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

美麗灣業者投書:「環境一旦破壞了,如何永續經營?」


2012年10月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美麗灣案在最高行政法院分別於今年1月判決環評無效、今年9月判決建照無效定讞之後,業者與台東縣政府仍繼續往「程序違建」、「補辦環評」方向尋求解套。此舉不但讓關心民眾感到憂心,跨黨派立委也已出面,呼籲內政部長李鴻源前往現勘,以督促台東縣府「依法行政」,拆除違建美麗灣。
3日中國時報刊出美麗灣渡假村副總經理朱膺州投書,強調美麗灣是經過謹慎、合法且繁複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身為台東縣政府的第一個BOT案,美麗灣渡假村所有的建築物皆合法,卻延宕8年一直無法營運,成本與損傷難以估計。朱膺州更提出「拆除美麗灣也許國賠即可,但垮掉的其實不只是建築而已!」此文一出,引起輿論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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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是經過謹慎、合法且繁複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

朱文對「環評無效」提出回應,強調一切合法。他將今年9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作出停工的判決,解釋為「亦即該判決是要求美麗灣補正環評程序,而非環評無效,更非不得環評。」而美麗灣已在今年4月申請環評補正續審,目前仍處於環評審查階段,因此,最高法院的判決對其無實質影響。
而針對「以分割土地規避環評」手段,朱膺州大呼為外界誤解。他解釋,美麗灣最早的開發需求真的僅需使用小於一公頃的土地,因此之後在申請環評時,也一併把原來的一公頃範圍內納入環評範圍。

「環境一旦破壞了,如何永續經營?」

「因為環境一旦破壞了,如何永續經營?」朱膺州文章如此提問,然而諷刺的是,美麗灣最廣受批評的,便是將大飯店蓋在沙灘上破壞環境。朱膺州提出美麗灣採用高規格的三級薄膜系統處理汙水,處理後的水都接近飲用水標準,來強調美麗灣沒有破壞環境。但他也避談大規模開發建築、將營建廢棄土埋在沙灘下等行為,對當地海域的珊瑚礁生態、海龜再也不能上岸產卵等海洋生物影響。
雖然此案民間團體的訴訟律師詹順貴主張,在法院認定美麗灣刻意規避環評是事實的情況下,台東縣府與業者之間並沒有信賴保護可言,也因此根本沒有「國賠」的問題。但朱膺州仍以「拆除美麗灣也許國賠即可,但垮掉的其實不只是建築而已!」要脅。
附錄:The chosen部落格製作,美麗灣騙局大公開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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