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 星期二

高爐爐渣、煤灰摻入水泥 高於40%才有環保標章 業者喊難

2016年11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22日上午舉辦公聽會,提出將修正卜蘭特高爐水泥的環保標章規格,要求使用回收料佔比需大於40%,但業者卻說如此可能影響效能與品質,對此,環署表示將會再議。
此次修正,除了改名,更明確指出產品使用回收料種類,應全為國內產出的高爐爐渣、高爐石粉、煤灰。且回收料的百分比,也從25至65%,修正為應大於40%,同時,也不得含有環署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與蒙特婁議定書的管制物質。
卜蘭特高爐水泥指的是卜蘭特水泥與高爐爐石熟料粉的均勻混合物,從1994年公告環保標章規格後,曾有16件產品取得,目前仍有4件。但除了這個標準已經23年不曾修正外,原CNS3654國家標準也已經廢止,改以CNS5286水硬性混合水泥取代。皆是此項環保標章規範修正的原因。而CNS5286水硬性混合水泥所含的產品範圍較大,包括了添加高爐石粉的卜蘭特高爐水泥,與添加煤灰的卜蘭特、卜作嵐水泥。
此舉與環署目前大談的循環經濟互相呼籲,也可能將是拉業界一起去化高爐爐渣、石粉、煤灰的一條路。環署管考處更提出,回收物的來源必須是符合廢清法所規定,可再利用的廢棄物或公告再生物質。不過,參加公聽會的水泥業者卻紛紛對環署要求回收料需佔40%以上,表達有困難之處,指出有降低效能與品質的疑慮。
管考處處長洪淑幸指出,這個40%以上規定是參照綠建材標章中,「再生綠建材」一項對水硬性混合水泥回收料參配比率。既然業者指出有困難,那麼環署將去向當初訂出綠建材標章的內政部請教與討論,在最後確認這個規定。洪淑幸強調,這些取得環保標章的綠色產品當然還是得是可用、有效的,他相當重視這個標章的規範訂出後,是否能夠真的執行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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