敬雖然表示贊同此民間版草案,但何時開始實質討論,卻說要等520後再議。此言讓立委洪慈庸大表不滿。
對於環署只有「8行」的意見,洪慈庸認為,雖然的確許多決定都得等新政府的規劃,但環署應該表明立場,並提出官民兩版本的差異,對於當中的個別條文是否可行,環署應當一一提出來討論。

廢管事權統一 環署喊沒人 立委:就該算出到底缺多少人

立委陳曼麗指出,目前廢棄物的管理亂象,不出假產品、假再利用、管理多頭馬車、流向不明幾項,當務之急是對廢棄物做出明確定義,更要事權統一回歸環署。
「平均事權」此點不管在民間版《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或是林淑芬提出的《廢清法》第39條修正都獲提及。目前廢棄物管理權四散在經濟部、科技部、農委會、衛福部、內政部、交通部、教育部、財政部、通傳會及環保署自身,總計10個部會。
經濟部、科技部等部會大多表達支持的意願,然環署卻總是說人力不足,陳曼麗與立委蔣萬安都認為,那麼環署應該提出規劃,明確算出到底需要多少人力,提出是否從目前四散在各主管機關的人員配額調整等其他配套。

禁用塑膠微粒還要多久? 林淑芬:環署別再推給衛福部

2016年4月1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禁用塑膠微粒以守護海洋何時能實現?11日立委蔣萬安於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再次詢問環署此事研議進度。環署廢管處處長吳盛忠表示,還需廣納各界意見、並與衛福部經濟部、業者協商。而立委林淑芬直批,相關部會早已表示將從善如流,端看環署指示,環署別再把責任推給衛福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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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立委蔣萬安於立院社福衛環,追縱環署對禁用塑膠微粒的研議進度。攝影:賴品瑀。

立委促禁用塑膠微粒  環署進度不明

洗面乳等清潔用品含有塑膠微粒,不但危害水域與海洋生態,進入食物鏈後更可能傷害人體健康。其影響嚴重程度,近年越來越受國際重視。2015年12月美國更率先通過「無微粒水域法」,要在2017年7月開始分批管制5mm以下,含塑膠微粒化妝品與牙膏。
反觀我國,立委林淑芬也在2015年10月以臨時提案,建請環署立即展開資料蒐集及環境調查,並研議廢清法第21條禁、限制使用塑膠微粒。當時環署表示,最快2018年底禁用,但會給業者緩衝期。如今立委再追問研議進度,環署卻仍未給出明顯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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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臉及沐浴產品中,含有的塑膠微粒已嚴重危害海洋和人體。圖片來源:看守台灣協會。

環署:以「廢清法」管制有疑義

我國主管化妝品的衛福部訂有「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但目前塑膠微粒仍不在管制的約300項成分之列。因此環署認為,若直接以廢清法進行管制,會有適法性疑義,仍需審慎評估。
吳盛忠補充,目前對於塑膠微粒,並非各國都已管制,且管制情形非皆採取禁用,例如歐洲國家多為呼籲及與產業協商,由業界自主減少塑膠微粒使用。目前許多化妝品、個人護理產品品牌,已陸續發表不使用塑膠微粒的聲明或提出期程。

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 孔文吉發動修野保法

2016年4月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原民欲修《野生動物保育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兩法,來維護狩獵權利。立委孔文吉所提《野保法》修正草案,將在下週四在委員會討論。在7日下午孔文吉所召開的公聽會中,原民會提出「總量管制、事後報備」的管理模式,更向內政部警政署喊話,表示願意負責管理原住民獵槍。
每年獵季原住民因上山狩獵獲罪案例不少,去年王光祿案受到重視後,再次引起社會討論。原民團體更在今年3月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指出《野保法》第21條之1違憲,不當限縮了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權 外,立委孔文吉也發動修法,《野保法》由孔文吉本人提案,將於下週四在經濟委員會審理,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則將在內政委員會審理,孔文吉表示將請同黨立委協助提案,也接獲消息已獲安排進下週議程。
20160407原民狩獵
來自南澳的原住民獵人,表達支持修法,且需要更安全的獵槍。攝影:賴品瑀。
基於《原基法》第19條「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一、獵捕野生動物。二、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三、採取礦物、土石。四、利用水資源。前項各款,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的規定,在《野保法》方面,孔案對第21條、第21之1條提出修正,增列「非營業自用」與「於原住民族地區」等文字,將用途從傳統文化、祭儀再擴及到非營業自用,而涉及保育類動物或在原住民地區外,仍先需報請主管機關管理。
孔文吉也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第4與第20條提出修正草案,在第4條新納入了「自製獵槍」,並定義為「指原住民為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狩獵自用目的,無據為犯罪工具之意圖,由其自行獨立或與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原住民協力之土造或改造,工作生活及文化所用之工具。」第20條則是修正為「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因遺失物之拾得而持有自製之獵槍、漁槍,首次違反或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狩獵自用目的,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不罰。」

警:修《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有疑慮

同樣涉及原住民涉獵管理的單位中,營建署的國家公園組,表示相關規定也在修正中,會配合原民會。然內政部警政署對於孔文吉的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正提案,則提出多項反對與反駁的意見。
林務局則已參採原民會所提出的意見,修正「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第6條的相關附表,也將推《動野保法》第51條之1獵捕保育類動物的罪責,從刑罰修正為行政罰鍰1至5萬。

原民會提「總量管制、事後報備」獲認同

與會的原民獵人多指出,他們需要安全的獵槍,自製獵槍規格與零件不統一,反而不時發生膛炸等危險。批警政署將原住民獵槍限縮為自製獵槍而排除制式獵槍是落伍的、戒嚴時代的想法,早在日本時代,就有不少原民使用制式獵槍。
協助王光祿案的法扶律師陳采邑指出,目前原住民獵人持有的獵槍大多殺傷力不足,動物遭擊後還能脫逃一大段路,反而更加殘忍與浪廢食物。學者蔡志偉也指出,依國際公約原民有權享用科技進步成果,且世界各國的原民狩獵管理大多沒有限制獵槍的形式。
「總量管制、事後報備」的管理模式,原民會也在報告中提出,陳采邑、蔡志偉表認同。陳采邑解釋,目前要求事先報備要狩獵的動物數量與總類違背原民獵人的習慣,大家也心知肚明申報數不實,反而無從掌握山上的動物生態狀況;不如由部落來提出每年的總量,一年過後結算,如果發現數量不及原定目標,或是歷年統計數字顯示下降中,也可作為暫停或轉換地點的依據,才是雙贏。
蔡志偉更指出,雖然林務局提出資料,顯示族人申報數量不斷增加,管理狀況良好,但某些顯示申報數為0的縣市,卻有人因狩獵受罰,明顯可知現行的申報方式不如想像中好。陳采邑表示,既然原住民狩獵是權利,那麼應該比照《集會遊行法》,採報備而非申請制。

動保團體疑慮:「自用」如何認定

然與會的動保團體仍屬不認同的態度,質疑如何認定「何謂自用」、更強調時空背景已經改變,應該重視保育,也為日後修法討論埋下變數,恐怕重演之前修法時各自僵持的狀況。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創辦人朱增宏表示,狩獵的慣習並非只有原住民有,例如釣魚的人,所以應該一視同仁,這才是沒有歧視。原住民已經可以因文化祭儀需要狩獵了,若再開放自用,不容易定義何為自用。朱增宏強調保育類動物就是需要保育,原住民地區涵蓋了許多保育區,不該放寬原住民地區狩獵。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TAEA理事長林憶珊更建議,原住民獵人將狩獵轉型成山林守衛、生態導覽,例如以「目擊式狩獵」帶領民眾參與高素質的旅遊,讓野生動物資源全民共享,過程中也可以監測管理山林資源。然此番話讓在場的立委鄭天財相當不滿,以「文化跟你出去玩不一樣,民族學院白唸了!」反譏,鄭天財強調狩獵是原住民的文化,原住民在台灣千百年來從來沒有濫殺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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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兩法修法由孔文吉提案,連署人多屬國民黨立委。攝影:賴品瑀。

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二階範疇界定開跑 南星計畫自貿港二期仍遭強力反對

2016年4月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南星計畫」自由貿易港區第二期開發案於2014年2月環評大會確認需進入二階環評後,環署7日展開此案的範疇界定會議。憂心帶來更嚴重的空污將危害健康,當地大林蒲居民與聲援環團到場,表達不願再接受任何開發與污染的立場,更指出此案不遵守一階環評結論、未釐清土地屬海埔新生地或填海造陸等地權問題,環署應停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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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蒲居民在會前舉辦記者會,表達不願承受更多污染。攝影:賴品瑀。
南星計畫是位於高雄小港大林蒲海岸的填海造陸計畫,現為自由經濟示範區預定地之一。自貿港一期、貨櫃中心都已陸續通過環評,遊艇產業園區進入二階環評,更有石化專區也計畫落腳該地,再加上原有的台電、中油、中鋼等重工業圍城,居民叫苦已久,近期更有了遷村的討論。
此次進行環評的部分屬自貿港二期,開發單位屬台灣港務公司。計畫將填築完成的海埔新生地開發為倉儲用地、綠地和停車場等,引進物流倉儲業,42.76公頃中,物流倉儲用地24公頃,約為56%,屬公共設施用地的公園用地、停車場則為19公頃,約44%。區內廠商將主要從事貿易、倉儲、物流、組裝及簡易加工轉外銷。除了此主方案,另也提出不開發的「零方案」與排除原大林蒲灰渣掩埋場、排除特倉3用地的替代方案, 變更開發地點、路線、環保措施等替代方案則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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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計畫分區與預計引入產業表列。攝影:賴品瑀。
在進行實質討論二階環評將審查的範疇與各項細節前,居民便已對主方案砲聲隆隆。雖然港務公司指出,此案引進產業類別為倉儲、物流為主,提供拆併櫃、倉儲、物流、貨櫃集散等使用,皆屬低污染事業。
但居民質疑,將引來貨櫃車進出,製造空氣污染,讓當地已是三級空品區的狀況雪上加霜,要求港務公司當場承諾貨櫃只做轉口而不進口,港務公司回應,自貿港的設計便是以轉口轉運為主,但廠商若有進口需求,目前無法限制。
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市長黃義英更指出,由於高雄港已成功申請加入「倫敦金屬交易所」(LME),讓居民也擔心將來可能輸入廢五金及處理,此點港務公司則表示並無此規劃。
此外,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出,此案並無遵照一階環評審查結論,包括開發計畫範圍涵蓋大林浦灰渣掩埋場,需釐清該掩埋場之封閉、點交期程;歷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屢有民眾到場表達該案有可能加重當地環境污染,應檢討評估與公眾意見的溝通處理。
而此案土地到底是填海造陸或是海埔新生地也仍須釐清。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高雄團團長洪秀菊指出,若認定是填海造陸,那麼該廠區只能依據原先規劃,其實作為公園綠地及停車場。歸於此點,小組召集人李育明表示,下次會議將會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到場當面講清楚。 

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降電價忽略環境成本 環團批愚民、無益綠能發展

2016年4月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4月1日電價調降政策啟動,但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環盟多個環保團體與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等人上午前往行政院,再次重申反對降電價的意見,強調應該優先發展綠能、減緩空污,並立即檢討電價公式,打破目前「用電越多退費越多」的錯誤補貼。
20160401反漲電價
環團批電價公式過時 降價是愚民、無益綠能發展。攝影:賴品瑀。
台灣環保聯盟秘書長陳秉亨批「就像明明是一個欠很多錢的卡奴,卻因為大賣場在特價,就把身上僅有的積蓄又花光了。」此波降電價來自近年國際石油價格大跌,因此台電去年盈餘617億元 ,而以降電價的方式「回饋」。
但此舉遭到環團批判,更發起連署,指出在給出每戶每月降80元的小惠之前,更應做電價公式納入外部成本、推動綠能、減緩空污與碳排、提高能源自給率等檢討。

齊頭減價無引導性  環團:盈餘應用在鼓勵節能

陳秉亨指出,此波降電價是齊頭式的,用越多電退回越多,缺乏政策引導性,無法推動節能減碳,也無益於綠能發展。既然台電有盈餘,就應該優先建置之前總是說沒錢做的智慧電表,讓節能的用戶才能享優惠,而非用電越多省得越多,或是轉為發放節能產品折價券、大眾運輸優惠都更好。
「節能就是最好的發電。」陳秉亨強調,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裡市長高茹萍亦指出,並非降電價就等同能促進經濟發展,反觀德國經濟不因高電價無競爭力,反是促進了節能與綠能產業的發展。

燃煤發電外部成本高 中南部PM2.5超標日過七成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指出,在台電目前的規劃中,依照發電成本的發電機組調度排序為核能、燃煤、汽電共生、民營燃煤、燃氣、民營燃氣、燃料油機組、輕柴油機組,並不見綠能。但反觀在世界能源委員會的分析,燃煤發電的外本成本是最高的。施月英強調,燃煤發電的外部成本是3.65元/度,與外部成本最低的地熱發電0.2~0.5元/度相比,是198倍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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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月英指出燃煤發電的外本成本是最高的。攝影:賴品瑀。
「這樣的調降有反應真實成本嗎?」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周東漢問,指出單就從今年1到3月的紀錄來看,中南部雲嘉南高屏地區,有74%的日子活在PM2.5超標的環境。這些對環境、對健康的傷害,都是沒算入的外部成本。
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指出,據他所做的多次模擬分析,顯示中南部空氣品質差的原因,主要來自工廠影響,尤其是台中火力發電廠、麥寮、與目前民間52間採燃煤發電的汽電共生電廠。當東北季風時,位在下風處的中南部濃度最高,空污的危害也反應在六都的人口資料可見,台北、新北、桃園人均壽命有83.1、80.8、80.1歲,均高過80歲,然台中、台南、高雄人的79.8、79.3、78.7歲,卻都不到80歲。
莊秉潔指出,美國研究顯示PM2.5每降10微克/立方公尺,有助提昇壽命0.61年。因此要提昇中南部居民的受命與健康,就應該著手處理燃煤工廠與電廠。
莊秉潔認為應以天然氣取代燃煤發電,包括前述汽電共生電廠與將陸續除役的核電、燃煤電廠,如核一二廠、基隆協和電廠都可以改造為天然氣電廠。莊秉潔說,當中南部的空氣品質有所改善,在走路與騎自行車的大口呼吸不再危害健康時,便可以像台北市一樣推動自行車、大眾運輸,在減少交通污染後,中南部的空氣品質將可再一步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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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秉潔提醒,燃煤所造成空污影響中南部居民健康。攝影:賴品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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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環評撤銷定讞 林淑玲:「它的名字不是美麗灣」

2016年4月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31日下午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駁回了台東縣政府的上訴,全案已經定讞。此判決為撤銷第二次環評的行政訴訟案結果,也就是說,敗訴的台東縣政府必須撤銷違法環評審查結論。對此,台東縣府的下一步是什麼?縣府表示,仍須進行瞭解,目前未做出任何回應。
「別再頑抗了!」此案律師詹順貴聞訊對台東縣政府喊話,表示應還杉原海岸美麗沙灘的原貌,要拼觀光、拚經濟,應從其他更適當的地方努力。「希望這是最後一個!」長期關注此案的地球公民基金會亦提出呼籲,期待政府著眼政策,從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觀光政策上做全盤考量,東海岸發展別再重蹈美麗灣覆轍。當地部落青年林淑玲則感謝所有曾聲援過的團體與民眾。
打了近十年,美麗灣渡假村環評違法的行政訴訟,終在判決台東縣府敗訴定讞畫下句點。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
纏鬥逾十年  美麗灣BOT案環評遭撤銷兩次
杉原灣為東海岸阿美族都蘭、伽路蘭、刺桐部落的傳統領域,喚作「fudafudak」。30年前以「杉原海水浴場」開放營運,成為台東民眾海邊戲水的共同記憶。2004年台東縣政府收回海水浴場後,以BOT方式交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經營,租期50年。 渡假村開發計畫就此展開,但因飯店幾乎蓋在沙灘上,恐衝擊生態與環境,土地私有化也侵害鄰近部落在傳統領域採集的慣習,不斷遭環團與當地居民抗爭。
漫長訴訟在2007年展開,至今幾近十年。2007年環保署到現場查核,確認業者開發違法,要求台東縣府命令業者停工並補作環評,縣府則以通過補作環評回應,因此居民林淑玲等八人提起第一次行政訴訟。歷經2009年環評無效、2010年建照無效判決,東縣府卻仍在2010年8月核發建照、9月核發使用執照。
2012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審查不合法,撤銷東縣府環評許可。然東縣府卻於2012年底再次通過環評,並准許業者復工;2013年林淑玲與數位都蘭部落青年再度提起行政訴訟,提出撤銷違法環評結論的要求。如今全案定讞,台東縣政府敗訴,必須撤銷違法的環評審查結論。

美麗灣案  開啟東海岸開發社會討論  後有多案觀望中 

在地居民林淑玲一家、當地學者劉炯錫等與環團長期堅持反對立場,此案於2011、2012年時終獲得社會重視與聲援,東海岸過度開發與觀光政策議題也受到討論。包括藝文界人士組成的「反反反聯盟」,舉辦「沙灘、海洋、Fudafudak─永遠的天堂」音樂會與事件展,吸引上千人前往杉原海灘聲援,在2012年環評前,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600位學者也參與連署。
當地部落青年林淑玲細數,除了詹順貴、許嘉容兩位律師義務協助,尚要感謝台東環盟、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狼煙行動、反反反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Pangcah阿美族守護盟等民間團體,以及所有曾在抗爭過程中陪伴的各界人士。
而美麗灣開發所引發的爭議,也暫緩了鄰近杉原灣甚至整個東海岸的開發案腳步。「它的名字不是美麗灣,以前也不是,以後也不是」林淑玲如此表示,強調杉原灣就是杉原灣,在陽光下發出黃金光影,不該過度開發改變原貌。
近期,陸續有數個杉原灣周邊開發案重啟環評審查程序,長期關注東海岸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政府能妥善、全面地處理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觀光政策。
外界預估,東縣府可能以重啟環評或花10億元買回渡假村的方式來因應敗訴結果,也可能面臨業者提出國賠訴訟。但面對記者詢問,東縣府表示仍須進行瞭解,尚未做出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