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憂杉原棕櫚案引骨牌效應 環團怒批:新政府是歷史罪人

2016年6月3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9日,環保署在第299次環評大會上,通過了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差案,引發譁然。經過憂傷無眠的一夜,30日上午,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痛斥,此例是東海岸開發的第一個骨牌,這個破口,恐讓東海岸景觀面臨土石流般的大崩壞。而失守的民進黨政府,就是歷史罪人。
新政府無能,東海岸第一個骨牌倒下 強烈譴責環保署、觀光局、原民會、營建署
面對杉原棕櫚環差案通過,民間團體痛批新政府無能,東海岸第一個骨牌倒下。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自從美麗灣案引起全國關注後,其歷經環評遭訴訟撤銷、台東縣府補做環評又遭撤銷,攻防數回合後,東海岸開發案腳步暫停,業者都在觀望。如今杉原棕櫚在美麗灣爭議後,第一個突破環差審查,讓民間團體非常憂心,接下來其他業者也要蠢蠢欲動了。因此民間團體將向觀光局與原民會施壓,在環評結論正式公告前做最後搶救,若最後仍無法如願,將展開法律救濟程序。
同樣位在台東都蘭灣區域,杉原棕櫚雖不像美麗灣直接位在海灘上,但與美麗灣僅隔著11號公路,就在海濱的山坡上;且26公頃面積、550間房間的規模,量體與規模是美麗灣的四倍大。

爭議仍多卻通過

如同其他東海岸的開發案一樣,這些案子多在十多年前就通過環評卻未開發,近年陸續展開環差審查,卻面臨政策環境大不相同,《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陸續完成立法 ,民間也逐漸在意《原住民基本法》的落實,因此充滿爭議,卻因為環差案並無退場機制,因此一審再審。
據環署綜計處統計,目前在東海岸已經通過環評開發案共有十件,其中四件已中止計畫,但有三個正在審查環差中,包括杉原棕櫚、同樣在都蘭地區的黃金海、與成功地區的滿地富,另有三個未開發但目前也沒有啟動環差程序的,包括都蘭的杉原渡假村、與在成功的寶盛與旭塔。
此案受爭議的包括,應落實原基法的原住民知情同意、開發基地未來可能位於海岸管理法的「重要海岸景觀區」、「海岸二級保護區」兩點。面對於環評大會將這兩點視為與環評無關,將來由原民會依法要求開發單位辦理、由開發單位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民間團體表示「傻眼」,更痛批新政府無能,在各個政府機關的漠視與消極下,讓本來可能踩煞車的此案,卻成為第一個倒下的骨牌。

原民會無作為  高潞以用痛批

原住民立委高潞以用批,此案足以用來檢驗新政府,他尤其譴責原民會。指出此案分明位在當地刺桐、都蘭、加路蘭部落的傳統領域上,為何昨日的會議中原民會代表卻沒有替族人據理力爭,反而不發一語,直到閉門會議前一刻,在民眾大喊原民會出來說話時,才說了一句「該地區位在原住民傳統領域上」。高潞批「原民會自己是這種態度,難怪其他單位不會尊重。」
高潞強調,原基法第21條規定原住民知情同意權,目前卻形同具文。在本案,業者只向刺桐部落進行說明,卻沒有向都蘭、加路蘭部落說明,而業者聲稱已取得刺桐部落的同意,事實上也沒有符合法律規定,更不要說都蘭部落早就發表聲明,明確表達反對立場。
高潞表示,將繼續在立院設法強化原基法第21條。而對於此案,由於在結論中提及原基法第21條相關規定事項,需要原民會要求開發單位辦理,因此他也向原民會提出公文,要求原民會與交通部取得三部落的知情同意,高潞強調,若無完成這點,這個開發案就沒有完成有條件通過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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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中岳指出,東海岸開發案,幾乎都在海岸管理法的相關保護區上。攝影:賴品瑀。

保護區未定、觀光局「擺爛」  恐加速東海岸崩壞

對於內政部營建署代表會議中對於開發基地極可能位在海岸法的重要海岸景觀區、海岸二級保護區中,卻說環評審查與特定區位中開發案的審議「兩者並行不悖」,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靖庭也批,如此一來此案通過後,將造成保護區中有大型開發案,對東海岸影響甚鉅,骨牌效應一起,東海岸若崩壞,民進黨政府就是歷史罪人。
黃靖庭呼籲營建署應儘快公告保護區範圍,有資料的就先公告,並加速制訂海岸法相關子法,未來更要從嚴審查位在特定區位中的開發案,否則沒有落實的海岸法保護不了海岸,根本毫無意義可言。
「觀光局擺爛,最可惡!」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蔡中岳直批,指出長期以來身為這些陳年老案的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時常缺席相關環評審查。尤其在民間不斷要求下終於做出「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報告」,終於有了總量管制的具體規劃,但是在環差的審查中,觀光局又說「僅供參考」來自打嘴巴、自我閹割。

「審到過」為止? 環差審查無退場機制

山海共生工作室蘇雅婷也指出,選前曾有機會與總統蔡英文面對面談,提及應該對東海岸開發進行觀光政策環評與觀光乘載分析,當時蔡英文點頭稱是滿口承諾,如今上任一個月,觀光局還不展開觀光政策環評,卻坐視杉原棕櫚環差的通過。但東海岸景觀都遭破壞後,台灣也將失去觀光環境與產業轉型的機會。
反反反行動聯盟總召郭靜雯指出,除了環差審查無退場機制應該檢討外,環評委員的組成也該檢討、也該有退場機制。郭靜雯表示,此案有個讓他在意的現象,就是在委員於閉門會議舉手表決以十人贊成通過前,在開發單位報告結束後,委員們竟然報以一片沈默,並無委員要發表意見或是提問,僅有副署長詹順貴從送審資料中挑出十個左右的問題要求釐清。
郭靜雯反問,這個案子會審十次,不就是因為爭議不斷,環評委員怎麼會沒有問題要問?且民間在發言中不斷要求委員們到當地現勘,也沒有得到回應,但這些委員怎能在不瞭解當地的狀況下,在冷氣房裡做出毀壞東海岸的決定。

原民會:此案違反原基法,應暫停開發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差審查通過,多方質疑原民會於會議上無作為。對此,原民會特於30日下午發布新聞稿回應,指出開發基地位於部落傳統領域內,應依《原基法》第21條規定,進行諮商、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
然此案並未遵守知情同意程序已然違法,開發恐衝擊當地部落、損及原民族人權益。原民會表示,在適法性疑慮未解前,開發單位應暫停開發行為,而環評也應重新評估此案適切性。

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

九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 詹順貴啟動環評制度革新

2016年6月2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上任後不斷拋出修正環評制度的預告,更展開與民間環保團體的對話,引起社會討論。28日下午,詹順貴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告腹案:包括二個月內調整環評審查行政程序;六個月內提出政策環評細項、環評作業準則與認定標準修正草案;九個月內提出環評法修正草案;以及在一年半內提出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
不過,關於之前曾引起熱議的環評回歸各自目的主管機關一項,詹順貴表示,將不會貿然改變此設計。除了因為民間恐無法接受大幅改動,尚需長時間盤點相關配套法律,而各機關的相關人才也仍需要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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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順貴提出時程表,多項環評相關子法都要展開修正。攝影:賴品瑀。
面對產業界、其他部會要求讓環評制度提昇審查效率與速度,更要發揮實質篩選功能,詹順貴先以圖表反駁,指出以往各界詬病環評審查緩慢、效率不彰,但資料顯示,六成以上的時間是用在如開發單位的評估、撰寫、補正、展延、溝通協調與重新送審,或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得許可、申請、釐清上位政策等,皆非環署所能掌握的部分,算起來,案子在環署審查的天數低於40%。

民眾參與提前、顧問公司由政府聘  環評流程將改變

「把民眾參與往前提。」詹順貴所提出新的行政程序,最大的變動是在專業小組召開審查會議前,就納入民間參與。由專案小組先收集書面資料,並到當地進行現勘、開公聽會等收集當地居民意見。而「初審小組會議以三次為原則」,為的是加快審查效率,讓該過的過、不該過的也不需要以自願進二階等手段「掙扎」。然而,這樣流暢的效率,必須基於開發單位實問實答之上。詹順貴強調,將來的環評審查會更重視這一點,並認真檢視追蹤回覆狀況,開發單位若採實問虛答、不好好回答問題的態度,遭到明快駁回的可能將大增。
詹順貴表示,在過程中相關書件都會上網公開,如果試辦順利、獲得民眾信任,將來關心的團體與公民不需每場專案小組會議都大老遠趕到台北旁聽,一再發言重複自己的主張,只需關注自己的書面意見是否獲得妥善回答即可。「如果沒有,可以在大會前的最後一次來,不用每次都來。」
不過,詹順貴也強調,在此新模式展開前,既有審查中的環評案,還是按照原作法進行,環評小組不需因為「三次內」的原則感到壓力。
除了提前納入民眾參與,另一項引發討論的,則是顧問公司轉由政府出資聘用,「切開開發單位與顧問機構的共生關係」。詹順貴指出,以往常有顧問公司必須替開發單位美化、隱匿,甚至避重就輕,否則拿不到錢的狀況發生,大傷環評審查的公信力。但若將這些顧問機構轉為「行政助手」,則可發揮其科學專業,提出真實報告。詹順貴更駁斥先前討論中「全民買單」的質疑,強調調查費用將由開發單位連同審查費一併繳交,環署後續會訂出費率表。
詹順貴認為,雖然提前納入民眾參與、由政府聘任顧問公司作調查,可能讓準備期間拉長,但相對來說,進入審查後速度就會變快、且環評書件會較公正客觀,兩者一加一減後,效率會是提昇的。

落實國土法、兩公約、原基法  政策、個案納入環評者將增加

除了個案環評的運作與流程將有變動外,政策的決定過程也將調整,例如釐清需做政策環評的產業與計畫。
詹順貴指出,為了因應《國土計畫法》上路,環署將以環評法子法修正草案,去和有關機關會商政策環評的增訂,涉及土地利用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部門計畫將會列入,如水泥、礦業、觀光發展等。再者,國土計畫將以國土計畫來分區管制土地,除非通盤檢討,否則個案無法任意變更土地分區,因此環署將以修正「環境敏感區位及特定目的區位限制調查表」來引導開發單位到「對的地方」進行開發。而以往屬免環評的,如採礦、涉及土地利用的試驗計畫,也將以「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的修正,來納入環評。
預計將在一年半內推出的「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讓原住民、迫遷等人文因素也納入考量。這是否有環保署與環評「撈過界」、「管太多」?詹順貴表示,其實環評法既有條文早有此精神,如19條第2項第5款「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中,包含「對當地居民之遷移、權益或少數民族之傳統生活方式,有顯著不利之影響。」、環評作業準則28條「開發單位應評估開發行為在施工與營運期間,對周遭環境之...當地居民生活形態、土地利用形式與限制、社會結構...之影響。」
詹順貴指出,只因為沒有相關的評估技術規範,以致於常被忽略或未做實質評估,讓民間團體一再主張兩公約與《原基法》卻得不到回應,因此這次也要明訂出技術規範,讓這些規定可以落實。

環評否決權、環評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詹順貴:短期不會

至於前朝曾拋出取消環評否決權、環評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方向,目前已不在環署規劃中。
詹順貴指出,雖然《環評法》來自美國,但立法過程中設計成目前的樣子,經過20年後說要改回原型,需要許多的評估與配套。從歷年資料統計來看,環評案中獲不開發者僅4%,這樣的環署是否能稱為「擁有否決權的太上皇」還有待商榷,比起否決,產業界更想改變的應是審查效率不彰。
至於環評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反觀現階段各機關欠缺人力與經驗,也無法立即辦理各自核發許可案件的環評。因此詹順貴認為,這會落在長期階段規劃裡,而不在短中期計畫中。現階段應該先由主管機關更積極參與環評討論開始,包括提出主管機關支持該開發案的理由,並負起補償機制、區位選擇等積極責任,先培養決策時有環境思考。後續還要時間盤點相關或配套法律制度的調整與修訂,更需充分的討論與對話,若要改變,將會是漸進式的調整。

環評罕見「三案併陳」 利澤地熱電廠獲再補考機會

2016年6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這是欲求其生而不可得阿!」雖然目前國內急於尋求綠能發展,但民間自行展開的地熱發電「利澤地熱電廠案」,卻讓擔任第299次環評大會主席的環保署長李應元相當頭痛。此案遭環評小組以「進二階」、「退回小組重審」、「通過」,三案並陳的罕見姿態,送進環評大會審查,最終獲得一次補考機會。
此案由民間作先鋒,反核人士高成炎領軍,組成蘭陽地熱資源公司,要引進國外最先地熱技術,在宜蘭利澤工業區設置地熱電廠,預計開工七年後,要完成101MW的深層地熱。然歷經三次初審小組會議、兩次專家會議,然環評委員們談到此案,卻有「態度不專業、專業上不專業」、計畫一直在變、地底下的地質資料不足、「請來的專家沒有說服我」等負面評價。因此李應元以「欲求其生而不可得」來評價此案。
利澤地熱電廠的地熱井設計圖,取自環評資料
利澤地熱電廠的地熱井設計圖,取自環評資料。
先前在高成炎親自出馬時,審查過程往往對話無法對焦,甚至審出火氣,在更換報告人參與會議後,大會認為此次出席的董事董雲樵明顯較能溝通,因此給出補考的機會,將此案退回專案小組。
環評結論並要求利澤地熱電廠提出對策,包括:減輕可能的廢熱、廢水、廢棄物、噪音、震動、溫室氣體等;增加環境監控規劃;取得本案斜井穿越土地相關土地管理機關意見;強化可能受影響範圍的公開說明;增加焚化廠區建廠規劃;各季保育鳥類生態調查穿越線比對;提列鑽井過程有害氣體因應對策;本案採行鑽探方式的國外實證資料等。
此案選在宜蘭限五結鄉龍德暨利澤工業區,周遭僅有宜蘭縣環保局,相對而言對環境的影響已較小。但對於業者提出的新技術要在小範圍內進行地熱發電,環評委員一路討論下來時常對話沒有交集。初審小組召集人廖惠珠一再表示,雖然支持地熱開發,但業者沒有提出有國際實例的狀況下,且環評委員無相關專業的狀況下,仍有「從來沒挖過沒調查,你怎麼知道會挖出來什麼?」的疑慮,廖惠珠甚至要求換人作召集人「我不要做了!」。
董雲樵則表示,德國即有案例,不但在城市、且一千坪以下的深層地熱電廠。蘭陽地熱提出其引進的新技術「GEEG」,擁有鑽井不使用水裂法、地熱電廠沒有額外熱源、對地質結構及含水層干擾小,用水量低、碳排低等特點,更因為只取熱不取水,而不會排放工業廢水與工業廢棄物。
為此小組也已經召開兩次專家會議,在專家會議中也已釐清因為未使用液裂作業,誘發大地震的可能甚低、而業者也得詳細說明其防止井噴的對策與災害風險評估等等。

都蘭灣最大開發計畫 杉原棕櫚環差審十次後過關

2016年6月2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東海岸開發「老案」中規模最大的「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29日再次進入環評大會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審查,獲得「修正後通過」。
此案在十多年前通過環評,後因《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陸續完成立法,與當時的環評結論當中有不少競合問題,且子法尚在擬定中,再加上當地開發總量、原住民權利等,而充滿爭議。在環差案並無法「駁回」開發的法令前提下,此案的環差已經審了十次 ,更三度進出環評大會,在此次大會,業者提出基地退縮等變更設計,最終在委員會舉手表決下,仍按照初審小組的建議,得到修正後通過的結果。
民間團體大力反對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攝影:賴品瑀。
民間團體大力反對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攝影:賴品瑀。
位於台東都蘭灣區域,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26公頃面積、550間房間的規模,比美麗灣渡假村大了四倍多,是目前東海岸最大的開發計畫。此案在2002年就已經通過環評,但因超過三年未開發,因此從2010年展開環境差異分析審查,在審查的過程中,由於政策條件已經不同,且都蘭灣已有多個開發計畫,因此遭到民間團體大力反對。
會議前民間在環署大門重申此案既未釐清《海岸法》相關,更未取得當地原住民同意,應該繼續暫緩審查,更呼籲新政府實踐要對觀光展開政策環評的諾言,將東海岸開發的陳年老案重新檢討、通盤規劃。
但此案一審再審,業者也提出基地退縮、加倍設置滯洪池、廢水全回收等承諾,環評大會認為各項議題都已經提出預防與減輕程度的對策,因此讓此案通過,只需在下次環評大會以報告案的身份釐清四項,包括國有財產局對此案所使用公有土地的委託經營契約書、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農牧用地的文件、重新向自來水公司函詢是否同意提供自來水及供給量是否足夠、說明此案是否符合「台灣沿海自然保護計畫之一般保護區」的保護原則。
面對這樣的結果,讓民間團體感到相當失望,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蔡中岳更表示,未來將持續採取行動,可能循行政程序法律救濟,讓此案如向山BOT、美麗灣等案一樣撤銷環評。
此案獲得通過,也恐怕影響東海岸開發的風向。根據環署統計,目前東海岸成功加上都蘭地區總計有十案通過環評,目前有三案已中止,但剩下的案子皆未實質展開開發,這些在十多年前通過的開發案,如黃金海等,都和此案杉原棕櫚一樣在不斷的環差審查程序中對峙。

東管處評估都蘭不該再增旅館  觀光局:供參考

蔡中岳指出,這些老舊環評一再補件,但主管機關觀光局應該做政策環評也應重新檢討整個環評機制。地球公民基金會成員莊慕華提觀光局東管處之前提出的「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報告,指出報告書提及,若目前在都蘭的所有開發計畫完成,將增加1408個房間,供給遠超過實際需求,因此應該朝向更新老舊既有旅館與飯店。
報告也說,濱海地區旅館開發將造成原生生態擾動、影響動植物棲地,也缺乏當地人文環境,因此提出未來將依照海岸管理法,不得新建、增建開發與建築行為。
莊慕華強調,這是觀光局自己的報告,因此對於東海岸開發,觀光局不但應該面對這些陳年老案的檢討,更應該盡快展開觀光的政策環評。但觀光局代表卻說,這些計畫與評估不具法律效力,僅是提供參考用,無法以此妨礙民眾的權利。

海岸法、原基法的落實? 環評大會:非環評範疇

民間團體除了主張應該檢討都蘭灣的開發總量,也提出應該落實海岸法、原基法,但在這次的環評結論來看,環署卻表態這些與環署無關。雖然在上次的會議原民會曾提出此案所在地不只是刺桐部落的傳統領域,也是都蘭與加路蘭部落的傳統領域,刺桐部落青年林淑玲也指出,除了未取得都蘭與加路蘭部落的同意,業者所一再提出已取得刺桐部落的同意,但這個同意也未依照部落會議的相關規定辦理。但環評大會今天的結論,卻表態此案涉及原基法第21條知情同意的部分,由原民會依法要求開發單位辦理。
而與海岸法的衝突,雖然此案並非如美麗灣位在海岸上,但民間擔憂這麼大的規模,將衝擊當地海岸生態,環境資訊協會專案經理黃苑蓉指出,以美麗灣的經驗為例,在動工期間珊瑚白化的狀況增加了七倍。但大會認為,此案並未座落於「近岸海域」、「潮間帶」、「最接近海岸第一條濱海道路向海之陸域地區」等三項區位,目前也並未違反海岸管理法第31條「近岸及公有自然沙灘不得為獨佔性使用」的規定,在承諾廢水全回收後已經降低對海洋的衝擊。
至於是否與海岸法25、26條後續所訂出的管理辦法與審查規則相左,大會則表示,待未來若確定此案位在適用這兩條法令的區域,如「重要海岸景觀區」、「海岸二級保護區」時,再由開發單位向內政部申請許可,也跟環評無關,且兩者並行不悖。

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

每天1.1萬噸 光電污水、水肥確定可進桃科處理

2016年6月2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7日環保署進行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環差案第四次初審,建議通過此案,讓桃科一二期可以共用污水處理廠外,廠外污水,與桃園市水肥也都可以進廠處理,最大量可達11,000CMD。至於是否衝擊大崛溪口生態甚至觀音藻礁?則將以加強監測來預防。
桃園科技工業區位在桃園市觀音區濱海地區,分一二期陸續開發完成,為使一、二期能共用淨水廠、廢水處理廠,桃園市政府在2012年提出環差案。雖然環評小組樂見這個資源共享的措施,但在2015年1月的第三次審查中,又併入協助桃園市處理水肥的規劃,也因此過了近一年半,此案才再次進行小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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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緊鄰,桃科提出一二期共用污水處理設施的環差案。圖片來源:翻攝簡報
桃市府指出,桃科園區廢水處理廠的設計處理量為22,000CMD,分兩期開發。除了區內的廢水,也將收受區外的廢水,規劃餘裕處理容量的40%、不得少於1,500CMD供園區內使用,園區外則是60%、5,000CMD為限,而收受的產業包括電子材料、精密機械模具、船舶機械、自動倉儲轉運、面板、油品参配儲運、環保科技業等,這些廢污水必須符合園區的納管水質標準;若是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則重金屬銦、鎵、鉬三項,需符合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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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要進廠處理的事業廢水提出限制。圖片來源:翻攝簡報
至於新增的水肥項目,市府表示,目前桃園市水肥處理去處不足,僅有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能處理每日約50CMD,但全市水肥有150CMD需要處理,因此需要桃科的協助,最大量為每日95CMD。桃市府強調,這僅是暫時措施,未來桃市的水肥將循污水處理接管與生質能再利用來處理,目前桃市的污水處理設施,北區已完成,南部則正在招標,大約還需要十年的時間完成。
桃市府提出估算,若區內廢水6,000CMD、區外廢水4,905CMD、水肥量95CMD,廢水水質將約是總氮濃度不高於65mg/L、總磷濃度不高於5mg/L,處理後放流水符合硝酸鹽氮50mg/L、氨氮30mg/L、磷酸鹽4mg/L的放流水質標準。
但小組質疑,這是為了「看起來」符合放流水質標準才反推回處理的污水量,經討論後,小組要求用以增定總氮、總磷、氨氮、硝酸鹽氮等水質項目的進場管制規劃,來確保可因應新增的水肥處理。
另外小組也要求水肥投入口的負壓規劃、集氣方式及管線設計,與區外廢水進場檢測頻率,如何搭配簡易查驗及異常情況紀錄等進行規劃。在確認補正資料完成之後,桃科才能開始動工。
不過有趣的是,面臨新環署「三次會議內完成初審」的宣示,讓小組對這個已經審到四次的案子有些壓力,甚至在閉門會議中,有委員拋出是否有點放水的疑慮。在環署提出新的環評制度前,環評委員會將如何處理這些審查中的老案,顯得仍需要適應。

每分鐘丟9.9件上衣 環團揭台灣青年過度消費

2016年6月2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你的衣櫃裡有幾件衣服呢?50件?100件?還是更多?又有多少是從來沒穿過,甚至忘了何時何地買下的?環團綠色和平27日發佈問卷結果,推估台灣消費主力20至45歲的人口,每年丟棄的衣服高達520萬件,等於每分鐘有9.9件衣服遭到丟棄。在「快時尚」席捲全球之際,綠色和平強調「減法」生活哲學,提醒民眾消費行為對環境與人權的影響。
綠色和平污染防治專案主任陳玲瑤指出,他們調查消費者購衣習慣,在1月間向20至45歲的民眾收集了1000份問卷。這些受訪者平均每人擁有75件衣服,但其中卻有1/5,約15件幾乎沒在穿,甚至超過五成的受訪者坦言,近兩個月內曾在衣櫃裡找到許久未穿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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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衣櫃裡有多少買了之後從未穿過的衣服呢?攝影:賴品瑀。
陳玲瑤認為,這顯示了民眾可能對於自己買了什麼、實際上又用了多少的消費情形掌握度不高。現今全球颳起「快時尚」風潮,每週新品行銷與鼓勵消費下,將使衣物過度消費與浪費情形更嚴重,也將再衝擊環境與人權。
從問卷結果來推估,綠色和平指出台灣目前20至45歲人口共8,887,562人,每年恐聯手丟棄了520萬件上衣、420萬條褲子與540萬雙鞋,等於每分鐘就有9.9件上衣、8.1件褲子、10.3雙鞋子遭到丟棄。
受訪者中,有73%會將不要的衣服送到舊衣回收箱、38%選擇直接丟棄。循二手交易、交換管道來處理衣服的人,卻只有3%。陳玲瑤提醒,街頭隨處可見的回收箱,不但無法阻止民眾繼續消費,且業者從舊衣中抽取出所需原料再利用的製程中,也需要運用化學物質與水,都會繼續傷害環境。
陳玲瑤指出,紡織業常因染整而污染河川,大型成衣企業也往往有勞工勞動環境不佳、使用童工的問題。從問卷中來看,58%的民眾知道紡織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傷害人體、57%知道紡織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傷害環境,知道紡織業勞動環境不佳的有46%、知道紡織業有童工問題的也有38%。因此,對綠色和平而言,在打擊企業侵害環境與人權的同時,也必須喚起民眾省視自身的消費行為,除了走向減法生活,弄清楚「需要」跟「想要」兩者之間的差別外,也要在需要購衣時,轉而購買友善環境的「綠色紡織業」。
從問卷結果顯示,從未購買過二手衣的民眾高達60%,當中有50%表示不想穿舊衣外,也有30%是因為不知道可以到哪裡買。其餘對如舊衣改造、動物友善、環境友善、手工衣、公平貿易等友善環境的衣物,也都面臨民眾還不瞭解、不知去哪買的狀況。
綠色和平的美籍實習生派崔克分享自身經驗,表示在美國時,與同學朋友間就是以購買二手衣為主,即便有需要購買新衣,也會挑選品質好、能穿得久的。派崔克強調,買東西要問自己是否「真的需要」,而非在商人的「洗腦」下過度消費。

2016年6月24日 星期五

環署大執法 揪45家違法業者 塔寮坑溪水質獲改善

2016年6月2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015年《水污染防治法》修法加重罰則與刑期之後,民眾都在看政府要如何落實,環署提出今年對「塔寮坑溪」的兩波污染專案稽查,向社會宣示,將來要以「污染熱區」的模式,繼續整治河川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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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出空拍機等設備,環署對大漢溪上游的塔寮坑溪進行大規模稽查。攝影:賴品瑀。
環署與與新北市環保局,今年3月聯手對大漢溪上游的塔寮坑溪進行大規模稽查,鎖定的70家業者中,有45家遭到告發處分,違法業者包括電鍍、電路板、金屬表面、屠宰、畜牧、食品、砂石與化工業,合計罰了2千多萬元,溪水水質也因此獲得改善。
潭底溝及塔寮坑溪匯流口(左:潭底溝、右:塔寮坑溪)塔寮坑溪下游匯入大漢溪前
這兩波稽查前,當地河川呈匯流點呈陰陽河、河面混濁而有浮油環保署提供。
這70家業者,因用水用電、運作紀錄有異狀、曾遭民眾陳情檢舉或曾有過違法紀錄,而遭列為優先稽查名單。環署督察總隊北區大隊長莊訓城表示,經空拍、縮時攝影與進廠檢查後,共有45家遭到告發,違規者超過6成4。
他們因為放流水質超標或有繞流排放、違規稀釋、違規貯留等重大情節,甚至違反停工令逕自復工等,違反了水污法,除此外,也有不少業者違反了廢清法、空污法與毒化物管理法。
其中電鍍業者有11家所排放的有害健康物質超標,甚至出現重金屬銅超標90倍、劇毒性氰化物超標42倍的狀況發生,都因為涉及刑責,而遭到移送法辦,後續將再追查不法利得的部分。而流域內的違章工廠因為規模較小,這次沒有納入稽查,但環署水保處處長葉俊宏表示,將有第三波對當地的違章工廠進行稽查。
葉俊宏指出,在淡水河流域中,唯一呈現紅色嚴重污染的河段是大漢溪新海橋及淡水河本流忠孝橋段之間。葉俊宏表示,一月時到潭底溝現勘,發現匯流點呈陰陽河、河面混濁而有浮油,污染狀況非常嚴重,因此展開這個稽查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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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宏指出,在淡水河流域中,唯一呈現紅色嚴重污染的河段是大漢溪新海橋及淡水河本流忠孝橋段之間。攝影:賴品瑀。
與以往多以單點進行不同,這個專案是以先分段進行調查,再選擇污染熱區,挑出高污染潛勢的事業進行強力執行稽查。葉俊宏指出,目前台灣屬嚴重污染的河川,尚有約120公里等待改善,之後環署將繼續以這種污染熱區的模式來進行稽查與執法,但下一波會鎖定哪一個流域,則是「最高機密」,北中南都有可能。
至於潭底溝與塔寮坑溪流域的水質改善,除了加強稽查之外,新北市也祭出檢舉獎金,檢舉者可得罰鍰金額的10%,重大違規案件更可得20%,若是檢舉人來自業者內部,更有「窩裡反條款」,將發出罰鍰金額的50%作為獎勵。
葉俊宏也表示,環署已補助新北市政府140多萬的經費,對截流收集高污染排水設備進行改善,預計明後年完工,屆時每日可送4至5萬噸的污水至八里污水處理廠,讓水質能更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