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更該拆光復鄉公所招牌」 噴漆原青現身 強調原地正名有理

2014年11月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對不起,我要跟族人說抱歉,因為,我們居然只做了噴漆!我們沒有能力拆了光復鄉公所的招牌!」上月19日凌晨花蓮縣光復鄉鄉公所遭人噴上紅漆「土地是永恆的國家」、「誰的光復、名從主人」引起軒然大波。
6日上午,行動者現身警政署前,承認自己的行為,強調「原地正名有理」。噴漆行動是實現台灣族群轉型正義極為重要的第一步,更揭露當地鳳林分局、花蓮地檢署,以密集電話約談騷擾、「一路護送」等手段,恫嚇、「政治追殺」支持的族人。
原民團體前往內政部警政署

原青:恢復部落名  為凸顯民族自決權

動手噴漆者為「馬太攻守聯盟」,他們當天更在光復鄉公所兩側門柱寫上「Tafalong」、「Fata’an」的太巴塱與馬太鞍兩大部落名的拼音,訴求光復鄉公所應恢復為部落固有名稱。在他們眼裡,如「光復」、「復興」等地名帶有濃厚的殖民色彩,應該儘速恢復原名。
陳以箴參與噴漆,堅稱正名有理,更說「對不起,沒把光復鄉招牌給拆了!」參與噴漆的青年陳以箴現身記者會,對噴漆行動坦承不悔,又強調「原地正名有理」,他更想拆了光復鄉公所的招牌。「光復鄉這個名字,從來沒有經過在地原住民一起討論、一起接受!」前往聲援的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牧師如此說。
「如果『光復』指的是『將失去的拿回來』,那麼對原住民來說,『光復』可能是另一個失去的開始。」遭國民政府命名為「光復鄉」的即是太巴塱與馬太鞍所居住的地區。
馬太攻守聯盟成立於318運動時,8月時更大動作了阻擋花縣府安排中國廣西團參與部落祭儀,再加上此次的光復鄉正名噴漆事件,對他們而言,這些行動為的都是凸顯原住民族自決權。
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執行長Yapasuyongu Akuyana指出,「正名為民族運動之首」,民族地名是一種符號,事關民族自信、尊嚴的形塑,因此正名可以說是民族自決事務,「正名是國家的義務而非恩賜」,國家不但應予承認和尊重,更要積極協助。既然馬太攻守聯盟已用噴漆行動展現正名訴求,政府應主動著手進行回復各原鄉地名,才是尊重原住民族對土地、文化的詮釋權,更是對台灣原住民族道歉和轉型正義的第一步。
如太巴塱部落青年Nakao Eki Pacidal所著《絕島之咒》中提及「名字就是咒」的說法,強調名字對一個人的命運意義重大,前原民台台長馬躍‧比吼提出「名字是自覺三階段的開始」,首先是自我感覺,其次是自我覺醒,最後是自我決定並作出行動。因此原住民應該要去思考人名、部落名、鄉鎮名、學校名稱等背後的意義,並把命名的權力拿回來。

檢警動作頻頻  原民批政治追殺

噴漆行動對這些原住民來講意義重大,為的是「試著要把名字要回來」,但噴漆後當地支持此行動的族人卻遭鳳林分局密集的電話約談騷擾、「一路護送」等行動恐嚇,甚至不知情的家人朋友也同樣受此對待,造成巨大心理壓力,檢方也以「妨害公務」與「毀損」兩項案由進行偵查,讓他們直呼這些手段已經失去比例原則,簡直是「追殺」、「迫害」。
原策會成員Lisin Tefi Cikatopay指出,噴漆行動係於深夜中進行,並非公所辦公時間,無公務進行如何妨害公務?而「毀損」的法律定義需達「致令不堪用」的程度,但馬太攻守的噴漆行為並沒有使鄉公所的任何公物因此不堪用,花蓮地檢署以此聲請的搜索票當然也就沒有客觀構成要件,而顯得浮濫。再者,他們所寫的字樣是訴求正名,應該享有言論、表意的自由。

還原傳統名  國家應積極協助  儘速落實《原基法》

台獨人士蔡丁貴也前往聲援,認為此案不是毀損罪,而是官員沒有依原基法行政的瀆職案件早在1988年,前輩們奮力拉倒嘉義火車站前的吳鳳銅像,而替阿里山鄉去除了「吳鳳鄉」這個污名,到2008年高雄縣三民鄉正名為那瑪夏鄉。
原策會指出,不管是從《人權兩公約》、《原住民族基本法》,或2002年政府與原住民族所簽訂的《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再肯認協定》來看,正名本來就是政府該有積極作為的事情。
原理法律事務所林三加律師說明,依照《原基法》第11條,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應按原住民族的意願去恢復原住民族的土地、山川的傳統名稱,因此馬太攻守的噴漆行動,就是在促使儘速落實《原基法》,達成轉型正義的第一步。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學生代表潘宗儒表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行動者,都該去主動恢復與這塊土地的關係。」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也在10月底發起了「你光復了沒?-自己的土地自己光復」活動,邀請民眾找一塊路牌、地方行政單位招牌或看板等有地名標示的地方,舉起「 這是____(傳統地名),不是__(現有地名) 」的牌子拍照上傳臉書。原動盟更表示,將要求各個原住民候選人針對這個事件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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