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監委調查:工業用電補貼不公 經濟部應檢討

2013年6月5日台北訊,賴品瑀整理報導
超高壓電塔6月進入夏季電價計費後,不少民眾叫苦。但據媒體報導,全台用電戶數中,工業部門僅21萬戶,占整體用戶約10%,惟其用電量每年約1,381億度,用電比重高達8成,且全台電子、鋼鐵等5大製造業享有電費補助金額高達398億元,如此由全民長期補助工業用電,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監察委員洪昭男、程仁宏、楊美鈴對此展開調查,5日發佈報告書,指經濟部應檢討。
針對此案,監察委員經向經濟部、審計部及台電公司進行調查,除了調得相關案卷資料,且在4月16日約詢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相關主管人員後,作出幾點意見:
  • 經濟部應正視工業電價長期以來明顯低於民生用電,且台電公司售電業務虧損主要來自工業用電一事,並適時檢討工業用電價格機制,以避免全民補貼工業用電。
  • 經濟部應檢討高壓電力及特高壓電力等二種用戶的電價表結構。
  • 前十大工業用戶占工業用電近9﹪,工業用電優惠主要由大型企業享有,顯得不公。
  • 除時間電價機制外,應適時研議引入累進電價機制精神,以因應節能減碳趨勢,提升企業用電效率。
監委提出,台電的工業用電售電損益,自2004年起即呈現虧損,且有逐年上揚趨勢。雖然在2006、2008、2011年作了二次電價調整作業,但2006至2011年之間仍分別虧損了94億元、223億元、571億元、25億元、165億元、379億元及385億元,總計1842億。監委認為,2003年起國際燃料價格高漲,發購電成本逐年上升,但三次電價調整,並未反映應有調幅,致工業用電售價業務大幅虧損等。
而我國工業用電售電虧損,主要來自高壓電力及特高壓電力。自2004自2012年,高壓電力約賠了769億元,特高壓工業電則是1229億元。而監委從數據中發現,台電對工業用戶之訂價方式,卻明顯偏厚這兩者。因此經濟部應該再深入檢討電價結構,以求公允。
監委指出,近年來我國製造業產業規模逐漸大型化,前十大工業用戶便占去工業用電近9﹪,因此優惠政策主要由大型企業享有,顯得相當不公平。近10年我國的五大工業用電產業,分別為電子製造業、鋼鐵業、紡織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器及電力機械製造業等。其中,電子業之用電量為最高,所占總用電量及工業總用電量之比重,自91年之8.68﹪及17.32﹪,至101年成長為15.39﹪及28.02﹪,鋼鐵業則居次。
而前10大用戶資料中,第一大工業用電戶為鋼鐵業之某公司,他的用電度數,在2002年便占了總用電量的0.72﹪、工業總用電度1.44﹪,而到了2012年更分別成長為1.18﹪及2.16﹪,監委指出,類似的用電大戶,卻享有最多的優惠政策,相當不公。
面對目前的狀況,監委提出解決方案,要求工業用電電價表結構中,除時間電價機制外,適時研議引入累進電價機制的精神,以提升企業用電效率。
例如對用電器具及用電時間固定且用電量不多者採按「用電設備容量」方式訂價;對用電規模較小之用戶採按「用電度數」訂價;對用電規模大者則採按「用電契約容量及用電度數」訂價等手段,以引導不同用電性質用戶提高電能使用效率,並反映其應負擔之供電成本。
【參考資料】

沒有留言: