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防範毒化災 企業交流人員訓練 建立應變SOP

2016年11月1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台灣地小人稠,卻又化學工廠林立,產業規模高居世界排名第九。雖然屬重要產業,但國內化工業以中小企業規模為主的模式,也面臨一旦重大事故發生,該如何及時防救的難題。
環保署18日舉行毒化物管理研討會與頒獎典禮,檢討了包括大社工業區石化爆炸、高雄港碼頭化學品洩漏等事故的案例,也表揚了台積電、力晶、台塑、中鋼、中油等11家業者,分享他們改良毒化物相關管理的努力。其中中油甚至表示,研發出環保塑化劑。
環保署18日舉行毒化物管理研討會與頒獎典禮,攝影:賴品瑀。
「預防勝於救災、但不能無救災準備。」台大公衛學院院長陳為堅如此看待毒化災,更表示現今化學物隨處可見,絕非僅有化工廠需要準備,如學校等機關也需有受過專業毒化災應變的人力。環署副署長張子敬也舉高雄氣爆的經驗,指出當時環署的毒災應變隊第一時間到現場偵測洩漏毒物,甚至發生人員受傷的事故,「他們的防護設備不如消防隊」,但要爭取預算與編制時,卻遭「又沒什麼事」的輕忽態度否決,張子敬對此抱屈。
環署的毒災隊仍只是委辦計畫,透過相關學校聘用人員,不但所受保障卻遠低於警消人員,輔大環安衛中心主任吳文勉也指出,學生流動大,才訓練好了不久又離校,認為應該更朝建立系統化管理模式。而此次獲獎的機構,也的確有數個企業就是因為建立了管理程序系統、訓練系統而獲獎,如台積電、力晶、台灣志氯等。
不過,雖然年底前環保署將成立的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局,首要工作是進行化學物登錄與建置化學雲,企圖掌握所有化學物質從製造輸入到使用的流向,但仍較類似資訊平台的功能,實際的稽查權責,仍依各項法令,分屬多各部會。環署表示目前並無打算全面收回至化學局。
下午的研討會,則分工廠實驗室、倉儲運輸兩組研討共12個案例,包括在工業區、科學園區發生的石化爆炸、醫藥產業火警事故,與碼頭貨櫃、化學槽車洩漏事故。一一審視應變過程及善後過程,並檢討直接與間接的災因為何。
大致而言,報告者大多指出,完整的人員教育訓練、確實的巡檢定檢,與建立事故應變的SOP,就是避免與減緩毒化災的要務。
例如仲信交通公司鄧鎮耀檢討彰化國道硫酸廢液槽車洩漏事故一案,指出當時除了現場人員判斷有誤,而延誤了搶救時間外,事故現場也缺乏危安意識,不但沒有有效劃出管制區,進入熱區的救災人員也未穿著防護裝備,甚至有人員在事故現場抽煙。
面對一連數件槽車洩漏事故,環署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新竹對王裕欣更指出,除了要加強貨車司機行車安全教育訓練外,公司也應要加強行車時間管控,以免有疲勞駕駛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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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因研發出環保型塑化劑而得獎,並預估市場成長將倍於傳統塑化劑。攝影,賴品瑀。
中油因研發出環保型塑化劑得獎,中油煉製研究所石化產品組組長王逸萍解說,是以加氫處理技術,使苯環結構飽和而轉化為無毒產品。與傳統塑化劑相比,硬度、強度皆與傳統塑化劑(DINP)相距不大,但生物毒性(魚類)LC50則由>0.16mg/L降為>100mg/L。王逸萍預估未來產量的成長率會倍於傳統塑化劑。

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防中林路再塌陷 大林電廠改建案換工法、添改良樁

2016年11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去年9月台電公司進行高雄小港區大林電廠改建,輸配電線工程事故卻導致中林路塌陷,台電因此改變潛盾工程的洞道設計,並為了後續牽涉到的工程餘土增加、工期等變更送出環差案。在17日下午的第二次審查中,雖然台電說明了坍塌事故原因與後續地質調查、土壤改良,但環團出示當地居民提供的照片,顯示直到9月,中林路仍是處處凹陷,甚至大林蒲南星計劃區防坡堤也發生掏空,質疑當地地質與施工品質是否將再發生塌陷。
雖然此案還需補件再審,但小組要求補件內容為確認土方改送高雄港務局貨運中心,與土方運輸所經的南星路新增交通影響及對策,至於中林路地質問題與台電、中油、中鋼等業者的工程品質,則因非環差審查項目,並未提及。經濟部代表承諾,將盡力協調、把關這些事業的工程品質。
當地居民指出,今年9月底,中林路現況仍是處處凹陷。圖片來源:粘麗玉。

路面坍塌  搶修超過一年未完成

由於大林電廠現有機組已屆退役,因此台電提出兩部燃煤發電機組的更新改建,與全長12.4公里的輸電線工程,並在2011年通過環評。輸電線所要經過的中林路,是小港區大林蒲居民重要的對外主幹,去年9月因台電潛盾工程事故,造成中林路、沿海路口長50公尺、寬4公尺路面坍塌。不但當時讓當地2萬住戶停電了四天,道路更搶修一年才恢復雙向通車,至今仍未全面復原。
而事情發生直到前次小組審查,台電屢屢表示事故「原因不明」,讓居民相當不滿,直批台電不釐清事故原因,也沒做地質調查,讓他們擔憂路塌事件再重演。尤其鄰近有住宅與中小學,這樣處處危機的環境要怎麼生活?

終於找到事故原因  台電:潛盾機止水封軸失效

此次台電在簡報中說明事故原因,表示是潛盾機的止水軸封失效,造成水砂滲入潛盾機,而使土砂湧入洞道內,於是造成中林路的坍塌與露面、地下管線受損。
台電表示,事故後續復建工法改採橫向接合,與之前的工項不同,因此不會有類似風險。並且施作了400多支地盤改良樁,經測試比原地層提高了30%的承載力,且此復工計畫已獲三大技師公會認可。

中林路「狀況真的很不好」  居民憂地質難承受工程

但當地的地質是否禁得起工程?當地居民卻相當質疑。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秀出當地居民提供的照片,顯示直到9月,中林路仍處處凹陷,甚至大林蒲南星計劃區防坡堤也發生掏空。粘麗玉更表示,居民對環評審查相當失望,認為講得再多,最後還是會過關,無人守護他們的安全,因此今天退席抗議,不願北上參加了。
「若沒看到這些照片,只是聽台電的簡報,我還以為已經補強好了。」環評委員劉希平大表驚訝,對沿海六里的居民的安全疑慮表達同理,「我要是住在那裡我也會很頭痛」。劉希平也指出他在7月時曾趁暑假前往探查,感覺中林路「狀況真的很不好」,絕不是「填一下」拍照看起來就好了。

距旗山斷層21公里  台電:不會影響計畫

台電則提出中央地質調查所的資料,表示該路線北側距離旗山斷層約17至21公里,對計畫並無影響,而中林路段的地質屬第四紀現代沖積層,主要以粉質細砂、砂質粉土與粉質黏土為主。地下水為則約地下2.7至3.7公尺之間。
北科大土木系教授林鎮洋表示,他在意地下水的水位、水質是否受改良工程影響?且工期因事故延長兩年,當地居民是否能接受。
除了擔憂地質,地下電纜在新舊兩銜接橫坑有大角度轉彎,也有環委擔憂是否造成電磁場效應,雖然台電回應,將以電磁場最低方式排列,且埋設在地下30公尺,對地面電磁場效應「幾近於零」。師大海洋環境科技研究所教授范光龍質疑,幾近於零並不是零。台電工程師回應,目前估算模擬,最高頂多1毫高斯,而目前容許標準是訂在833毫高斯。

2016年11月16日 星期三

「這能解決什麼問題?」 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草案亮相 民間失望

2016年11月1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上週9日發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的草案,並在16日上午展開意見徵詢會議,雖然此行動綱領案依溫管法而訂,並要作為全國溫室氣體減量及施政的總方針,但草案亮相後,卻遭民間批冷場、無重點,甚至以「雞肋」形容。
環署表示,將收集各界意見直到本月23日,彙整之後便將會商相關部會,並預計要在12月完成行政院核定並發佈。
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草案亮相後,卻遭民間批冷場、無重點,甚至以「雞肋」形容。攝影:賴品瑀
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是環保署依《溫管法》規範,參酌巴黎協定及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擬訂而出。
行動綱領中提出目標,是健全我國面對氣候變遷之調適能力,以降低脆弱度並強化韌性,與分階段逐步達成於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50%以下之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
同時,也提出加強災害風險評估與治理;提升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確保水資源供需平衡與效能;確保國土安全、強化整合管理;防範海岸災害、確保永續海洋資源;提升能源供給及產業之調適能力;確保農業生產及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八個氣候變遷調適領域。
及調整能源結構與提升效率;轉型綠色創新企業,執行永續生產及消費行動;發展綠運輸,提升運輸系統能源使用效率;建構永續建築與低碳生活圈;促進永續農業經營;減輕環境負荷,建立能資源循環利用社會等,六大溫室氣體減緩的部門方向。
但此行動綱領草案卻遭批沒有內容、沒有行動、沒有積極性可言。唯一的亮點,恐怕是在十條基本原則中,在第四點明確指出「依據非核家園目標,不以新增核能發電作為因應氣候變遷措施。」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直言,「所有的文字都不是錯的,可是也看不出來國家要多做什麼。」洋洋灑灑的文字看起來就是四平八穩卻模糊,並沒有正視國家在推動上目前遭遇什麼問題,並打算如何克服。
洪申翰表示,甚至有人以「雞肋」來批評,可見民間的失望。洪申翰指出,類似的文件已經很多,但民間更期待看出明確的,「有了這個,能解決什麼問題」的行動綱領,才是民間等著要看的。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也批此草案冷場、無重點,指出並沒有著墨各自產業,如民眾都很關切如台中火力發電廠、六輕這些大型排放源,如果不面對他們,怎知將來會如何進行產業轉型?
此外,台電公司代表更指出,國發會早在2012年提出「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未來兩者並存時,如台電等執行者,又該如何遵循?或是兩者有所衝突時,政府該如何協調?或是將會接軌,由這個行動綱領取代政策綱領?
環署溫減辦公室副執秘黃偉鳴表示,若兩綱領有所衝突,將由行政院出面進行協調。且相較之下,今次討論的行動綱領擁有溫管法的授權,是更有法律依據。
亦有民眾質疑,調適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減量,兩者還是有可能相衝突,例如為了因應氣候變遷而採取大規模搬遷等行動,政府將如何解決。綠色和平再生能源專案主任蔡絲婷也認為,政府應該提出八個氣候變遷調適領域之間的明確優先順序。
黃偉鳴回應,這次提出的行動綱領僅是指導方針,環署也正在研擬相對應的行動方案,但他也坦言相關部會也並非能全盤接受,仍須繼續協商,才會公布方案。
我國的《溫管法》在2015年7月就已公布施行,除了第一批近277個排放源盤查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登錄,建立事業排放基線資料外,並依溫管法訂定6項子法、1項公告及3項行政規則,來推動查驗管理及抵換專案制度。另外還將與相關部會合作推出獎助規範,與訂定排放源效能標準及自願減量誘因機制。

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住宅法拼本週一讀 民間:推社會住宅 也得保障居住權

2016年11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為了加速推動社會住宅,民進黨打算要在本週三四兩天內的議程內,就將住宅法修正草案完成一讀。但人權團體與受迫遷的居民卻指出,內政部版本刻意忽視保障居住權的部分,若貿然完成修法,恐怕淪為「一手蓋社會住宅、一手製造迫遷」的遺憾。他們要求將反迫遷、反歧視入法,才是符合住宅法「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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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與受迫遷的居民要求內政部,修住宅法時也需將反迫遷、反歧視入法。賴品瑀拍攝。

住宅法在2011年年底公布,並在1年後施行。此次的修法,所變動的法條,大多是為了加速社會住宅的興辦。內政委員會召委趙天麟揚言,要讓住宅法修正草案這個星期就送出內政委員會,表現了政院立院已有相同立場,但反迫遷連線卻說,為了求快,政院不停向立委遊說運作,要求只支持內政部的版本,不要再有額外的討論與節外生枝,他們認為,這樣是只做了半套。
15日上午反迫遷連線等團體在內政部門前表達訴求,但面對民間的建議,內政部國宅組組長朱慶倫卻一再以「不方便表達意見」來回應,始終無法正面回應是否能同意讓此次修法納入居住權。朱慶倫表示,各版本的草案都已進入委員會,一切看立委的決定,但民間則認為,在審查過程中內政部不但在場,而且還會為政策辯護,怎能說內政部沒有意見,這根本是假中立。一度情緒激動,又在內政部門前發生推擠。
目前除了政院版,尚有吳思瑤、賴瑞隆、鄭寶清、吳玉琴、親民黨黨團、姚文智、李麗芬、尤美女、王育敏、林為洲、趙天麟等立委都有提案,對部分條文提出修正案。
其中立委尤美女的版本與反迫遷連線合作,在社會住宅外,更多提出了居住權相關的主張。包括納入兩公約對居住權的定義,賦予居住權受害者必要的訴訟權能,也規範政府在要侵害人民的居住權時,必須確認該計畫的必要性與公益性、確認徵收已是最後的必要手段,程序上也必須要有真誠磋商與安置計畫等,不使受影響者的居住條件惡化。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解釋,他們也非常支持內政部所提的社會住宅部分,但回顧兩公約對居住權的主張,除了積極的以社會住宅、租金補貼、住宅市場管制等改善措施外,同樣也需要禁止迫遷、禁止居住歧視的防禦功能,但目前內政部的版本卻只談了前半段。
反迫遷連線成員田奇峰表示,除了住宅法,內政部近期也在積極推動土徵、都更、市地重劃等相關法令的改革,但同樣需要顧及居住權,才能保障沒有財產權的租戶、非正規住居、因歷史成因而無合法產權、無家可歸者等弱勢者。田奇峰批評,內政部一再逃避居住權入法,是擔心限縮了開發機關的權限,但他們認為這樣的限縮,是保障居住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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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迫遷者在布條上蓋上紅手印,要內政部正視他們的血淚。賴品瑀拍攝。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遊民工作坊負責人陳大衛更指出,目前不少中高齡的底層階級,即便辛苦湊齊了租金,卻仍面臨租不到房子的狀況,因為外表呈現高齡、像窮人,而在尋求租屋時處處碰壁,造成他們居住條件的惡性循環。陳大衛建議,應該強化禁止居住歧視,讓租房族不因性別、年齡、種族、宗教、職業等原因遭歧視。
在政院版的草案中,在第四條,對於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老人、遊民等共12類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規定社會住宅必須提供30% 以上出租給他們。
田奇峰強調,蔡英文要加速推動都更並非壞事,但必須重視居住權,若是將重點放在如何獎勵加速辦理,就會如目前建商追逐獎勵容積等亂象,恐怕反而再造成「一手蓋社會住宅、一手製造迫遷」的悲劇。

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環署將修工業區土污、地下水定檢規範 石油業加測致癌物MTBE

2016年11月1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將修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及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內容涉及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等。此次推出草案,除了要加速備查作業、調整檢測作業規範,及強化檢測出異常後的後續作業外,其中更指名石油、半導體、太陽能電池、農藥等產業,都需要新增地下水檢測項目,如甲基第三丁基醚(MTBE)、銦、鉬、農藥等。
環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在14日上午舉行公聽會,若一切順利,最快在明年1、2月上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檢測  全台僅北斗工業區未申報

《土污法》在2010年修法時,增列了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等高污染潛勢區域,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起定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的責任,並為此訂出備查作業辦法。包括經濟部公辦工業區62處、地方政府開發工業區10處、民間開發工業區45處、加工出口區9處、科學園區14處、環保科技園區4處、農業科技園區1處,合計有145處,都包含在其中。
土基會指出,目前除了彰化縣的北斗工業區尚未申報,其餘144處都已辦理,備查達99.3%。其中有44處次曾經檢出異常,當中有29處次已依照《土污法》完成調查公告,剩下的15處次則還在持續調查中。
土壤檢測。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需負起定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的責任,並為此訂出備查作業辦法。圖僅供示意。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

管制標準新增八種毒物  石油、農藥等特定產業也需加測

環署此次要修正管理辦法,土基會副執秘倪炳雄解釋,主要是為了配合2013年年底修訂發佈的「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要將兩者的監測與管制標準修正為一致。
倪炳雄表示,此次修正有加速備查作業、調整檢測作業規範,及強化檢測出異常後的後續作業,以即時因應處理異常情況。因此訂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接獲正式報告的30日內,必須通知環保局、並在90日內提供縣市政府可研判、釐清污染來源的資料,工業區主管機關也得配合環保機關後續命令的必要應變措施。
在檢測項目上,將因應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新增SVOC、氰化物及YPH等八項基本項目,更將對特定產業加測農藥、銦、鉬、與甲基第三丁基醚等物質。如石油製造、儲運業要加測甲基第三丁基醚;半導體、LED、太陽能產業將加測銦、鉬;農藥製造與儲運業則得加測農藥。

聽證後計畫仍「原封不動」 航空城11月展開土徵審議

2016年11月1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桃園航空城案在居民轟轟烈烈的抗爭下,終於召開了聽證會,但計畫卻並未因為召開聽證會有任何修正,幾無變動地送進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面對11月將展開審議,反徵收自救會14日前往交通部抗議,要求先修改計畫、縮小徵收範圍再送審。
但民航局機場工程處處長范孝倫表示,計畫將在內政部審議過程中再行修改,也就是說,不會如居民的要求,先修改再送審。目前此案也已送向桃園市府,之後再進入土徵小組。但反迫遷聯盟發言人田奇峯認為,聽證完成後,需地機關應該依聽證結果調整計畫,再送審。
反迫遷居民以行動劇諷刺交通部,將航空城計畫原封不動送審,是「混水摸魚」。賴品瑀拍攝。
居民不滿批說,新政府沒有要處理航空城浮濫徵收的問題,跟前朝根本沒有差別。他們演出行動劇,諷刺交通部「混水摸魚」,不願思考如何縮小徵收面積,仍要原封不動送審前朝舊案,根本是「規避修正都計」、「維護工程油水」、「保護炒地利益」、「維持樁腳/民代關係」、「維護官員尊嚴顏面」,更讓「區段徵收永垂不朽」。

聽證過程滿瑕疵  未得共識就要繼續土徵審查

航空城計畫包含桃機擴建第三跑道、自由貿易港區外,尚有桃園市政府提出有產專、車專、住宅、商業區等一二兩期都市計劃。範圍橫跨桃園東北,大園鄉11村、蘆竹鄉9村都包含在內,由於總計要區段徵收3,130公頃土地,成為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開發及都市計畫,將因此搬遷的人口約有1.4萬人,也引發爭議與居民抗爭,並在今年4月底展開聽證程序。
但這個千呼萬喚而來的聽證卻仍遭居民砲轟,指出討論內容與程序的設計都不及格,且聽證結束後,也僅以無共識的會議記錄充作沒有結果的結果,這樣就要拿原案繼續進行土徵審查,相當無恥。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楊品妏,以內政部近日新頒布的「聽證作業要點」來檢視航空城聽證,指出其中規定聽證有「中止聽證、調查事實及證據」、「釐清爭點始結束」、「整理共識、羅列爭議」等設計,但在航空城聽證會中,卻無出現任何一項,可見航空城聽證充滿瑕疵,可說是相當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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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楊品妏,以內政部新頒布的「聽證作業要點」來檢視航空城聽證,評為「不及格」。攝影:賴品瑀。

徵收先射箭再畫靶  反迫遷居民難接受

目前又以屬蛋黃區的宏竹里、蛋白區的三塊厝、蛋白區二期的水尾三區的居民反對最激烈,他們自認是浮濫徵收下的受害者,明明將他們劃出也能讓計畫照常進行,但至今計畫卻仍無修正。
宏竹里居民呂理坤表示,宏竹里位於航空城計畫的邊陲地帶,在海軍基地南側,目前規劃為跑道區原居民的安置區,而宏竹里居民卻因此要被清光,全部迫遷到大園海軍基地。在聽證會上,民航局的回應卻讓居民難以接受。例如呂理坤問為何不直接將跑道上的居民安置在大園,不用多此一舉徵收宏竹里。但民航局竟回應,「徵收宏竹里,是因為航空城先決定需要那麼多少範圍的土地,不是因為宏竹里劃為安置街廓地區,所以才徵收宏竹里」。
且民眾就航空城計畫範圍提問周邊既有工業區、都市計畫的功能相同,是否應先利用時?民航局又回應:「基於尊重私有財產權運用,切勿因現況為低度開發而強迫民眾做開發使用…」。

居民質疑聽證沒共識  交通部:意見皆逐字表達

呂理坤批,航空城案的聽證結論就是這樣把意見紀錄下來,卻完全沒有釐清問題。民航局機場工程處長范孝倫出面收下陳情書,並證實交通部所送計畫的確沒有更改,但未來將據土徵小組意見來修改。
面對居民質疑聽證會並沒有討論出共識,范孝倫說「所有民眾意見都有逐字表達出來」、「是你覺得沒有」,惹來民眾不滿並一擁而上,甚至一度想衝進交部,但警方及時隔開雙方,並無發生激烈衝突。
目前此計畫還在桃園市府這關,但據了解內政部將在11月進行土徵審議,但審查會議的日期仍未確定。

2016年11月11日 星期五

朝向分級分類管理 立委擬大修《國家公園法》

2016年11月1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承襲日本時代的國家公園制度,《國家公園法》從1972年制訂至今已近半世紀,近年來面臨了私人大型開發案入侵、與原民傳統領域及文化傳統衝突等問題,原住居民也相當不滿遭劃入後的諸多限制。11日下午立委周春米、賴瑞隆、楊曜及吳思瑤舉辦《國家公園法》施行半世紀總體檢公聽會,打算著手檢討這個法規。
《國家公園法》多年來僅有零星法條做小幅修正,周春米等立委此次打算大修,想讓《國家公園法》走向與時俱進、因地制宜。營建署主秘陳貞蓉表示,從2000年開始,營建署也打算修法,但是幾屆立委過去都功敗垂成。此次營建署所準備的版本,將把原住民、原住居民考量在內,納入諮詢、部落共管,也有將國家公園分級、分類的概念,不再以統一標準看待。
陳貞蓉也坦言,目前修法就剩下與原民會的協商,如原住民傳統文化如何界定,尤其狩獵仍面臨動保團體有不同意見。「我們還在收集意見」,原民會表示,將朝向訂出專屬國家公園的共管機制,後續還將繼續討論。
20161111_國家公園法半世紀總體檢公聽會。攝影:賴品瑀
立委周春米、賴瑞隆等人打算大修半世紀未修的《《國家公園法》》。攝影:賴品瑀。
世新觀光學系教授黃躍雯指出,國家公園本身就同時有生態保育與享樂利用兩個目的,兩個概念其實本來就有所衝突矛盾。目前國際對國家公園的概念,已從早期「人與自然應該分開」走向90年代的「把人找回來」,肯認居民也是生態系的一環,目前走向既消費又保存的「聰明有效利用」。

權益遭限制  居民怒喊:為何全國得利,犧牲我們?

目前台灣九個國家公園,包括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台江、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與籌備中的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各自有不同的特色與狀況,但卻以同一套法令統一管理,反而不符需求,更造成當地原居民與國家公園的關係緊張。此次參與公聽會,來自陽明山、墾丁國家公園的民意代表便相當激動地表達不滿,直問為何全國得利,唯獨他們的權益就被犧牲了?
對此,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李重志認為,國家公園管理應該要分級、不同政策工具、比例原則,對於遭限制的居民,應該有合理補償。「被限制不是應該的」,中研院經濟所研究員蕭代基甚至更進一步主張應以全面徵收為國有來解決問題,或是對既有私有地主進行補償。
但陳貞蓉表示,原本營建署也打算逐步徵收,但近十多年並無相關預算可執行。對此,吳思瑤認為,既然無法徵收、也沒有經費補償,那麼至少應該有其他的放寬,對當地居民才公平。

原民傳統領域不要國家公園  狩獵、保育機制需再研議

但全面徵收除了目前沒有經費,對原住民而言,如太魯閣、玉山、雪霸,就是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國家公園滾出去!」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反而認為,應該把國家公園的土地全面還給居民,重新再思考如何管理。原民會指出國家公園與原住民傳統領域的確重疊,將與營建署研商專屬國家公園的共管機制。
至於國家公園的保育功能與原住民狩獵,Savungaz認為不該預設兩者就是互相衝突,目前國際也有適度狩獵可作為平衡生態手段的思維。 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員海樹兒茇刺拉菲則強調,狩獵是原住民權利,是恢復而非開放,當然不能隨便行事,需要有妥善的設計,並找回原民的傳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